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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的必要性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整体构建的完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内涵、内在属性、确立依据、基本构成等问题的探究,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基础环节。因此,在探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前,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做明确的界定实属必要。可以说“生成建构论”深刻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整体构建的完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内涵、内在属性、确立依据、基本构成等问题的探究,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基础环节。只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有一个明确的认知,才能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整体体系的构建,探明其科学性。法学的教育工作应当被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所涵盖,在大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作为其工作的一方面,体现自身的特有价值。那么何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呢?要探究这个问题,就要先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因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是进一步探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概念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若不能准确严谨地把握,那么在探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的过程中很容易便会偏离主航道。因此,在探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前,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做明确的界定实属必要。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普遍的实践活动,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长期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名称在历史发展沿革中,曾经多次改变,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最终正式确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但是当代人们对于何为思想政治教育仍有很大分歧,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人物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都有着不同的观点见解。面对当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教育文化迅猛的发展,必须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做出精准的回答,这不仅是推进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的要求所在,而且是每一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可回避也不能回避的问题。只有准确地界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才能进一步扫清盲点和认识误区,理清逻辑关系,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和相关研究的科学发展。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学者在长期进行探索的同时,形成了许多理论观点。但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内涵的界定在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两大情形:一类是从空间领域角度分析,有广义思想政治教育和狭义思想政治教育两种内涵观;第二类是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为主导,以此界定其内涵,其中包括施加论思想政治教育内涵观、转化论思想政治教育内涵观和发展建构论思想政治教育内涵观三个方面。[1]

按照第一类的分析,所谓广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泛指社会上一切影响人们思想政治品德的教育影响,是相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培养中自我学习和环境影响而言的一个概念,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个层面。早期对思想政治的教育主要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即学校主导型模式。随着全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新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不断涌入,一方面猛烈冲击着我国传统的教育方式,另一方面为现代化教育提供新的机遇和挑战,不论怎样,这都将对新式教育和培养新式人才引出一条新道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积极融入,教育体制不断革新,思想政治教育学校主导型的传统模式已不能够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甚至成为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有”人才的负担,因此,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整体性教育模式作为理性现实需要发展起来。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学校教育虽然不再独树一帜,但是仍然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外占据主体地位,仍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这与学校教育自身的属性特征是紧密相关的。学校教育具有系统、完整、长期性的特征,正是因为有其他教育不能比拟的特点,学校教育也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正如一位欧文主义者曾经强调的:“学校是近代发明,这项发明可以与蒸汽机媲美;如果说蒸汽机是近代物质世界最伟大的发明的话,那么学校就是精神或道德世界最伟大的发明,学校是道德世界的蒸汽机。”[2]由此可见,学校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第一类当中的狭义的思想政治教育概念,以学校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即在学校范围内,按照一定阶级和社会的需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

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角度来探析的话,会发现其结果不同于从空间角度分析。从空间领域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属于一种“静态”,而从思政教育过程的角度来看则属于“动态”,我们在理解时,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相统一的,可以理解为没有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也就没有思想政治教育。从“动态”过程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内涵概念经过了“施加论”“转化论”和“生成建构论”三种模式。“施加论”主要存在于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建立初期,1980年在北京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应成为一门科学”的论断,四年后我国开始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这一时期,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界定,主要以苏联概念为蓝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3]与社会本位价值不同的“转化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改变孕育而生。“转化论”认为,所谓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4]虽然“转化论”有所改进,但是仍然忽视教育个体价值,缺乏人本思想。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学者经过不断地批判和扬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生成建构论”,将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教育者价值引导与受教育者自主建构相统一的辩证过程,认为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指的是“一定的阶级、社会、组织、群体与其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情感的交流互动,引导其成员吸纳、认同一定社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促进其成员知、情、意、信、行均衡协调发展和思想品德自主建构的社会实践活动。”[5]从生成建构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人为本的思想凸显出来,不再以“单一主体”为表现,更加注重受教育者的价值地位,重点强调教育者价值引导与受教育者自我构建相结合,在内外结合的过程中,既体现了教育者的引导作用,又落脚于受教育者德育自我的构建。可以说“生成建构论”深刻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指导,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内涵的核心主张。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在内容和目的上具有统一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结构体系中的要素之一,其中还包括智育、美育、体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又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整体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等都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结构。教育目的也有广义目的和狭义目的的区分。所谓广义的教育目的指的是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发展结果,或者说发生怎样的积极变化。而狭义的教育目的指的是一个国家对教育活动结果规定出的总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6]教育目的与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既有联系同时又有区别,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是指“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教育对象的思想和行为以及社会生活的有关方面所要达到的一种未来状态”。[7]教育的涉及面要广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教育内容中的一类,因此,教育目的要远大于思想政治教育目的,两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教育目的包含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被包含在教育目的中。当然,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目的、策略的制定都不可以违背教育目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教育目的和思想政治教育目的这两者的差异,教育目的是宏观上国家对各类人才培养提出的整体的总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目的则不是这样,它是类别教育要求,仅在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体现普遍性与特殊性、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那么法学教育如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定位呢?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素质全面的人才,那么法学教育必然是以法学为教育内容的专业性教育,以培育社会秩序所需要的人才为目的,也是培养具有特定行为伦理规范知识的社会主体。法学教育,不仅培养的是具有普遍文化知识素养的人才,而且也是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专业技能人才。法律说白了就是讲伦理、讲规则、讲秩序,面对一部良法,法学教育教授人们合乎道德的伦理规则,这点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相统一的。我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成为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和发展方向。大学是精英的聚集地,良知的集散地,大学法学教育不仅要教授法律伦理知识,更重要的是进行法律价值观教育,弘扬公平正义,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思想政治教育无法做到传授专业的法律伦理知识和法务实践技能,但是思想政治教育推行的德育与法学的内在精神是一脉相承的,道德与法律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手段,道德也成为法律的底线,线以上为法律,线以下便是违法。我们无法脱离道德的范畴去谈法律,更不能剥离法律只讲道德,在当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的碰撞不仅仅表现在理论上,而且在现实中实实在在地发生着。法律毕竟是一种国家强制约束,表面看来,在法律之下呈现的是一种终极文明的状态,实则不然,各个国家都在追求一种完美的法制,看来法律至高无上,无人可以逾越法律,但是现实中真的是这样吗?违法犯罪普遍存在于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单靠法律的强制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无法约束人们的所有行为,“一个社会的法律固然重要,诚如病人需要医生和药物,但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教育更重要,它如同人体自身的免疫力”[8]。这种免疫力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对人们的思想进行灌输,让人们在思想上认同法律伦理规范,自觉地去遵守。因此,在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法学教育尤为重要,加大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相结合的力度,将更加突显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

由此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教育虽然有它们自己独特的内容,但是两者又存有交叉关联,而这种交叉关联在当代社会的重要性不断增加,甚至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到思政法学教育

人们习惯将法学教育划归教授法律专业知识一类中,而把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不相关的,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简单地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普普通通的政治宣传,而与法制建设包括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并无意义。

只有肯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学教育才有正当性可言,不然,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得不到肯定,那么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推进法学教育也是站不稳脚的。那么,我们要问一句,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呢?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实际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即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能否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然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贯穿于整个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是法治建设对社会关系调整的基础,若否定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那么法治建设能得到肯定吗?因此,我们说,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是肯定的,它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基础与保障作用。

加强法治建设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保障社会伦理秩序的合理运行,因此,两者是相统一的,密不可分的。法律是通过国家制定和认可的,靠强制力保障实施,以此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把人们的行为规范在法制的框架内。人的行为是由思想意识来支配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向人们灌输合乎法律伦理规范的意识形态,让人们的思想认同法律,接受法律的制约,从而达到与法律强制所及的相同效果。可见,法律和思想政治教育都是统治阶级维护阶级利益的有效手段,对法治建设有积极的正面作用。

实现社会有秩序的合理运行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目标,但是若仅仅从法治建设的角度出发是远远达不到的,施行法治,就是运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规范和制约人们的行为,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是宽泛的而是特定的,对整个社会关系来讲,它是无法进行调节的,而且法律惩罚的事后性也是先天不足的。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是调整人们大部分社会关系而非某种特定关系,将人们的各种行为都约束在伦理规范之内,那么此时法律的调整作用就略显单一和不足,对于有些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而法律无法进行调整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便彰显出来。思想政治教育调整的关系比较广泛,若要在法治方面有所针对,必须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育,特别是法学教育。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律价值,不仅仅依靠法律,还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再加强法学教育,让两者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一个都不能少,缺少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目标最终也难以实现。

法律的执行是法律公正落实的最终环节,法律的执行除了依靠法律裁判本身的公平公正以外,对执法者自身的道德观念、责任意识、法务水平、认知能力等素养有极大要求,而这些素质不是法律本身能给予的,需要的是教育,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学伦理教育。具有双重角色的司法人员不仅仅是社会的单一成员,而且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若缺乏基本的素质,那么法律伦理规制必然成为司法人员推脱责任和谋取私利的有利工具,他们不仅可以支配社会公共资源,而且对他人及其附属品也拥有支配权,掌握着对法律的解释和执行权力,可见司法人员的权力颇大,对于司法人员是利用法律伦理的规范为人民服务还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体谋取私利,仅仅依靠法律的强制力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更加需要的是意识上的改变,这就需要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对其进行教育,法学教育的作用便立即突显出来。

三、专业法学教育与思政法学教育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制建设的价值已经阐述过,既然思想政治教育对法制建设具有积极的法律价值,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学教育则对法治的建设发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当然,我们所提的法学教育要与法学专业的专门法学教育做一个区分,两者存有不同和相同点,但是根本的目标价值是一致的。

专业法学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专业法律人才为目的而进行的系统化特殊的法律教育。这与其他教育区别开来,以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和法律人格塑造为主要方向。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不能单纯理解为纯粹法律知识的传授与理解吸收,除此之外还包括法律技能。对于这一方面,抛开认识盲点和误区,没有什么难理解的,与专业法律技能相比的话,法律人格的塑造就更加重要,因为一个拥有良好法律技能的法律实务人,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法律实务人,而拥有法律专业技能又有良好法律人格的,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学教育与专业的法学教育是有区别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学教育侧重于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教育,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对专业要求极为宽泛,任何学科和领域的研究都可以接受思想政治法学的教育,而专业法学教育则具有特殊性,专业法学教育中法律人格塑造与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有异曲同工之处,思想政治法学教育重点在于德育的培养,法律精神的传递,关注塑造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怎样塑造一个人。它不是法律本身的发展,而是通过德育法学教育,为社会主义国家培育出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人才。思想政治法学教育应当开设于普通高校,并在思想道德修养教学中加大比重,讲德育更加讲法律。

不论是专业法学教育还是思政法学教育,都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法律基础教育,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遵纪守法观念有重要意义。

四、法学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意义

首先,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有利于提高当代高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当代我国正迈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每一个高校大学生都应该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基础,一个不懂法的大学生是无法竞争在激烈的社会中站稳脚的。每一天的购物都是在订立买卖合同,是在涉及法律问题;每一天上班下班,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每一个个体都是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着,法律与人们息息相关。思想政治法学教育,在开展德育的同时讲授法律知识技能,是普法的需求更是大学生自身发展成长的必需。社会责任感的树立是建立在清晰的社会洞察和思考之上的,要对社会有敏锐的洞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关注国内社会,关注国际社会,在敏锐洞察社会的同时,还需要认真思考,对当今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要有宏观的把握,不仅要看到国家的发展,更要看到发展的方式与长远效益。只有懂法,才能看透身边的法律问题,透析法律纠纷问题背后隐藏的道德问题、伦理问题,才能抓住最根本的公平与正义,而不是在洞察世事后笑而不语的心照不宣。在透析了社会的道德善恶,衡量了法律内涵实质之后,我们得到的是对善的理解和对良法的尊重,这会激励每一个大学生对当代社会进行赞扬与批判的反思,这无疑将树立起大学生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这种社会责任感会引导大学生放身于社会,努力为社会的善弘扬,与社会的恶斗争,规范的不仅仅是伦理秩序本身,还有人的行为。大学生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智慧群体,拥有无穷的精力和活力,这种社会责任感的建立,犹如给社会建立了一道强大屏障,一股正能量的释放,对于一个道德滑坡和“绝对之善”匮乏的时代是多么的重要。“傻子”的英文单词在古希腊意为“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这与中国人的逻辑思维有颇多差异。西方认为公共事务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公共事务运行的好与坏关系到个人利益得与失;在中国恰恰相反,人们普遍认为不先关心自己的事务,而去关心公共事务的人是傻子,认为公共事务与自己无关。社会责任感的建立,可以改善人们对“傻子”的解读,同时又规范社会伦理秩序,为权利伦理的正当性提供依据,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促进每一个大学生个体的综合素养的提高,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其次,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品质。讲德育,讲法律,讲伦理,需要每一个大学生诚实守信,回到伦理上讲,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诚实有道德的人?从“费尔德曼的小甜饼”到“古格斯的戒指”告诉我们费尔德曼的小甜饼的试验更贴近于日常生活的琐碎与繁复,因此也就更有助于帮助我们了解在复杂环境下普通人的道德动机和理由。格老孔设置的情景和条件则过于极端,反而让我们失去了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看似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一难题,实则无法真正解释现实中的各种道德困境。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人们面对利益时对道德的选择,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对道德的选择。法律就是讲伦理讲制度,诚信是建立在良好的制度之上的,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制度,思想政治法学教育在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诚实守信起到了培养的作用,使之在未来工作中将自己的学识运用到实践中,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自身的价值得以彰显,更加激发学生爱岗敬业的热情。

再者,从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教育本身来看,其对教育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需要注入新鲜血液,时代在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顺应学生教育的需求。当代是一个法治大发展的时代,同时又是学生法律意识抬头的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要抓住这一先机,与时俱进,这不仅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而且在进行法学教育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提高德育的功效,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大大提升。法律是大学生身边实实在在的,从贴近学生身边的教育开始,更加具有亲和渗透力,专业知识更加容易被灌输吸收,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加以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具有普遍性,不像专业法学教育那样具有特殊性,与法律职业教育不同,前文已经论述过,这样看来,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范围远比专业法学教育的空间范围广泛,对大范围的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无疑是对法学基础教育的一种扩大。学生均为高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素质均相对较高,接受知识、理解知识的能力比较强,对待问题的思考能力也较为优秀,因此与空间的扩大形成一种潜在的配合,更加突出教育的效果,促进法学教育的进步。

同时,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中共十五大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方略。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责任,是现代化的发展需要的综合型人才,加强思政法学教育,培养高校大学生主人公的精神,让其拥有坚定的法制理念,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

思想政治法学教育也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将民主法治放在第一位,可见其重要性,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套合乎德性的伦理规制,然而建立健全德性的伦理需要德育,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法学教育。这将极大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

最后,思想政治法学教育是实现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发展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高校林立,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随着当今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激烈,高校大学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就业、生存、发展压力,伴随着的是各种暴力违法行为的高频率发生,这种情况创造出了高端人才,也影响了一部分人。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突显,老套的模式早已过时,面对当前情形,加强法学教育势在必行,对于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有极大作用,让违法的后果和本质清晰透彻地展现在学生面前,促进学生自我感知、自我组建、自我遵守,在良好品行的基础上综合发展,成为当代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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