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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统一战线优势积极促进阶层关系和谐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苏是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大省,也是社会阶层分化相对显著,新的社会阶层较为集中的地区。研究江苏阶层关系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总结江苏在构建和谐阶层关系过程中的一些有益经验,对于促进相关工作在全国范围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总体来看,江苏省是全国基尼系数最小的省份之一,可是我们的问卷调查却发现,人们对贫富差距问题的反映依然十分强烈。

发挥统一战线优势积极促进阶层关系和谐

江苏省委统战部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阶层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核心表现形态,和谐阶层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因此,研究各个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促进阶层和谐的机制方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议题。

促进阶层关系的和谐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一战线作为一种卓有成效的社会关系协调机制,如何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是新时期统战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江苏是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大省,也是社会阶层分化相对显著,新的社会阶层较为集中的地区。江苏较早把新的社会阶层纳入统战工作之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研究江苏阶层关系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总结江苏在构建和谐阶层关系过程中的一些有益经验,对于促进相关工作在全国范围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基本判断:社会阶层关系总体比较和谐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出发,立足当代中国现实,我们对全省的阶层关系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分析和探究,可以得出我省的阶层关系相对和谐的结论。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数据分析表获得直观而量化的认识(表1)。

表1 我省各个阶层之间和谐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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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调查者的主观认知角度来看,我省的各个阶层关系是相对和谐的。从上表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在主观认知上对本省阶层和谐度的态度是积极的,“认为我省现在各个阶层之间比较和谐”的被调查者有1,349人,而持这一态度的被调查者所占有效百分比为57.1%。

表2 您认为下列关系是否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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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中被调查者对于我省在“劳资双方关系”、“干群之间关系”和“市民和农民工间关系”的主观态度积极。认为我省劳资关系“很和谐”和“比较和谐”的占到59.1%,认为我省干群关系“很和谐”和“比较和谐”的占到58.2%,而认为我省市民和农民工之间关系“很和谐”和“比较和谐”的占到67.1%。通过这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在主观认知上,各阶层人士对我省的阶层关系状况抱有积极态度。由此可以推断,我省的阶层关系状况相对和谐。

二、综合分析:影响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的几个要素

在做出阶层关系总体比较和谐基本判断的同时,也应该看到,阶层关系始终处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之中,阶层内部、阶层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依然经常性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虽然阶层关系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究其根本,都可以归结到利益关系之上,其中,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是影响阶层关系和谐与否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利益分化与社会阶层关系和谐

贫富差距的形成是经济利益分化的具体体现。总体来看,江苏省是全国基尼系数最小的省份之一,可是我们的问卷调查却发现,人们对贫富差距问题的反映依然十分强烈。

本次调查的各阶层人士中认为贫富差距程度已经“十分严重”的占18.0%,认为“比较严重”的占54.0%,“一般”的占23.3%,“不太严重”和“很不严重”仅占4.7%。可见,人们普遍认为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必须得认真思考和解决的时候了。由于这种差距过大而导致心理上的失衡和不满可能随时成为社会异动的前奏,因为它已经作为负面因素在人们心目中逐渐形成共识,显示出比较危险的征兆。调查显示,有24.7%的居民认为“很有可能”引起各个阶层的冲突与不和谐,33.4%的居民认为“比较可能”,“说不清楚”的占31.3%,只有10.5%的认为“很少可能”和“绝无可能”。

表3 各群体贫富差距扩大对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的影响程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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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3中可以看出,不同职业阶层对收入差距过大对于和谐社会影响程度方面存在着显著的认识差异。58.6%的科研或教学人员认为贫富差距过大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选择“很大”的职业阶层还有自由职业者、农民和公务员等,其比例在50%以上。比例最小的是工人群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工人群体无论是在改制前或者改制后,他们的工作参照群体相对比较单一,不会形成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再加上他们的稳定工作收入使得他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种比较平稳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对各个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缺少太多的敏感和判断。工人阶层所属的企业大都属于社会活动的中间层面,能够有效地平衡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所以工人阶层对各个群体贫富差距过大的认知相对温和。

经济利益的适度分化本是一种社会的自然现象,然而,当前这种分化似乎已经有超出多数社会成员心理认可范围的趋势,特别是社会部分成员借助体制设计缺陷而导致的不公平竞争获得高额不合理甚至非法收入的现象已经激起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不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二)政治资源占有与社会阶层关系和谐

政治资源可以概括地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政治资源,一类是派生政治资源。法定政治资源一般指各国以宪法及其他法律形式明确赋予公民的政治待遇,包括宪法规定公民平等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自由;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劳动、休息、受教育的权利;退休生活享受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等等。派生的政治资源大致分为四种:

(1)当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成为不同级别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或参政议政成员;

(2)被推举为不同党派、社群组织的代表,成为各种集团组织的代言人;

(3)作为一个界别方面,受聘成为人民陪审员、各级各类政府顾问或监督员,成为具体公共事务的参与决策人员;

(4)履行上述各种角色时,建立起来的多界别的人际关系网络。派生政治资源与上述法定政治资源有着很大区别,这类政治资源不可能人人都直接拥有,多数人是通过代理人来间接地使用这部分资源的,这些政治机会没有严格的边界,作用力也较强。

总体上,基本阶层与新社会阶层对政治资源的占有没有明显的区别,分别有85.2%和87.1%的人担任各种政治身份,而农民工阶层则处于全面的劣势,基本上不具备政治身份。基本社会阶层中,公务员、科研教学人员和国有企业干部在政治身份上占有明显的优势,远远高于农民和工人阶层;而新社会阶层则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加大了政治参与的力度,在政治身份上有了很大的提升。

表4 不同社会阶层政治身份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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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渠道基本都集中在法律途径、私人关系途径和新闻媒体。值得关注的是,基本阶层中的工人和农民阶层以及农民工阶层选择“信访”这一项的比例明显高于新社会阶层以及基本阶层中的其他阶层,这说明他们在社会话语权上处于明显弱势,需要依靠信访机制来解决某些困难。新社会阶层中,选择“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比例显著高于其他阶层,这与大量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加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存在很大的关系,例如私营企业主加入工商联及下属商会等组织,实现与党和政府部门的经常性联系。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主调查显示,66.1%的私营企业主加入了工商联组织。依托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社会阶层会产生一种归属感,这是他们客观拥有的政治资源。

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相对于基本阶层和新社会阶层而言,农民工阶层在政治资源上处于绝对的劣势;基本阶层内部也处于分化之中,政治资源存在显著的差异;新社会阶层拥有的政治资源在不断扩大。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影响阶层利益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部分中高收入者首先意识到了政治资源的价值,有意主动争取更

表5 不同社会阶层利益诉求渠道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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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政治待遇和参政机会。一部分新社会阶层十分热衷各种社会政治活动,他们的头衔也越来越多,涉及各种企业协会、各个界别团体,甚至人大、政协等方方面面的任职。他们利用各种机会参政议政、表达意见、扩大声音、强化影响力。应该说,他们对政治资源先知先觉的主动行为,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过度索取政治权力,则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政治资源向这部分人集中,将挤占和压抑其他阶层的政治资源。获得大量政治资源的阶层往往容易垄断大量的社会资源,进而影响和扩散到经济资源分配及其他分配领域,使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甚至失去弥合的基础。现阶段,在阶层分化的社会背景下,政治资源的分配还存在个别不公平的现象,政治资源开始向部分拥有大量经济资本或者“体制内”的人群集中,政治资源的集中又通过市场影响其他资源的分配,这就容易使得政治资源的弱势阶层产生挫折感和被剥夺感,从而影响各阶层的和谐。

(三)劳资关系与社会阶层关系和谐

本课题在调查的2599个样本中,有74.95%的人表示所在单位或企业存在不同类型的劳资问题。所存在劳资问题的主要类型分布如下(表6):

表6 在企业或单位不同类型劳资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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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中的劳资关系问题直接影响阶层关系和谐,主要表现为私营企业主与一般员工的关系、中层管理人员与一般员工的关系,其中特别表现为私营企业中农民工阶层与私营企业主的关系。在本次研究的调查中,对于一般员工和企业老板之间的关系评价,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评价总体处在“一般”与“比较差”之间,与私企管理层和工人的评价具有明显的差异。同时,从总体的评价来看,作为资方的典型代表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与作为劳动者典型代表的阶层——一般员工阶层之间的关系评价并不是太好,应该说较差(表7)。

表7 对一般员工与企业老板之间关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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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值均值是将关系的评价分为5个层次,1代表非常好,2代表比较好,3代表一般,4代表比较差,5代表很差,也就是说,评价值越高,关系越差。这里的国企管理层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的干部,私企管理层主要包括私企、外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调整劳资关系的各类组织中,79.1%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很重要,75.3%的人认为新闻媒体很重要,选择工会和行业协会的比例比较低,分别占43.7%和34.8%。一方面说明在处理劳资冲突中,政府和新闻媒体威信比较高;另一方面,工会和行业协会这些社会团体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项改革逐步深入,劳动用工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这主要表现为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如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滥设违约金的情况时有发生、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对一些新的用人主体的用工行为缺乏规范等,加上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出台的滞后,致使企业在处理这些劳资问题时也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综合来看,以上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体制转变和用工多元化带来劳资问题。随着改制,劳动关系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劳资纠纷增多。同时,进城务工人员剧增带来用工类型的多元化,很多地方的外来务工人员已在职工总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缺乏规范,容易造成劳动关系紧张、劳动纠纷投诉多、劳动争议增加。二是职工流动带来的问题。目前职工流动已经非常普遍,但职工劳动保障的跨地区统筹机制还没有建立,而且不规范的流动对企业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三是国企转制带来的劳资新问题,如劳动合同的时限、工龄补偿等。工人利益受到侵害引发劳资冲突也较多地发生在私营企业和小型外商投资企业之中。不少私有企业劳动条件恶劣,工人在缺乏基本劳动保护的环境中劳动。这些企业里的雇工大多是小群体的外来农民,面对很不充分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加上劳动者之间的激烈竞争,他们只能被迫接受不公正的条件。在企业里,没有保护他们利益的劳工组织,个别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发展地方经济,在劳资矛盾中常常站在企业主一方。

(四)其他各类社会资源对阶层和谐关系的影响

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上的制度性樊篱依然横亘在不同阶层之间。从不同职业类型的从业人员对所受公共服务[1]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社会评价)两个方面来呈现公共服务的体制差异(表8)。

表8 对下列各群体享受公共服务情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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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来看,人们对公共服务表示满意的人占多数,但各阶层间存在显著差异。体制内各类阶层对公共服务表示满意的比例最高,工人和新社会阶层对所受公共服务的评价一般。最不满意的人群就是体制外各个阶层,如农民工、普通农民、失地农民、下岗失业者等。住房、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对全体公民具有无差别、均等化的特点,它是一种很好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平衡机制。这一公共服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其应该成为抚平群体和个体之间收入不平等和财产不平等的重要工具,如果供给存在结构性差异,则会导致社会阶层关系失衡。

教育资源在各阶层之间分布有明显差异,各个阶层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受的教育存在显著性的差异。仅仅享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口中,农民、工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是最突出的阶层,他们的累计百分比占了仅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总人数的67.4%,而他们的人数却只占调查样本总数的28.7%。教育资源占有与收入水平明显相关,其相关系数为0.496。仅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口中有86.2%的人是属于低收入阶层。且教育资源的占有有明显的代际继承的特点,工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和农民工的子女在重点中学就学的比例远远低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以及私营企业主(见表9)。

表9 不同职业的社会阶层子女的受教育学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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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引起的社会阶层关系不和谐。在调查中,有56.9%的人认为,各群体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对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的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

三、工作探讨:统一战线与阶层和谐关系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处理好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在社会发展现阶段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利益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关系都是由相互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阶层关系,关键在于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因为利益纠纷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这方面,统一战线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和谐阶层关系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特征,这样的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体现在社会阶层关系上,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维护国家统一、稳定和发展的共同愿望。各阶层具有普遍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在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发展上形成广泛的共识。

(2)社会各阶层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阶层之间财富差距合理,如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的那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3)社会资源在阶层间分布均衡,各社会阶层发展的机会平等。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制度、组织、文化凝聚力和共有信息等资源,在社会各阶层间的分布均衡,是社会各阶层发展达到机会平等的前提条件。在资源和权力两方面,不同阶层之间能够具备公平的获取机会。

(4)稳定的阶层结构和变动方式。在可预见的历史阶段内保持阶层结构体系、流动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的相对稳定;其变动保持在合理和可控制的范围内,而不是在短期内发生剧烈的波动,或者以破坏性的方式发生变动。

(5)阶层之间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及充分的沟通与谅解。阶层之间以及各阶层与政府之间,建立制度化的、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这些沟通机制,在相互尊重对方的合理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共同解决意见分歧和利益分歧。

(6)充分、平等的参政渠道和公民权利,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健全、合法。各阶层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政治权利,并积极地要求以合法的形式参与国家的民主进程。任何遵纪守法的公民和组织,都享有法律赋予的参与政治和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渠道。互相之间承认并尊重对方表达自身利益的权利。

(7)以法律作为规范各阶层行为及相互关系的最基本依据。处理阶层关系,必须依据法律进行,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具有违反和藐视法律而处理阶层关系的权利。任何涉及处理阶层关系的原则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

(二)统筹协调阶层利益关系

统筹协调和兼顾好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共同利益、具体利益和合法权益,涉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广泛体现,涉及在新的形势下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具体利益,特殊利益服从于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兼顾、包容具体利益、特殊利益的原则,统筹协调好共同利益与具体利益、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新形势下妥善处理好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时,必须把握四个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一是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三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扶贫开发工作,使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各阶层群众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是要认真研究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着力避免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三)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促进阶层关系和谐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在共产党领导下,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振兴中华民族的奋斗目标和共同利益,由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社会阶层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中华儿女结成广泛的政治联盟,其内部构成是社会结构多样化的反映,其内部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统一战线的主题思想、文化理念、目标追求、价值取向、社会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工作方式等,能为妥善协调处理好新的形势下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作出独特的贡献,发挥重要的作用。

(1)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为促进阶层关系和谐营造宽松稳定的社会环境。

由于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所处的位置和自身条件上的差异,所能享用的社会资源和所能掌管的生产要素不同,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所分享的成果和付出的代价也都不同,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或群体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也在大量产生,集中反映在劳资关系、分配关系、城乡关系、干群关系、生产与安全关系以及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权益的保障上。在一些地方和行业中,在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之间,先富人群与未富人群、贫困人群之间,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利益差异在扩大,利益矛盾在上升,成为在大发展、大变化时期社会矛盾的具体表现。

统一战线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统一战线各政党、各民族、各宗教、各界别、各方面代表人士与社会各阶层群众有着密切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和反映他们所盼、所想、所需、所求。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可以拓宽和畅通社会民意表达和反映的渠道,通过统一战线的工作渠道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和政治诉求能充分表达出来,构建多种形式的社情民意沟通交流平台,把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统一战线在协调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以及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时,本着“团结联合”的主题思想、“和衷共济”的价值取向、“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工作特点,充分履行知情议政、参政监督、建言献策等职能,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因利益矛盾激化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利于在促进社会阶层关系和谐中形成宽松稳定的社会环境。

(2)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突出优势,为促进阶层关系和谐提供重要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渠道。

爱国统一战线汇集了社会各界大量的代表性人士,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工作网络,成为在新世纪新阶段共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人文资源和政治资源。统一战线通过制度安排的政治舞台、参政监督的工作平台和交流沟通的组织渠道,可以汇集和凝聚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通过政治协商来维护和体现社会阶层利益关系和谐,通过参政议政来促进和协调社会阶层利益关系和谐,通过实施民主监督来协同和保障阶层利益关系和谐。这样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渠道,适应了社会各阶层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更高要求的趋向,有利于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合理的意见建议和需求,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出台举措的协调性,避免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当而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抱怨;有利于及时有效地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有利于统一战线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人士更加直接地了解掌握政情、社情和民情,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为推进阶层关系和谐、着力改善民生而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和举措,并通过他们在所联系的团体、政党和人群中广为宣传、讲解、倡导和沟通,确保政令畅通,有利于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促进阶层关系和谐。

(3)发挥统一战线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独特魅力,为促进阶层关系和谐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

统一战线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多样性、社会性,其最大特点就是求同存异、体谅包容,能够通过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的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谅解宽容、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统一战线作为“同”与“异”的矛盾统一体,围绕维护和实现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包括他们各自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成为统战工作显著的工作特点。在促进平等、互助、协调的社会阶层和谐关系的工作进程中,采用统一战线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团结、沟通、协商和自我教育等几大功能,在统一战线体制内,积极团结引导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沿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所合理设计的政治制度和政策框架的轨道,在公开铺设征询意见、反映诉求、表达民意的平台上和渠道中,以理性合法的形式有序地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注释】

[1]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所调查到的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指标主要是针对人们习惯上所说的基本福利待遇状况,如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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