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实践的主体性及其生存维度

实践的主体性及其生存维度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人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和创造的特性。对主体性范畴的探讨,必须把哲学史上曾经有过的和当代西方仍然流行的关于主体性的理解,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主体性的理解区分开来。无论是康德还是黑格尔和其他人,只是在精神性、主观性的框架内,或在认识论范围内谈主体性。主体性是马克思关于群众的历史作用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理论之哲学依据。

实践的主体性及其生存维度

杨美艳 李建森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人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和创造的特性。对于人的主体性问题,一般认为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中界说,即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和创造特性。

一、对主体性范畴的哲学史考察

对主体性范畴的探讨,必须把哲学史上曾经有过的和当代西方仍然流行的关于主体性的理解,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主体性的理解区分开来。从哲学史发展来看,主体性观念早已产生,如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这表征着主体性范畴的重要意义。

在马克思对主体性范畴做出实践唯物主义的改造之前,主体性范畴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种类型。首先,主体性是从“我”出发的抽象精神能动性原则。如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费希特的“自我设定非我”,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的“实体即主体”等等,都是这一演化过程的不同阶段。尤其是康德,把历史上由客体出发,使主体围绕客体旋转的思维方式,扭转为从主体出发,使客体围绕主体旋转的思维方式,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主体性原则。无论是康德还是黑格尔和其他人,只是在精神性、主观性的框架内,或在认识论范围内谈主体性。马克思批评他们:“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其次,主体性是以非理性为内核的个人存在原则。作为对理性的逆反,尼采在“重估一切价值”的口号下,开辟了当代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先河。这一思潮把人的个体存在归结为意志、生命运动、非理性,直到弗洛伊德深入到“本我”的潜意识领域。即使这样,非理性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畸形的工业文明的反抗,作为揭示理性对立面的非理性主义,有其不可否认的合理因素。最后,主体性是以“理解”为特殊途径的人的意义世界原则。人对世界的把握,是通过大量中介系统来进行的,中介使统一的世界多重化。如符号中介,因为符号一方面是指称;一方面是意义,因而在这一中介过程中世界对人具有了二重化或多重化。符号的功能也相对独立,指称指向对象世界,而意义指向文化世界。从维柯的“想像科学”、狄尔泰的“释义学方法”。一直到现代的现象学、现象学的释义学等等,始终把重心放置于“理解”和“解释”上,即指向人的“意义世界”、“文化世界”。这一人文主义思潮走着不同于科学主义的道路,其影响在现代世界越来越大。

可以看出,主体性在西方已经走的和正在走的道路,强调的是人的精神能动性、思维的建构性、人的个体存在,他们在反对对世界作纯客观主义、机械主义、自然主义的同时,也一般地反对着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虽然西方哲学史上对主体性的理解在总体和方向上有一定的误区,但它们的合理性仍然是必须肯定和承认的。而马克思对主体性有着自己的理解方式,因此,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和主体性原则。

二、主体性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嬗变

马克思对主体性范畴的科学理解,使其哲学成为“新唯物主义”或者“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思想可以通过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神圣家族》等著作体现出来。

(一)马克思对主体性范畴的新界定

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只从纯客体和直观的角度来理解世界,把自然界的规律套到社会和人的活动上面,抹煞了社会和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如霍布斯把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了,而他则从“革命的实践”出发建构自己的主体性范畴。在马克思看来,主体不是精神、理性和作为唯一的我,主体是活生生的历史行动中的人,是社会化的人类。即是说,主体是指人与周围世界相互过程中的社会的实践者,行为者。他一再强调,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这种新唯物主义不同于历史上以说明世界为己任的旧哲学,而是一种主体能动地“改变世界”的哲学。可见,马克思从实践和主体出发,实现一场哲学思维方式、出发点和哲学形态的革命。

马克思认为,主体性是社会实践者的特性,它是以实践活动为轴心而展开的主客体关系中的特性。具体而言,主体性是人对世界包括人自身的实践改造性,是从人的内在尺度出发来把握物的尺度的特性,是宣扬人的发展和人的主体地位对世界改造意义的特性。主体性是马克思关于群众的历史作用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理论之哲学依据。马克思主义主体性范畴表征为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即人尽管是世界发展的产物,但人产生之后,人对世界处于一种主导、主控地位。其次,人对世界的把握方式,即控制与被控制,改造与被改造的把握方式,以实践为轴心的高级物质运动形式,是人类参与到整个世界运动中的存在方式。再次,人和世界相互关系的发展方向,只要把二十世纪的发展与人类历史、物质世界的历史相比较,不难发现至高无上的自然界的存在,“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是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这就是说,以往的哲学以说服世界是什么为满足,而马克思根本改变了这一点,他指出,费尔巴哈“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只希望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2]哲学应当从对自然的崇拜中解放出来,使自在的世界服从人的需要和发展。当然,由此不能得出可以无视自然在世界客观性的结论,在这里只抽出这样的思维方式:人作为世界的主体,要把握对象的客观性,但人决不应停留在客观上,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使客观性与人的内在尺度,存在方式等结合起来,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把马克思哲学归为按人的发展来改变世界的哲学,这就是主体性范畴的主要意义所在。

(二)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的深层阐释

同时,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和创造的特性。人的主体性是人性中最集中地体现人的本质的部分,是人性之精华。马克思认识到,“因为人的本质是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的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3]“这种真正的社会联系并不产生于人的反思,它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的物。人应当承认自己是主体,并且按照人的样子组织世界。否则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4]在这里,人的本质和人的主体是一致的,人的本质的实现即人的主体性的实现。这种主体性表现为人创造真正的社会联系,凭借这种社会的主体性,人才以自己的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实现主体应有的生活、享受和财富。

马克思实现了哲学史上探究人的主体性的思想成果的辩证综合。这种综合的前提在于把科学的实践概念引入到认识论和历史观,使人的物质属性和精神属性在主体活动两个方面有机联系中统一起来。只有肯定人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身份,才能真正理解人同其活动的客体关系的本质规定,即人的主体性。作为主体的人并非抽象、固定不变的物体,而是具体的、历史活动的主体。与一定的主体相互对应的客体,也历史地变化着,具有不可重复的时空特性。人作为主体在现实中是怎样的,就有怎样的现实主体性。人的主体性的发展过程与作为主体的人及其外部环境的发展过程是同一过程。因此,体现特定的主客体关系的人的主体性。带有历史的性质。

从总体和动态过程来分析马克思主义人主体性范畴,它体现出三方面显著特征:首先,“从主体出发”或从“我”出发,是“为我而存在”的关系。即人对世界的把握是以“地球为中心”,以“人类为中心”的,是从人的内在尺度出发的对物的把握,是从社会历史出发的对自然的把握。马克思称这种关系为“为我而存在”的关系,认为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之一,他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发生“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其次,实践改造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主体性范畴的本质特征便是对世界的实践改造,这是它区别于其他哲学流派对主体性理解的根本特点。它的合理内涵便是以人的方式来改造物的存在方式,使物按人的方式存在。它是人参加到世界进程中去的方式,因而绝不能把实践仅仅理解为是人与世界的一种中介关系。最后,它符合人类发展的特点。马克思通过批判抽象的人道主义、纯粹的“我”,提出了自己的人性、人的本质、个人范畴等等,并把他们贯彻到主体性范畴中。他认为,整个历史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而未来的共产主义,只是人类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

三、主体性的生存维度

在提出人的主体性的同时,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取代了实体的思维方式,实际上确立了哲学思维方式的实践——生活,即主体性的生存维度,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对人自身的研究转变为对人的生存、生活的研究。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实践作为主动者对被动世界施加影响,它突出的是人的主体性——人对世界的单项支配。马克思的实践范畴不同,它不是对世界单向的影响,而是人与世界双向的构建。这种双向构建关系的实践,通过社会关系范畴得到实现。实践是人的实践,人是实践的主体。人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人们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必然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矛盾关系处于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运动过程中,这是马克思提供给我们的历史横断面上的动态社会关系的基本构成。

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生活观的重要之维,深刻把握马克思的实践意蕴是正确理解马克思哲学生活观之关键所在。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在此,马克思不仅揭示了生活的实践特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阐明了社会生活的诸种关系无不生成并存在于社会实践活动中,从而揭示了现实生活生成的逻辑秩序。从生活辩证法的内在逻辑来审视,实践活动的深化与拓展推进了人类生活整体性变迁,促进着人的生活世界不断丰富,使人的生活解放向未来历史性地敞开。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由民族地方历史发展为世界历史的过程,在于物质生产实践方式的发展和实践交往范围的扩大。马克思认为,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自我意识”、宇宙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的怪影的某种抽象行为,而是物质生产实践。马克思正是立足物质生产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引起社会生活形态的变迁过程,深刻地揭示出入类生活关系的不断自我扬弃与超越的生活辩证法。事实上,正是居于物质生产活动的方式,人类生活的类型、生活时空展开及其方式、生活的自由与解放才得以转换与更新,由此构成人类生活的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承接与发展的逻辑。不同历史阶段的实践,内在地决定了生活形态、生活内容与生活结构,同时也决定了生活的价值定位与价值取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践与生活之间获得了丰富而深刻的关联性。

这样,实践通过社会关系而直接指向人文世界。马克思由此完成当代意义的哲学——人学理论的深刻革命,成为新时代不可超越的人文精神主流。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3.

[3]同上,第24-2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7.

[6]同上,第1卷,第5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