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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实施程序》共有12条。图2-8显示了中国—瑞士自贸区下判定产品原产地的流程,图2-9为享受中国—瑞士自贸区进口优惠关税的流程。

第十二节 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一、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7月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阿曼在北京签署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一个高质量、内涵丰富、互利共赢的协定。《协定》正文共16章,包括总则、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海关手续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服务贸易、投资促进、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问题、经济技术合作、机制条款、争端解决和最后条款。此外,《协定》还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纺织品标签、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等11个附件。

《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其水平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协定》规定,瑞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6 958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619项产品实施部分降税,降幅从10%到50%不等,将254项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其中,工业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全部实施零关税;农产品方面,瑞方承诺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962项农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403项农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对216项加工农产品取消工业成分的关税(对其中23项加工农产品还将取消其农业成分40%的关税),将254项农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可以说,这是瑞方首次在自贸协定中较大幅度开放其农产品市场,也是瑞方首次在世贸组织谈判或自贸区谈判中,就削减加工农产品农业成分的关税做出承诺,使我国农产品获得了更好进入瑞方市场的机会。

中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对1 803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5 495项产品经5年、10年或更长时间实施零关税,对168项产品经10年过渡期降税60%(对其中165项从《协定》生效之日起先降税18%,然后在此后9年内匀速降税),将457项产品作为例外不予降税。

总体来看,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自《协定》生效之日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

在原产地实施程序方面,双方同意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并同意放宽原产地声明格式和签章有关要求。这是中方首次在自贸协定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将大幅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双方同意建立原产地声明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并同意相互提供声明序列号,以加强风险管理。

《协定》知识产权章节主要包括总则、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植物新品种、未披露信息、地理标志、执法(包括刑事、民事和边境措施等)、原产地和国名标志等内容。在中国对外签订的自贸协定中,《协定》首次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突破了之前我国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只包含原则性条款和合作等宣示性条款的做法,增强了权利人保护的透明度和便利性。这充分显示了中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积极、开放的态度。

双方同意在中国完成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后,尽快开始政府采购谈判,以期缔约双方在互惠基础上达成政府采购协定。

二、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主要规定

《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共有13条。第3.1条规定了有关原产地规则的相关定义。第3.2条规定能享受关税减让优惠待遇的原产产品的3种类型。第3.3条是对完全获得的原产品的定义。第3.4条对实质性改变和非原产材料价值(VNM)百分比做了规定。第3.5条是关于微小含量的规定。第3.6条是关于微小加工的规定。第3.7条是关于原产地累计的规定。第3.8条是关于成套货品和包装容器和材料原产资格的规定。第3.9条是关于附件、备件及工具的规定。第3.10条是关于中性成分的规定。第3.11条是关于可互换材料的规定。第3.12条是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第3.13条是关于直接运输的规定。

《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实施程序》共有12条。第3.14条是关于原产地证据文件的规定,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第3.15条是关于原产地证书的规定。第3.16条是关于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的规定。第3.17条是关于原产地文件保存的要求。第3.18条是与进口相关的要求。第3.19条是关于免于提交证书的规定。第3.20条是关于原产地核查的规定。第3.21条是关于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情况的规定。第3.22至3.24条是关于通知、保密和原产地事务实施分委会的规定。第3.25条是关于已出口的在途产品的规定。

《协定》第2.1条规定:在1923年3月29日瑞士联邦和列支敦士登公国之间的关税同盟条约生效期间,瑞士的关境包括列支敦士登公国。图2-8显示了中国—瑞士自贸区下判定产品原产地的流程,图2-9为享受中国—瑞士自贸区进口优惠关税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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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中国—瑞士自贸区下判定产品原产地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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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中国—瑞士自贸区享受进口优惠关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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