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私学的发展

中国古代私学的发展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古代私人办理的学校是与官学相对而言的,私学历时两千余年,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私学的发展是曲折的,它时兴时衰,但是对中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却大有裨益。中国私学始于春秋时期,其发展是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中下层人民,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汉代时,朝廷没有明令禁止开办私学,私学教育开始恢复。

第一节 中国古代私学的发展

私学是指由个人或一些社会集团经营、管理的教育、教学活动,不由政府主持,也不纳入国家的学校教育制度之内。它既包括有固定施教场所的正式私学,也包括没有固定场所的、由云游四方的学术大师私人讲学。在中国,古代私人办理的学校是与官学相对而言的,私学历时两千余年,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私学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它对社会发展起着传播文化知识,开启民智,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然而,私学的发展是曲折的,它时兴时衰,但是对中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却大有裨益。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私学

(一)私学兴起和发展的原因

教育的发展是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私学始于春秋时期,其发展是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教育对象主要是中下层人民,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春秋时期,生产力得到发展,私有经济迅速发展,需要出现适应新经济和政治需要的新的教育组织形式,私学便应运而生。

据史书记载,最早的私学是在春秋末期由郑国的邓析创办的,主要讲授他自己的著作《竹刑》,专教诉讼之法;郑国的伯丰子也曾开办私学。这些都在孔子创办私学之前。不过这一时期以孔子私学规模最大,影响最深。到春秋末期,私学更加兴盛,最有名的就是儒、墨两家,当时号称“显学”。

战国时期,私人讲学之风更盛,孟子讲学时“从者数百人”,其讲学内容以阐明人伦为目的;荀子先后授徒于齐、秦、楚国,著书讲学,培养出李斯、韩非等这些当时名闻天下的政治家和理论家。墨家私学则严格要求学生的纪律性,对学生的处罚也很严格,要求学生具有刻苦、耐劳、服从和舍己为人的精神,并重视生产劳动教育和科技知识教育。此时的道家学派以老聃和庄周为代表,其发展后期又吸收了一些法家、兵家及儒家的教育思想。子夏在西河讲学,弟子三百多人,李悝、吴起、魏文侯等皆曾学于其门下。

这一时期最有名的私学莫过于稷下学宫,因建于战国时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之下而得名,它是齐国统治者设立的国家养士机构,凭借国家的财力、物力养士,绵延达一个半世纪之久,几乎集中了当时各家各派的学者。稷下学宫虽系齐国官办,但它实际上又是许多私学的集合体。其特色主要有:其一,“不治而议论”,即士人并不担任具体的官职,一般不承担行政事务,以备统治者咨询,日常则从事自己的学术研究和讲学活动。因此,稷下学宫实际上起到的是“智囊团”的作用。其二,自由辩论。稷下学宫采取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政策,各家学派在稷下学宫都占据了一定地位,他们要使自家的学说得到公认,不得不通过公开的辩论,以理服人,这就活跃了思想,繁荣了学术。在学宫定期召开的“期会”中,不仅全校教师和四方游士可自由参加,学生也可参加驳难辩论,这种学术上师生之间的民主平等,有助于扩大眼界,也有利于人才成长,并对解放和活跃学生思想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其三,学无常师。稷下学宫的教学方式十分特殊,在教学中,学生们可以自由听讲,实行游学自由的方针。当时前来稷下学宫的,既有个别游学之士,也有集团游学的情况,可以随时请求加入,也可以随时告退,不受任何限制。学生来到稷下学宫后,不限于师从一个老师,其他先生讲学也可以听讲请教。这种灵活的教学制度,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各家学说,打破了学术流派间的局限,各家各派在稷下学宫既相互批评,又相互借鉴,促进了学术的发展。其四,在学生管理上,稷下学宫制定了历史上第一个学生守则——《弟子职》,全文载于《管子》,从尊敬师长到敬德修业,从饮食起居到衣着仪表,从课堂授课到课后复习均有严格规定。从《弟子职》可以看出稷下学宫对学生管理的总体特点,体现了教学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这一学则流传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是中国私学发展的第一次繁荣时期,私学的兴起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此时社会正处于大变革时期,奴隶制社会逐渐走向没落,“学在官府”的学校教育已经名存实亡。奴隶社会官办学校的废弛,加上封建社会官学又尚未创办,这就使得私学不仅在春秋时期产生,而且到战国中期出现了了空前的繁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私学发展的第一次繁荣期。

(二)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特点

这一时期的私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创举,发展很是迅速,其在教育方面的特点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冲破“政教合一”的枷锁,使教育活动从政治运动中解放出来,基本上完成了学校教育独立化的过程,使教育作为一项独立的活动发展起来,逐渐完成了教育的独立化过程。

第二,“学在官府”逐渐向“学在四夷”转移,打破了奴隶主贵族独揽教育的局面,扩大了教育的对象,使广大的贫民子弟也有了入学受教育的机会,使教育广泛地传播于民间,同时对推动社会转型、思维创新和文化典籍的保存都功不可没,成为延续中国传统文化的非官方因素。

第三,私学在当时既是教育机构,亦是各个政治和学术的派别。这一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儒家在教育上主张培养能够克己复礼的人才;法家主张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具有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治国人才,兼顾政治。

二、汉代私学的恢复和发展

(一)汉代私学的恢复和发展

秦代时,始皇帝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颁布“禁私学令”,严厉禁止开办私学教育,否定教育的作用,这无疑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实为秦朝二世而速亡的原因之一。汉代时,朝廷没有明令禁止开办私学,私学教育开始恢复。

汉初的“黄老”政策也放松了对文化教育的限制,解除了秦代对私学的禁令。西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废除秦朝的“挟书律”,鼓励私学的发展,从法律上为私学的发展敞开了大门,为汉初文化的繁荣与教育的发展扫除了人为的障碍;汉初政府尚未建立起正式的学校教育制度,官学尚未创立,私学实际上担负起培养人才、传播文化、发展学术的责任。于是私学便蓬勃地发展起来。汉初私学继先秦百家争鸣之遗风而再度兴盛。

汉武帝时期,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但并没有禁止开办私学。在“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指导下,儒学成了私学的主要教育内容,但与此同时,传授诸如黄老之术、天文历算、医学、法律等非儒家学说的私学,也在汉代较为宽泛的文教政策之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汉代太学生可以向校外的著名经学专家学习,经师大儒往往自立“精舍”、“精庐”,开门授徒。董仲舒和“汇流百家之言”的王充,晚年都辞官回家,潜心著书与讲学。西汉经学集大成者郑玄,一生以教授注经为业,弟子达数千人。

由于汉代采取较宽泛的文教政策,到东汉末年,私学已取得了压倒官学的地位,比如马融、郑玄等古文经学大师的私学学生数达千人以上。汉代时,古文经学讲究名物训诂,注重调查考证,后世又名之为“汉学”。

(二)汉代私学的种类

汉代私学在组织形式上可以分为蒙学和精舍两种。

1.蒙学又称书馆或书社,是小学阶段的教育,属于启蒙教育。蒙学中教师称为书师,学生一般是8岁入学。这一时期的蒙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教学生识字和书写,主要采取集中识字的方法,教材主要有《孝经》、《论语》、《急就》、《凡将》、《元尚》等,其中《急就》适合了儿童的心理特点,文字押韵,意思浅近,一直沿用到唐代才被新的字书所取代。第二阶段的教学重心偏向于传授儒家基本思想,当然也继续进行读写的训练,教材主要有儒家的《论语》、《孝经》、《尔雅》、《尚书》等,注重培养学生的儒学思想。

2.精舍又称经馆、精庐,专攻经学,属于提高教育,程度相当于太学。汉代统治者对儒学大力提倡,加之一批名师大儒的授业,汉代私学发达,规模也越来越大。汉代主要是由一些精通儒学的名儒开办精舍,所教授的门生弟子多达数千甚至上万人,其讲学已初具学术讨论与研究的性质。如董仲舒、王充、郑玄等都是两汉时期著名的私学大师,董仲舒和王充晚年就曾辞官专心著书开讲;经学集大成者郑玄一生教授弟子逾千人。

(三)汉代私学的作用

汉代私学的发展,尤其是“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实施,较好地继承了先秦的教育成果,开启了以培养人才和选拔人才为主轴的封建教育模式,初步建立了封建官学体制,加强了封建教育的统一性和集中性,为历代帝王所沿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汉代的教育政策和制度对以后封建社会的教育起到了规范化和定型化的作用。

同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指引下,汉代私学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了限制了学术的自由发展,百家争鸣的局面宣告结束,对传统文化的消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私学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继秦朝以后中国古代分裂时间最长、动乱频率最高的历史阶段,国家基本上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只是在西晋时有过短暂的统一。在这种长期社会动荡的背景下,兴学难有成就,官学发展时兴时废,而且是废多兴少,日益颓废;私学相对得以发展,教育的中心逐渐向私学转移,私学担负了教育发展的主要社会责任,日益呈现繁荣局面。

尤其是两晋时期,名儒聚徒讲学仍占重要地位,生徒人数上百人或逾千人,屡见不鲜。南朝时期官学时兴时废,教育更多依赖私学的维持。

北魏统一虽曾一度禁止承办私学,提倡官学教育,下诏建立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小学,但是学校规模都很小,似有粉饰之嫌,无办学之实。时人就予以批评:“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哉。”[1]倒是私学发展颇盛,名师徐道明一生讲学20余年,其门下学生先后多至万人。

曹魏政权于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正式成立太学于洛阳。太学生也一度由几百人增至几千人。然而,由于学官遴选不精、生员择取不严,出现了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2],一般学生只为避役而至;士族弟子中又存在不愿入学受教的情况,以致魏太学“寡有成者”。正如刘馥所言:“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一十余年,而成者盖寡。由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孙耻其论,故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实,虽设其教而无其功。”魏时官学之颓势可见一斑。

南北朝时期迎来了中国私学发展的第二个繁荣时期,私学的主要特点有:①多元化。教育内容突破了传统的儒学,还包括了道学、佛学以及玄学和一些科技知识等,儒、道、佛、玄四家私学规模巨大,堪称战国之后私学的再度繁荣。②影响大。周兴嗣、萧梁编写了影响至今的蒙学读物《千字文》、颜之推的家庭教育代表作《颜氏家训》,而《论语》、《五经》、《千字文》等教材更是传入了日本。③兼容性。主要是有些私学大师既是儒家大儒又是佛家或道家的名儒,更或兼为史学家。④灵活性。因受政府控制较小,其办学自由度相对更大,办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均较灵活。

四、唐宋时期私学的兴盛

(一)唐宋时期私学发展的概况

五代经隋唐至北宋初年是中国私学繁荣发展的第三个高峰期,这一时期的私学不仅继承了培养人才的任务,而且其发展也促使产生了一种新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

隋朝时,官学极盛,私学也随之发达。隋朝王通是一个儒家集大成者,从小精研儒家经典,20岁就讲学授徒,受业者近千人,门徒弟子遍及全国,唐代的很多卿相多出自其门下。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下诏“许百姓任立私学”,为私学的兴办提供政策条件,鼓励发展私学。唐玄宗天宝年间发生的“安史之乱”结束了“开元盛世”,官学兴盛的时期也一去不返,唐德宗之后更是出现了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再加上朋党之争,国家财政更加困难,兴学已无可能。官学的颓废使得私学发展繁荣起来。唐代私学制度不一,程度悬殊,但数量很大,遍布城乡,既有名士大儒开坛讲学,如颜师古、孔颖达在为官之前均是私学的教师,“以教授为业”,“以教授为务”,唐代名儒刘焯,“优游乡里,专以教授为务,孜孜不倦”,“天下名儒后进,质疑受业,不远千里而至者,不可胜数”。国子监博士尹知章,不仕归田后在家乡教授生徒。此外,韩愈既为国子监祭酒,又在家中广纳生徒,辅导学业。柳宗元贬官至柳州,“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此外,在乡间也有一些村野启蒙识字的私立小学。

唐代时,佛教极盛,每一间寺庙基本上都有一所佛教学校,这也促进了佛学的繁荣和佛学知识的普及,唐代佛教就产生了很多宗派,如禅宗、天台宗、华严宗等,对佛教哲学进行独立研究和发挥,这对于宋明理学和书院的发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3]

北宋建立初年,社会趋向安定,士心向学,国家也急需建设人才,可官学还未兴起,所以政府加强了对私学的鼓励。而作为聚徒讲学的书院开始于五代,宋兴之初最著名的有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四书院,后来书院超过了州县学,成为私学的主要组织形式。其势大,其日久,对私学的发展影响很大。书院初为私立,后来才由政府通过对书院或赐院额,或赐经书,或赐学田,或兼而有之,控制了一部分,也使得书院得到了很大发展,出现了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又名睢阳)、嵩阳、石鼓、茅山等六所名闻天下的书院。

南宋官学有名无实,从政府到名师大儒都很注重私学的发展,书院尤多。南宋朱熹一生讲学不断,他19岁走上仕途,到65岁结束其仕途生涯,此间他每到一地任职,不是建“精舍”,就是修书院,聚徒讲学,培养学生多达几千人,其中有姓名可查的就有378人。

(二)唐宋时期的蒙学教育

古代教育家们之所以将“小学”称之为“蒙学”,是依据于“蒙以养正”的教学原则,在儿童智慧发蒙时施以正确的教育。所谓蒙学,是指中国古代课训童蒙的理论、方法、观念和教材,是以未成年孩童为教育对象的启蒙教育,其教育内容主要为识字、写字和道德教育;学习年限无严格确定;主要采用个别教学,偏重背诵和练习。犹如今下的小学教育。

唐宋时期蒙学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为训练和基本的文化知识技能学习两个方面。蒙童每日的功课主要是读书识字、背书、对课、作文,此外,还接受教师的道德训诫,注重自己的道德行为培养。

唐宋时期的蒙学教材,除了部分沿用前人编写的教材之外,还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前人教材编写的经验,编写了大量的蒙学课本,例如,唐人编写的《太公家教》,宋人编撰或改订《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等启蒙教材大都为当时的蒙学校所采用。在教材编写方面渗透着浓郁的封建伦理纲常的说教,但也注意适应儿童的兴趣和心理特点,文字简明,句式整齐,注意韵律,多用故事,常配有插图,使儿童学习兴趣提高,并容易记诵。在读书识字的过程中,了解一些常识和做人做事的道理。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这一时期的蒙学教育就其性质而言既有政府办的,也有民间办的,并且主要是民间开办。官方主要是举办了一些宫廷贵族子弟的小学,蒙学教育主要是由家庭教育来承担,而民间的私学则为那些没有能力或没有精力进行家庭教育的人家提供蒙养教育的机会。所以民间的蒙学数量要远远多于政府举办的贵胄小学。

(三)唐宋时期的大学教育

这个时期的大学教育机构主要是书院,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教育模式,曾遍布全国各地,数量达到七千余所。由政府或私人创办,主要以私人创办为主。书院在中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它所积累的办学经验对今天的教育活动仍有借鉴意义。

书院盛于宋初。宋初的统治者仍在忙于军事征讨,无暇顾及兴学设教,于是私人讲学的书院遂得以进一步发展,形成影响极大、特点突出的教育组织。北宋时期最著名的书院有白鹿洞书院、应天府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嵩阳书院、茅山书院。其中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和应天府书院是中国古代有名的四大书院。

南宋是中国书院制度的成熟、繁荣时期,书院在南宋时出现了第一个高潮。此时书院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理学思潮和书院制度的密切结合,理学家们利用书院作为自己的学术基地和教育基地,使书院得以蓬勃发展。据统计,整个宋代所建书院总数在170所以上,而南宋就占了77.3%,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广,一些边远偏僻地区也建了书院。

这一时期,书院的规章制度也健全起来,实行严格的、规范的管理,对教学、收藏书籍、礼仪仪式、经费收支、图书借阅等各项内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例如白鹿洞书院,著名理学家朱熹讲学时把自己的《汉书》等书籍捐赠给书院,学生纷至沓来,随着书多、人多、教学活动繁忙,就制定出了图书管理和借阅制度。“其书有缺失,当事及四方绅衿愿送收藏者,仍入册注日月,收于新收项下。在洞生徒借阅者,写一票于管干处,领出以便稽考,缴书销票,不许耽搁延误,致误后来借阅,遗失者勒限赔补”。管理制度已经十分严密。

四、元明清时期私学的兴盛

元明清时期的私学在前期私学发展的基础之上,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科举制度的影响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蒙学已遍布城乡,蒙学教育开始兴盛发达。就私学的层次而言,这一时期的私学仍然划分为蒙学和大学(书院)两级。

(一)蒙学的兴盛

经过宋代理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知识分子,这些人才除了“学而优则仕”,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把教授私学、创办蒙学教育当作出路,蒙学教育进入兴盛时期。这一时期蒙学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社学、义学和私塾,尤以社学和义学最能体现这个时期私学发展的特色。

社学始于元代,是一种得到国家政策鼓励,而由民间利用冬闲时间设于乡村的特殊类型的学校,在明清时期得到繁荣发展。社学开始于元朝也是与当时的行政体制分不开的。元代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行省辖县。1286年,元世祖颁布了劝农立社的诏令和《社规》,规定每五十家成为一社,以年高通晓农事者为社长,专教劝农桑。同时要求每社设学校一所,故称社学,“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明、清两代,基层政权虽不称社,但社学这一名称仍然沿用。

义学又称义塾,始于宋代,但当时均为宗族所设,并只招收本族的蒙学幼童。元明清时期的义学是由家族或私人捐献而设立的一种免费的蒙学教育机构,主要为民间的贫寒弟子而设立。元明清时期民办的义学在政府的鼓励下有了更大的发展。由于清政府的提倡,义学广为设置。清康熙、雍正年间,政府多次下令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边省地区设立义学,到乾隆年间,义学已遍市全国。据研究者统计,当时在河南省内,设义学1~5所的有38县,6~10所的有13县,11~20所的有11县,超过20所的有7县,最多的宜阳县设有42所。

私塾是明清时期广泛设立于民间的私立学校。其办学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富裕人家聘请教师前来设立的“家馆”,专教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二是由一村或一族集资建立的村学或族学,延请教师教其子弟;三是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这一类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塾,在蒙学教育中最具有代表性。

以上所述的社学、义学、私塾在办学形式、体制上略有区别,但均是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大同小异。

这一时期蒙学教材的编写也进入了鼎盛时期,表现为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流传广泛。编写了诸如《字汇》、《蒙学录》、《家塾蒙求》等专供儿童使用的工具书,一些辅助教材也大量出现。此时期蒙学教材中流行最广泛的就是“三、百、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

(二)书院的发展

元明清时期仍是以书院教育为大学教育的主要类型。

元明清时期,那些抱着“人能弘道”志向的儒家士大夫,为了追求独立的学术思考、自由讲学,纷纷创办书院,以探讨学术,自由讲学,而标榜崇儒重道、以教为本的君主们,也总是十分重视和支持书院。

1.元代书院的发展

元朝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在中原的统治,同时受到中原地区先进文明的影响,政策逐渐发生变化,扶植书院的发展,书院慢慢得到恢复。据有关学者研究,元代书院计有408所,其中新建134所,再建59所。忽必烈统治时期,重视儒学[4],希望由儒学培养出一批“经国安民”的人才,让人们遵守“三纲五常”之道,借以巩固自己的统治,遂下令不准骚扰书院,还命令各地方都要建书院。这样一来,许多宋朝的遗民不愿到元朝做官,就在兴学的号召下纷纷成立书院。所以,官办的、民办的书院数量不断增加。元顺帝统治时期,元朝统治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为了维持继续统治,就打出崇尚理学的招牌,对书院也热心支持起来,这个阶段新建了一些书院,大约在40所左右。

2.明代书院的概况

书院在明代发展极不正常。明朝初年,书院被视为旁门左道而遭禁止,书院一蹶不振,虽然早在洪武元年朝廷就下令在孔子的家乡创建了洙泗、尼山两所书院,可是,在全国各地的书院仍是沿着元朝的路子走,只讲程朱理学,书院教育日益沉寂。

明代书院的发展始于成化年间(公元1465—公元1487年),英(天顺)宗时书院受冷落的情形才逐渐改变;到世宗嘉靖年间(公元1522—公元1566年)达到鼎盛,实现了由低潮向高潮的转变。据统计,明代书院有一千二百余所,而建于嘉靖年间者最多,占总数的37. 13%。因为随着科举日益腐败,教育空疏,官学日益没落,在一些大师学者的倡导下,书院开始复苏。当时兴办书院和讲学者,最著名的当数王守仁和湛若水。王守仁,字阳明,研究理学颇有心得,注入了新思想和内容,他的新学说引起了人们的兴趣。王阳明热心提倡书院,所到之处均设立书院进行讲学,先后在龙冈、贵阳、濂溪、稽山、白鹿洞数个书院讲学。王守仁去世后,他的学生遍及各地,又新建书院多达17处以祀其师。

这一时期所创办的书院有龙岗书院、稽山书院、象山书院、紫阳书院等。在众多书院中,东林书院影响最大,其办学宗旨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书院关心社会现实,抨击官场的黑暗腐败,痛恨宦官专权,是当时社会舆论的中心,被人称之为“东林党”。

但明朝书院的命运可谓多灾多难,发生过四次被毁事件,这也是宋、元、清不曾有过的现象。先后于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以及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遭到当权者的焚毁。明朝书院时兴时毁,既和学术有关,也和政治有关,但所有这一切无疑都阻碍了书院的发展。

3.清代书院

清朝初期,统治者怀有畏惧、抑制的心理,唯恐私学的讲学活动会导致反清复明,故不予提倡,反而予以抑制;同时大兴文字狱,书院发展受到限制。

后来清代统治者看到私学屡禁不止,便逐渐改变了政策,提倡兴办私学及各种书院。书院的鼎盛主要表现在:一是数量多,“合全国计之,有书院两千余所,可谓盛矣”。二是分布广,全国各府厅州县没有不建书院的,台湾也不例外。三是名师讲授。掌管书院的山长都是有名望、有学识的名师。四是书院规模更大,讲学内容更丰富,不再是单一的讲授理学,从内容上大体分为四类:①以讲理学为主的书院。②以学习制艺为主的书院。③以学习实学为主的书院。④以博习经史辞章为主的书院。

随着中国的国门被列强的大炮轰开,西方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也一并传入中国,书院教育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的需要。同时,与科举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封建传统的书院办学模式,也更加走投无路。光绪十七年清政府发出通告:各省府州县的书院一律改设学堂,书院汇入了近代学校教育的洪流中。

这样一来,书院——中国封建社会中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模式,渊源于唐末五代十国时期,辉煌繁荣于宋、元、明、清四朝代,历经了千年沧桑,终于走完其全部历程。

中国古代私学自春秋萌芽之后,几度繁荣,亦几度萎靡,历经曲折,一直延续到近代,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后,方才逐渐消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调整办学政策,1995年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私学又在中国大地上出现,并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回顾历史,了解古代私学的发展情况,对于我们今天如何把握国有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关系,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不无裨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