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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方法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完全归纳法的结论具有可靠性,但应用范围有限。辩证思维把归纳和演绎看作是认识过程中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它们的对立统一是客观现实中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的反映。分析和综合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它们与归纳和演绎不是并行独立的关系,而是相互渗透的。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相一致是辩证思维构建理论体系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等方法。

1)归纳和演绎

认识是一个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反复过程。通过个别认识一般的主要思维方法是归纳,通过一般进一步认识个别的主要思维方法是演绎。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上升到一般原理的方法。归纳可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是根据对某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事物的研究考察,得到关于这类事物的一般结论的推理方法。完全归纳法的结论具有可靠性,但应用范围有限。不完全归纳法是通过某类事物的部分个别对象进行研究进而得出关于这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方法。不完全归纳法包括简单枚举法和判明因果联系法。简单枚举法是通过简单枚举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而无一反例,由此推出某类事物或现象都具有此种属性。简单枚举法应用起来很方便,但其得到的结论具有或然性,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针对简单枚举法的缺陷,穆勒提出了判明因果联系法,即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剩余法,在简单枚举的基础上引进了因果关系作为推理依据,以增加结论的可靠性。

演绎是从一般性原理到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即依据某类事物都具有的一般属性、关系来推断该事物中个别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关系的推理方法。演绎方法是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其基本形式为:如果所有的S都具有性质P,且Sx属于S,那么Sx必有性质P。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如果前提正确,则结论必然正确。演绎法提供了具体的明确的新的正确的知识。

哲学上,长期存在着“归纳万能论”与“演绎万能论”的争论。辩证思维把归纳和演绎看作是认识过程中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它们的对立统一是客观现实中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的反映。一方面,归纳和演绎是互为前提、互为补充的。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又是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归纳脱离了演绎,是盲目的;演绎脱离了归纳,就是空洞的。在实际研究中,应自觉地将两者辩证地结合起来加以应用。

2)分析和综合

分析和综合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它们与归纳和演绎不是并行独立的关系,而是相互渗透的。通常认为,分析和综合是比归纳和演绎更深刻揭示事物内在本质的方法。

分析是将研究对象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逐个加以深入认识的思维方法。分析是认识走向深化的前提。只有通过分析,深入事物内部,从各个侧面,各个环节,对事物进行具体研究,才能为全面把握事物奠定扎实的认识基础。分析方法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早期产生的是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在现代,分析方法有了重大的发展,更多采用的是结构分析、功能分析、信息分析、模式分析、发生学分析、系统分析等。

综合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属性、方面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并形成统一总体认识的思维方法。辩证综合不是机械的综合,而是对立面的综合,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的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形成对事物本质的总体的全面把握和认识。

分析与综合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一方面,综合离不开分析;另一方面,分析又离不开综合。传统的以分析为主的还原主义方法在近代自然科学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今天,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方法的不足,需要应用系统综合方法加以补充和改进。在实际研究中,应自觉地将分析和综合辩证地结合起来加以应用。

3)抽象和具体

抽象是通过分析客观事物的各个方面的属性、因素,舍弃其中偶然的非本质的属性、因素,抽取出其中必然的本质的属性、因素的一种思维方法。通过抽象而形成的各种概念规定,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事物的某一方面的规定性。具体是通过综合而达到的许多规定的统一。具体有两种不同的形态:一是“感性的具体”即完整的表象,是感觉、知觉的感性的多样规定性的综合,是客观事物表面的、感官能直接感知到的具体。二是“理性的具体”即思维中的具体,是抽象基础上的各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对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属性的整体性的反映。

马克思指出,完整的认识过程包含着两条方向相反的思维运动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感性上的具体”到“抽象的规定”,即通过分析把研究对象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从中抽取出本质的方面,形成抽象的规定。抽象的规定比感性上的具体更接近事物的本质,但还未能完整反映事物的本质。第二道路与第一条道路相反,是从“抽象的规定”到“思维中的具体”,即通过综合把反映事物各方面本质的抽象的规定统一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认识,使具体在思维中再现出来。思维中的具体是客观内容和主观思维形式的统一,是具体与抽象的统一。

4)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相一致是辩证思维构建理论体系的主要原则和方法。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都是有差别的,但它们又有统一的一面。所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是指理论的概念体系的逻辑顺序是客观历史发展顺序和认识发展顺序的反映。所谓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是指两者的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历史方法研究历史的具体发展过程,但不能只限于历史现象和具体事例的堆积,而要进一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所以离不开逻辑方法。逻辑方法通过一系列概念范畴来揭示历史规律,必须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基础,逻辑方法实质是摆脱了历史形式的历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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