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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大学生道德评估体系的思考

时间:2022-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应地,学生道德状况评估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大学生道德状况进行评估,必然要分析大学生道德状况的特征,结合社会规范对大学生道德的要求制定出评估体系。对大学生道德状况评估不仅使教育者清楚地了解学生道德情况,并且会对大学生的道德行为进行价值判断。道德评估过程本身就是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

道德素质是人们诸种素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素质,在一定意义上是决定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人类自身素质。从古至今,统治阶级无不重视对人们进行道德教化,在人才的选拔和使用上,也无不注重对道德素质的考核。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呈现弱化趋势。在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思想的指导下,我国进行了道德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较之以前可喜的成效。但这些效果与我们的“投入”相比,是远远不够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道德教育系统工程中的道德评估环节的研究、改革力度不够,是制约道德教育工程的整体效果发挥的不容忽视的原因。

首先,道德评估的研究力度不够,使道德评估工作远远落后于其他领域的教育评估工作。我国教育方面的研究和改革一直集中于教学方式、方法、手段上的探讨。20世纪80年教育评价研究在我国才得到重视和发展,但一直侧重于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可以说,我国的“应试教育”就是这种教育评价“导向”的结果。自“素质教育”理念在我国提出并迅速得到广泛认可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生素质评估及科学化研究的重要性与迫切性。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当前,学生品德评估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学者、专家的共同努力下,评估的方法已有百种之多,也有了多种评估模式,其中许多研究对学生道德品质的评估也有所涉及或者有所侧重。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当前道德教育的需要。

其次,在对道德评估的认识上,把道德评估工作简单地等同于道德评价,削弱了道德评估的导向功能。道德教育评估工作属于德育评估的一部分,包括对道德教育实施者的评估、对道德教育环境的评估等,其中对学生道德素质的评估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和重心。根据我们对评估工作的一般理解,道德评估必然是特定的评估机构以一定的评估标准为基础,运用现代统计和测量方法得出一定的数字化或者类数字化的结果。道德评估的结果是对前一阶段道德教育的客观总结,并对下一阶段道德教育的开展起着指导作用。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阶级或社会的道德标准,对社会中的个体或群体的道德活动做出或善或恶、或正或邪、或道德或不道德的价值判断。道德评价的实施主体可以是社会上的任何人,评价的结果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是完全错误的,因而不可能为道德教育提供准确的信息。长期以来,高校道德评估工作被简单地当作一般道德评价,混乱、主观的评价结果必然不能反映真实的道德教育现状,也无法为道德教育提供指导。

最后,没有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给评估工作带来困扰。制定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历来是评估工作中的难点,人们的道德思想的主观性、易变性更是给道德评估标准的制定增加了难度。在当前仍然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高校学生道德评估只能沿用“评语法”进行模糊界定,许多高校的道德素质“打分法”也只能流于形式。这样评估出来的结果不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评估的结果也不被学生认同,评估的教育、激励和改进功能难以发挥。

因此,当前加大相关研究的力度,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十分必要。

(1)从道德教育工作自身体系上讲,研究学生道德状况评估工作有利于保证整个教育工作的完整性,强化教育内部机制和功能,提高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我们知道,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开展任何教育工作,必然要先了解教育的对象。高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道德判断力和行为力。学生的道德品质即是道德教育对象。所以研究其教育对象——学生的道德品质,对之进行科学的评估、分析是道德教育工作的起点。对学生道德状况的评估可以使教育者掌握学生的情况,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目标,选择有效的教育方法等。如果不了解学生思想道德的情况或者不能科学、全面地把握学生的情况就谈不上对学生开展有效的教育;同时,对受教育者道德品质评估,分析学生道德水平提高程度是彰显教育效果的重要方式,它既是德育工作与德育效果的结合点,又是德育工作与德育价值的结合点,科学的评估能够使教育效果与价值得到社会公正的评估与承认,从而提高德育工作者的劳动积极性;最后,有了有效、客观的评估方式,能够促进德育工作的自觉改进,强化德育的内部机制与功能,从根本上改变德育一直处于“软、弱、涣、散”的落后状况。

(2)科学的评估体系更有利于评估的社会功能和积极作用的发挥。一般教育评价和德育评估具有导向、激励、改进、控制、管理等功能。相应地,学生道德状况评估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功能。对大学生道德状况进行评估,必然要分析大学生道德状况的特征,结合社会规范对大学生道德的要求制定出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将对大学生当前道德状况与体系中的具体指标相对比,这会有意无意地影响受评者的思想,引导受评者道德思想沿着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方向发展,为学生后继的修养树立奋斗的目标与努力方向。

二是激励功能。对大学生道德状况评估不仅使教育者清楚地了解学生道德情况,并且会对大学生的道德行为进行价值判断。任何人都有被他所在的社会认同的需要,大学生基本上处于青年期,他们被社会理解、承认的需要显得更为迫切。对大学生符合社会规范和发展要求的道德状况做出的肯定性评价,将满足行为者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使其产生愉悦的道德情感体验,会调动行为者的积极性,增强和激励其追求自我道德完善的信心以及努力养成良好道德习惯的动机。

三是反馈功能。即是通过评估能够了解与掌握学生道德状况的变化情况,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家长与其他人均能掌握和认识被评者的道德面貌。通过评估,我们获得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学生道德状况整体的描述,而是分解了的各个方面的情况,这种结果可以使人们知道哪些地方做得不好,不好的原因是什么;知道什么行为应该提倡,什么行为应该反对,什么行为应该发扬,什么行为应该抑制等。

四是教育功能。道德评估过程本身就是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评估中的具体指标体系是依据社会规范和发展需要制定的,是社会道德要求的具体化,通过参与评估,学生等于学习了一遍道德规范,再经过对比自己的行为,实际上也就内化了道德规范。同时,评估工作中要求学生自评和对同学进行评估,通过参与评估,在实践中锻炼了学生道德评价能力,提高了学生运用道德知识判断的能力。

(3)科学的评估体系及一系列规范的操作过程,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评价观念的形成。当前,高校道德评价混乱,种种社会上流行的观念评价充斥着大学生的头脑,不道德现象没有有力的评价舆论监督;或者即使做出了相应的评价,也是以个人“私德”立场为标准,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他评和自评差异悬殊,常常“宽己严人”,学生之间的互评还存在着“讲关系”“讲情面”的现象。这些与学校、社会当前没有科学评价体系有着很大的关系,并将直接导致学生中好的品质不被提倡,不好的反而被“支持”的现象,进而使学生产生困惑,道德思想混乱。长期以来,高校对学生道德品质采用操行评语法,短短几句话很难全面客观地描述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而且由于每个人的主观影响,评定的结果也常常产生误差,这种评价方法除了不能准确地了解学生的道德状况,更明显的弊端在于错误地引导学生,使学生在参与评价中没有规范化、客观性评估的意识。道德评价是道德实践的重要形式,是学生形成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没有正确、科学、规范的评价观念,必然使学生产生错误的评价,自然不能使学生形成相应的道德品质。

(4)道德品质评估的研究及其科学化对德育学科的完善与发展也有着促进作用。在我国,评估学已经有相当的发展,并广泛地应用于许多社会领域。德育学科方面的评估工作还是一个有待于开发的领域。回顾德育学科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我国德育学研究基本上还是停留于主观思辨与经验描述的阶段,缺乏坚实的科学依据。学生道德状况评估及科学体系的建立无疑会加速德育评估研究工作的开展,在德育学科科学化的道路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邱洁瑞 丁振国 中国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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