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浙江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机制研究

浙江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机制研究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浙江公民参与意识增强,公共空间日趋拓展,从而构成了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的时代背景。基于浙江的实践考查发现,这一方面要求调整冲突或纠纷的中间制度的存在,另一方面也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契约主体,需要有能承担政治义务、享受公民权利的主体。由此,立足浙江本土经验,在“法治中国”框架内探索浙江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的机制,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于希勇 许敏燕

【摘 要】在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浙江公民参与意识增强,公共空间日趋拓展,从而构成了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的时代背景。基于浙江的实践考查发现,这一方面要求调整冲突或纠纷的中间制度的存在,另一方面也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契约主体,需要有能承担政治义务、享受公民权利的主体。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机制的架构创新,需要厘清这些机制的相互关系,从生活世界的制度与其现代化的语言文化基础的关系推动文化繁衍、社会整合与主体重建等共同治理机制的建设。

【关键词】多元主体 共同治理 公民社会 浙江

【作 者】于希勇,博士,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公民社会理论、公民教育;许敏燕,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部教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对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展开研究,有助于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乃至生态良好。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由此,立足浙江本土经验,在“法治中国”框架内探索浙江多元主体参与共同治理的机制,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