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政府自利与工程腐败

政府自利与工程腐败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的自利倾向与由人组成的政府的自利性会导致工程存在失败的可能。政府的自利性就是指政府背离公共性职能所体现出来的私利性。现代性的社会是民主社会,公民具有管理国家与社会的职权与责任。这种制度安排很容易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政府相关部门中的职员巧立名目设租与寻租以公权来谋求私利。因而,政府自利性的行为是屡见不鲜的。
政府自利与工程腐败_现代性视域中的工程风险及其规避研究

工程存在风险除了我们前面讲过的理性不及以及责任缺失等原因外,还与人的自利与自保的天性有关。人的自利倾向与由人组成的政府的自利性会导致工程存在失败的可能。

政府(在这里我们在不十分严格的意义上视为国家)是什么?政府又因何产生?对此,恩格斯早就指出:“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4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①政府不是神创的,政府是人类创造的产物;②政府是有用的,正是由于政府的有用性,人们才建立了政府;③政府存在的理由是多样的——便利、安全与秩序等等;④政府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福祉。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政府是公器。

康德认为:“从公共权利的全部质料之中(就国家之内人与人的或者还有各个国家相互之间各种不同的由经验所给定的关系)进行抽象,那么我就只剩下公共性这一形式。”(44)因而,按着康德的理解,公共性是公共权利的本质。所谓政府的公共性,具体来讲就是指政府要以谋求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目标、提供公共服务为其存在的价值依归与行动指南,惟如此,政府的存在方有合法性的理据。

中国古代《礼记·礼运》所讲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可以视作政府的公共性一种较早的理论表达。在西方思想史中,政府公共性的脉络相对来讲则更为清晰。柏拉图认为人们建立的城邦“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45)。西塞罗则说:“国家是一个民族的财产。”(46)斯宾诺莎说:“在一个国家或一个王国之中,最高的原则是全民的利益,不是统治者的利益。”(47)近代以来的思想家大都主张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由人民授予,受人民监督。国家权力的合理性在于其公共性,政府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公共的善”。所谓的“公共的善”一般是指诸如公共秩序、安全、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的职能。然而,对于政府公共性职能的理解应该拓展,凡扬善避恶的事,都是政府应该做的——既可以直接去做,也可以间接去做。对于这一点,正如美国学者菲利普·塞尔兹尼克所说:“许多经验已经证明,仅仅靠私人的力量来对付普遍的贫穷、不正义和不受控制的私利是靠不住的。我们需要公共的娱乐、保健、环境保护、教育、公共安全、国防、国际义务,以及其他需要集体意志、承诺和牺牲的计划。政府有利于动员起私人对慈善和共同体服务的活力,这些活动有赖于领导和组织,包括有效的补充、训练和对志愿者的管理。志愿是一个伟大的理念,但是利用志愿者的成功项目都是拥有雄厚资金并由职业人士领导的。一些资源来自私人机构,诸如教会和基金会。然而,教会的努力通常依赖于异乎寻常的动机良好的个人,许多基金会仅仅热衷于提供启动资金,而不提供持续的支持。持续的和全方位的努力必须指望整个共同体,包括各个层面的政府。”(48)

只要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敢于睁眼看现实,我们都会承认现实运行的政府与应然意义的公共性的政府是存在一定差距的。这种差距也便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应然”与“实然”在政府职能这一点上的具体展现。作为公器的政府理论上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公共组织,不能有任何自身私利的追求;然而在现实运作的过程中政府却有着自利性的倾向与冲动,政府的自利性与公共性相互交织、对立冲突是政府的真实写照。当然,一个好的政府就是将其自利性限定在最少程度乃至完全消除而将公共性尽量地扩大到最大乃至全部;而一个坏的政府则是自利性不断地增强而公共性不断减弱的政府。

那么,何为政府的自利性呢?政府的自利性就是指政府背离公共性职能所体现出来的私利性。政府的这种自利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治集团的自身整体利益诉求;二是政府部门的部门利益诉求;三是政府官员的私人利益诉求。这三种表现形式尽管各具特色但仍具有共性——那就是借用公权来谋利,使政府由公权机构向自利性组织转变。对此,恩格斯曾说道:“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49)

政府的自利性实质上反映的是代理人的意志与全社会公共意志之间的背离。这种背离之所以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现行政治的运行紧密相关。现代性的社会是民主社会,公民具有管理国家与社会的职权与责任。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定,一般而言,民主的践行是间接民主而非直接民主。间接民主一般是这样来践行的:“一小部分人管理政府,这部分人对选举他们的选民负责,他们的权力都来自选民。所有被选出的官员,不论在政府哪一部门任职,他们在管理政府的全部事务时,最终都是依据这一原则。”(50)因而,在现代民主社会,事实上并不要求每个公民都直接参加公共事务的决策,公民是通过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行使管理社会职能的。这种制度安排是现代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然而,这种制度安排也并非尽善尽美,也存在弊端。这种制度安排很容易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政府相关部门中的职员巧立名目设租与寻租以公权来谋求私利。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在《新公共管理的现状》一文中指出:“虽然公务员可能受到公共利益的奖励,但现在看来政治游戏者有他们自身的利益这一点也是无可争辩的。他们也可能是为了自身的进步或所在部门的发展而工作,而不再是原来想象的那样时刻都是出于纯洁和无私的动机。”(51)因而,政府自利性的行为是屡见不鲜的。而政府的自利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政府组织的不断膨胀会损害政府的权威与形象;政府部门本位主义的盛行会使得公共政策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受到影响;政府部门以及公职人员的设租与寻租的腐败行为会造成吏治的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化、公共资源的浪费,更为关键的是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我们在此拟通过一相对较小决策过程来说明政策制定中的利益博弈。这个案例便是美国挑战者号悲剧(52)

1986年1月27日的夜晚(挑战者号计划发射前的头一天),莫顿·瑟奥科尔公司与马歇尔航天中心电视会议充满了紧张的气氛,莫顿·瑟奥科尔公司的工程师建议第二早上不要发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这个建议是以工程师对在低温下的密封性能的担忧为基础的。O形环就是火箭推进部之间密封装置的一部分。如果丧失了太多的弹性,那么它们就根本不可能起到密封的作用,结果则是炽热气体泄露,点燃储仓内的燃料,导致致命的爆炸。有迹象表明,在温度与弹性之间存在相关性,在温度相对较高时密封圈存在着渗漏,但最严重的渗漏是在53华氏度时发生的。据估计,发射时的环境温度在26华氏度,O形环将处于29华氏度。这比先前的任何一次发射温度都要低得多。因而,工程师都主张推迟发射,但航天中心质疑莫顿·瑟奥科尔公司。因而莫顿·瑟奥科尔公司要求工程师们休会重新评估是否发射。莫顿·瑟奥科尔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杰拉尔德·梅森知道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迫切需要一次成功的飞行。他也知道莫顿·瑟奥科尔公司需要与NASA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若现在不发射航天飞机将不利于新合同的获得。最终,杰拉尔德·梅森感觉工程师的数据只是推测性的,工程师是持保守态度的。因而,杰拉尔德·梅森对监理工程师罗伯特·伦德说:“收起你那工程师的姿态,拿出经营的气概。”于是,先前不主张发射的状况出现了逆转。而工程师罗杰·博伊斯乔利则是认为收起工程师的姿态是不对的,他向瑟奥科尔公司管理层指出了存在的低温问题,疯狂地试图说服公司管理层坚守最初不发射的主张,但是无人理睬他的抗议。第二天,发射后的73秒,挑战者号爆炸了,夺去了6位宇航员和中学女老师克里斯塔·麦考利夫的生命。除了生命遭受的惨重损失外,这场灾难还摧毁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设备,并使NASA声誉扫地。

在关于挑战者号悲剧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发射与不发射挑战者号的争论背后是有不同角度、利益考量的。工程师基于技术原因认为应暂停发射,他们的理据是基于技术与安全的考虑,而瑟奥科尔公司高层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则主张必须发射,这充分在体现莫顿·瑟奥科尔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杰拉尔德·梅森所说的那句“名言”——“收起你那工程师的姿态,拿出经营的气概。”从这一起安全事故中我们可以得出如此的结论,即便是某一公司的决定事实上都有着不同的利益博弈,那么公共政策的制定中牵扯利益博弈显而易见地更为激烈。

公共政策是国家权力及其意志的体现,公共政策是有着统治者利益诉求的,但公共政策更应该体现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诉求。从本质上讲,公共政策应以公共利益为逻辑起点与价值取向,然而如果公共政策背离公共利益这一初衷,其后果对于社会与国家而言则可能是灾难性的。对此,恩格斯曾说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既定的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53)

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政府具有自利性,而且政府的这种自利性也是通过其政策与行业加以体现的。因而作为公共政策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共性”,反而可能变异为“自利性”。这在历史与现实中是屡有发生的。

现代社会是一分化的社会,因为我们看到现代性社会中存在着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不同职业的人以及各种兴趣爱好的人、组织与团体;但是现代社会也是一团结的社会,现代社会不是像某些人所想象的是一盘散沙的社会。现代性社会是重叠性共识的多元有机的社会,人们在这个分化当中既分化又组合,人们会参加不同的社团与组织,并且是通过社团进行各自的利益诉求及其表达。现代性社会中的人们看到的现实行动者主要是以利益群体方式(比如工会、动物保护组织、绿色和平组织、生产合作社会等)来进行利益诉求的。阿尔蒙德认为利益集团可分为非正规的利益集团、非社团性利益集团:机构性的利益集团与社团性的利益集团这样四类。阿尔蒙德特别强调了机构性利益集团与社团性利益集团:他认为机构性利益集团是指存在于政党、公司、军队、官僚机关以及教会组织之中的集团;社团性利益集团则是指为了表达特定集团的目标而专门成立的从事利益表达的专门组织,这样的组织有专门的机构、规则与专业人员。(54)

在现代性社会,利益集团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利益群体的存在与竞争反映了现代社会多元与民主的特色。从积极的作用而言,利益集团的存在能够提供各种不同的意见,从而能够充分地表达民众的意愿,这恰恰是民主的体现。不过,我们还要看到利益集团所起的消极作用。利益集团是社会分化的表现,它所追求的是部分的利益,因而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嫌。特别是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而言,利益集团会不断地对公权施加压力,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利益集团间是有着不断的博弈过程的。而博弈的结果往往取决于以下三点:①该利益集团所掌握的资源;②该利益集团所掌握的专业知识;③该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如果某些利益集团在社会生活当中已取得并占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资源,那么政策的制定就有可能受这些利益集团的影响与控制,政策就极有可能向这些利益集团倾斜,而使政策有失公平。安抚那些最强有力、最能有效调动资源的人,同时把经济问题的最坏后果转嫁给社会中某些最软弱、最无力的集团这可能是政治的某种常态选择,比如大凡垃圾填埋场、焚烧站莫不是建在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的区域。在此,我们想通过劳伦斯·萨莫尔支持了重污染工业由发达国家向欠发达国家转移报告中的一段话加以间接的说明:(55)

1.投在损害健康的污染上的费用依赖于因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提高而增加的预期收入。这样看来,在这个国家中应当以最低的消费来达到一定的健康损失污染程度。我认为在低收入国家堆置有毒废弃物,其经济上的逻辑是没有错的,我们应当面对这个事实。

2.污染的费用似乎不是线性增长的,因为在污染较轻时其费用很低。我总是在想,在非洲人口稀少的国家还远未污染。与洛杉矶和墨西哥相比,它们的空气质量或许极无用地处于低水平。只是因为非贸易性工业(交通、电力)产生太多的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单位运输成本太高,这才使得没有促进为了世界利益而进行的空气污染和废弃物的贸易。

3.因美学或健康原因对干净的环境的需求似乎有很高的收益弹性。在一个人们会活到得衰竭性的癌症的国家里,媒体对治疗衰竭性癌症哪怕是百万分之一的变化的关注也比一个5岁以下死亡率为20%的国家的关注高很多。另外,大多对工业空气排放的关注是针对降低能见度的微粒。这些排放对健康几乎没有直接影响。显然,包含美学污染问题的贸易能够提高福利。工业品是可流通的,而好的空气的消费却不可进行交易。所有反对在欠发达国家进行这种交易计划的意见(对特定商品的内在权利、道德原则、社会问题、市场的缺乏等)能反过来或多或少用于反对所有世界银行的自由化计划。

这是典型的西方傲慢!这是彻底的不正义!然而,尽管它违反了“政治正确”,但它也许在某些方面说出了政治的实情!

腐败的出现与人性是相关的。关于人性,“我们一定不能落入‘高尚情操’假设的谬误,认为每个人都是非常道德的而且被价值观所驱使。我们也不能在放弃这个不现实的假设时,代之以同样不现实但却是相反的——可以称做是‘低级情操’的——假设。这个假设——一些经济学家看来赞同它——采取了这样一种假定,即我们完全不受价值观的影响(仅仅受关于个人利益的初级考虑的影响)。”(56)其实,人是一种复杂的存在;人性,是善恶的混合。每个人身上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幽暗的一面,乃至于阴暗的一面。凡人皆是,无有例外。人既有利己之心,也有利他之心。我们不能因人有利己之心而否定人有利他之心,亦不能因人有利他之心而否人有利己之心。利己之心与利他之心相互交织,共同组成了真实的人与人性。关于对于人及其人性的认识我们应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57)

现实中的人是拥有同情之心与利他之心的。但我们不能因此将人视定为纯而又纯的道德圣人与完人:“所有的人像一个人一样,一起工作,一起吃饭,像一个父亲的儿子一样,像一个家庭的成员一样,没有哪一个人能统治另一个人,大家彼此都把对方看作上帝创造出来与自己平等的成员。”(58)这种想法、这种设计也许用意是良善的,但结果却是苍白的甚至是悲惨的。生活世界告诉我们这一想法是脱离了生活的天真的幻想,至少在现阶段缺少可行性与现实性。人确有同情心与利他心,不过,人的这种同情心、利他心是有限度的。一般而言,个人不会慷慨到真的将他人完全等于自己。“我”与“他”还是相分的,而且我是在第一位的。因而,人确有自利之心。在社会生活当中,每个个体都关心与关注于自己的利益并都在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生活的常识与经验的理性。

美国的政治学家麦迪逊曾这样说道:“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对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59)麦迪逊这段话使我们有必要对人、人性及其政府公共性背离及腐败的关系作一深入的探讨。那么,公务员为什么可能会背离其公共服务这一宗旨呢?对此卢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卢梭说:“在行政官个人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只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唯有它关系到君主的利益,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这一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则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政府构成国家的一部分——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第三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者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全体的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60)不过,在现实中,“按照自然的次序,则这些不同的意志越是能集中,就变得越活跃。于是公意便总是最弱的,团体的意志占第二位,而个别意志则占一切之中的第一位。因此之故,政府中的每个成员都首先是他自己本人,然后才是行政官,再然后才是公民;而这种级差是与社会秩序所要求的级差直接相反的。”(61)人性既然如此,那么由人所组成的政府自然也不能避免自利倾向。而无论是具有自利倾向的人还是具有自利倾向的政府都可能对政府公共性产生背离。因而,腐败的出现也就不难理解了。而且,在既往的历史与现实中会不断重复出现这样的现象:“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62)

腐败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具有共性的问题。这是因为腐败的出现与公权的行使有密切关系。腐败是指“作为负责某项工作或负有某项责任的职员或官员的掌权者,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63)腐败的出现与公权的行使有密切关系。政府是公器,是公民意志与意愿的代表。然而公权的行使往往最终要通过个体(即公务员)来加以实现。“由于委托者不能完全约束代理者的行为,代理者仍然有一定的决策权。”(64)公职人员被授予以一定的职权来为行业公共服务职能,公务员具有公职身份,同时公务员也是一自然人,即承担着双重乃至多重的角色与身份。这些角色与身份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会发生冲突:是为公还是为私?是坚持原则还是考虑人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掌握着相当的公共资源的公务人员完全有可能通过控制、利用某些资源,巧立名目来设租与寻租——这就是腐败。

在造成工程失败的原因中,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理性不及是主要原因,不过,官员的任性以及腐败也是造成工程失败的重要原因。为了个人的升迁所搞的面子工程与政绩工程是造成工程失败的主要原因;为个人与部门的私利所进行的贪污受贿也是造成工程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因而,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话:“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比如河南交通厅连续四任厅长(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董永安)因工程而纷纷倒下去。干部倒下去是可惜的,但更可怕是工程可能也倒下去,比如我们偶尔也会听到楼歪歪、房脆脆、桥塌塌等的新闻报道。我们在此举一个代表性的案例——南京桥粘粘事件(65)

2009年12月南京汉中门大桥在竣工一年后,栏杆出现了30处的裂纹,当施工单位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过去不是去修而是去“粘”。该行为受到了社会的谴责。后经媒体披露,这样一座桥,竟然获得了“2009年南京市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此事曝光后,网民称汉中门桥为“桥粘粘”并评价说“豆腐渣”工程登峰造极。此事引起了国内群众与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大河网的评论颇具代表性:“刚竣工才一年的大桥出现诸多明显的施工质量问题,究其根本恐怕与一些个施工商良心出了问题(裂缝)脱不了干系,这些人往往见钱眼开,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偷工减料,把图百年大计当成谋一己私利!而且金钱浮躁之下,甚至一些监管者与之沆瀣一气,眼睛半睁半闭,导致十分年轻的大桥不仅浑身‘伤痕累累’,而且潜伏隐患,堪称‘问题多多!’”

大河网对南京桥粘粘事件的如此评论可谓一针见血,这样的工程是隐患颇多的工程,存有巨大风险的工程。为什么相当一批工程存有风险呢?不是技术原因、也不是认知的原因,而在于人的自私自利之心与之行,造就了失败的工程。在此,我们可以借用2015年媒体上相当流行的一篇文章“一个县委书记的愤怒”中的一段话来对这一问题加以说明:“我们的钱都到哪儿去了?给大家讲一个纪委去年查处的案例。东壤口镇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投资300万元,中标者田某交代项目前期费用就花了30万,给时任镇党委书记送现金50万,给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镇党委副书记送现金20万(此人没敢要,上交了镇政府机关),还给镇政府上交了20万管理费。这才300万的项目,送都送出去了120万,多么地舍得!他还要赚钱,可想可知,真正落到工程建设上的资金有多少。这个项目的地址就在东壤口集镇旁边的山坡上,现在大家去看一看,哪里还看得出国家投过钱的痕迹?!”(66)

为什么工程项目易发生腐败呢?

首先,工程项目一般而言程序多、技术高、专业性强、不易被外人所了解与掌握,另一方面工程往往涉及金额较大而且成本伸缩性强。因而,工程腐败无论是涉及立项、预算、勘察、规划、招投标、监理、验收等与工程相关的哪一环节,最终的结果都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工程失败。

其次,一些官员禁不住诱惑,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为谋私利设租与寻租进行贪腐。

第三,现行体制不健全。制度与制度之间并未完全配套,可操作性较差,约束力不强。

第四,监督制约机制滞后,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并未彻底执行。

————————————————————

(1) [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2) [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

(3)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页。

(4)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55—356页。

(5)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5页。

(6)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0页。

(7)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9页。

(8)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80页。

(9)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页。

(10) [英]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导论第1页。

(11) [美]埃里希·弗罗姆:《健全的社会》,王大庆等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版,第28页。

(12)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9页。

(14) [美]戴维·杜鲁门:《政治过程》,陈尧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前言,第14页。

(15) [英]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16) [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7) [英]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1页。

(19) [美]布坎南、瓦格纳:《赤字中的民主》,刘廷安、罗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16页。

(20) http://baike.baidu.com/view/517683.htm?from_id=4329119&type=syn&fromtitle=%E4%B8%89%E9%97%A8%E5%B3%A1%E5%A4%A7%E5%9D%9D&fr=aladdin

(21) [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等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22) 马丁·阿尔布罗就认为官僚制具有贬义的特质,他认为官僚制具有如下的缺点:“特权阶级用它来指责特权的丧失;商业阶级用它来指责对商业活动的干预;手工业工人用它来指责文秘工作的优越;科学家用它来指责官僚的无知;政治学家用它来指责行政的拖拉。”([英]马丁·阿尔布罗:《官僚制》,阎步克译,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15—16页。)与此同时,不少论者也认为官僚制具有优点。他们主张官僚部门都是奔着“公共福利的目标而去的”。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常常“居于中心”,“正是在官僚制中,集体性的社会行动的必需要素——法律权威、公共资源、职业专家、机构知识和一种代表全体公民的使命感被整合在了一起。除此之外,官僚并不是被动的执行者,而是他们肩负的使命的社会倡导者和政治倡导者。”(参见[美]查尔斯·T.葛德塞尔:《为官僚制正名》,张怡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58页。)

(23) [美]菲利普·塞尔兹尼克:《社群主义的说服力》,马洪、李清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页。

(24)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8页。

(25)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0页。

(26) [英]戴维·毕瑟姆:《官僚制》,韩志明、张毅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页。

(27) [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等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

(28) [美]彼得·布劳、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等译,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29) 《列宁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63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27页。

(31) [美]威廉姆·A.尼斯坎南:《官僚制与公共经济学》,王浦劬等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32) [美]菲利普·塞尔兹尼克:《社群主义的说服力》,马洪、李清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页。

(33) [英]帕特里克·敦利威:《民主、官僚制与公共选择》,张庆东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34) [英]戴维·毕瑟姆:《马克斯·韦伯与现代政治理论》,徐鸿宾等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版,第83页。

(35) 参见[美]查尔斯·E.哈里斯等:《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丛杭青等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

(36) [英]齐格蒙特·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10页。

(37) [匈]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张西平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10—111页。

(38) [英]齐格蒙特·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30—31页。

(39) [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页。

(40) [英]齐格蒙特·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65,269页。

(41) [英]齐格蒙特·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65,269页。

(42) [英]齐格蒙·鲍曼:《生活在碎片之中——论后现代道德》,郁建兴等译,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44)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39页。

(45)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3页。

(46) [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 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页。

(47) [荷]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18页。

(48) [美]菲利普·塞尔兹尼克:《社群主义的说服力》,马洪、李清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4—65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50)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80页。

(51) [澳]欧文·E.休斯:《新公共管理的现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第11页。

(52) 参见[美]查尔斯·E.哈里斯等:《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丛杭青等译,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5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1页。

(54) 参见[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187页。

(55) [美]戴斯·贾丁斯:《环境伦理学:环境哲学导论》,林官明、杨爱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263页。

(56) [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0页。

(58) [英]温斯坦莱:《温斯坦莱文选》,任国栋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页。

(59) [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

(60)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8—79,79页。

(61)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8—79,79页。

(62)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84页。

(63) 王沪宁:《腐败与反腐败——当代国外腐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64)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26页。

(65)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2aYACj56v_TwAGMlDxRYWOY9cge7lsB9fcHIvO4C4PfSYEBLaM4K1MimwRMbiW1npooyn_FVNHtuD_sFmMyX_7RsOIb8L40ywjyONvtlu

(66) 湖北巴东书记陈行甲的愤怒:有人要搞死、搞臭我(原标题:(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在县纪委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http://hb.ifeng.com/news/fygc/detail_2015_06/15/4007656_0.shtml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