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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及其他工作法律规范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左眼伤情经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医鉴定:其伤残为八级。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第三节 体育及其他工作法律规范

一、体育工作

(一)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方面,它对于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1990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发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施行办法》。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1年和1992年国家教委又分别发布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举办多种多样的群体性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了解科学营养知识。根据农村的实际条件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

(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于1990年3月12日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9章3l条。

1.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勇敢、顽强、进取的精神。学校体育工作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收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2.学校体育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学校体育工作包括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条例》的第二、三、四章,就这三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必须开设体育课,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含体育课)。还明确规定了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同时,还规定了各级学校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的有关事宜,规定了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3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

3.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及设备建设

《条例》第五章规定了体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掌握体育教学的理论和教学方法。还规定了编制配备原则和有关体育教师的特殊待遇。第六章规定了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条件建设要求和学校体育经费的安排。

4.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奖励与处罚

《条例》第七章规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要求把学校体育工作当作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并列入督导计划。要由一位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并规定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2)未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3)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4)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案例6-2】

谁来负责

2004年12月10日下午第一节课,浙江省某市某中学高三(1)班应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因病休假,按学校规定可以在班主任或班干部组织下或在教室内自修,或到学校操场参加球类比赛活动。该班黄某和刘某参加了由部分同学组织的足球比赛,在活动中刘某一脚踢起足球,击中在距约2-6米处的黄某左眼部。黄某经医院诊断为:左眼视神经萎缩(外伤性),后局部视网膜萎缩。今后还需进行斜视矫正、预防感染等治疗。左眼伤情经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医鉴定:其伤残为八级。黄某诉至东阳市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和南马中学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及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其计人民币131972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刘某辩称,其作为被告赔偿主体不成立,踢足球是学校组织的,自己在主观上、行为上均无过错,踢足球行为合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道义上适当给予经济补助是应该的。

该中学辩称,作为母校,对原告的损害后果表示同情。但学校没有过错责任,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的踢足球行为造成的,与学校没有因果关系,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该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黄某在学校体育课时参加踢足球运动,被被告刘某踢起的足球击中左眼致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南马中学在该体育课没有体育教师组织的情况下,让学生自由参加踢足球运动,由于疏于管理,造成学生在上课时的损害身体事故,应负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原告黄某因损害伤残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2076元,由被告刘某的监护人负担20828.8元;由被告东阳市南马高级中学负担20828.8元;由原告黄某的监护人自负10418.4元。

二、卫生教育

经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国家教委、卫生部发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该《条例》共6章41条,规定了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要求、管理、监督、奖励与处罚等。

1.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包括: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并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2.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学生的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2)学校的教学建筑及其环境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机关参加。

(3)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卫生设施和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建立卫生制度。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办好学校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4)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学生参加劳动要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做好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3.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并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障津贴。对学校内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地区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设置和任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以及卫生防疫站在学校卫生工作中的任务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4.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1)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2)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3)对学生使用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对学校卫生监督员的聘任及权利、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

5.奖励与处罚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行政处罚规定,尤其是对违反某些不需要特殊条件就能做到的条款,作出了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规定。

三、劳动技术教育和艺术教育

(一)劳动技术教育

1.劳动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

劳动技术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志愿者到城乡支工、支农、支医和支教。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开展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学生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2.劳动技术教育的管理

1998年6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普通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对劳动技术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劳动技术学科课程计划,采取切实措施以保证劳动技术教育的顺利实施。

(1)劳动技术教育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教处要有人分管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室要设专职的劳动技术课教研员;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有人负责或分管劳动技术教育,教研部门要逐步配备劳动技术课教研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技术教育的领导,深入学校了解开设劳动技术课的情况,督促和指导学校认真落实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切实开好劳动技术课程。

(2)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建设。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数量足够、质量较高、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并保持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第二,普通中学要按照学校班级数并参照理、化、生等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配备专、兼职劳动技术课教师。第三,对已经在岗但达不到任职要求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协助学校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培训,逐步提高教学水平。第四,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劳动技术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劳动技术学科的带头人。到21世纪初,各地、市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劳动技术课骨干教师。第五,关心劳动技术课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在工资待遇、职务聘任、评选先进等方面,劳动技术课教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在制定教师职务聘任的具体办法时,也可从实际出发适当考虑劳动技术学科的特殊性。

(3)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管理。第一,要把劳动技术教育纳入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及学校的教育规划中,学校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或分管劳动技术教育。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建立劳动技术课教研组,加强对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第二,学校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规定,开足课时,并按教学大纲要求,联系实际,选好项目,同时要切实注重教学效果。第三,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搞好劳动技术课教学,必须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统编教材,也可选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材。第四,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通过开展观摩教学、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集体研讨、备课等形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讲课必须有教案,学生的实践活动必须有记录。第五,学校要建立劳动技术成绩考核评定制度(期末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实际操作、劳动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要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并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

(4)劳动技术课实践基地建设和设备配置。首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学校建立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农村学校要有学农实践基地;城市学校要有劳动技术课专用教室,暂无条件的也可由市、区统一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其次,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器材配备目录》标准,配备器材。省、市重点中学器材配备要达到一类标准;其他学校要达到二类标准。

(5)督评与奖惩。第一,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进行教育督导评估时,要把劳动技术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内容的指标体系。第二,教育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技术教育的实施组织专项检查;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组织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等对劳动技术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工作可通过听取各级教育部门或学校领导的汇报,深入实际查看教学、实践现场、实物及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学生的成绩册,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抽测学生的操作技能等方式进行。第三,对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劳动技术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出批评,对擅自取消劳动技术课的学校要令其纠正。第四,要把是否开设劳动技术课,是否重视劳动技术教育,作为评选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考核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对劳动技术教育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细则及标准。

(二)艺术教育

1.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为学校美育工作创造条件,继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各类文化场所(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等)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文化艺术团体到学校演出高雅健康的节目。农村中小学也要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美育活动。

2.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

1997年5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对学校艺术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该《意见》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提高认识,确立学校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它有助于发展人的全面思维,发展想像力和创造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丰富的感情世界,陶冶高尚情操;有助于加强德育工作。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审美能力,激发其对美的爱好与追求,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促进其全面发展。因此,要从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认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到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去,真正确立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2)进一步明确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学校艺术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而非专业教育,它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而非艺术专业人才。这一性质决定了学校艺术教育必须以全体学生为对象,以普及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任务。当前,要把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普及方面,加强课堂和农村艺术教育,使学校艺术教育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3)确立课堂教学在艺术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提高开课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一手抓开课,一手抓教改。要重点改变农村中小学、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开课率低的状况,把中小学艺术课开设工作和“普九”、督导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到2000年,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地区的小学和初中的音乐、美术开课率应达到100%,其他地区小学、初中的开课率应随“普九”的进程逐步提高,到2010年前基本开齐;普通高中的艺术课应在三年内开齐;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含师范院校)均应创造条件,在两年内开出艺术类选修或必修课程,同时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要加强教研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充实教研力量,健全三级教研网络。

(4)加快艺术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建立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体制。高师中师艺术教育专业是培养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师的主渠道,要进一步发挥骨干学校和专业点的作用,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逐步扩大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合格的专职艺术师资;要加强对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艺术班的建设,发挥其培养小学专职艺术师资的重要作用;要积极鼓励师专试行“主辅修”和“双专业”,普通中师要加强艺术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以便能为农村中小学培养质量较高的兼职艺术教师;要充分利用函授、自学考试、卫星电视等多种形式,开设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扩大艺术师资的培养渠道;在一些艺术师资十分缺乏的边远农村地区,可以通过“一师多聘”等办法,以缓解艺术师资不足的矛盾。

(5)规范课外艺术活动,不断提高活动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要积极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按照普及与提高的金字塔结构,规划艺术社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成立艺术兴趣小组或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乐队等),定期举办不同规模、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为推动和规范课外艺术活动,国家教委将定期举办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各级教育部门也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需要和可能,定期举办内容健康向上、格调较高的艺术教育活动。

(6)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配备的标准化建设。鉴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的配备工作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小学、初中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配备要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美术器材配备目录标准,随“普九”的发展与“两基”验收达标同步进行。要加强对学生教学用乐器和学具的研制、开发和管理,确保质量。要加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师、高师艺术教育专业的设备器材配备工作,根据学校发展的现状逐步进行。

本章主要结论和启示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法律规范,是通过有关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一般准则。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如若不然,则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后果,影响很大。

复习思考题

1.教学工作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2.什么是教学大纲?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3.德育工作的实施途径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4.简述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5.学校体育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6.简述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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