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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文化圈的儒家价值与媒体特质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特质通过影响传播者、受众以及信息来实现对媒体特质的影响。文化与媒体特质的关系可以通过图16-1体现出来。儒家重视“秩序”,认为个人应服从家庭和社会利益。在东亚国家,政府的角色仿佛一个大家长,百姓赋予其家长的权力,但同时希望他担负起家长的责任。集体主义和他人取向的文化特质使得东亚社会的从众心理特别强烈,传播理论中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在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国家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东亚文化圈的儒家价值与媒体特质_亚洲传播理论:国际传播研究中的亚洲主张

琼·奥克·尤姆说:“传播是一个基本社会过程,因而它受所属社会的哲学基础和价值体系的影响。”[10]儒学作为东亚社会的一种“本土性知识”,构成了一个地区传播体系所置身的文化语境。在这个语境中,文化起到的是一个“过滤器”的作用。我们要分析一个国家的媒体特质,就必须透过文化这一“窗口”来考察。文化是一种社会集体性的存量资本。这种文化资本既影响公众的文化趣味,也影响媒体的文化趣味。一方面,媒体文化形塑了人们的趣味和偏好;另一方面,人们的文化趣味也反过来影响了媒体文化。“文化的文本、产品和实践之组合构成了媒体体验和媒体文化。”[11]媒体特质是媒体文化的一部分,媒体文化又是广义的社会文化的一部分。文化特质通过影响传播者、受众以及信息来实现对媒体特质的影响。当传播者和受众的认知观念及行动受到文化特质影响时,文化会传导到媒体特质上来。

文化与媒体特质的关系可以通过图16-1体现出来。

图16-1 文化特质对媒体特质的影响及其关联

东亚社会共享一套儒家文化系统,使得东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儒家文化的特征。罗兹·墨菲(Rhoads Murphey,2004)[12]在枟亚洲史枠中说:“东亚社会一直严格遵守等级制,社会等级表现为按地位区分的人群和按顺序区分的角色,从最高统治者,经官吏、文人学者、社会贤达,直到家庭中的父亲,他们全都拥有对地位更低者的权威,但也有成为优秀榜样的责任。”儒家的关于“五伦”的学说确实为这样一种文化格局提供了理论和学术上的支持。儒家重视“秩序”,认为个人应服从家庭和社会利益。个人主义和自由是美国人心目中最基本的、积极的价值观,但是在东亚,它们的内涵却是自私和没有规矩。在儒家看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个人主义将使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因此要通过一定的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的集体利益。在东亚国家,政府的角色仿佛一个大家长,百姓赋予其家长的权力,但同时希望他担负起家长的责任。在儒家观念中,政治的清明有赖于一个有德行的“家长”,儒家文化对统治者的德行的强调远远超过了对制度建设的强调。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枟论语·为政枠)孟子说:“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枟孟子·梁惠王上枠)因此,政府及为政者的道德意识在东亚社会得到了更多的强调。Hofstede(1980,1991)[13]在研究文化时界定了文化的四种价值观维度,东亚国家在这些维度上表现出较大的共同性。这四个维度是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不确定性规避、权力距离、阳性主义和阴性主义(男性化和女性化)。中国和日本、韩国等国家在高度的“集体主义”和“权力距离”上与西方国家在“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权力距离”两项上差别很大。集体主义的特点是拥有一个区分自己人团体和外人团体的严格的社会框架。人们期望得到自己人团体(亲戚、家族、组织)的眷顾,作为回报,他们忠实于该团体。[14]儒家文化非常强调群体意识,枟礼记枠中的“礼运大同”思想、儒家的“仁”的思想也体现了人与人关系的和谐。集体主义和他人取向的文化特质使得东亚社会的从众心理特别强烈,传播理论中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在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国家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权力距离”是另一种文化价值观维度。Hofstede发现,在一些文化中,那些拥有权力的人和受权力控制的人在各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说明权力距离高,而在其他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紧密和平等,这就是低权力距离。在权力距离高的文化中,权力高度集中,地位和等级非常重要。儒家文化讲究尊卑有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构成了各种人伦关系,也构成了一种等级秩序。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拥有更多的权力。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社会无疑是一种高权力距离社会。这种权力等级也体现在各种传播体系中。如在教育传播中,教学的过程以教师为中心;在大众传播中,信息传播以政府为中心也为一种共识。实际上,在东亚国家中,政府与媒体的关系远不像西方国家那样紧张和对立,更多的是一种“合作”或“服从”关系。政治学者史天健的研究表明,儒家传统文化使得东亚政府获得了比欧美政府更大的民众宽容度。媒体的表现也一样,媒体不是以揭政府的短为能事,而更多的是“辅助”政府这个“家长”行使社会公共职能。东亚国家的媒体很少会像西方媒体那样把政府视作“天生的恶人”,因而完全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或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第四极权力。东亚媒体在对政府的立场上是“温驯”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在东亚的儒家文化中政府是作为一个“家长”而存在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权力格局中媒体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置于政府的管辖之下。

埃德温·R.麦克丹尼尔、史蒂夫·奎沙在枟在日本做生意的交流问题枠中将日本的文化模式概括为集体主义、等级主义、正式、社会稳定四个特质。[15]这四个特质显然都和儒家文化有关,它们深刻地影响了日本媒体的运作。以1958年日本媒体对枟日美安全条约枠的修订报道为例:1958年10月4日,关于修改枟日美安全条约枠的谈判开始在东京进行,在其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报社关于修改问题的报道是极为低调的,没有一家报社反对修改条约。当时的各种观点都是“支持或赞成修改”或“有条件进行修改”,没有一家报社反对修改。但是社会上的舆论与报纸并不相同。这从枟每日新闻枠在1959年8月11日至13日的所实施的舆论调查便可以看出,这一结果在8月26日公布:“促进修改”仅为7%,“立即废除”为6%,“暂缓修改”为20%,“维持现状”为15%,“不感兴趣或不清楚”为40%。其间,由阻止修改安保条约国民议会召集的第八次统一行动于1959年11月27日付诸实践,东京约有2万人的示威人群高喊着“终止修改安保条约谈判”的口号冲进了国会。翌日,各报以“国会空前的危机”“革命前后的状况”等为题进行了指责性的报道。[16]媒体对“家长”的忠诚甚于对“民众”的忠诚这一点表现得非常明显。

与日本相似,中韩两国的媒体对政府的依赖与顺从也较为明显。中国媒体自不待言,韩国媒体也是如此。2008年5月,韩国总统府以“使国民陷入不安,损毁政府形象”为由将曾导致“牛肉风波”愈演愈烈的MBC电视台枟PD手册枠节目告上法庭。8月,又以“管理不当”之名罢免KBS电视台的总经理郑渊珠。在社会或媒体出现问题时,民众首先想到的也是由政府进行管制。2008年10月,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计划从11月起执行枟信息通信网法施行令修正案枠,增加适用实名制的网站,同时决定按原计划在定期国会上提出枟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枠。韩国社会舆论研究所(KSOI)于2008年10月8日公布的每周定期调查结果显示,赞成推进枟崔真实法枠的人数占到近六成[17],可见民众对政府的支持度。从关于网络实名制的“崔真实法”被称为“李明博法”中可以看到韩国民众对政府权力的依赖。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像一个有德行的、负责任的、英明的家长,帮助解决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

当然,这种视政府为家长的文化传统也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既反映在政治上,也反映在媒体上。新加坡李光耀是最雄辩、最坚定的“亚洲价值观”的提倡者,他说:在亚洲社会,集体认同高于个人主权,和谐高于冲突,纪律高于自由。这当然是从儒家文化传统中得出来的结论,无可厚非。但我们也看到,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共识,在过去的几十年,韩国和新加坡都曾假借现代化之名,行政治和媒介压制之实。[18]这种压制因为有了文化传统的支持而得以“合法化”。

另外,东亚儒家文化重视人际关系和家族利益,这种传统滋生了裙带关系,导致政治生活中腐败盛行。这种腐败也必然反映到媒体上来。实际上,在东亚,新闻记者和权力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关系比西方媒体与政府的关系要复杂得多。日本有“记者俱乐部”,从日本国会、政府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从政党总部到大的经济团体,都设有“记者俱乐部”制度。新闻单位多派有驻俱乐部的常驻记者,政府、政党和各团体通过“记者俱乐部”发布新闻,进行宣传。“记者俱乐部”与官方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此外,政府首脑或政党要人经常不定期地邀请报社负责人聚餐或座谈,非正式地对一些重大问题发表看法或予以暗示,通过这种形式,政府和媒体形成一种互动。这种互动难免会出现“新闻贿赂”的现象。实际上,在中、日、韩的媒体中,类似于记者拿红包的媒介“寻租”现象较之西方媒体要普遍得多。中国记者拿红包已是公开的秘密。韩国记者在这方面的问题也比较严重,93%的记者收受礼金,并且相当多的人并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利用新闻工作之便进行敲诈的事情也时有发生。[19]这固然有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和儒家文化中的重视人际关系网络有一定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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