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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构成要素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人的社会性是指个体接受群体和社会文化而表现为群体和社会成员的特征,是他遵照社会规范参与群体和社会生活的特性。他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对方的行为并做出反应。
社会的构成要素_现代实用社会学

二、社会的构成要素

(一)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人

1.人的两重属性

社会学研究的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人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对于人的本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看法。如生物学把人看做是生物个体,是动物进化的高级阶段;在社会学里,人被看做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以角色规定为基础的社会行动者。

人类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结果,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人是高级动物。但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绝不只是动物,而是有意识、有文化、以行为规范指导其活动的社会生物体。人是社会生物体的理论指出,人有两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属性,即其生物性。人的生物性表现为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是有生命的动物。另外,人的生物性还表现在人的本能。本能是人生来就有的能力,是满足生物体的内在需要的能力。如人获取食物维持机体需要的能力,人体自我调节维持体内平衡的能力等。随着生物体的发育,人的这种能力会得到明显的体现。英国心理学家麦独孤认为本能是先天遗传的、固定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由于本能,人才能感知环境,产生适当的行为,以达到某种目的。他认为本能有十余种,比如惧怕、爱情、支配、群居、食欲、创造欲、笑和体态等。

人的社会性是指个体接受群体和社会文化而表现为群体和社会成员的特征,是他遵照社会规范参与群体和社会生活的特性。人的社会性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能力。人类与动物的本质性区别在于人有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能力,是劳动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而劳动工具的制造与使用是一个基本的前提。第二,人有能动性。能动性是基于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行动的能力。人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外界压力以适应之。人也有改造外部环境的能力。第三,人类有共同生活的模式。这是一些复杂的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动模式,而且它指导着人们的行为。

作为一个现实的、社会的人,生物性和社会性同时集其一身。生物性是一个人存在和活动的社会基础,而社会性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本质的特征。正是具有社会性的人的结合才构成社会。

2.人是社会行动者

人是有目的、有意识的行动者。人同时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决定了人的行动既受其生物性影响,也受其社会性影响。但是,人受生物性、社会性影响的领域和程度不同,在有些领域,人的行动受其生物性即其本能的影响。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当他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出现时,他的行动则主要受其社会性影响,即要遵从文化和社会规范的要求去行动。因为人的生物性并不能使人们形成社会,社会是以人们共享的文化、行为规范而组织起来的。这样,共享的文化、行为规范就成为人们进行共同活动的中介,而共享文化、行为规范就是人的社会性的表现。

人不仅是以人们共同创造的文化、行为规范为基础行动的。同时人也具有主体性,即人能够根据自己享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行为的选择。对于不同社会中的人来说,他所进行的主体性选择或选择的行为可能是有差别的:在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社会里,个人选择遵循了社会所认可的理性主义的价值观;而在以集体主义为中心的社会里,个人选择行为常常更多地考虑集体利益。在这里,集体价值已经内化为个人价值。实际上,任何社会的文化、价值观、行为规范都是复杂系统,人们所面对的具体情境又多种多样。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也是复杂多样的。人们要依据自己的内在需要和外部环境对行动进行选择,这反映了他的主体性及人的社会行动者的特征。

社会行动者也称行动者,它是指从事社会行动的人,即享有以文化和价值为基础,有目的、有意识活动的人。人作为社会行动者反映了他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也反映了他的客体性,是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

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可以主动地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行为的特征,即人是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自然主义的人类观把人视为以生物属性为基础的被动地适应外界刺激的行动者,比如在行为主义看来,人的行为模式就是刺激—反应。在这里,人是被动的,充其量在于去解释这种刺激的含义并做出反应,而没有主动的、创造性的含义。在现实社会中,人实际上是积极的行动者,是有意志、有选择性和创造性的行为主体。人的主体性表现为:人是有意志的(或有意识的)活动的主体。虽然这不能被理解为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活动,但人是对一定的行为进行选择的主体,即他在众多可能的活动中进行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也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人的活动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不只是固守已有的模式,尽管这种创造性的程度有所不同。

人的客体性是指每一个人都是他人行为的对象。他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对方的行为并做出反应。客体性含有被动的意思,但它并不只意味着被动性,而主要是表明他人行为的对象性。在现实社会中,人既有主体性也有客体性,但它们在不同人身上的表现有所不同。

3.社会需要对人的行动的意义

作为社会行动者,人的行动不是没有规律的,而是受其需要的影响。马克思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分析了需要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生理的需要和随之产生的社会需要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具有基础的作用。他认为,需要是一个人行动的基础和积极性的来源,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性的机能,人的需要是社会性的,是以社会为背景和以社会为尺度的。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从人本主义的角度阐述了需要对人的行为的激励作用。他认为,一般说来人们都有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或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生理的需要是由人的生物机体而产生的需要,包括衣、食、住及性的需要等;安全的需要是指个人追求身体安全、免遭威胁的需要,包括防备生理损伤、疾病,希望有安全的生活环境等;归属或爱的需要是指人们渴望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感情,渴望被接受,成为群体的一员而有所归属;自尊的需要即人们希望自己能得到他人较高的评价,得到别人的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促使自己的潜力得以发挥、自己的抱负得以实现的希望。在马斯洛看来,一般说来,人的这些需要是按照一定层次排列的,即生理的需要是最基本的、较低层次的需要,接着是安全的需要,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的高层次需要。这五种需要由低到高形成一种阶梯状关系。人们首先追求基本的、低层次的需要,低层次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他就会去追求较高层次需要的满足。如果他的较低层次的需要未得到满足,即使其较高需要得到了满足,其激励作用也不会长久,他还会转过来追求较低层次需要的满足。

马斯洛也分析了文化差异和行为动机的复杂性,但他倾向于认为他的上述理论具有比较普遍的意义。需要理论指出,人的行为是有动机、有方向的,这些行为与人的处境、生活经历和诸多社会因素有关。

(二)社会关系

1.社会关系的含义

社会关系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元素。马克思关于社会的定义指出了这一点。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社会关系的体系。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社会关系不是指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它是指社会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联系。在社会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常被称为人际关系。这是一些具体的关系,对人际关系的研究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心理、情感和情景方面。社会关系则是从更加概括和抽象的意义上说明处于相同或类似的社会相对位置上的人们之间的共有的行为模式,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等。从结构的角度来看,社会关系是在社会中占有一定位置的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即它们之间的稳定的、合乎社会期望的相互作用的模式。这就是说,社会关系为扮演某种角色的人提供了行为的模式,而这种行为模式反映了社会(世人)对这两种人之间相互作用方式的合理性的认可。比如作为社会关系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实际上是社会所认可的、存在于这两种人之间的一系列相互行为的模式。按照这种观点,社会就是由多种角色所组成的结构,社会也就成为由多种社会关系结合而成的体系。

2.社会关系的类型

从结构的角度来说,社会关系是指角色之间的关系。社会角色的多样化造成了社会关系的多样化。但是从列举具体角色的角度来认识社会关系是困难的,因为社会角色的多样性令人数不胜数。在社会学中,一般从两个角度来认识社会关系:角色纽带的性质、角色之间结合的性质。从纽带的角度来看,社会关系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血缘(血亲)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血缘关系是由于婚姻和生育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亲戚关系如家庭、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地缘关系是由于地域上的邻近和日常生活中的交往而形成的关系。业缘关系则是由于事业上的原因而形成的关系,如同事关系和上下级关系。

形式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交往的纯粹形式的社会学流派。他们认为由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形式反映的社会关系具有普遍性,并把它们分为结合关系、分离关系、混合关系。这是从社会关系的性质角度进行的分类。横山宁夫沿着这一思路把社会关系分为结合关系(包括和睦关系、协作关系、共同关系、强制关系)、对立关系(包括反感关系、竞争关系、斗争关系、敌对关系)、统治关系(包括忠诚关系、依法关系、序列关系、隶属关系)。

在分析社会的结构时,从前一种角度着眼看到的是社会由哪些不同的成员和关系组成,而后者看到的是这些关系所包括的权力、利益关系是什么,社会是何等复杂的权力、利益关系的体系。

(三)社会行动

1.社会是一个行动的体系

如果从社会角色背后的行动角度看社会,那么可以说社会是其成员复杂行动的体系。韦伯认为,社会关系应该是根据行为的意向内容相互调节的,并以此为取向的若干人的举止。他认为社会关系存在于发生在意向方式可以标明的社会行为的机会之中。这样,社会关系体系也就是社会行动的系统,二者可以看做形式(框架)和内容的关系。当然,像社会关系体系一样,社会行动的系统也十分复杂。在一定的社会中,社会行动并不是杂乱的和无规律的,社会关系及反映这种关系的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了方向,扮演特定角色的人则以自己对行为规范的理解而采取行动。

2.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的形成

社会结构并不是开始就有的东西,社会结构的形成是一个过程,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称其为结构化过程。吉登斯认为结构是被反复不断地组织起来的一系列规则或资源,不断纳入结构的包括人类行动者在具体情景中的实践活动,行动者在行动时利用了丰富多样的行动情景下的规则和资源。他认为,行动者与结构的构成过程并不是互相独立的两个系列,而是体现这二重性。这种把行动与结构联系起来,并认为它们不断再生产的观点更加接近对社会结构实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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