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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的民间被动赈灾分析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政府引导的民间被动赈灾赈济灾荒必须依靠财力物力的投入,才能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为了弥补上述缺失,尤其是解决赈灾物资不足的问题,元廷因袭前代的赈灾之法,积极引导民间力量进入灾荒赈济当中,变被动为主动,以缓解政府自身面临的压力。“入粟补官”及“劝分”政策便是政府引导下民间力量被动纳入赈济体系的集中体现。

二 政府引导的民间被动赈灾

赈济灾荒必须依靠财力物力的投入,才能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如前所述,元代官方的赈灾系统受到制度弊端、官吏腐败以及财政状况不佳等因素的困扰,许多时候很难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为了弥补上述缺失,尤其是解决赈灾物资不足的问题,元廷因袭前代的赈灾之法,积极引导民间力量进入灾荒赈济当中,变被动为主动,以缓解政府自身面临的压力。“入粟补官”及“劝分”政策便是政府引导下民间力量被动纳入赈济体系的集中体现。

“入粟补官”政策在元成宗大德年间已偶有实行,但形成制度化则是在元文宗时期。元文宗天历三年(1330年),“内外郡县亢旱为灾,于是用太师答剌罕等言”,实行入粟补官制:“凡江南、陕西、河南等处定为三等,令其富实民户依例出米,无米者折纳价钞,陕西每石八十两,河南并腹里每石六十两,江南三省每石四十两,实授茶盐流官。如不仕让封父母者,听。钱谷官考满,依例升转”[33]。补官标准有地域差异,相对而言江南地区的入粟额较高。江南三省:一万石之上,正七品。五千石之上,从七品。三千石之上,正八品。二千石之上,从八品。一千石之上,正九品。五百石之上,从九品。三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二百五十石之上,中等钱谷官。二百石之上,下等钱谷官。先已入粟,遥授虚名,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照依资品,实授茶盐流官。……江南三省:六千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七品。三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二千石之上,正八品。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九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先已入粟,实授茶盐流官,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加等升除[34]。尽管“入粟补官”制度“虽非先王之政,然荒札之余,民赖其助者多矣”[35],故对于缓解灾情、赈济灾民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元廷出台的这种“入粟补官”的奖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家道殷实者参与救荒的积极性,一些民间力量借此步入仕途,如嘉兴路崇德州人濮鉴,大德丁未,岁大,他“捐米千余石以食饥者,全活无数,府上其事,遂以应格登仕版焉。……初调富阳税务官,继授将仕郎淮安路屯田打捕同提举”[36];庆元路奉化州人张元礼,至顺初年陕西饥荒,张氏响应元廷号召以入粟补官,初任芦花场盐司管勾,后藉此累迁,终“以昭信校尉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判官致其仕”[37]。松江义士夏椿,“凶岁所赈施镪若干,米若干,全活者口若干”,乡之耆老“既白于有司……以次具其事达于朝,将官之,夏君曰:吾老矣,乃官其长子,而表其门曰‘义士’,且旌其家云”[38]

与“入粟补官”制度相结合,元政府还积极实行“劝分”措施,对民间“大家”、“富户”进行劝谕,号召他们为赈济灾荒出资出力。至顺年间,江浙行省宁国路旱饥,宣城特甚,录其数至三十三万余口,地方官员“恻然弗宁,夜起彷徨”[39],众议救荒之策,其结果是“首督郡募民粟,几至万石”。宁国县饥,受灾人口达六万七千七百余,官员劝民米一万三千六百十七石,钞一万一千九百锭,而官予米才一万石[40]。材料中提到的“募民粟、劝民米”,其募劝的主要对象不会为升斗小民,而应是那些“大家”、“富户”,只有他们有能力在灾荒时期出粟米钞锭支持政府的救灾活动。盐官州遭遇灾荒,“时斗粟十千,殍?枕野,属仓库并罄”,州判叶森“义激巨室,发嬴粮三千二百二十九石,钞八百五十三锭,赈四万七百人。复以二千一百四十五石谷直续,济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六人。不足,又劝善富米一千六十石,给三千余人。省臣嘉公救荒有绪,檄摄富阳,一如治盐官,得米二千三百石,疗饥民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九”[41]。如此事例,史载颇多。可见,通过“劝分”政策的实施,主动引入民间力量,对弥补政府财政不足大有裨益,同时对灾荒赈济也有显著效果。

需要提及的是,元政府在赈灾过程中有意识地对民间力量进行控制和引导,将其纳入整个国家赈济体系之中的做法,始终带有国家强权政治的色彩,此种情境下的民间力量基本处于被动地位与消极层面,即以“劝分”政策为例,政府利用国家权威诱使,甚至是迫使富有民户将其私有财产进行无偿分配,尽管高举赈灾的旗号,颇具积极的社会意义,但富民利益却是会因此遭受相当的损失[42]。元人张光大曾批评“劝分”之弊云:“常观荒歉之岁,上司举行劝粜,应济饥民,其司属贪官污吏不体忧民之念,以为奇货,先行差人勾集税户,不问高下、有无验地等,则抑令认定米数,勒令减价出粜;或作词申覆,合干上司,夤缘下乡,首至税家,大张声势,问要原认米石,盘点见数,呼集社长,供报缺食户口,伺候收籴以次,需索饮食,百端巧言。田多富贵者,畏其紧迫,恐受辱责类,阳散阴收。田少乏力者,必不能从,则称不遵劝分,煅炼承伏,以令其余。所至之处未了,即令走卒前村报信,安排远接计禀,人情如此,逐乡逐村遍行,有钱者得免,无力者受责。税户既被勾扰横取,无复乐愿赈粜。官吏既有所获,只得相与蒙蔽,虚申劝率到某人,粜讫米若于,赈讫户口若干,文饰其辞,欺罔上司。如此则奚有劝分之实,适足以滋抑配扰民之弊矣。”[43]

如此“劝分”的背后是强大专制王权的威慑,足以说明应劝者的被动。“劝分”政策事实上无偿分配了富有民户的利益,其背后所隐含的国家对于自身政治利益的考量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在官方看来,一些富民“有利必取赢,凶岁必闭粜腾价”[44]等不恤祸败之行为“固是愚而无知”[45],政府“理宜督勒,随时平粜”,否则容易造成“奸民不畏官法,乘时放强,鼓动恶少,不问物主,擅取仓禾”的局面。灾民抢夺富户人家,“以此税户亦不安居,往往搬移回避,景象殊恶”,此等情况下,政府“若不多方措置,不惟饿死者众,亦恐别生事端,倍费有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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