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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化的意蕴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主化就是要求学生以自主的方式进行学习,即自主学习,其本质是对学生学习潜能的信任和对学生独立性的尊重。独立性是主体性中最核心的特性。培养学生学习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并帮助他们养成习惯,是促进自主学习的重要因素。自主学习的核心和基础是学会阅读和学会思考。这是自主学习的实践误区。[3]因此,在提倡和实施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仍然要强调教师的主导性。

自主化就是要求学生以自主的方式进行学习,即自主学习,其本质是对学生学习潜能的信任和对学生独立性的尊重。

一、自主学习的内涵和教学意蕴

(一)自主学习的内涵和特性

1.自主学习是一种主动学习

学习的主动性是学生对学习的由衷喜爱,是发自内心的自动和自觉。主动性是自主学习的基本品质,在学生学习活动中表现为“我要学”。“我要学”源于学生对学习的一种内在需要,这种内在需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学习兴趣

学习兴趣是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渴望获得知识的一种个性心理特征,是对个人学习活动起积极作用的一种认识倾向和情绪状态。学生有了学习兴趣,学习活动就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享受、一种愉快的体验,学习效果也必定事半功倍。如果学生对学习不感兴趣,情况就会截然不同。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学生在被逼迫的状态下被动地学习,学习的效果必定事倍功半。第斯多惠说过,如果使学生习惯于简单地接受或被动地工作,任何方法都是坏的;如果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任何方法都是好的。他认为,不好的教师是传授真理,好的教师是教学生去发现真理。对此,吴康宁教授指出:“当今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都不能不承认,我们的儿童正普遍处于一种‘受逼’学习的状态……儿童健康的、有活力的成长与发展有一个根本前提,那就是他必须处于一种主动的、 自由的生存状态。”[1]为此,让学习成为学生的一种精神需要,而不是一种外在的压力,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体验,使学生从“受逼”学习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变得爱读书、爱学习,便成为课程改革的头等大事和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曾精辟地指出:“所谓课上得有趣,就是说,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真理感到惊奇甚至震惊;学生在学习中意识和感觉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验到创造的快乐,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而感到骄傲……如果你所追求的只是那种表面的、显而易见的刺激,以引起学生对学习和上课的兴趣,那你就永远不能培养起学生对脑力劳动的真正的热爱。你应当努力使学生自己去发现兴趣的源泉,让他们在这个发现的过程中体验到自己的劳动和成就。”[2]

②学习责任

学习责任是指学习者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个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它表现为学习者对学习目标和意义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学习的积极态度和敬业精神。树立高度的学习责任心是自觉学习的前提。只有当学生自觉地担负起学习的责任时,他们的学习才是一种真正的有效学习。

2.自主学习是一种独立学习

独立性是相对于依赖性而言的。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学生的学习是一个从依赖走向独立的过程。独立性是主体性中最核心的特性。 自主学习把学习建立在人的独立性上,他主学习则把学习建立在人的依赖性上。如果说主动性表现为“我要学”,那么独立性则表现为“我能学”。在日常学习中,学生经常能够表现出自我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学生极为重要的一种品质。为此,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独立性,正确引导学生发挥自己的独立性,从而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低估或漠视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忽视或压制学生的独立要求,导致学生独立性的不断丧失,这是传统教学的根本弊端。

3.自主学习是一种元认知监控的学习

学生的学习行为在本质上是自主的、自控的。 自主学习要求学生对为什么学习、能否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问题能产生自觉的意识和反应,它突出表现在学生的自我计划、 自我调整、自我指导、 自我强化上,即在学习活动之前,学生能够自己确定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法、做好学习准备;在学习活动之中,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学习状态、学习行为进行自我观察、自我审视、 自我调节;在学习活动之后,能够对自己的学习结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和自我补救。培养学生学习的自我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并帮助他们养成习惯,是促进自主学习的重要因素。

(二)自主学习的教学意蕴和教学要求

自主学习的核心和基础是学会阅读和学会思考。这是教的着力点,是实现“少教多学”和“教为了不教”的关键,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前提。教师必须根据学科性质、教材特点和学生基础,切实有效地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让学生学会学习。

为了让学生坚持自主学习,教师要从课内和课外保证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要相信学生自主学习的潜能,不断地把学习的主动权和责任权还给学生;要把教学建立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使教学成为推进学生自主学习活动和巩固、深化其自主学习效果的一种学习活动。

坚持以学论教、因学定教,教师要努力做到该讲的大胆讲,不该讲的坚决不讲,切实落实教学的针对性,把教学用在刀刃上,用在解决最近发展区的问题上,真正实现少教多学。

二、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的关系

教学是教与学、教师与学生双方的相互作用, 自主学习强调学生的主体性,但不能因此否定教师的主导性。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强调自主学习的教学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忽视教师作用的“唯自主化”倾向,如新课程强调把读书的时间还给学生,可是有的教师上课时,只是叫学生自己看书,不做指导,不做提示,不做具体要求,也不做反馈,任由学生自己一看到底,是典型的“放羊式”教学,有人也称之为“傻读”;有的教师甚至一味强调学习内容由学生自己定(喜欢哪一段就读哪一段),学习方式由学生自己选(喜欢怎么读就怎么读),学习伙伴由自己挑(想和谁交流就和谁交流),是典型的“自流式”教学。这样做,学生似乎获得了自主的权利,可实际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自主。这是一种典型的只“赋权”而不“增能”的不负责任的教学行为。它看似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实际上因为教师作用的缺失,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受到自身水平的限制,致使他们的认知水平仍在原有水平上徘徊。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离开了教师的正确导向和有效引领, 自主学习蜕变成一种随意性学习或自由性学习,不仅偏离和曲解了教材原意和学科本质,还出现了价值观的偏离,从而从根本上扭曲了学习的方向和实质。这是自主学习的实践误区。

弘扬人的主体性是正确的方向,但是,“人在自我发展中的主体性,是处于发展和提高过程中的不成熟的、不完全的,甚至开始还很微弱的主体性,是在教育过程中需要调动、培育和提高的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主性。”[3]因此,在提倡和实施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仍然要强调教师的主导性。首先,从他主到自主、从依赖到独立是一个“从教到学”的转化过程。从学生角度讲,学习过程是从完全依靠教师到基本依靠教师再到相对独立、基本独立直至完全独立的过程,这是转化的方向和目标;从教师角度讲,教学过程就是把“教”转化为“学”的过程,教师的作用不断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能力,随着学生学习能力由弱到强,教师的作用也发生与之相反的变化,最后学生完全自主独立,教师的作用告终,这是转化的条件和机制。其次,教学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和教师价值引领相统一的过程。就算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的引领仍然是必要的。“当学生遇到疑难时,教师要引导他们去想;当学生的思路狭窄时,教师要启发他们拓宽;当学生迷途时,教师要把他们引上正路;当学生无路可走时,教师要引导他们铺路架桥;当学生‘山重水复疑无路’时,教师要引导他们步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佳境。”[4]可以说,教师的正确引领是保证学生学习的方向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对此,钱加清教授的阐述与分析可供我们借鉴。

阅读教学中教师“不作为”现象成因分析

1.片面强调学生主体地位,教师出现自我矮化倾向

在语文教育界,早在1983年前后,“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观点便得到普遍认可。……但是, 自1997年下半年开始的全国性语文教育大讨论,使这一局面发生了变化。……而2000年教育部颁布“修订版”教学大纲,更加剧了教师的这种角色“自卑”。……也正是从这时起,“主导”一词在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中缺席了。与此同时,“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受到格外关注,被反复解说和深化。……教师的自我矮化倾向其实就是有意无意轻视教师主导作用对教师心理影响的表现。这种自我矮化倾向对教师教学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带着这种心理进课堂,教师只会畏首畏尾,难以积极作为。

2.过分追捧学生多元解读,教师“促进者”角色意识淡化

新的阅读教学观念的特点之一是渗透和吸收了西方现代的阅读理论。《语文课程标准》倡导在师、生、文本多维对话基础上的“多元解读”,对矫正以往僵化的阅读教学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有的教师却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分推崇“多元解读”,动辄就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忘却了自己“学生阅读的促进者”的角色,成了不便插话的“多余人”。……所以, 当把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多元解读”观用于学生(读者)时,就不能忽视教学情境。……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阅读整体上属于接受性阅读,教师的点拨是必需的。《语文课程标准》不仅关注教师是与学生平等的对话者,还强调教师“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阅读的促进者”。离开了教师的组织引导,培养成熟读者和成熟对话者的要求就必然会落空。

3.盲目尊重学生独特体验,教师价值引领力量弱化

阅读教学中,教师的不作为既表现在知识传授上,也表现在课堂调控上,而最为明显、最具危害的是忽视文本的价值取向,缺乏对学生的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它其实是任由学生多元解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其危害巨大,教师在这方面的“不作为”尤其应引起我们关注。在有些老师的课堂上,面对学生出现的认识偏差或错误,老师不及时给予引导纠正,却常以“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为由,放弃课堂主导,放弃对学生对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尊重学生主要是指人格上、师生关系上的平等与民主,而不是指可以随意认同学生想怎么解读就怎么解读。 当学生的独特体验与文本的价值取向发生矛盾时,教师不能回避,应该不失时机地对学生消极的、不合理的、有悖于文本价值取向的体验给予客观评价,正确引导,实现价值取向与独特体验的统一。[5]

当然,发挥教师的主导性毕竟不是目的,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才是教学的归宿。对此,教师也要有清醒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自身的主导作用取代学生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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