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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值论研究的方法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国内的价值论研究者,大多是用需要来界定价值的。在价值论研究始,就存在着从什么视界来进行研究的问题。另一种观点主张,价值论主要是历史观的问题,他们侧重于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考察人的需要的生成和发展变化,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研究价值的产生和运动,从社会意识和文化发展的角度讨论价值观念和评价的问题。价值论有自己的独特视野,独立的问题和独立的地位。

(二)关于价值论研究的方法

1.能否用人的需要来界定价值

目前国内的价值论研究者,大多是用需要来界定价值的。尽管人们对价值的规定有所不同,但以能否满足需要作为对象是否具有价值的基础,可说是一种主导性的观点。鉴于此,一些论者提出了疑问和反驳。其主要的论据是:(1)人的需要区别于动物需要的地方就在于,它以意识和自我意识为中介,以需要作为价值的基础和标准难以与唯心主义价值论划清界线。(2)人的需要并不是天然合理的,有健康的需要和不健康的需要之分,也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别,所以,对需要还有一个如何对待和评价的问题。这些论者的意见和疑问确有不少值得深思之处,但他们往往都是以提出疑问的方式著文,而对如何规定价值的正面建议较少。有些则由反对从需要规定价值出发,转向以价值客体的属性来规定价值。所以,围绕能否用需要来规定价值,形成了所谓的客体论和主体论两大思维走向。

2.对主客体价值关系模式的质疑

无论是属性说还是关系说,都是立足于主体客体相互关系的模式。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这种立足于主客体关系的模式是值得怀疑的。其主要理由是:(1)主客体关系模式是近代哲学以来形成的思维模式,这是一种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模式。以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不合适的。(2)主客体关系只是一种关系,客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都是它所未能涵盖的。而它们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关系,这是主客体价值关系所无法解释的。(3)主客体关系模式旨在对对象作客体化的处理,这在对于事物与人的价值关系方面还差强人意,但在处理人的价值关系时就暴露出了严重的局限性。例如,在这种模式中,人只有作为客体才具有价值,作为主体的人反而没有价值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似乎只存在相互利用的价值关系,人的尊严、人格的价值等都没有存在的地位。所以,他们主张对主客体模式要有所限制,不能以它作为价值论的唯一基础。

对于这种质疑,不少人提出反驳。认为:(1)主客体理论虽然是在近代哲学中形成并占主导地位的理论,但马克思主义有自己独特的主客体理论。这种主客体理论是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关于现实的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理论,主客体范畴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2)主体间关系与主客体关系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包含和缠绕的。主体间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主体共性或共主体性的关系。(3)人是主客体的统一,人的自我价值就是人对自己的价值。从人和社会的统一中,从现实的人实践活动中,人的尊严、人道价值等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而离开了主客体关系,对人的价值的规定就要陷入到属性说的泥沼中去。

3.认识论视界、历史观视界和价值论特殊的视界

在价值论研究始,就存在着从什么视界来进行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价值论在哲学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二是从什么角度来考察价值现象。一种观点主张,价值问题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因为在现行的哲学体系中,实践、主客体、自由等都是在认识论部分予以讨论的。一些人比较狭义地使用主客体概念,特别重视价值真理问题,把价值视为客体的属性等,基本上都可以看作是这种观点的具体表现。另一种观点主张,价值论主要是历史观的问题,他们侧重于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考察人的需要的生成和发展变化,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研究价值的产生和运动,从社会意识和文化发展的角度讨论价值观念和评价的问题。第三种观点主张,现有的哲学体系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在这个体系框架中无论如何也确立不了价值论的合理地位。他们认为,合理的哲学体系应这样来建构,从对象方面看,有自然观、历史观和思维观;从元理论方面看,有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它们之间有广阔的交叉领域和共同的问题,但不是谁隶属谁的关系。价值论有自己的独特视野,独立的问题和独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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