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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科学的方法论与价值论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纯粹自然科学与严格的历史科学是一般化方法与个别化方法的两极,两极之间为一般化或个别化程度不同的各种研究的空间。但他仍坚持认为个别化方法提供了研究人类历史—社会现实的最好方案,用自然科学方法处理历史现实是把具有生命力的东西“强制地同僵化的一般性捆绑在一起”,因而不能胜任历史—社会认识的任务。

康德主义与狄尔泰一样坚持反对实证主义自然主义方法论的立场,强调历史活动的主体性质与个体化特点,也认为历史学比社会学更重要,或确切地说,要将历史学作为文化科学建立起来。但新康德主义力图摆脱狄尔泰生命哲学的非理性主义,并且把人文科学的逻辑—方法论问题置于其兴趣的首位。

文德尔班(Windelband,1848—1915)1894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的题为《历史与自然科学》的著名演讲中,提出了代表新康德主义科学概念的基本原理。他反对按科学研究的对象来分类,因为各对象的对立并不与认识方法的对立相一致。他主张按照科学认识方法及其认识目的的形式的性质来划分科学的大门类。他说:“经验科学在现实的事物的认识中寻找的,要么是自然规律形式下的共相,要么是历史规定形式下的殊相;它们所考察的,有的是常住不变的形式,有的是现实事件的一次性的、特定的内容。有一些是规律科学,有一些是事件科学;前者讲的是永远如此的东西,后者讲的是一度如此的东西。如果我们可以造一些新术语,那就可以说是科学思想在前一种场合是制定法则的,在后一种场合是描述特征的。如果我们要仍旧使用通行的用语,那就必须要本着这种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对立的意义来说话。”[11]

文德尔班提出的方法问题在李凯尔特的《自然科学概念构成的界限》(1902)一书中得到了更加细致和系统的探讨。

1.个体化方法

李凯尔特(Rickert,1863—1936)认为其导师文德尔班所作的方法论区分是不言而喻的。他赞同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方法及其目的区别是一般化与个体化思想之间的区别。但他认为这种区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对立并不涉及两类不同的实在和领域,而只是一个方法论与科学的目的问题,是从两种不同的观点观察同一个现实形成的区别。当我们从一般性看它时,经验现实成为自然;而当我们从其个别性看它时,经验现实则又成为历史。个别化的方法原则上可以适用于自然界(半历史性的自然科学,如地质学、进化生物学);而一般化的方法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于社会现象(半科学性的历史科学,如社会学、经济学、理论法理学等)。纯粹自然科学与严格的历史科学是一般化方法与个别化方法的两极,两极之间为一般化或个别化程度不同的各种研究的空间。李凯尔特没有追随狄尔泰用历史学取代社会学,而是为它在两极间的过渡带上留了一席之地。但他仍坚持认为个别化方法提供了研究人类历史—社会现实的最好方案,用自然科学方法处理历史现实是把具有生命力的东西“强制地同僵化的一般性捆绑在一起”,因而不能胜任历史—社会认识的任务。

李凯尔特最关心的是个别化概念及方法的逻辑问题。他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所以历史概念的构成问题就在于:能不能对直观的现实作出一种科学的处理和简化,而又不至于像在自然科学的概念中那样,在处理和简化中同时失掉了个别性;而且经过处理和简化所得到的并不是一个还不能视为科学表述的单纯事实‘描述’。”[12]这段话很重要,但也不大好理解,我们须先对李凯尔特的个体概念的确切意思有一了解。李凯尔特认为属于经验范围的实际事物都是个别的,这种直观意义上的个别性不是任何科学所致力的目的。自然科学的目的自然是从大量个别的事物中分离出一般性来,而把表征其个体性的事物弃置一边;历史科学也不能把所有的个别性事物都当作自己的对象,因为事实上没有什么历史—社会领域的事件不是一次性的和个别性的。而根据我们马上要谈到的李凯尔特确定的个别化概念构成的标准,任何对象均可成为“历史”的个体,譬如,一颗纯为自然物的钻石。因此,在李凯尔特看来,重要的是从单纯的有差异的个体中,区分出对历史学有意义的个体,并且,必须是科学表述上有意义的个体,这后一句话的意思是,“对一次性的个别事物进行普遍有效的表述”[13],才是历史学追求的个体概念。

认为个体化概念排斥普遍意义概念,这是对李凯尔特的误解,客观有效性与普遍意义的概括与表述,是任何科学所应满足的条件。李凯尔特说得好:“谁要是认为只有一般事物而永远不会是个别事物才具有一般意义,谁就忽视了这样的事实:那些最具一般意义的价值恰恰能够寓于绝对个别和绝对独特的事物之中。”[14]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样的个体概念如何可能?是根据什么考虑构成的?

李凯尔特指出,历史学上有意义的个体概念不仅具有一次性的、特殊的和独特的事物的意义,而且同时还具有不可分事物的意义。这两种意义紧密相连,寓于个体一词中,缺一不可,而最重要的是不可分意义,或不可替代的意义。但不可分或不可替代均不是工艺上的或自然意义上说的性质,而是由人的态度上或确切地说对于人的意义和价值关系所得到的性质。李凯尔特举了一个煤块与科伊诺大钻石[15]相比较的例子。同科伊诺大钻石一样,放在我们面前的这块煤也不会在世界上存在两次;因为凭其个别性,不仅有别于其他种类的东西,而且也有别于其他所有的煤块。当考虑到不可分性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们二者虽然均可被分割,只需用锤子一击便可将这两个个体统统砸碎。煤块的分割恐怕是世界上最为令人漠不关心的事了。与此相反,人们将小心翼翼地保护钻石使其免遭此祸。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随时都可以用另一块煤来代替这块煤,但第二块科伊诺大钻石也许是永远也找不到的。李凯尔特由这一例子引出了从社会学观点看他的最重要发现:即价值关联(value-relevance)。钻石所以不可分割,不是真的不能分割,而是人们不想让它被分割,因为它宝贵无比。“不可分个体永远是与价值有关的个体。”“一次性的、人的个性的统一性或不可分性并不是任何其他的什么统一性,而仅仅是和某种价值有关的个体的统一性。”上面提到的两类个别性的概念在这里变成具有重要方法论意义的两类个体:广义的个体与狭义的个体。“任何一种现实事物(不管它是精神性或是物质性)都能分解为狭义的个体和广义的个体。我们还会懂得,我们何以如此轻易地便忘记了:就独特性而言,一切现实事物都是以相同的方式作为广义的个体而存在的。它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仅仅是独特的,只有当它们和某种价值发生联系并因此而在其独特性上变得不可分割地统一了时,我们才重视它们的独特性,并且有机缘去明确认识它们(对精神性的个别事物来说几乎永远如此)。”[16]也就是说,人们是把对于人的生存、发展有意义、有效用、有价值的独特性个体视为认识上与实践上重要的东西,从而“进行这种区分是极为理所当然的,所以人们极少想到它的道理,而且根本就没有想到区分时的选择是为价值观点所左右的”[17]。这种受价值观点支配而形成的对世界的个别化的理解(或观点)被李凯尔特称为实践生活的世界观,此即本来的、无所不包的历史观。“可以把对有意志的、能评价的人来说是不可分个体的个体称为历史上的个体。”这样,历史科学就被李凯尔特定义为文化科学,因为在他看来,文化正是价值的领域。无论是人们根据其价值目标的行动所直接造成的任何产物,还是人们为了价值起见至少是有意促成的一切,都构成了文化。

2.文化科学:价值领域

李凯尔特的文化概念含义并不十分清楚,但它指涉人文科学之思路仍是清晰可辨的。可以说它相当于狄尔泰的客观精神,而有一点不同,李凯尔特将文化与精神生活分离开来。他说:“文化科学不应限于对心理事件的研究,它也十分不适于描述那些处理人类‘心灵’的种种表现的科学,如果人的‘心灵’专指人内在的心理活动的话。”文化科学与个人所体验的内容没有关系(那是心理学的课题,心理学是被当作一门自然科学推进的),而与对人们有意义的事物或与各种价值有关联的事物有关系。就存在一词的本意言之,价值不存在于任何心理的或精神的感官中,而是像道德公理一样与人们形成一种纽带关系。文化价值若不是事实上为所有人视为有效而被接受的话,便至少是由某些先知先觉者所设定的。文化科学对伴随着评价的精神现象不感兴趣,其唯一关心的是哪种价值由于何种历史现实而获得一种确定的结构,结束其无形式性与无名性,并成为有条理的。

按这一方式发现的历史秩序无论如何不是绝对的秩序。李凯尔特有时虽然也会谈到超历史的价值,但他更关心“实际上被接受的价值,它们像海浪一样变化不定”。世界呈现给经济的历史学家是一幅图景,呈现给法律的历史学家或艺术的历史学家则是另一种面貌,没有哪一幅画面比任何其他画面更真实;也没有任何可能将它们捏在一起。但李凯尔特坚持认为这些不同价值都是在历史进程中发现的,因而具有客观性。为此他区分了价值关联与评价。“作为一个科学家的历史学家和有意志的人相反,他不是搞实践的,而是搞理论的,因之他总是去表述而不是去评价。……历史并不是一门评价科学,而是一门与价值相联系的科学。”[18]历史的个体是由特定的对象与既定的价值间的关系构成的,而不是由历史学家自己的评价构成的。李凯尔特的价值关联与价值评价的关系的思想对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有重要的影响。

李凯尔特从价值观念角度解释历史—文化现象,并不意味着放弃因果概念。他说,尽管有个体化的方法与价值的取向,历史仍得研究在一次性的个别的事件中存在着的因果关系

在把历史视为文化,并力图加诸历史经验之流一种确定的结构,从而使对历史的认识成为可能的方面,齐美尔的工作可与李凯尔特相媲美。不同的是,李凯尔特关心的主要是历史认识的逻辑方法论,齐美尔则不仅提出了关于获取历史知识的方法,而且还有关于现实本身的结构问题。李凯尔特从新康德主义立场出发设定历史认识的对象是由研究者构成的。在李凯尔特看来,经验实在本身并无形式,是研究者运用不同的逻辑、方法、概念(最重要的方法即为一般化方法与个别化方法)加诸经验实在使之条理化。齐美尔则假定,与自然不同,社会实在有其本身的秩序,因为社会是由自觉的行动者发出的各种行动构成的,行动者必然会产生秩序。齐美尔认为社会是客观的统一体,不需要一个不在社会中的观察者,其目的是为了作出社会的统一来。在他看来,人与自然物的差别在于人们之间是沟通的、联合的与统一的,其统一性存在于理解中,在爱的情感及共同的努力中,而自然物是彼此隔离的、孤立的,没有共享的东西。

形式概念是齐美尔哲学的枢轴。形式是生命所创造的,借以表达和实现自己,而形式就构成了文化。艺术作品、宗教、科学、技术、法律及无以数计的其他的事物都是文化的各种具体形式。这些形式浸透在生命之流里,为它提供内容与形式、自由与秩序。尽管这些形式源于生命过程,但由于本身独特的性质,它们不会时时随生命变化不定的节奏,如潮水般涨落,不停息地分合变化。它们需要有确定的形态,一种逻辑的框架与本身的结构法则,这使它们逐渐远离精神的动力源,后者创造它们并使之独立。文化有历史。在奔腾不息的生命之流与固定的形式之间的一种持续的张力亦构成了文化的特征。齐美尔认为文化时时受到追求无限制变化的威胁,他重视形式的相对稳定性。

从狄尔泰到李凯尔特、齐美尔,我们正在走近一种与此前介绍的传统完全不同的社会知识。他们力求克服实证主义传统。实证主义在其猛烈的火力下的确受到了重创。但这是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不是两种可通约的理论系统,原则上谁也不能一劳永逸地战胜谁。我们在第十章里曾谈到,实证主义的第二阶段的发展在20世纪20年代又趋活跃,现在仍作为西方社会学的主要潮流在发挥着影响。实证主义的视野反映了世界的一个永恒的维度,仅此而言是无法超越的。当然,这种确定的观察角度,使其洞烛透视了世界的一面,也不免遮蔽了其他面。正像李凯尔特的价值取向说所说的那样,我们区分出某些客体与我们结成了有意义的关系,便把许多其他客体视为彼此可替代的而留在了背景中。科学方法的嬗递,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不断发现新的视角、世界的新的维度。所有这些意见对于德国的历史主义人文主义观点亦是同样适用的。这些不同的理论范式既是互不相容,又是互相补充的,批评性建设性的对话对科学的进步无论如何是不可缺少的。

德国人文主义在批评实证主义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也遇到了理论上的两难问题。它最主要的假设有两个:一是理解的方法,这种方法较之自然科学的解释或说明的方法对社会人文科学更重要;二是文化概念,文化首先被认为是历史上各个特定共同体的财富,其次被看作是一种非物质形式的或价值的结构,是由有目的主体的行动所创造而保存的。但这两个假设,正如我们在狄尔泰等人的思想中所发现的那样,尚未能整合为一个统一的阐述体系,因此不免会产生理论上的困难。一方面文化是客观精神领域,对个人而言是相对自发的;另一方面,个人的体验、主体的行为乃是终极的经验实在,是一切客观化精神产物的源泉。这两个命题如何协调?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类困难。为了推进新的文化理论,就需解决心理主义问题,李凯尔特的努力可视为这一方面的尝试。

第二类困难产生于这样一种冲突:一方面试图依整体论的历史主义的观点去理解社会—文化世界;另一方面又意识到这样一种运动中的整体实在是无法理解的。尽管已经抛弃了自然科学提供的选择研究资料的手段,历史科学的研究者仍无法回避这一问题。于是历史主义的学者采用了形式主义的框架,这实际上是默许历史经验之流中可有某种稳定的和结晶的东西。

也就是说,德国的人文主义哲学面临心理主义与文化论、历史主义与形式主义的两难,必须着手解决文化的客观性质及相对稳定的秩序问题,这些问题可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它必须与研究自然秩序的方法有所不同,但其科学性和精髓性应当与之相同。李凯尔特以后的德国社会学的发展正是与对这些问题的新的尝试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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