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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的中国民族史研究及其对中国民族史学科发展的贡献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梁启超的民族史学的理论框架、研究范式等已基本确立。梁启超的博识宏论,为中国民族史学科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随着梁启超对民族及民族史研究的深入,形成了比较系统且符合中国民族形成发展历史与现实的民族概念。在中国民族史研究中,研究对象为从古至今已经消失和还存在的民族及其发展历史,这是没有疑义的。

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相交的前后10年中,中国经历了甲午海战惨败、戊戌变法失败、八国联军烧掠北京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明中华民族已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对这种历史变化,梁启超从民族的角度有过这样的描写:“(中国民族)为五大洋惊涛骇浪之所冲击,为19世纪狂飙飞沙之所驱突,于是穹古以来,祖宗遗传、深顽厚锢之根据地,遂催落失陷,而全国民族,亦遂不得不经营惨澹,跋涉苦辛,相率而就于过渡之道。”[1]梁启超在这儿讲的“过渡之道”即民族的危亡时刻,是中国民族发展的又一个历史转折点。

在民族危机、边疆危机的社会背景下,梁启超开始了民族史研究,目的在于激活中国人的民族自觉意识,激发爱国精神。1901年,梁启超在《清义报》第90、91册上撰文阐发中国民族固有的民族精神;1902年,在《新民》杂志第2至4号上发表了《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一文,鼓吹在民族竞争的大势下,中国民族必须奋起,鼓起民族主义的精神,去争夺地球上的地位;1903年,在《新民》杂志第32号,发表了论文《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民族的基本概念,解读了民族之所以成为民族必须要具备的基本条件;1905年,在《新民》杂志第65、66号上发表了论文《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文中讨论了民族源流问题、民族关系问题。至此,梁启超的民族史学的理论框架、研究范式等已基本确立。

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已构建起了中国民族史的学科,并在大学讲坛上发表他自己对中国民族史学科中中国古代民族的族属源流、语言系属、分布变化等的见解。梁启超的博识宏论,为中国民族史学科的发展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1923年4月,《史地丛刊》连续两期发表了他在清华等大学的演讲稿,题为《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这篇2万余字的论文,可以看作是最早的一部中国民族史讲授纲要,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相当深入且超过他以前的学者,中国民族史学科从此走上了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发展之路。

作为一位走在学术前沿的学者,梁启超在研究民族史时,对民族的定义概念格外关注。梁启超认为伯伦知理以前的学者往往把民族和国家相混,所以伯伦知理才给民族下了定义,认为:“民族者,民俗沿革所发生之结果也。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居于一地(非同居不能同族也,后此则或同一民族而分居各地,或异族而杂处一地。此言其朔耳)。(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久之则吸纳他族,互相同化,则不同血统而同一民族者有之)。(三)同其支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2]对此,梁启超认为“有此八者,则不识不知之间,自与他族日相阂隔,造成一特别之团体,固有之性质,以传诸其子孙,是谓之民族”[3]。对民族之所以成为民族的要素,梁启超特别强调语言、风俗、民族性,即“故夫民族者,有同一之言语风俗,有同一之精神性质”[4]。因此,梁启超认为即使是同源尧祖的民族群体,当迁居到遥远之地,与母国民族长久分离,必然在语言、风俗、宗教上产生变异,这时可能已经成为另一个单一民族了,他说:“北国之先(指北方的少数民族),其所自出,可不得考,史家或以为亦神祖黄帝之支裔。虽然,既窜于异域,与母国殊其语言,殊其风俗、殊其宗教,则已不得谓之为同一民族。”[5]显然,梁启超认为语言、风俗、宗教应该是民族识别的重要因素。

随着梁启超对民族及民族史研究的深入,形成了比较系统且符合中国民族形成发展历史与现实的民族概念。梁启超认为在民族概念诸要素中,民族意识最为重要,他说:“血缘、语言、信仰,皆为民族成立之条件,然断不能以此三者之分野,径指为民族之分野,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6]梁启超将民族意识总结为“对他而自觉为我”是十分准确的。

此外,梁启超还从中国历史上的事例来进一步论述民族意识,他认为春秋时楚国人说:“我,蛮夷也。”说明当时楚人还是具有独立民族意识的民族群体,而到了战国时已融入华夏,丧失了楚人的民族意识,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接着梁启超又举例:“南越王佗自称‘蛮夷大长’,此即汉武帝时,广东人尚未加入中华民族之表示。及魏晋以后,粤人皆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满洲人初建清社,字我辈曰汉人,而自称旗人,至今日则不复有此称谓,有此观念,故凡满洲人,今皆为中华民族之一员。反之,如蒙古人,虽元亡迄今数百年,彼辈犹自觉为蒙古人,而我为汉人,故蒙古人始终未尝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也。”[7]梁启超所谓的民族意识,也称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它是在民族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历史特点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民族意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有些民族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民族共同语言等特征都发生了变化,但只要民族意识存在,民族就依然存在。因此,百年以前梁启超就有如此的学术思想,实在是令人钦佩的。

除对民族概念进行深入的阐述外,梁启超还对民族与种族,民族与国民的关系及其异同做了分析,他认为民族与种族是不能等同的,“种族作为人种学研究之对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区别为标识。一种族可析为无数民族,例如条顿种族析为英、德等民族,斯拉夫种族析为俄、塞等民族。一民族可含无数种族,例如中华民族含有羌种族、狄种族,日本民族中会有中国种族、倭奴种族”[8]。尽管梁启超在使用“种族”这一概念时与今天所指有差异,甚至是不太准确的,但他对民族与种族的区别思想却是十分正确的。

对于民族与国民的区别,梁启超认为国民是法律学的研究对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国籍之区别为标识。一个民族可析为两个以上之国民,一国民可包含两个以上之民族,例如今中华国民,兼以蒙、回、藏诸民族为构成分子”[9]

在中国民族史研究中,研究对象为从古至今已经消失和还存在的民族及其发展历史,这是没有疑义的。但对这些民族如何分类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梁启超的民族分类值得重视,其在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学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1905年梁启超在《新民》杂志上发表了《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认为中国民族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九个派系,第一是华族,其他八个派系为苗蛮族、蜀族、巴氐族、徐淮族、吴越族、闽族、百粤族、百濮族。这些民族“皆组成中国民族最重要分子也”[10]

1923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中,对中国民族的派系划分又有了新的看法,他将中国民族分为八组:诸夏组、荆吴组、东夷组、苗蛮组、百越组、氐羌组、群狄组、群貊组。各组之下又包含一些民族,因此,梁启超的“组”相当于“族系”的意思。现评析如下:[11]

诸夏组。诸夏组最早的核心是神话时代许多文化相近的部落,到舜、禹时,民族意识确立,开始有联邦的结合。从夏、商到战国时期,华族也有了空前的发展,广泛吸收周边民族,分布区则“除云南、广东、福建三省,中国本部,皆为诸夏范围矣”。

东夷组。东夷在古代又有九夷的称呼,所以东夷实际上含有众多民族。梁启超认为东夷在春秋前后最著名的民族有莱夷、淮夷、徐戎(按,显然梁启超把他早期的徐淮组又重新分为东夷组,徐、淮二夷包含于其中)。莱夷分布在山东半岛的登州、莱州、青州,在战国时融入华夏族;淮夷历史较为悠久,在《禹贡》《书·费誓》《诗·江汉》中有记载,汉朝以后融入汉族。所以,东夷组的民族是汉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荆吴组。梁启超的荆族实指楚族,而吴指春秋的吴国之民。对楚与吴是否是同一族系,梁启超也仍然拿不准,他认为:“吴俗断发文身,其族系与楚较近,尚难断定。”实际上吴族即越系民族之一,春秋以后与楚族一同融入华夏族。

苗蛮组。对苗蛮组梁启超说:“苗、蛮族种类甚多,今在滇、黔、桂诸省者,细别不下数十族,今学者研究之结果,区为三大系,曰苗,曰摆夷、曰倮倮。”对苗蛮组的分类,梁启超大约主要是着眼于分布区域,因为苗、摆夷(今傣族)、倮倮(今彝族)主要分布在西南,但族属类别上是有区别的,他们分别属于汉藏语系的苗瑶语族、壮侗语族、藏缅语族的民族。关于苗蛮组的民族融合问题,梁启超有一个看法是十分正确的,即认为汉民族中融合了大量的苗蛮民族。

百越组。梁启超认为百越组其内部也是种类繁多,有越、瓯越、闽越、南越、山越。[12]这是对的,但他又补充道:“从人种上观察,百越与群蛮,可云同系,故或亦合称苗、越。”这一观点较为片面,因为苗蛮组中只有摆夷属百越组。

氐羌组。梁启超对氐羌组的划分是最细的,分为秦系(秦国之民,后融入华夏);巴庸系,巴即巴人,庸即《尚书·牧誓》中的庸国之民;蜀系,秦汉以后融入汉族;狭义的羌系,内部又有葱茈羌、婼羌、宕昌羌、邓至羌、党项羌等,这些羌中的许多人也融入汉族;狭义的氐系,唐以后全融于汉族;狭义的氐羌族最初入中国者,主要指春秋时的姜戎;徼外之氐羌,主要指明清时期四川松藩至雅安一带的羌系民族。在论述氐羌组各系后,梁启超有一段总结性的归纳,至今仍为学术界赞同,并多沿此说:“氐、羌组在历史上曾建设四大国,一曰汉时之月氏,似与春秋之阴戎同系,本居敦煌,为匈奴所迫西迁,度葱岭,曾征服中亚细亚及印度,惟与中国交涉甚少;二曰六朝时之吐谷浑,国王虽为鲜卑人,其所统部皆氐、羌族,唐时灭于吐蕃,其地即今青海也;三曰唐时之吐蕃,当其全盛时,东向与中国为敌国,在今则为我藩属之西藏;四曰宋之西夏,即前文所谓党项羌之遗胤,元以后全入中国。”

群狄组,在群狄组内部梁启超又分为匈奴、东胡、杂胡、其他诸异族等四大类,而其中的东胡、杂胡等之下又分为若干族。

先看东胡,梁启超将之分为汉以前之东胡、乌胡、鲜卑、契丹、渤海及女真、满洲。他认为:“东胡民族全部变为中华民族之成分,吾齐但感觉吾族扩大之足为庆幸云尔。”

再看杂胡,梁启超认为所谓杂胡,“大抵皆突厥民族”,其主要者“曰柔然、曰突厥、曰回纥”。

对于与中国民族有密切关系的乌孙、塞种、波斯人、阿拉伯人、犹太人等,梁启超将他们列入其他异族,并认为这些民族在与中国民族的交往中,也有一些成分加入到中国民族之中。

梁启超对民族的分类一方面反映了他对中国民族的历史发展能从总体上认识与把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对中国各民族之间相互关联性的深刻洞察。从科学的角度看,这种分类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方法,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民族史研究的一种基本范式,长期以来被学者们在研究民族源流史、民族融合史、民族关系史时所采用。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但在中国历史学中,却常常忽略对汉民族的研究,因此,梁启超是较为系统地研究汉族源流的学者之一。在梁启超早期的论著中,常用“中华民族”来指“汉族”,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他曾说:“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通俗所谓汉族者。”[13]

梁启超首先认为研究汉族应先解决汉族自古是由一个单一民族发展而来,还是由许多民族混合而成的问题。对此,梁启超指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14]这是典型的多源合流论,梁启超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发此宏论,不仅需要学识,更需要惊人的勇气。对于组成中华民族的多源,梁启超认为:“先秦以前,分宅中国本部诸族,除炎黄一派之华族(谓中华国民族也,以下皆省称华族)以外,凡得八族。”[15]这八族分别是苗蛮族、蜀族、巴氐族、徐淮族、吴越族、闽族、百粤族、百濮族。对这八族梁启超从民族融合的角度这样认为:

苗族:上古时苗族与华夏民族就有交涉,几千年来一直独立发展。

蜀族:蜀族最早与华夏族交往是在黄帝时代,当时黄帝元子昌意降居若水,娶蜀山氏女,生高阳帝,此后又长期阻隔,一直到秦惠王用司马错灭蜀,蜀族分布之地并入中夏,汉以后蜀族全部汉化。

巴氐族:与蜀非同族,而是世仇,汉以后称为廪君蛮、板楯蛮,另称为氐族,南北朝时衰落。

徐淮族:也称东夷族,先秦时与华夏有过频繁接触,到秦一统天下,渐渐同化到汉族之中。

吴越族:吴越族分布在徐淮族的南边,与华夏族有源流关系,是吴泰伯之后。

闽族:汉武帝平闽越后徙其人于江淮间,后多融于汉族。

百粤族:五岭之南的众多民族被称为百粤。

百濮族:主要分布在西南,几千年来只有少量融入华夏。百濮与百粤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从今天的角度看,梁启超的上述论点似乎不太精确,但在当时点点皆是创新,因为他发前人所未发,特别是他在分述八族以后的总结更是值得重视:“前所列八族,皆组成中国民族之最重要分子也。其族当邃古时,或本为土著,或自他地迁徙而来,今不可考,要之自有史以来即居于中国者也。而其中除苗、濮二族外,率皆已同化于中华民族,无复有异点痕迹之可寻,谓舍诸族外更无复华族可也。若其近古以后,灼然见为外族,其大部分今犹为异种,而小部分溶化以加入华族者,亦有可指焉。”[16]

以上是梁启超在1905年3月、4月间发表于《新民》第65、66号的文章《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代表了梁启超当时的学术水平和理论水平。1923年,他在《史地丛刊》上发表《中华民族之成分》时,充分显示了梁启超在中国民族史学科建设上已大有建树,认识比之以前,越来越趋近于中国民族发展的历史事实。如对中国民族起源于何地的问题,1903年他的看法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帝遗胄者,其果为中国原始之住民,抑由他方移植而来?若由移植,其最初祖国在何地?此事至今未有定论。吾则颇祖西来说。”[17]这显然是受了中国文明西来说的影响。但到了1923年,梁启超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更高的阶段,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更加具体深入,接近历史事实,所以对中国民族起源于何处,他认为并非“西来”,对“华人西来说”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友好反驳。首先梁启超认为中国民族到底是在本土起源还是外来,在中国学术界本不是问题,但国外学者众说纷纭,本不足信:“中华民族为土著耶?为外来耶?在我国学术界上,从未发生此问题。问题之提出,自欧人也。欧人主张华族外来者,亦言人人殊。或言自中亚细亚,或言自米梭必达美亚,或言自于阗, 或言自外蒙古,或言自马来半岛,或言自印度,或言自埃及,或言自美洲大陆。”对此,梁启超回应道:“吾以为在现有的资料之下,此问题只能是悬案。中国古迹之所记述,既毫不能得外来之痕迹,若摭拾文化之一二相同点,攀引渊源,则人类本能,不甚相远,部分的暗合,何足为奇!吾于华族外来说,亦曾以热烈的好奇心迎之,昔诸家所举证,未足以起吾信耳。”[18]

在对中华民族的源流问题进行研究后,梁启超在1923年还提出了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问题,认为中华民族的主干是多元构成的,虽然不能明确知道费孝通的“多元一体”理论是否受到梁启超理论的启发,但不可否认梁启超的理论给了后人极大的影响。

在1923年4月发表的《中华民族之成分》一文中,梁启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中华民族由同一祖宗血胤衍生耶?抑自始即为多元的结合?”[19]梁启超通过对上古史的考察后认为中华民族在形成过程中从一开始就是多元的,他说:“我中华族,本已由无数支族混成,其血统与外来诸族杂糅者亦不少。”接着他又进一步论证:“故知古帝王之所自出,实无从考其渊源,揆度情理,恐各由小部落崛起,彼此并无何等系属。盖黄河流域一片大地,处处皆适于耕牧,邃古人稀,尽可各专一壑,耦俱无猜,故夏、商、周各有其兴起的根据地……诸部落以联邦式的结合,在‘群后’中戴一‘元后’,遂以形成中华民族之骨干。”[20]

此外,梁启超还从“诸夏”概念中的“诸”字来分析多元问题,即“吾族自名曰‘诸夏’以示别于夷狄。诸夏之名立,即民族意识自觉之表征。‘夏’而冠以‘诸’,抑亦多元结合之一种暗示也”[21]。从传说中的古代帝王都城不在相同的地方,即神话时代的包牺、神农生活在黄河下游,而有史之后的尧、舜、禹三帝,反而居住在山西,这些也都暗示着中国文化并非一元的发展。梁启超的这种中华民族多元起源理论,在当时黄河流域是唯一起源地的一元说占统治地位的时代,是具有时代创新意义的。

而对于整个中国的民族,梁启超也认为是多元的,是多元的民族构成中国民族。多元民族为:中华族(指汉族)、蒙古族、突厥族、东胡族、氐羌族、蛮越族。对上述各族的形成与发展,梁启超有如下的分析:[22]

中华族是由多元构成的,其血统与外来诸族杂糅者不少。

蒙古族有狭义和广义之区别,狭义的蒙古族专指建立元代的蒙古族;广义的蒙古族应指历史上东胡系统的山戎、乌桓、鲜卑、吐谷浑、奚、契丹、室韦、鞑靼等。故广义的蒙古族是多元的。

突厥族与今欧亚间的土耳其同源,与历史上的匈奴、柔然、铁勒、回纥等同族源,中亚和中国新疆、甘肃、云南的回回就是突厥族系。

东胡族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区别,广义与蒙古族有关,而狭义的东胡则专指分布在东北和朝鲜半岛的肃慎、挹娄、勿吉、靺鞨、高句丽、渤海、女真等。[23]氐羌族有汉之月氏,唐之吐蕃,宋之西夏(按,当为党项羌),元之乌斯藏,明之西蕃。

对蛮越族,梁启超列举了几乎中国南方的绝大多数民族,将他所列举的民族统归一系是不妥的,至少应包括今天的苗瑶语族民族和壮侗语族民族在内才对,而且应分为两个大的部分。

民族融合是民族史研究的又一个重要内容。对此,梁启超也格外关注,他当时将我们所说的融合称为化合,认为民族化合可以极大地推动民族的发展。他说:“凡一民族之组成分子愈复杂者,则其民族发展之可能性愈大……我族亦循此公例,四五千年,日日在化合扩大之途中,故精力所虽甚多,然根柢亦因之加厚。”[24]中华民族就是在不断融合异民族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当然,这也不是一个短时期完成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甲时代所谓夷狄者,乙时代已全部或一部编入诸夏之范围,而同时复有新接触之夷狄发现,如是递续编入,递续接触,而今日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遂以成立”[25]。这一论断可以认为是汉民族形成的“滚雪球”理论的最初源头。

关于中国民族融合的途径,梁启超认为有很多种情况:[26]

“其一,寇暴内地,留而不归,后遂散为齐民。”即指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在汉文化的影响下融入汉族。

“其二,华人投入其族,抚有其众,因率以内附。例如桓云败后,其子诞亡入蛮中,为太阳蛮首,率万余落附魏。”

“其三,(少数民族人口被)略卖,为奴婢,渐孳殖成偏氓。”历史上有汉代的“僰僮”,唐代的“僚奴”最后都融入汉族。

“其四,历代用兵征服,强迫同化。”

在上述理论中,梁启超提出了一个很新的概念(对当时而言)“强迫同化”。所谓强迫同化是一个民族利用暴力或特权强制别的民族放弃自己的特征而成为它的一部分。在中国历史上强迫同化的情况也很多,例如汉族政权在征服其他民族后“以政治手段支配之,感化之,使其逐渐同化,如对于氐、羌、苗、蛮屡次之改土归流是”。此外,“用政治上之势力,徙置我族于他族势力范围内,使我族同化力得占优势,向其地发展”[27]

与强迫同化相对的是自然同化。自然同化一般表现为民族之间进行交往时,一个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自然吸收另一个民族的文化(本处指广义的文化),逐渐改变,直至最后完全丧失自己的民族特征,变成了别的民族,整个过程是自愿的,自然的渐进发展,没有借助任何暴力。对此。梁启超认为在中国民族的同化过程中,也存在自然同化,具体表现为:[28]

其一,各少数民族以平等交往的形式和汉族接触,最后融合于汉族。

其二,我族战胜他族(政权),徙其民入居内地,使其濡染我文化,渐次同化,汉徙百越于江淮,汉魏徙氐羌于三辅,唐徙突厥于塞下便是此例。

在自然同化和强迫同化之外,梁启超还列举了一些民族融合的特例:[29]

其一,“他族征服我族,经若干岁月之后,遂变为文化上之被征服者。如鲜卑,女真、满洲诸朝代是”。

其二,“他族之一人或一部落,以归降或其他原因,取得中国国籍,历时遂变为中国人,如汉之金日磾,晋之刘渊,唐代大多数蕃将皆是”。

其三,“缘通商流寓,久之遂同化于中国(按指汉族)”。

在讨论了民族融合的相关问题之后,梁启超又讨论了另一个值得重视的理论问题,即为什么汉民族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常处在融合的主体地位,很少有汉族被其他民族大量融合的情况,他认为有以下原因:[30]

汉族在地理上有区位优势和文化影响力,即“我所宅者为大平原,一主干的文化系既已确立,则凡栖息此间者,被其影响,受其函盖,难以别成风气”。

汉族有交际功能极广泛的汉文和汉字,由于被周边民族广泛使用,所以汉族不易被他族同化,即“我所用者为象形文字,诸族言语虽极复杂,然势不能不以此种文字为传达思想之工具。故在同文的条件下,渐形成一不可分裂之大民族”。

汉族有博大的包容之心,欢迎异族人口和异文化的加入,即“(汉族)夙以平天下为最高理想,非惟古代部落观念在所鄙夷,即近代国家观念亦甚淡泊。怀远之教胜,而排外之习少,故不以固有之民族自域,而欢迎新分子之加入”。

中国地广人稀,各民族有广阔的生存空间,相互之间“交互徙置,徙置之结果,能增加交感化合作用”。

汉族是一个爱和平,讲中庸之道的民族,“对于他族杂居者之习俗,恒表相当的尊重,(所谓因其风,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坐是之故,能减杀他方之反抗运动,假以时日,同化自能奏效。”

汉族还通过与其他族的通婚,来“促进彼我之同化”。

汉族周边的强大民族入主中原后,“自然为我文化中枢地,渐变其质”。

在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中,有民族融合就必然有频繁的民族交往,这个交往便是民族关系,所以梁启超对民族关系也有深入的研究,最为突出的地方是他从世界民族交流的角度,对东西方民族的交流做了总结,认为世界的进步,是需各民族进行交往的。但和西方民族相比,西方民族是民众自身要求与异民族交流,而中国则是君主好大喜功,意气用事,根本不顾国情和人民的意愿,频频向外扩张,如汉武帝与外民族的交往不以经济文化为重,而是以政治为重,在于个人的好恶,故中国和中亚民族的交往虽多,利不在己,反成累赘,“即如汉武者,岂非不世之雄主哉?彼其愤于匈奴之嫚辱侵暴,赌全力以雪之,以民族排外之思想,固亦尝有不得已者存;未及末流,乃不啻绞内地民庶之脂膏,以奉事小夷,利害之颠倒甚矣”[31]。正因为此,汉文帝、汉景帝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也因之耗费殆尽!以他们这种方式进行民族交往,发展民族关系是应当否定的。

综上所述,梁启超是中国民族史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开拓者。他首先提出了中国民族史的学科概念,并在1900年前后至1923年前后的时间里,不断研究、不断总结、不断调整自己的学术观点,使之更加符合中国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最终形成了公认的中国民族史学科,从而丰富了中国史学的内容,同时也显示出梁启超的史学研究是以民族史为中心的。他在1901年发表于《清汉报》的《中国史叙论》中说:“泰东(按,指东亚)之主动全在中国,故泰东史中中国民族之地位,一如世界史中阿利杨(今译为雅利安)民族之地位。”[32]接着又进一步指出:“民族为历史之主脑,势不可以其难于分析而置之不论。”[33]其后,在1902年发表于《新民》杂志的《新史学》一文中又进一步深化历史研究以民族史为中心的思想,他说:“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34]最后,他以对民族史研究的高度重视,指出:“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35]这是多么精辟而深刻的见解!

正是在历史研究应该以民族史研究为中心的学术思想指导下,梁启超的中国历史时代划分也突出历史研究以民族史为中心的精神,他认为,中国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三个时代。上世史要研究中国民族如何发展、如何竞争;中世史要研究对外中国民族如何与亚洲各民族竞争,在内部中国各民族如何发展;近世史要研究中国民族联合亚洲其他民族如何与西人竞争等问题。

行文至此,可以将梁启超的民族史学思想小结如下,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第一,把民族史研究作为中国历史学研究核心的史学观。

第二,中华民族多元起源与发展的民族史学观。

第三,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国历史的民族平等观。

总之,梁启超对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学术影响和对中国民族史学科建设的贡献将永载史册。

原载《学术探索》2007年第3期

【注释】

[1]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11页。

[2]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52页。

[3]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52页。

[4]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52页。

[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4页。

[6]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1页。在梁启超早期的行文里中“中华民族”常常是专指汉族,这是必须注意的。

[7]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1页。

[8]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1页。

[9]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1页。

[10]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5页。

[11]以下内容主要参考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7~3229页的内容,故不再一一作注。

[12]百越组中的越,指春秋时的越国,在战国时融入华夏。瓯越及闽越在汉代被迁到江淮间融入汉族。南越属百越系统是对的,但梁启超将之称为摆夷则值得商榷,实际上摆夷为滇之后,同是百越中的支系。山越和南越一样,最后几乎都融入汉族。

[13]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8页。

[14]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0页。

[1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0页。

[16]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5页。

[17]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78页。

[18]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3页。

[19]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2页。

[20]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3页。

[21]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3页。

[22]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4页。梁启超的民族分类虽有诸多不妥,但其认为中国民族多元构成,各民族多元形成的思想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23]梁启超的这一观点与今天的观点出入较大,现在学术界普遍公认东北民族有三系即东胡系、肃慎系、秽貊系,而他所列的民族多属肃慎系。

[24]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5页。

[2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5页。

[26]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9页。

[27]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0页。

[28]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0页。

[29]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0页。

[30]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0页。

[31]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0页。

[32]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1页。

[33]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1页。

[34]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2~1634页。

[3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本),吴松等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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