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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税源管理中信息的应用分析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管税思路的提出,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的探索推行,既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远性基础工作,而信息应用的充分与否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由当地政府牵头,设立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第三方信息的传递;与特定税收关系部门签订税收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机制。

专业化税源管理中信息的应用分析

沈东革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也呈现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如何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征管方式,提升税源管理的质效,是摆在税务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信息管税思路的提出,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的探索推行,既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远性基础工作,而信息应用的充分与否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信息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从采集、加工处理两个方面对信息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就信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专业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分类

根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可以将信息分为“我”、“你”、“他”三个方面。“我”方信息,即第一方信息,是税务部门自身所占有的信息,如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财务信息等。“你”方信息,即第二方信息,是纳税人自身占有的不为税务部门所知的信息,如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财产信息等。“他”方信息,即第三方信息,是指独立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有一定联系的数据。

目前,第一方信息的获取主要通过全区地税税收征管系统这个综合业务平台,在税收征管系统的支持下,该类信息逐渐趋于完整,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但现实中存在着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第一方信息不能如实、充分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第一方信息与第二方信息不相符,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尚待第三方信息的验证。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在专业化税源管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与第一方信息共同作用,是验证第二方信息、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的关键所在。

二、专业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应用

信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实施专业化税源管理,数据采集是基础,加工和处理是关键,最终数据的质和量在根本上决定了信息功能与效用的实现程度。

(一)严把数据采集关口,提高涉税数据占有数量和质量

1.夯实数据入口关,完善第一方信息内容,夯实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内部数据基础。提升数据应用效能首先应从内部着手,第一方信息是税务部门占有的最翔实的数据,是强化征管的内部基础数据。提升内部数据应用一是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内部数据的采集主要通过两个途径:税务部门录入和纳税人申报。如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票核销信息,应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数据采集予以规范;对申报信息,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提高纳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逻辑性错误等低级错误。二是扩大数据采集的范围。建立纳税人的户籍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发票税控、财务数据、财产数据等全方位数据采集体系,全面深入掌控纳税人的经营状况。

为提高数据应用程度,自广西地税数据处理中心构建以来,自治区地税局同时开发了综合业务平台,并不断完善其功能。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中建立了税种管理、行业管理、重点税源管理、重大项目监控等各个专题,形成了对纳税人的全方位覆盖,同时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查询功能,实现对纳税人财产登记、财务报表、申报入库、发票管理等多项数据的查询输出。

2.开拓渠道,加大第三方信息获取量,夯实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外部数据基础。税务机关已经逐渐认识到了第三方信息的重要验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获取第三方信息。一是加强协作,搭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由当地政府牵头,设立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第三方信息的传递;与特定税收关系部门签订税收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机制。二是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度,将利用第三方信息查补税款的案例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他们对搭建信息交换平台的支持和理解。

自治区地税局高度重视第三方信息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不断拓宽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一是建立与自治区政府的信息交换机制。在自治区地税局的积极争取下,自治区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地方税源控管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9〕14号)明确了各部门涉税信息传递的职责分工,设立专门的社会综合治税办,负责信息传递,建立了与国土局、建委、发改委、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的长效信息交换机制。二是建立与国税的税收协作。2011年10月,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税局签订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成立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合作领导小组有利于推动全区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发展,实现了信息互补、资源共享,为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信息管税、提高管理质效方面带来优势效应。

(二)多方应用,提高信息加工处理的能力

在获取第一、三方信息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清洗、转换和加工梳理,实现对第二方信息的验证,才能成为税务机关可以利用的有效信息。目前进行信息加工处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简单比对。综合运用第一方信息和第三方信息,进行关联数据间的匹配比对,查找数据间不相匹配的嫌疑数据。二是逻辑关系比对。主要是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相关经济指标与税收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进行比对分析,查找明显违背逻辑关系的嫌疑数据。三是数据模型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反映税收信息与经济信息之间复杂的对应关系,并根据此关系发现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地税系统主要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多项信息进行了加工处理。“人”的作用主要是根据强化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提出信息需求、收集信息、甄别数据质量、分析处理计算机的运算结果;“计算机”的作用在于实现信息的电子化收集、传输、存储、运算分析等工作。基层地税部门对信息的加工处理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根据信息间的勾稽关系,建立相关指标的比对公式,进行数据比对。如根据国土局传递土地招拍挂信息,比对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根据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比对企业房产、土地税源登记情况,对既无房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也没有承租信息的企业进行评估核查;根据纳税人房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比对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建立流转三税与一税两费的比对分析;建立流转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比对。二是开展数据趋势分析。主要是针对企业历年的财务指标,对企业所得税涉及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判断企业整体经济情况,以客观数据辅助评估、稽查选案等税收决策。

三、专业化税源管理中信息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来源渠道少

目前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主要是与地方政府建立的合作机制,定期获取对企业有审批权限部门的相关涉税信息,对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局限在某一个环节、某一个点上,如土地招拍挂信息仅能控制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环节的税收缴纳情况。反映企业整体经营情况的信息较少,如企业的正常购销业务、资金往来,生产企业的电、水耗用数据等,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无法顺利获取。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保障不力,获取信息成本高

一是税收征管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涉税信息,要求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但对具体采取何种方式、何种程序,相关部门单位与税务机关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双方违反规定应如何追究和处罚等均没有具体规定。从基层获取信息的情况来看,主要是依靠地方政府力量加以推行,信息质量、规范程度主要依赖于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二是法律上没有规定社会职能部门之外的有哪些第三方负有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应提供哪些信息、采用何种方式和程序等相关制度。税务部门需要相关信息时,需要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加以沟通协调,大大提高了获取信息的成本。

(三)信息标识不统一,信息二次加工工作量大

当前,全社会的信息普及化程度有了较快的发展,我国各个公共管理部门都建了自己相对独立、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可供利用的第三方信息源。但是,由于各部门的信息库相对独立,没有建立社会网络的全面链接,没有统一的信息标识,信息处理较为复杂。税务局获取的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以企业名称为依据进行信息的整合处理,但是企业名称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信息的批处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无形中加大了信息处理的复杂程度,降低了信息的可利用率。

(四)信息化支撑不足,数据综合利用效率低

在获取外部第三方信息时,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数据主要以excel表格的形式通过政府办公网络或移动U盘进行传递,保密性差,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对内部的第一方信息,目前主要满足的是基础数据的查询功能,没有建立专门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利用平台,所取得的数据主要依靠人工分析或部分导入已有系统辅助分析。由于不同人员对数据的分析能力不同以及数据解释缺乏统一的口径和标准,致使利用率大打折扣。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拓宽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

一是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建议进一步强化立法,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条文,将第三方信息提供义务由政府职能部门扩展至企业的相关交易方,形成系统的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法规。进一步明确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相关交易方和政府部门的职责义务、信息内容、提供时限、保密要求、使用权限、违规处罚等,借助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提高信息采集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二)统一信息标识,完善纳税人识别系统

对各个政府职能部门信息相互独立,数据转化处理较为复杂的现状,建议建立统一标识,同一个企业(包括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或自然人在不同部门登记信息时使用统一的管理编码,可以参考个人身份证号码的形式,以统一的管理编码作为企业和自然人终身唯一的代码。通过完善纳税人识别系统,可以方便快捷的将各部门相对独立的信息进行快速加工处理,提升信息利用效能。

(三)搭建网络平台,为信息的快速高效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由政府组织搭建统一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职能部门信息的自动传递和监控考核。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可以规范操作,实现信息的快速上传,确保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与保密;另一方面方便各相关业务部门在信息平台中对所需数据进行筛选、过滤,进行更深入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二是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与税务系统信息系统建立关联,实现所需第三方信息的自动导入功能。对各种渠道的数据资源进行科学的归集整理,并与现有征管系统中的数据比对分析,自动产生并分解任务至相关业务部门,核实结果也通过平台进行反馈处理,实现全过程的信息监控,切实发挥第三方信息的作用。

(四)深入分析挖掘,切实发挥信息对税源的控管作用

将外部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内部信息充分融合,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对海量信息进行加工整理,优化基础数据质量,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纳入后续的比对管理。二是建立科学严密的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建立数学模型,纵向和横向关联比对,剖析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各种因素,找准税收管理风险点,探索税收管理规律。三是完善数据处理分析体系,针对第三方信息特点,建立相应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数据分析职责和不同环节的分析重点,充分调动各级涉税信息分析的积极性,形成分析、评估、监控、稽查四个环节协调有序,宏观分析、微观分析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

作者单位:自治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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