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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认为,马克思早期著作中两个密切相关的核心论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基本构架。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式是哲学史优秀成果的理论凝结,是区别于日常意识和科学意识的哲学思维方式。

十、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理论学说,它具有客观知识的理论形态,表现为一个概念和范畴的知识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又是一种哲学思维的方式和方法。作为理论学说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它的哲学思维方式的理论产品,作为理论学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发挥它的哲学认识工具和改造世界的作用,也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在的哲学思维方式。唯物辩证法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不是通过某些孤立的原理和命题而起作用,而是通过对一个时代人们思维方式的整体改造而发生着世界性的影响。因此从理论上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方式的产生和它的主要特点,澄清对辩证思维方式的某些误解和曲解,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自在的思维方式是历史的现象,作为自觉的哲学思维方式则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哲学史不仅是理论内容发展和变革的历史,也是哲学理论内容的形式的自觉和转化为认识工具的思维方式的发展和变革的历史。哲学思维方式是时代精神精华的结晶,是全部哲学理论内容得以形成的内在条件,又是哲学理论内容自身所体现出的方法和原则。一般说来,人们用以观察把握一切问题的思维方式的变化,就是世界观的转变,也就是哲学理论的根本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既是哲学理论内容的根本变革,也是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

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强调哲学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坚信理性的巨大威力。马克思写道:“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就是从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2]马克思这时仍受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深刻影响,但是,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原理已不是费尔巴哈学说的简单重复,因为马克思已开始提出无产阶级、实践、群众、物质力量等自己的哲学语言;马克思不仅一般地强调哲学与无产阶级和人的解放的密切关联,而且已开始找到自己哲学的思维方式。

我们认为,马克思早期著作中两个密切相关的核心论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基本构架。一是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实践观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所批评的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在内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这也就是说旧唯物主义不懂得事物、现实、感性是历史实践活动的结果,是在实践中已经被改造了的主体的感性,是在主体活动中显现的事物和现实。因而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二是马克思超越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的框架,提出实际地改造现存世界的实践辩证法。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可以多方领会的天才之作,现代西方哲学仍不断地从中汲取哲学的灵感。有人从“不幸的意识”中看到“悲剧的辩证法”,有人看到观念和信念自相矛盾的“哲学喜剧”。马克思则认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进而指出黑格尔的劳动及其对人的本质的理解的缺陷,一是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方面;二是黑格尔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劳动。[3]这样黑格尔就只能在纯思维的辩证法中克服自我意识的异化和对象化,而不能指明实际改造现存世界的历史道路。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的批判中逐渐找到了理解全部人类历史的钥匙,物质生产劳动成为劳动的基本样式,成为实际地改造现存世界的真正物质力量,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创造具有现实感性的基础。

总之,马克思对人的劳动本质和实践本质的辩证理解,使他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现实社会性历史内容的唯物主义理解,使他超越了黑格尔的纯思维的辩证法。由此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提出的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实现了一场真正的哲学革命。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式是哲学史优秀成果的理论凝结,是区别于日常意识和科学意识的哲学思维方式。因此,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并不是记住几个简单的规律和命题就可以了,相反,如果把辩证法变成某种简单的公式和教条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辩证思考。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不止一次地批评包括普列汉诺夫在内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懂得辩证法就是认识论这一问题的本质方面,甚至感叹没有人真正理解马克思。为什么真正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如此困难?究竟应该如何理解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我们认为至少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辩证思维方式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基础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是认识史的总计、总和与结论。

恩格斯认为,辩证的思维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因此其充分的发展是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的。他还认为,“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4]。他认为要掌握辩证法这一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就必须熟知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就必须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按照恩格斯的上述看法,辩证的思维方式是几千年人类理论思维的最高成就,任何人要真正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式,都必须大致重复一次辩证法思想的历史发生,必须懂得思维科学这一历史科学的主要成就,因此必须学习哲学史。

此外,按照恩格斯的看法,辩证的思维虽然在古代哲学中,在佛教徒和古希腊人那里已经有了萌芽,但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辩证法却是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的。显然就概念本性的研究来说,没有形式逻辑对概念的形式研究,就没有黑格尔辩证法关于具体概念的学说,没有康德的先验范畴研究,也就难以产生具有本体论意义的黑格尔逻辑范畴体系,等等。而缺少对哲学史上述环节的必要了解,我们十分容易陷入经验表象的素朴辩证法,在一种生动流变的表象意识中,虽然也会有某种素朴的智慧和机智,但很容易滑向缺少概念确定性的诡辩和怀疑主义。

从哲学史和人类认识史来理解辩证法也是列宁的基本思路,并且是列宁《哲学笔记》一再强调的重要思想。列宁写道:“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作为“大写的”逻辑的辩证法是对哲学史和认识史的概念把握,也可说是浓缩了范畴形式的哲学史和认识史。因此,各门科学的历史,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等等,都构成了学习和研究辩证法的知识领域。按照列宁的理解,辩证法是在经验科学发展的历史中所体现的思维规律、认识规律以及自然和历史规律的逻辑把握,它也就是在一定认识水平上人类把握的关于世界的一般真理。所以,辩证思维方式不是没有思想内容的抽象的形式结构,辩证法理论内容的正确性也不能靠个别实例来检验,而只能靠全部认识史来检验。

辩证法思维方式理论内容的获得,不是来自直接的经验观察,它直接来自对科学和科学史文化和文化史、哲学和哲学史的理论反思。如果说哲学思维方式中有某些直接性的因素,那就是哲学家对个人体验和自我意识的直觉和反思。反思的建构和消解是哲学思维方式的主要特征,反思总是对什么的反思,反思的对象和内容必然是反思者已有的意识内容,所以直接表现为哲学家对自己思想的思想、意识的自我意识。但反思者已有的思想和意识却是通过个体的学习和教养先行获得的,这样哲学的反思就不是孤寂的个人内心独白,而是对他所占有的历史的文化、对他面对的人生和世界的最高根据的思考,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不是抽象理智的反思,它对认识丰富内容的总结和升华也不是抽取出、剥离出一些僵死的规定和共同点,而是要揭示出一切认识方式乃至生活方式之所以可能的逻辑根基。

第二,辩证思维方式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

黑格尔在哲学史上是第一个明确提出辩证法思维方式的哲学家。他在自己的《逻辑学》中经常把辩证法这种“较高的思维方式”与知性逻辑的“有限的思维方式”即形式的推理相对照,认为二者的一个本质区别是,知性逻辑的形式推理是思想内容的外在形式,因而避免不了主观运用的任意性和偶然性,不可能达到必然性的知识,这也是康德主义不可知论的逻辑根源;而辩证逻辑的思维方式则是思想内容自己运动的必然性知识。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摘录了黑格尔的上述看法,接着写道,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黑格尔《逻辑学》所反思到的纯粹思想或思想形式是对传统逻辑的深刻改造,他总是在传统逻辑的形式结构中发现它的认识论价值,发现思维形式所体现的思维规律的客观内容,这样就实现了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汇合”,即逻辑与世界的统一。质、量、度这样一些纯粹思想范畴不仅是思维规定感性的形式结构,而且是思想内容自身固有的客观逻辑规定,因此逻辑范畴就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它意指着客观世界的内在本质。黑格尔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内在统一的逻辑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上的,必须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但是不脱离思维内容的思维方式却是保证思想客观性的根本条件,是辩证思维方式的根本要求。这样看来,要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就不仅要了解哲学史和认识史,而且需要研究认识史和思想史的精华是如何以纯粹的思想的逻辑形态构成辩证法的理论体系的,要研究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是怎样统一的,进而理解逻辑学、认识论和世界观是如何一致和统一的。

脱离了人类认识史,脱离了辩证法范畴体系所表现的认识史思想内容自身的逻辑规定,就必然把辩证法变成公式化、形式化或教条化的东西,也必然把辩证法外在地运用于某些事例的理解和说明中,而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辩证思维方式,实际上是用知性思维方式去理解和运用辩证法。用知性思维方式理解和运用辩证法,既失去了知性思维方式的精细的原则精神和概念的确定性,又丧失了辩证法从思想内容自身运动的逻辑中作出的“内在判断”的能力,辩证法不可避免地成为人们所嘲弄的“变戏法”。从根本上说,辩证法不是外在于思想对象的工具、手段和方法,不是一种工具性的理性,而是在思想内容自己运动中作出内在的创造性理解的艺术。

第三,辩证思维方式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进步历史必然性和最高理想的哲学表达,是一种人生态度和境界。

掌握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不仅要有丰富的认识史知识,不仅要有把认识史知识化作纯粹逻辑的思想把握能力,而且要有追求高尚精神生活和追求真理的持久热情和顽强毅力,要有超越狭隘的功利目的的哲学人生态度,这是掌握辩证思维方式的特殊困难之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也就吸取了黑格尔哲学所概括的全部认识史成果,唯物辩证法是更高形态的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的三者一致,去掉了逻辑学和认识论,辩证法就成为没有确定内容的空壳,它只能被知性逻辑的思维所玩弄。所以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也同样必须经过艰苦的精神劳作,经过超越常识思维、科学式思维的发展道路,亦即必须经过个体意识的长期教养。但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方式毕竟剥去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壳,改变了它的基本价值态度和目标,从而使辩证思维方式与无产阶级的生存状态和解放斗争密切地联系起来,这样就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不同程度地接受辩证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辩证思维方式不仅是人们关于外部自然界真理性认识的必备条件,也是人们对自己、社会历史必然性、历史应当性的意向性表达。这样唯物辩证法和唯心辩证法的对立不仅是关于世界本质的抽象论断,而且是基本价值态度的对立,不同哲学目标的对立。黑格尔哲学是近代西方理性自由精神的表达,它以胡塞尔所说的纯粹理论态度追求某种绝对的真理,它的目标是代替上帝的哲学家。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无产阶级现实解放要求的表达,它的最高价值是超越纯粹理论态度的对现存世界的实际改造,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最后解放。对无产阶级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自己生活直觉的概念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阶级性和实践性使无产阶级真正具有把哲学当做自己思想武器的历史可能。这却不等于说,每个无产阶级都能轻易地掌握它。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虽然包含着强烈的实践性意向,却不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具体策略和方法,学习和掌握这一思维方式仍然需要纯粹的理论态度和艰难的思辨训练,而以急功近利的实用态度根本就无法领略辩证思维方式的崇高境界。

辩证思维方式的境界是最高的哲学境界。冯友兰先生曾从人生境界方面谈到哲学的高明之处。他讲,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即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和哲学境界。只有达到哲学境界,才能有对宇宙的某些了解,进而达到与宇宙同一,而在这个同一中,也就超越了理智。[5]要达到辩证思维方式的哲学境界,就必须超越日常生活的自然态度,要对宇宙和人生的意义有所了解;也必须超越实用的功利态度,才能对宇宙和人生的意义有客观的、普遍的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这样一个命题,包含着价值态度和逻辑构架统一的深刻内涵:要理解辩证法的概念框架,就必须使自己的人生态度和境界得到教化和升华;要坚持辩证法的价值态度,就必须经过严格的辩证思维训练,把握宇宙和人生的一般真理。

现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哲学思维方式和方法的理论自觉。哲学如果没有区别于实证科学和其他文化形式的独特方法,它的存在权利,它的合法性就要遭到质疑;每派哲学如果缺少自己特有的方法,它在哲学学科内的权利和合法性也要遭到质疑。这并不是说各派哲学的方法都有同样的价值与合理性,在哲学对话和哲学研究纲领的竞争中,决定一个哲学学派基本特点的思维方式具有本性的意义。因此,像胡塞尔力求弄清现象学的思路一样,澄清辩证法思维方式的基本思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像列宁在《哲学笔记》中那样为完成这一任务做大量的准备性研究显然也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只有真正搞清辩证思维方式的基本构架,才有我们哲学上的“内在坚定性”,才能在与现代西方各派哲学的竞争和斗争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牢牢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基本点,是从根本上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性工作。哲学思维方式是哲学理论内容的形式的自觉,也是理论内容本身。从哲学理论的改造和形成来说,哲学思维方式有着更为根本性的意义。没有辩证思维方式即无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完整体系;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系统的准确的把握,也不可能确立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这似乎是一种解释的循环,我们却只能在这种循环中真正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实质。

按照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方式的粗略勾勒,可以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各派哲学的竞争中所具有的活力和生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是现代哲学的真正起点。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宣告了作为绝对真理体系的旧形而上学的终结。但同时认为哲学的终结不是哲学思维方式的中止,现时代仍给哲学留下艰难的“思想的任务”。从传统哲学不是经验知识、不是科学知识,也不是凌驾于科学之上的科学之科学的意义上,辩证思维方式与维也纳学派、英美分析哲学、新实用主义乃至海德格尔之后的欧陆哲学是一致的。哲学思维方式与日常意识、科学认识的思维方式都有本质的区别,哲学命题不具有经验知识的效准,用科学的意义标准去看哲学,哲学是无意义的。但是,从哲学与科学的区分中却不必然导出取消哲学或消解哲学的结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又与英美经验论哲学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把哲学重新定义为澄清意义上的活动,哲学的任务就是防止形而上学或取消哲学。恩格斯则把哲学的任务理解为利用辩证思维概括科学成果,去追求可能达到的相对真理。哲学仍是追根究底的思考,只不过它不再有占有绝对真理的自许。而且从辩证思维方式看来,哲学与科学的界限也有朦胧的中间地带,这样也防止了现代哲学从追求科学绝对确定性的失望中所产生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自我主义和实用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也从黑格尔的泛逻辑主义中挣脱出来,它明确地把自己的基本价值态度公之于世。哲学不再是纯粹中性的、客观的真理体系,它也是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交往和实践的需求、意欲和实践理论意志冲动的理论表达。因此它与现代西方哲学非理性主义思潮对情感、意志和生命的关注也具有一定的相关之处。但是辩证思维方式对“激情的理性”或“理性的激情”的辩证把握,防止了自己坠入非理性主义的陷阱。人们的欲望、情感和意志作为不可言说的“无名的”东西固然也在生活中发生着作用,但它一旦被人们所意识到成为可言说的,即已被逻辑地把握。确实人们只能合乎逻辑地思想,合乎逻辑地说话。因此,辩证思维方式尽管包含着基本价值态度,却是一种哲学理性的思维方式。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是我们时代最好的哲学思维方式,在与现代西方各派哲学的比较对照中,吸取某些积极的成果用以充实和完善这一思维方式,是当代哲学发展的最有前途的方向。但是这首先要求我们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方式的实质。本文只是就此作一些初步的理论探讨。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15页。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65页。

[5]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89~3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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