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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这一“迫切需要”就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即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散布于广大农村的“民间艺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与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其艺术养分直接来自于农村生活。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建议_新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研究

9.2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各级政府应当充分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在教育、人才、资金、硬件等方面的保障下,实现制度的创新、政府工作方法的创新、文化投资环境的创新及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的创新。

9.2.1 注重农民文化素质培养,提供教育保障

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影响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造成了农村教育的相对落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这一“迫切需要”就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即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

1.加强农民道德教育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首先,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次,要不断创新农民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形式。以文艺表演、板报宣传等形式代替传统的说教形式,不断丰富道德教育的载体,不断增进与农民群众思想上的交流和情感上的沟通,使农民群众在融洽和谐的气氛中自觉接受教育。再次,要引领和帮助农民群众树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地方政府和农村干部,要对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既富时代精神又贴近农民生活的各种文化活动和道德建设活动,如开展和睦家庭评选、好媳妇评选、重视教育家庭评选等等。要在农民中成立各种文艺团体,丰富农民业余生活,以此消除农村日渐兴盛的迷信、浪费、赌博之风,让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占领农村思想阵地。

2.加强农民法制教育

必须大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广大的农村,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安定,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要加快“三农”立法步伐,如制定农民教育法、农民负担法、农村土地使用法、农业科技人才保护法、农村养老保险法、村镇建设规划法、农村医疗保障法、农业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利益。

3.加强农村基础教育

从长远来看,要提高农民的素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首先,要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农村全体学生。应当通过深化农村教育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教育的普及意识,克服农民在教育上的短视行为。其次,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国家加大投入,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使农村基础教育走向良性循环的道路。再次,要采取措施解决农村特殊群体、特殊地区的教育问题,主要是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农村基础教育。

4.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农村职业教育是农科教结合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的主要途径。要加大政府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尽快落实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造福农民子女;要创新职业教育内容。大力发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中职教育;要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桥梁,采取一定方式使一定比例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深造。

农村成人教育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政府要办好农业广播学校、农业函大辅导、农业技术夜校和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等,为农民群众提供种类齐全、定位准确的教育资源;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基地,为建立功能多样、体系完整的农村成人教育提供新型载体。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农业问题专家深入农村开展农业科普知识讲座,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水平,使科学技术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

9.2.2 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1.完善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

农村文化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离不开一支数量足、业务强的文化人才队伍。首先,提高现有文化队伍的水平,加强对农村文化干部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将农村干部送到上级文化机构或是高等院校进行深造,也可以邀请艺术团派人到农村办文化人才培训班,对农村文化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其次,在农村吸收“文化精英”充实文化队伍。“文化精英”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文化需要,由他们带领广大群众进行文化建设,更能培养农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认同感。要通过国家公共财政引导的方式,奖励和补贴农村基层文化带头人,建立一支乡土化、农民化和本土化的农村文化精英队伍,使之成为农村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这是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另外,国家还要制定引进各类人才到农村的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扎根创业,为农村文化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2.加大民间艺人培养力度

散布于广大农村的“民间艺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与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其艺术养分直接来自于农村生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指出,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有专家曾经不无忧虑地指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的今日,每过一天就有一种民间文化消失,而民间艺人也正在急剧地减少。为此,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戏剧、皮影、泥塑、年画、秧歌民间艺术和乡村生活有着天然的亲和性,培养乡土艺术家,可以保护大量的民间文化,还可以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首先,政府要增加投入,要对一生追求民间艺术,献身于绝技绝活、保护传承的老艺人保障其生活来源,对确有艺术专长的老艺人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次,抓好传承培训、建好传承基地,帮助民间老艺人提高传承人的素质。最后,命名和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为传承人颁发证书、建立档案。

3.加快农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基层文化机构严重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农村基层急需大量的知识型、文艺型专业人才,而政府管理体制内又不能在短时期内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是编制问题,另一方面是资金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加快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奥运志愿者精神,发动和引导大学毕业生、退休文艺工作者以及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到广大农村参加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比如,组织农业技术员、农学专业大学生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帮助农民改变就业打工缺技能、务农少技术的状况。关心“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心理、情感,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用亲情、爱心为他们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这项工作开展的同时,要制定出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政策,使这项工作得以持续发展。

9.2.3 加大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经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瓶颈。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保证农村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各级政府应认真研究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通过必要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解决基层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大农村文化事业费的投入比重。全省文化事业费占全省财政总支出,应从现在的1.12个百分点增加到2个百分点,其中重点增加农村文化事业费,使其占全省文化事业费的比重从现在的24.43%逐步提高到40%;农村人均文化事业费,应从现在的人均7.79元提高到人均15元以上,其中经济较好地区达到人均20元。

二是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事业费投入幅度应高于当年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省财政每年安排用于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建设的补助资金2000万元,建议提高到每年5000万元,各市、县也应按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三是改革投入机制。对政府和集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可采用项目评估、以奖代补等方法,提高投资效益。要采取减免税费的办法,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农村文化建设,兴办民营文化,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9.2.4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提供硬件保障

1.建立县、乡、村、户四级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在推进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依托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机制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形成网络化布局。

一要巩固县级文化阵地。着重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文艺队、数字电影放映队、文化广场等阵地的规范化建设。让县文化馆主动承担起全县性活动的整体策划、政策宣传、文艺培训等职能;按照城乡文化一体化的要求,在图书配送、活动开展、文化服务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二要完善乡镇文化阵地。加强乡镇文化站、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乡镇文化站要真正负责起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真正将乡镇文化站做成城乡文化的纽带,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枢纽,加大城市文化对农村的辐射力度。

三要强化村级文化阵地。着重加强村级报栏工程、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站点、业余剧团、活动室等阵地建设,指导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起集休闲、培训、娱乐等为一体的文化活动室。

四要拓展家庭文化阵地。扩大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网络的覆盖面,推进文化大户建设。在加强广播电视、电信宽带等建设的同时,重点培育在农村中能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文化大户,以文化精英带动农村文化的整体发展。

五是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节目套数,使农民群众能够普遍收听到广播节目,收看到中央、省、市和当地的主要电视节目,满足农民群众对新闻资讯、文化娱乐、科技培训、生活信息的基本要求。巩固行政村“村村通”成果,抓紧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人口覆盖面,加快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和政策支持。

2.整合文化资源、使农村公共文化的有限资源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文化场所的整合,实现多功能化。农村小学校舍、党员活动室、老年协会、祠堂庙宇等都可以综合利用,努力做到相关设施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是乡镇文化资源整合,实现多村资源共享。利用乡镇中心地理位置的优势,建设文化资源共享圈,既保证了周边村庄文化的供给,又避免了浪费。这方面,磐安县深泽乡文化“多村一中心”的运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闲置资源的整合利用。将原先分散闲置在乡镇各部门文化资源集中在县(区)或乡(镇)一级“打包”整体下拨至村一级。另外,利用城市带动策略,将闲置在城市的文化资源,支援农村文化建设事业。

9.2.5 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

补充完善操作层面的制度机制。对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历史建筑的分级鉴定及保护机制等加以完善,建议建立文保、规划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等。如规划部门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之间加强联合等。构建调查鉴定机制,完善收集整理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给予保障。

浙江省大部分农村仍保留特色文化形态,在新一轮的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应对特色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进行相应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对特色地方建筑如戏台、祠堂、官府建筑、古街道等应进行历史建筑的级别认定,并拨专项基金进行修复。可赋予其新的功能,如可作为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等。

9.2.6 实现政府工作方法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齐抓共管,共建共享

在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一定要转变观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科学的引导工作。新农村文化建设不能盲目求新求异,也不能简单复制,要避免千村一面。在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发展思路方面,应该合理听取专业研究机构建议,不仅从行政上给予重视,更从科学上指明方向。在专业机构研究人员的帮助下,从农村历史、文化、规划、旅游等各方面深入分析,给出专业指导,确保新农村文化建设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在理论上需要多学科的合作,而且在管理上需要多部门的协调。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必须是综合性的,要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的不同部门的统筹规划指导。要考虑浙江省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文化的建设,建立县(区)、镇、村三级农村文化服务的目标责任制,文化、卫生、政法、教育、科技、广电等领域和部门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中心镇、中心村及小康乡镇建设指标。建立县、乡政府领导班子任期责任制的考核体系,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在议程、内容、资金、考核和措施上有保证。针对农村文化建设涉及宣传、文化、广电、体育、农业、城建等多个部门,协调困难、政出多门及资源浪费等状况,建议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在有关部门设立农村文化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全省农村文化建设。其职责是,以大文化的概念,协调、统领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规划、投入及其建设,对农村各种文化建设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定期研究农村文化工作,解决农村文化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此外,为使农村文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文化厅建议浙江省政府制定《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保证农村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9.2.7 实现文化投资环境创新,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体制的文化投资环境

农村文化建设除了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还应该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集体、个人、社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体制的投资格局,保证农村文化建设所需经费。除了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保障机制外,还应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和致富的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通过冠名赞助、联合开展活动等形式为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开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

9.2.8 实现文化活动形式与内容创新,弘扬具有地域性与时代感的农村特色文化

1.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一是“政府组织”的文化活动形式。政府的“三下乡”活动将农村地区缺乏的科普知识、图书电影、文艺表演送到农村,极大地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农村文化建设要持续发展,光靠“三下乡”还不够,更要政府组织文化活动“常下乡”、“常在乡”,为农村文化生活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二是举办民间艺术节。浙江省拥有丰富的民间艺术资源,艺术种类繁多,基本形成了“一乡一品”的地域特色文化,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总结民间文化的成功经验,举办各类民族民间艺术节,以提升民间艺术质量,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如利用2006年越剧100周年诞辰的契机,积极举办首届中国越剧节,四年一届,充分体现越剧发源地的文化底蕴和风采。各级政府还应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农村民间艺术进城,鼓励民间艺术市场化,并在经费、场地、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

三是正确引导宗教活动。宗教在农村仍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农村庙宇、教堂数量较多,信教群众也由老人妇女向普通人群扩展。如常山县天马镇屏山社区7000多人口中,有70%~80%的人信教。各地政府应当正确处理好宗教这一敏感问题,对宗教活动要加以正确引导,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努力使宗教活动与小康社会建设相适应。对一些历史悠久的、在民间有较大影响力的庙宇,不宜一拆了事,有的可作为民俗民间文化加以保护和利用。要利用宗教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四是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要动员和鼓励专业文化团体、部门深入农村,为农民送书、送戏、送电影、送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和科技知识,组织城市和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开展“一帮一”活动,采取捐赠设备器材、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对口重点支援县级文化机构和乡(镇)文化站建设。

2.挖掘农村特色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

当前,大众性文化活动成为农村群众享受现代生活的主渠道,但是活动少、渠道窄、形式旧成为这类活动的瓶颈。以农村生活为题材,反映农民生活,为农民所喜爱的精神文化产品更是少之又少。有关部门要鼓励、扶持农民发掘利用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与之相关的文化产品,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形成特色文化品牌,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如发掘地方饮食文化、民间剪纸、插花、手工艺品制作、民俗歌舞等资源,还可以传统节日、庙会等为抓手,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适合广大农民口味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农村文化产品是否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网络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沟通与交流越来越频繁,文化越来越多地显现出开放性,求同易,存异难。挖掘农村特色文化资源必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以此来体现新农村的个性风貌。

新农村规划中要尊重和发掘地方特色文化,了解当地村民的文化诉求。在提供基本文化设施配置的情况下,应根据各地文化特色和群众需求,进行具有特色的文化设施配置,在改善农村文化环境的前提下,保留各个村落的个性。对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假日等传统活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在村落规划中注意提供相应的场地条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对各地传统手工艺更要注重保护发展,让那些流传多年的传统手工艺能够代代相传,持续发展。

新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的塑造应该是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注重充分挖掘农村文化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只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相结合,才能使文化活动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在民族特色方面,要充分利用农村的原生资源,发展民族特色文化,如民歌、舞蹈、民族服饰、民族美食、手工艺术、仪式表演等,使其成为民族身份的象征;在地域特色方面,要充分利用特有的地域文化资源,如名人故居、建筑遗产、文物古迹,以村镇文化建设为重点依托各地民风、民俗和传统节日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在时代特色方面,对于特色鲜明、个性凸显的民俗文化和民间艺术,在保留其生动活泼的特色内容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的同时,赋予其时代精神,使其有益的思想内涵发扬光大。

结 语

本书课题得到了省、市、局、区等许多领导、浙江万里学院各级领导和浙江万里学院2009、2010和2011级学生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在深入农村调查过程中得到了金峨村、道成岙村、东兴村等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村两委成员和村民的支持和积极配合;在组织学生、挑选调查人员过程中得到了浙江万里学院辅导员方金荣、杜飞明和刘芳等老师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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