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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城市群体性事件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隐患。但是,如果把信访工作仅仅局限在这个范围内,就不能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破除这种“局部信访工作”观念,树立“全局信访工作”观念。树立“全局信访工作”观念是信访工作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破除“局部信访工作”的旧思想,树立“全局信访工作”的新观念。
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及对策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樊海全

随着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进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各方面的利益格局逐步调整,社会各类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群众信访活动进入了一个相对活跃的时期。如果我们对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等信访活动不能引起高度的重视,对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当前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增多的原因

城市经济建设发展方面群体性事件不容忽视:

城市信访问题多数属于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城市道路改造、下岗职工安置、工资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国有企业转制、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军转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干部违纪、城镇居民住房等方面,此外还有进城务工农民工资不能及时兑现的问题。由于改革触及不同群众的利益,加上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或不被认同,人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组织化倾向明显。另外弱势群众容易在社会中被边缘化,往往导致他们在心理上自觉或不自觉地结成利益联盟,共同维护自身利益。目前,城市群体性事件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隐患。

“三农”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增多:

一是由于部分偏僻村社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水平较低。主要原因是干部思想不解放,农村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善,群众对村干部的积怨较深。因此这种原因引发的矛盾解决难度较大,群众所提出的要求和条件较高,很难达到其目的,对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

二是村主要干部工作作风不民主,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重视、不采纳,村务公开形式化,应公开的账务不公开,村财务管理无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造成浪费和资产流失。此类问题引发的群体信访事件解决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平息。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2003年《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调整的规范,部分群众对新的政策不能很好的理解和应用,只靠种地产粮生存,没有外出打工挣钱和搞其他产业的意识,所以对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难以接受。这部分群众往往以人多地少、无法生活为理由形成上访。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最大的隐患是农村出嫁女承包土地问题,此类问题涉及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与当地村规民约衔接之间的矛盾,一时难以协调解决。

四是工业项目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和城镇建设拆迁改造涉及到的补偿问题,群众要求条件过高,如解决的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及条件,再加之确有不合理的因素,一时又得不到纠正,久拖不决,最终势必引发群体上访。

五是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群众上访,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上访往往言辞激烈、行为恶劣,把各级组织和干部视为敌人。因此,此类群众上访不动则已,动则就是围攻工作人员或围堵冲击行政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

二、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对策

围绕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我认为,改进和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探索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途径,应着力抓好以下三个转变:

(一)改单纯事务性信访工作的“小信访”为综合性政治工作的“大信访”。长期以来,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一部分人误认为信访工作就是接待群众来访,处理几封群众来信的单纯性常规工作。这种陈旧的思想观念已经远远不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各级信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形势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信访工作既要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又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要为维护稳定大局服务,又要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从领导科学决策的角度看,信访工作对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任何一位领导的任何一项决策都要经过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制定决策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实现决策目标这几个环节。在这些环节中,信访工作十分重要,对正确决策乃至实现决策目标都有其他工作不可代替的作用,就此而言,信访工作是一项为领导服务的工作。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整个社会发展有动力,也有阻力,社会发展是在不断消除阻力,增大动力中前进的。信访工作正是在社会发展中消除阻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增强社会发展的动力。当前,我们的信访工作的基本问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直接动力。如果我们对群众通过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处理不当,就会使矛盾积累到一起,激化起来,信访工作不但不能成为动力,而且会成为阻力,不但不利于社会、政治的稳定,而且有碍于经济的发展。

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看,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好工作。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树立起信访工作是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服务的“大信访”观念,各级都要建立起“重大事项事前评估”制度,真正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改“局部信访工作”为“全局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大多强调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主管领导分管,强调信访部门的责任。因而,大多数人错误地认为,信访工作只是信访部门的事,最多分管领导管一管也就行了,与我们无关,我们管不着。有的把信访问题一推了之,甚至个别人抱着看热闹的态度。诚然,我们要强调建立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信访工作要有主管领导分管,信访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但是,如果把信访工作仅仅局限在这个范围内,就不能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破除这种“局部信访工作”观念,树立“全局信访工作”观念。把信访工作当作党和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工作,也是所有领导者的工作,使信访工作成为全局关心、全员参与的工作。树立“全局信访工作”观念是信访工作的客观要求。信访是综合反映党和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制定决策及贯彻执行决策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和矛盾,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涉及到全面工作。所以,要求全局来关心、来负责。现在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几个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或要求各方面的领导参与协调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破除“局部信访工作”的旧思想,树立“全局信访工作”的新观念。

(三)改“被动信访工作”为“主动信访工作”。过去,我们传统的信访工作是坐在机关里等信访,就事论事,就信访论信访,坐等群众来信来访,把信访工作禁限在应付门面、给领导挡驾、被动做工作的范围内。这种被动式做工作已为新形势下的信访要求所不容。新形势要求,必须在认真搞好来访接待、办好来信处理的基础上,打破原有的模式,冲出现有的圈子,主动地开展信访工作,要将大量的工作做在上访群众的前头,将大量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为主动。由于信访内容的变化,信访渠道的拓宽,群众有大量的信访愿望和要求,如果我们不积极主动地去受理和引导群众来信来访,不给他们创造一个适宜的信访环境和条件,大量的信访会被自然地拒之门外,严重的可能将矛盾激化,同时也会使大量的信访信息流失。这既不符合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又有悖于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其次,从信访工作的特点看,当前的信访一是涉及的面“广”,来信来访不分职业身份,反映问题不受限制;二是反映的问题“热”,热点问题越来越多,要求解决越来越急切;三是发生信访行为“快”,社会上有什么问题,信访很快就有什么反映;四是处理起来“难”,一经发生信访(特别是集体访),多数问题比较棘手,处理难度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变被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为主动把信访工作送上家门,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真正树立起“主动信访工作”的新观念。

(四)改“管理信访”为“责任信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首先,要强化责任,制定和落实对引发信访事项的责任人的追究制度。大家知道,引发信访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因为改革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有的是由于法制体系不完善,群众的法治观念不强,对法律、政策了解和掌握不多或者缺乏正确的理解等等。在诸多原因中,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并下决心消除的,是一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集中表现为:决策不讲科学、不讲民主、不做充分的调研论证,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消极影响缺乏足够的估计,更没有相应的对策,主观武断、简单随意;超越或滥用职权胡乱办事、粗暴执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违背上级政策,自行其是;不认真处理初信初访或者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的请求意见。凡此种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大量群众上访案件。这类型的案件在整个信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不少群众反映,有些基层干部,当群众找他反映问题时,他根本不去认真听取群众的陈述,更不要说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了。桌子一拍、眼睛一瞪:“我这儿就这样,你爱去哪告就去哪告去”或者“我这儿管不了,你找上面去!”一句话就把人打发了。这样一来,本来不应该发生的越级信访案件发生了,没有激化的矛盾激化了,小事弄成大事了,本来可以在基层化解的矛盾被推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甚至中央机关。

对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案件发生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党委和政府应联合出台专门制度,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信访部门协调配合,予以实施。应根据违法、违纪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惩戒。惩戒方式可以是谈话戒免、警告、记过、责令引咎辞职,并承担一定经济赔偿责任等。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至少可以获得如下效果:1.提高党政机关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肃性,避免决策的随意性;2.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职务行为;3.促进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重视倾听民意,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矛盾;4.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之,对于有效扭转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五)建设“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从恪守诚信和依法办事的角度讲,政府应该是全体公民的榜样。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上有行,下有效。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只有恪守诚信、依法办事,才能在群众中树立应有的权威和形象,才能在社会上形成正义、诚信、公平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导向。但是,在我国,当前政府部门自身诚信缺失,不依法行政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兑现承诺、政策朝令夕改,违法违规现象并不少见。这也是导致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诱因。要扭转这种局面,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和以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并贯彻到各项工作实践中去,让群众感觉到政府说话是算数的,是依法依规办事的,从而取信于民,强化政府的管理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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