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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过大的影响及对策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社会政治生活也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社会的健康风气和社会安定。可见,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绝不能小视,它不仅是收入分配领域中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大问题。

三、收入差距过大的影响及对策

首先,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激发居民奋发向上、积极奋斗的精神,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这从以前我国的大锅饭制度和打破大锅饭之后的对比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过大的收入差距以及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也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影响国内需求的有效增长。如果收入差距过大,以至于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而且这种差距的出现又主要是由于不公平环境或非法手段而引起的,就会压抑广大劳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损害。因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对生产起反作用。如果分配合理,随着人们收入增加,会提高消费能力,拉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反之,如果收入差距太大,大量的钱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大多数工薪阶层的购买力得不到相应提高,形成“有钱的不愿意消费,想消费的却没有钱”的现象,社会整体消费水平必然下降,同时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和支柱产业的发展也会受到一定的抑制,进而使投资需求下降,对国内有效需求的增长产生不良影响。

(2)对社会安定和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社会政治生活也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社会的健康风气和社会安定。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福利的减少,收入水平的相对降低,其心态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一些人甚至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危及社会安定,给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而且,这种不稳定的情绪极具传染性,将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可见,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绝不能小视,它不仅是收入分配领域中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大问题。

当前,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确已比较突出,这其中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过大的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关于怎样调节分配,缩小差距的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十四大以来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学者、专家都为此做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有两个方面:首先,通过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和劳动力资源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使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增加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量;另一方面使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和劳动资源的市场主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收入,并通过效率最大化造成利益的最大差距,进一步激励市场经济活动主体更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这两个作用的实现相辅相成。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于收入分配的四个方面的调节作用

(1)通过生产要素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调节资源收益。

(2)通过市场供求,提高劳动效率,调节劳动成果收益。

(3)通过劳动力市场配置,提高人力资源质量,调节劳动力资源收益。

(4)通过调节分配收益,实现收入分配效率的最大化。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1)打破行业垄断。对新兴产业采取扶植和保护政策是必要的,但要清除市场准入壁垒,更不允许凭借行业垄断获得个人额外收入。对于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国家不能放松对其分配活动进行管理,要制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工资福利过高、增长过快行业的职工收入调控。

(2)建立平等竞争、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是消除城乡间的就业歧视和择业差别,使劳动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利益追求和特长自主择业,形成劳动要素合理配置的局面,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克服因就业选择限制而产生的收入差别。

(3)完善市场规则,构造竞争机制,整顿流通秩序,强化市场管理,努力塑造文明的市场行为主体;严肃法纪,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制止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

有些学者在肯定应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

(1)从劳动收入来看,劳动力的市场供求关系总是不断变化的,就业机会和工资率也因而会发生变化,从而会使就业机会减少,工资率下降的部门的劳动者收入下降,即扩大了劳动者收入差距。劳动力在部门间的流动总是要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这样,依靠劳动力从低工资率部门向高工资率部门流动来缩小劳动收入差距就受到很大的限制。市场力量没有能力消减由劳动能力的差异和就业体制所造成的劳动收入差别。

(2)从资产收入来看,不同种类的资产其相对价格或收益率的变化可以缩小居民资产收入的差距,但这首先要对有资产的人而言。资产价格下降或收益率下降的资产都是市场需求下降或市场供给增加的资产。虽然高收入居民的资产收入可能会因此而下降,但是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即高收入居民资产的相对价格或收益率上升,低收入居民资产的相对价格或收益率下降,这样市场力量所起的作用是扩大居民资产收入差距的作用。

(3)从转移性收入来看,其所依据的不是市场规则,市场力量对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差距不能发挥调节作用。

(4)在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力量不仅不能作为消减居民收入差距的依靠力量,而且任由市场力量的作用可能会产生收入分配的“马太效应”。其原因在于居民收入水平越高,越可购买更多的质量更好的教育服务,从而越具有更高的劳动力素质,越可能获得更高的劳动收入;居民收入水平越高,投资能力越强,投资途径越多,选择有利的投资机会的能力越强,越能获得更高的资产收入。

(二)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

政府在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中所具有的明显的重要优势就是它可以利用多种手段来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因为它作为公共权力机构,享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享有的立法权。它享有司法权、行政权,享有合法的强制力,其制定的规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因而具有超出任何机构和个人力量的调节居民收入的能力。

政府用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政策手段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扶贫性质的区域经济政策。其中主要包括:支持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处理;给予落后地区企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以吸引外资流入;对在落后地区的投资实行优惠性的信贷政策;提供科技资源。总的目标是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发展带动生产率和劳动力需求的增长,以此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2)实行城乡平衡发展战略,缩小城乡差距。采取资源平衡发展的战略,以建立新型平等交换的工农业关系;建立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如稳定农产品价格,建立健全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等。保持城乡收入差距的合理界限。一方面加快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的改革,解除劳动力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化障碍;另一方面改变当前收入分配有利于城市的不平等格局,逐步缩小工资收入以外的各项福利补贴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为城乡居民提供追求自身发展的同等机会和条件。

(3)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少企业和部门内部,不讲求效率,平均主义严重,行业之间及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远未理顺。为此,应改革现行的分配制度,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分配机制,其目标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即打破行业、部门、职业及所有制间的界限,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要以提高经济效率为主,实行工效挂钩;在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求社会公平,以此激励劳动者通过提高文化素质及劳动技能致富。这样既能保持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又能避免这一差距的不合理拉大。

(4)完善税收制度。完善税收制度,需要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税收系统,增加直接税税种,有效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税是可供政府选择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手段。如对居民收入征税。采用这种手段,政府不仅可以直接使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得以缩小,而且能为政府采取其他调节政策(如对低收入居民的财政补贴、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提供物质条件。又如对居民财产征税等。

(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一方面结构调整使下岗人员增多,职工货币收入增幅下降,导致社会中低收入阶层规模急剧扩大,另一方面企业保障制度正向社会保障制度转变,旧的福利制度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形成,就业制度、医疗制度、养老制度、教育政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结果尚不明朗,使大多数人心存疑惑。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解决失业、疾病、年老等因素所带来的贫富不均的有力措施,同时也可以尽快消除消费者在新旧制度交替时期的不安全感。

(6)改革工资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劳动报酬制度是一种低工资制,劳动者的实际所得包括两大块:一块表现为货币收入,一块表现为实物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以工资和薪金的方式支付的,实物收入则是以住房、生活福利等方式提供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将全部以工薪和薪金的方式支付;工资水平主要由劳动力市场和集体谈判来确定。

(7)提供教育服务和教育改革。知识经济给产业结构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给劳动力结构及劳动性质带来深刻的变化。知识劳动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知识资本化的结果使企业经济收入和从事知识创新者的收入倍增,不同性质劳动之间的收入差距空间拉大。为缩小差距,必然要求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知识运用及创新的能力。这也进一步要求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三)发挥第三种力量的调节作用

第三种力量是指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之外的力量,包括营利机构、非营利机构(宗教组织、民间团体等)和居民个人。居民得自这些机构和个人的收入一般为转移性收入。不过从收入调节的角度看,也可以将其视为调节的一种力量。营利和非营利机构以及居民个人通过无偿地向受援居民提供实物或货币形式的援助,会使受援居民收入增加。营利机构向受援人提供援助的来源要么是其利润,若为利润则实际上是收入从股东或所有者与职工向受援人的转移;要么是职工(雇员)捐助,若如此,则是营利机构职工的收入向受援人的转移。非营利机构所担当的角色一般是中介人,因为其为非营利性机构,所以,其向受援人提供的援助的来源一般是各种机构和个人的捐助。非营利机构的活动就是使收入从援助机构和个人向受援人转移,亦即使一部分收入减少,而使另一部分收入增加。第三种力量能够发挥收入调节作用,消减居民收入差距,所以不能排斥第三种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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