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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促进的概念

时间:2022-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为生殖健康促进下过定义。同时,为了使生殖健康促进的理念能更好地被理解,还要介绍几个与此相关的概念。20世纪后叶,“家庭计划”的理念逐步发展成为生殖健康的概念。以促进生殖健康为目标的发展框架,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家庭计划模式。性保健与生殖保健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正常人群而不是病人,它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殖健康水平,而不是侧重于诊治疾病。

第一节 生殖健康促进的概念

迄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为生殖健康促进下过定义。本节试从已有的健康促进概念来探讨其定义。同时,为了使生殖健康促进的理念能更好地被理解,还要介绍几个与此相关的概念。

一、生殖健康促进的概念

根据枟渥太华宪章枠对健康促进所下的定义,我们认为,生殖健康促进(reproductive health promotion)就是促使人们,包括男人和女人、男孩和女孩,提高、维护和改善他们自身的性健康和生育健康的过程。根据其他一些学者提出的健康促进定义,也可以说,生殖健康促进是指一切能促使行为和生活条件向有益于性健康和生育健康方向改变的教育和生态学支持的综合体,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其中所提到的教育是指生殖健康教育;生态学是指生殖健康与环境的整合,包括影响生殖健康的经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生殖健康教育在生殖健康促进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教育可以促进个体的行为改变,引发领导的政治意愿,促进群众的积极参与以及寻求社会的全面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等。

生殖健康促进同样遵循以下5项行动策略:①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教育等与生殖保健有关的公共政策时,应注意是否有利于生殖健康促进活动的开展;②协调所有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行为,创造有利于生殖健康促进活动的支持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政治文化环境等);③充分利用社区平台,打破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与个人之间的界限,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合作开展生殖健康促进活动;④通过教育、信息交流、生活技能培训等方式,使每个人的生殖健康意识和生殖保健能力不断提高;⑤对生殖健康服务的认识不局限于医疗保健机构、专业服务人员,更要将家庭、学校、单位、社区乃至政府、非政府组织等视为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的有机组成。

人类自古以来就存在自发节制生育的行为。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西方国家提出了“家庭计划”的概念,并进行了广泛的理论研究,当时的研究侧重于人口再生产问题。20世纪后叶,“家庭计划”的理念逐步发展成为生殖健康的概念。最初的生殖健康被理解为家庭计划加妇幼保健,以后又逐步增加了生殖道感染防治和性健康等内容。生殖健康的完整定义在1994年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认同。以促进生殖健康为目标的发展框架,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家庭计划模式。我国也转变了以人口数量控制为中心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模式,将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紧密结合,大力倡导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知情选择以及“以人为本”等理念。

性保健与生殖保健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正常人群而不是病人,它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殖健康水平,而不是侧重于诊治疾病。但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生殖保健规划的制定者、决策者,生殖保健服务的提供者,还是生殖保健服务的对象及其相关者,仍然较少意识到这一点。通常人们更关注对生殖相关疾病的诊治,如孕产期保健工作侧重于妊娠并发症、胎儿先天性畸形的检出,而不是如何使孕产期妇女及其家庭,包括胎儿,更健康愉快地度过整个孕产期,剖宫产率的持续升高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二、与生殖健康促进相关的概念

1.生殖健康(reproductive health) 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研究与培训特别规划署(WHO-HRP)首次提出了生殖健康的定义:“在WHO有关健康定义的框架内,生殖健康应包含下列基本元素,即人们有能力生殖并调节生育;妇女能够妊娠并分娩,妊娠得到母婴存活和健康的成功结局,以及夫妇有和谐的性关系而不必担心意外怀孕与患病。”1994年,埃及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接受了WHO提供的生殖健康的定义。178个国家签署通过的枟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枠(以下简称枟行动纲领枠)将生殖健康定义表述为:“生殖健康是指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所涉一切事宜上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而不仅仅指没有疾病或不虚弱。生殖健康包括以下6项内容: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而负责地决定是否生育、生育时间和生育数目;男女有权获知并能实际获取他们所选定的安全、有效、负担得起和可接受的计划生育方法,包括不违反法律的调节生育率的方法;有权获得适当的保健服务,使妇女能够安全地怀孕和生育;向夫妇提供生育健康婴儿的最佳机会。”1995年北京第4次世界妇女大会和以后的一些国际会议认同了这一理念。2001年通过的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枠写入了“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的内容,标志着我国从法律上正式认同了生殖健康这一概念。

生殖健康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和3个层面,两大方面是指性健康和生育健康;3个层面是指身体、精神和社会层面。性健康包括生殖系统和性心理的发育、成熟,性活动和性传播疾病等内容。生育健康的核心是生育调节,重点是避孕节育、优生优育,还包括不孕不育等。生殖健康是生物医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人口统计学、性学以及社会伦理学和性别分析等众多学科的有机结合。

2.生殖保健(reproductive health care) 生殖保健的定义是:通过预防和解决生殖健康问题,促进生殖健康和福祉的各种方法、技术和服务,包括性保健。生殖保健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面极为广泛。生殖保健既是个人行为,也成为社会的公共行为;生殖保健涉及到不同年龄、不同生理阶段的人群;生殖保健涉及到生殖健康相关的所有领域;生殖保健的方法、技术和服务涉及到政策制定、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临床医疗、科学研究等方方面面。

传统的生殖保健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生育保健(孕前期保健、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及其副作用、并发症的预防和诊治;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生殖道感染及肿瘤的预防和诊治(妇科普查、男科普查);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的预防、监测及治疗;性健康、性伦理的教育、咨询和指导。当前的生殖保健服务范围不仅将心理保健纳入传统服务范围之内,还逐步拓展至青春期、更年期和儿童期保健等领域。目前,国际社会对生殖保健的关注重点,仍然在避孕节育方法的供给、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以及性传播疾病预防与管理等方面,青春期保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避孕节育方法的供给可以视为生殖保健的基础和核心。

枟行动纲领枠提出2015年前“人人享有生殖保健服务”的行动目标。我国政府作了承诺,并致力于生殖健康的研究和发展。国家人口计生委在1998年提出了20世纪末和到21世纪中叶的奋斗目标,目标分3个阶段:①到2000年育龄夫妇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②2010年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③2021年普遍享受优质生殖保健服务。我国的生殖保健更强调社会对维护个人和家庭生殖权利的责任和义务。

3.生殖权利(reproductive right) 在生殖健康的概念中,国际社会特别强调生殖权利,即承认所有夫妇和个人均享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次数、生育间隔和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基本权利,以及实现生殖健康方面最高标准的权利,并认为这是开展生殖保健、促进生殖健康的基础。生殖权利的实现不但可以促进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殖健康,而且对于维护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利,促进性别平等、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等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殖权利概念的形成和发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反对封建神权统治基础上的。当时生儿育女被认为完全是父母的私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种价值观有其进步、合理的成分,特别是在促进性别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利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将私权无限扩大化的倾向。

尽管枟行动纲领枠也要求所有夫妇和个人在行使生殖权利时,应考虑到他们已有的和将来的子女的需要以及他们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但这种要求的实现更多的是建立在公民自律的基础上,而个人是否能自觉地担负对子女和社会的责任,并没有外在的约束和保证。

公民的这种自律精神及采取的实际行为往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民强烈生育愿望的矛盾。公民在决定生育时,往往难以兼顾已有的和将来的子女的需要以及他们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人口素质提高缓慢。而发达国家也遇到了类似的人口问题,只是表现形式刚好相反,因为生育成本迅速提高以及生育行为与追求个人发展、享受之间存在冲突,人们的生育愿望降低,导致整个社会的生育率低于人口自然平衡更替的水平,人口严重老化、数量减少。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如果不加干预都会危及人类自身的发展。

正是因为认识到生育问题对国家、民族,甚至整个人类发展的重要性,以及认识到仅靠公民的自律不可能完全达到人类自身和谐生产的目标,现在,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调节生育的政策,对公民的生育行为进行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干预。发展中国家大多采取抑制生育的政策,发达国家则推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也有一些国家对本国人口现状满意而不采取任何调控政策,这都是根据各国具体情况决定的生育政策,不能简单地据此来评判是否违反人权。

我国政府强调维护个人和家庭生殖健康权利的重要性,但同时也强调维护公民私权和社会公权平衡的重要性,公民在享有生殖权利的同时要受到整个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国如果没有这种制约,最终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影响所有人的权利,甚至有可能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难以保障。

4.家庭计划(family planning) 家庭计划主要是指家庭生育计划或家庭节育计划,也就是决定家庭规模的计划。其具体涵义是指每对夫妇根据自身的意愿安排生育子女的数目和生育间隔。资本主义社会诞生后,一开始对生育行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以后因为社会化大生产对劳动力数量、素质的要求出现分化,逐步产生了家庭计划的概念。其核心就是依靠单个家庭有计划地安排生育来实现对人口数量、质量的调节。家庭计划还可以被视为妇女解放运动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广大妇女为了赢得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不愿意再作为生育的工具,同时社会有能力开始提供避免生育的手段,妇女从繁重的生育中解脱出来,在社会中逐渐顶起了半边天。近年来,家庭计划几乎在世界各地普遍开展,国际社会强调家庭计划对促进生殖健康包括妇幼保健的作用,而发达国家则更多地强调生育权。

家庭计划是生殖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生殖权利的基础,没有家庭计划的理念和手段,生殖权利将无从谈起。国际上大力倡导家庭计划优质服务的6大要素:①提供足够选择的避孕方法;②介绍避孕方法的知识;③胜任的技术服务;④良好的人际关系;⑤周密的随访服务;⑥多功能的生殖保健服务。这些要素供世界各国改进相关服务时参照,并已经取得相当可观的实效。

5.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概念是随着人们对人口发展概念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发展的。我国目前对计划生育的定义是: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其具体内容包括: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地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自身的生产必须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相适应、相协调的原理,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从计划生育的定义可以看出,计划生育包含家庭计划的所有内容,又远远超出家庭计划的范畴,不再局限于单个家庭选择生育的行为,不仅体现了家庭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成为社会的权利和义务。

计划生育是一门融自然学科、社会学科和交叉学科在内的综合学科,但首先是人口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实行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由国家行政力量来推动落实,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计划,引导、规范和约束群众的生育行为。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史基本可以概括为两个时期:一是降低生育水平时期。时间跨度大约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末,将近5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降低人口出生率,控制人口增长。二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以2000年初颁布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枠为标志。这个时期的时间跨度预计要到21世纪中叶,也是将近5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现在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国现行生育政策是: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2个子女。国家充分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兼顾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计划生育不仅是人口理论和管理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殖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民生殖健康最重要的方式和内容之一。计划生育中的避孕节育方法的选择、使用和并发症的诊治,优生优育的指导和实践,以及对不孕不育的诊治等,都是生殖保健的核心内容。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措施落实以及对其他人口相关问题的干预也会对生殖健康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目前,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家庭计划的概念,并不等同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概念。由于翻译的原因以及长期使用的习惯,国内常将计划生育和家庭计划等同使用。其实,这是两个不同层级的概念,前者涵盖后者。家庭计划既是计划生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殖保健的重要组成,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之间在这点上有了一个共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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