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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思考和建议

时间:2022-09-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应当创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而创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将承担起对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最有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这对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六 关于建设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思考和建议

在过去多年来对产业共性技术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围绕为什么要建设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研究院,以及如何建设这个研究院等问题,开展了多次讨论,并形成这份专题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为什么要创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创建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它的意义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促进我省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二是改善共性技术的供给体系,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使科技投入取得更高的效益。

首先是培育主导产业。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引进大院大所的决策,这对我省的科技发展和产业成长,无疑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选择。青山湖科技城建设同样采用了这个模式,也将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集聚。但我们认为,仅仅采用这种方式集聚科技资源可能会产生技术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离散,从而对培育主导产业带来负面效应。因此,在引进大院大所的同时,应着力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并努力促使两者协调发展,以利于我省主导产业的健康成长。

二是改善共性技术的供给体系。当前,制约我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因素很多,其中共性技术供给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共性技术是基础研究和专有技术之间的桥梁,它的突破对提升产业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由于这类技术属准公共产品,所以转制后按企业化运作的科研院所不会自发地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个领域,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又不愿、不敢或没有能力单独承担此类研发活动。这就形成了该领域研发投资的“死亡谷”。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应当创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技术研究院。

三是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与企业科技投入的目的不同,财政科技投入所追求的是我省社会经济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而投入的集中度对这种整体效益的影响很大。在我省,“十一五”期间列为重大科技专项的有26个,“十二五”期间拟调整为10个,这说明决策部门已开始重视投入的集中度问题。然而,这10个专项却涵盖了108个关键共性技术。把有限的资金分散在这么多的项目中,从整体效益来看不一定是最有利的。而创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将承担起对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最有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这对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应建设怎样的产业技术研究院

构建研究院的体制,涉及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以及责权利的关系。由于这个体制与其功能定位有密切联系,所以明确定位是构建体制的基础。

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指出:“自主创新是推进浙江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战略。”为了贯彻这个战略,应当建设一个健全的共性技术研发体系。可是这个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共性技术供给严重不足,这已成为贯彻自主创新战略的主要障碍。所以我们认为研究院应将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引进和推广作为主要任务。

共性技术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研究院在投入结构、选题原则、知识产权分配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都有别于企业的研发活动,和大学及按企业化运作的研究机构也有很大差异。其中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研究院不追求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是把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作为目标。这就决定了研究院应是非营利的组织,而且必须在政府主导下才能得到发展。但与此同时,它又受到市场经济环境的制约,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某些规律开展工作。这就是说,共性技术运作的特殊规律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都将支配着研究院的活动。由此可见,“政府主导”“非营利性质”以及“市场化运作”,将决定研究院体制的整体框架。

具体地说,研究院的体制应含有下列内容:

研究院系非营利事业法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9—13人组成,其成员由省政府聘任,政府部门的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各占1/3左右,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理事长由省领导担任。院长由理事会提名,省政府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省政府聘任。院长、副院长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

研究院的基层单位是研究所和研发中心。前者相对稳定,后者任务比较单一,所承担的某项研发任务完成后可以解散,也可以继续承担新的任务。所长和中心主任由院长聘任。研究所和研发中心一律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严格执行院部规定的各种经济政策。

研究院设立专家委员会。委员由院内外从事科技、经济、产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

研究院设立技术服务部。该部主要从事技术引进和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本院的研究成果向企业的转移工作。

(三)研究院应引入怎样的运作机制

研究院的运作机制应突出三个结合:一是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二是“输血”和自我“造血”结合;三是研究院、风投公司和创新园区的结合。

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对研究院的功能定位、主要干部的聘用和经费的投入上。市场化运作指的是在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项目委托中,把它们都作为自己的客户对待,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

所谓“输血”,指的是在创办初期政府的资金投入,包括财政提供的创业基金以及转移某些国有资产。所谓自我“造血”,指的是研究院将以项目和知识产权为依托,在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服务中获得相应的回报。

实行研究院、风投机构和创新园区的紧密结合,既有利于研究院的成长,也有利于风投机构和创新园区的发展。

在上述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研究院的经费投入机制、合作研发机制、人才集聚机制、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技术扩散机制。

除研究院的创办经费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经费应由政府部门和企业(最好是多家企业)联合投入。政府部门投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多家企业联合投入有利于研发成果的转化。

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中的作用。研究院在组织项目的实施中,应与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协作关系,从中选择项目领军人物和共同组织研究团队,并为组织实施寻找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的基本支撑。

人才管理和使用力求实行较为灵活的机制。建议采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集聚各方面的人才。科技人员在离岗转制到研究院后,其身份、工资、职称提升等,建议省有关部门制定出相应的政策。

研究院会同参与研发的各方共同制定管理知识产权的协议。明确参与研发的各方享有知识产权优先使用权,对调动企业参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周期结束,应由研究院将成果提供我省广大企业使用,其收入可应用于新项目的研发。

技术成果向企业扩散,应视为研究院的重要功能之一。转移成果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单项技术转移或多项技术打包转移,也可以将研究团队连同成果一起合并转移,以衍生出新的企业。

(四)把握研究院建设的阶段和重点

根据研究院在创建过程中的任务和特征,我们建议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1.筹建阶段(2012—2013年)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

(1)建立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筹建小组及其办公室。

(2)制定《浙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置条例》。

制定这个条例,更有利于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办院方针,规范行为准则,保证其健康持续发展。

(3)省政府确定建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

(4)建立理事会和聘任院长。

(5)从国内外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和整体引进研究团队。

2.创建阶段(2013—2015年)

(1)筹建3—5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所。

(2)建立若干研发中心。

以浙江省“十二五”科技规划中所确定的108个关键共性技术为运作的切入点,选择其中的5—10个项目作为研究院起步阶段的研发重点,并从调整投入结构和优化知识产权入手,集中力量进行突破。每一项目完成后,研发中心可以解散,也可以转入正在筹建的研究所。

(3)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试点工作。

培育出若干个技术引进的主体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典型;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我省更多企业从事这种类型的创新活动。

3.全面建设阶段(2016—2020年)

(1)建成3—5个具有专业特长和研发能力、有较高知名度的研究所。能承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任务。

(2)建成研究院的孵化中心。把已经取得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某些专用技术结合起来,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

(3)建成技术服务系统。通过技术成果打包和研究团队的整体转移,培育出若干具有创新创业活力的新企业。

(4)建成具有自我造血功能的研究院。通过共性技术研发、相关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技术服务工作,为研究院的造血功能夯实重要基础;通过项目研发和推广应用所获得的收益可以满足研究院大部分的经费支出。

(项浙学等著,发表于《科技工作者建议》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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