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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拟从税源专业化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入手,结合各基层单位专业化试点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成效,探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凸显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需要以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来破解这一难题。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征管领域落实创新的具体体现。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就是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吕玉敏 马忠喜 陈玉芝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总局在借鉴和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税源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来的科学化、专业化的税源管理方法。近些年来的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反映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实践历程,比如征、管、查的分离体现了按业务性质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思路,国税、地税的分设体现了按税种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思路,税收风险管理则体现了按风险级别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思路。每一次的变革,都赋予税源专业化管理新的内涵,极大地推动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条件基本成熟,省局已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始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级分类为主要内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已初步形成。本文拟从税源专业化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入手,结合各基层单位专业化试点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成效,探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建立,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革。为适应这种变革,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实践税源专业化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税收征管模式不断优化的需要。1997年以前,为解决税收专管员管户模式下“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的保姆式管理方式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征、管、查分离的探索;1997年,在总结征、管、查分离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2004年,为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在30字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形成了34字征管模式,并先后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在金税二期建设顺利完成的基础上,为解决职责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等问题,又先后提出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建立“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互动机制。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的数量迅速增加,税收规模快速扩大。就我市情况看:2006年,我局所管辖的纳税人12000户,完成税收收入99103万元;2011年,我局所管辖的纳税人增加到15495户,增长了29.13%,完成税收收入增加到218960万元,增长了120.94%,税源管理的工作量大幅增加。纳税主体的变化,极大地增加了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凸显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需要以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来破解这一难题。

2.税法遵从度日益提高的需要。近年来,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税收征管领域体现为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征管领域落实创新的具体体现。10年来,全国纳税人户数和企业集团大幅增加,2010年纳税户数中企业户数939.4万户,个体经营户数1635.2万户。据不完全统计,跨国、跨省经营以总、分机构形式组成的企业集团已超过9.3万户。经济主体跨国、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税源国际化趋势愈加明显;企业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专业税源管理人员少和纳税人户数多等矛盾日益突出,税收流失风险不断加大。只有通过税源专业化管理,把有限的征管资源和人力资源用于风险大的行业和企业,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效,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税务机关必须适应纳税人规模数量、组织结构、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的发展变化,实施税源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分工。进一步优化服务,公正执法,公平税负,促进遵从,进而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服务。

3.信息管税不断深化的需要。企业经营和管理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金融电子交易和电子商务不断增长,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税源管理面临高度的复杂性和诸多不确定性,传统的人海战术、以票控税等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信息社会迅猛发展的现实。一方面,税收征管数据已逐步实现省局、总局集中,信息技术也提供了高效处理信息的手段;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基层税收管理员仍依靠个体、手工等传统方式实施税源管理,信息应用水平较低。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税源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创新税源管理方法提供了机遇。

“十五”以来,全国纳税人数量增长迅速,2001年我国纳税登记户数1500.5万户,2010年2622.2万户,较之十年前增加了1122万户,增长75%,年均增长率为5.8%,增长幅度明显;2001年全国税务干部74.7万人,到2010年为75.5万人,仅增长1.07%。纳税人数量的大幅增长,导致税务机关人均管户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也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归结起来,问题的实质就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突出。如果仍沿用传统的人盯人、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的单一方式管理税源,显然已难以适应,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理念,努力破解当前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难题。

4.风险管理不断完善的需要。发达国家普遍将促进税法遵从度作为税务机关的使命和目标,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纳税评估纳入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并作为税源管理、促进遵从的重要手段。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就是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分类管理。对内,按税收管理员职责分环节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外,按纳税人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努力防范税收风险和执法风险。随着金税工程的推进、税收征管信息的大集中,以及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税收风险分析与信息管税成为可能。税收风险分析指导下的信息管税,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才能实现信息管税的目标,因此,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在借鉴国外先进税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审时度势地提出了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2010年,黑龙江省国税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年,省局又下发了《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尽快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鹤岗市国税局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

1.转变思维方式,更新理念。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征管业务规程重新规范等一系列以往没有,而现在需要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只是按以往的思维方式去简单地、机械地去贯彻落实,无法照抄照搬过去原有征管措施和手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去借鉴和参考,需要我们从观念上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为此,鹤岗市国税局自上而下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改革方向,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深入思考,不断地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管理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中掌握主动性,不断地增强工作创造性,不断以观念的更新推动工作创新,提出具有鹤岗特色的新对策、新举措。在积极请示上级部门的情况下,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在现有征管组织体系基本框架下,调整优化岗位职责,合理配置资源,在税源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纳税评估专业管理,中小税源分类按事项管理,税务稽查(县、区)突出检查和执行两环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

2.整合现有税源,科学分类。根据税源大小,不同规模税源运用不同管理方法,提高专业性,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科学性,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按照税源规模和风险的严重程度双重标准进行分类。按照规模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两类。市局重点税源企业目前暂定126户,对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市局进行适当调整。将年应纳税额3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内资企业(88户),年应纳税额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外资企业(4户),跨县(区)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14户)以及年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20户),县区局中小税源为省局、市局管理的重点税源以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风险的严重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类。

3.优化机构设置,科学分工。根据工作任务多少和管理范围大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估计岗位工作量,确定岗位分工和人员配置、准确划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职权范围,将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保证执行力,促进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协作和沟通协调。在现有机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设立市、县(区)两级纳税评估团队,配齐配强纳税评估人员,主要负责本级中等风险的纳税评估和风险提示。

县(区)局将税源管理机构划分办税服务、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类。按照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思路,适当提高税源管理人员比重,充实税源管理部门力量,在同一县(区)内,级次不变的前提下,临近税源统一管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系统人力资源,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征管效率的极大提高。

4.规范风险应对,科学分责。优化市、县(区)两级税务机关各相关部门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对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等部门职责进行进一步归并,优化和整合交叉部分职能。纳税评估团队负责市、县(区)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风险提示;收入核算、政策法规、货物和劳物税、企业所得税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分管业务风险的识别和完善,以及确定为完成此项风险识别需采集信息口径、标准和来源,负责为风险应对提供政策支持;企业所得税部门负责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反避税调查;征收管理部门按国税机关和单户纳税人对风险进行归集和排序、任务的统一下达以及过程的监控和考核;人事部门负责部门职责的调整和人员的调配;教育部门负责专职人员的培训和各类人才库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软硬件的经费保障;信息中心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各级稽查局负责本级高风险纳税人及本级评估部门、反避税环节移交案件的税务稽查;纳税服务部门负责涉税风险投诉和举报的受理,优化办税渠道和流程。

5.强化纳税评估,防范风险。为进一步提高涉税风险识别、应对、防范能力和水平,促进税法遵从度的进一步提升,从四个方面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一是以查促评,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纳税评估辅导检查工作组,对全市纳税评估情况进行了辅导检查。通过辅导检查,发现并纠正了文书使用不规范、评估档案不齐全、评估效果不明显等6个共性和5个个性问题。下发了纳税评估检查情况通报,针对纳税评估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全市统一的《纳税评估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纳税评估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防范了纳税评估工作风险,促进了纳税评估工作质效的提升。二是认真组织纳税评估案例交流。组织召开了纳税评估工作会议和纳税评估专题推进会。传达了总局、省局关于纳税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了2012年纳税评估工作,工农区局等4个单位分别介绍了纳税评估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各基层单位都以PPT的形式演示了优秀评估案例,开展了优秀评估案例评选活动。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和做法,使大家看到了亮点,开阔了眼界,启迪了思维,交流了经验,规范了管理。三是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专项纳税评估工作。为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2012年的纳税评估工作,选取了产能比低、长期低零申报的煤炭开采业、煤炭洗选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增加相应的纳税评估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评估成果的考核和监督,促进纳税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四是开展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建设。为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重点行业风险预警指标,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防控能力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本着统分结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资源共享、持续改进的原则,按经营规模或税收贡献排序,将销售收入或纳税额高和税收风险程度高、税收流失大的煤炭开采业、煤炭洗选业等5个行业确定为重点建模行业。

1.试点经验不断积累,点面效能初显。本着“先干工作,按事设岗,调整人员,探索和积累经验,全面铺开”的原则,市局主要领导数次专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听取试点单位推行汇报,了解进展情况,现场解决试点单位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试点单位开展专业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分别对萝北县局、向阳区局和兴安区局的征管模式专业化调整进行了有效的参与和指导,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按计划扎实做好各阶段的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探索,解决了县(区)局征管与稽查多头选案,任务多头发布问题;确定调查事项谁审批、谁调查、谁负责。明确了税源管理与纳税评估职责相分离,评估不管户,管户不评估,企业注销由评估部门负责等问题。不断地积累经验,以点带面,为全市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全面铺开和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2.风险应对更加及时,评估效能显著。年初以来,鹤岗市国税局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坚持把住案头分析、第三方取证、约谈调查、纳税人自查、移交稽查等重点关口。采取系统监控、制度规范、专人监督等多项举措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监管,不断提高涉税风险识别、应对、防范能力和水平,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了税法遵从度的进一步提升,纳税评估阶段性成效显著。2012年1~6月,已评估企业45户,评估税款219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12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金额11万元。同时,加强对纳税评估成果的增值利用,选择6个在本地区税收集中度高、对税收管理质量影响较大的支柱型行业和高风险行业(煤炭采掘业、煤炭洗选业、农产品加工业、石墨生产加工业等)作为本年度行业建模主要对象。按行业、区域责成各牵头县(区)局负责具体行业建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行业建模工作的落实,确保纳税评估工作有针对、有抓手、有实效。

3.配套措施更加完备,服务效能优化。为确保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力、有序地开展,我局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务求税源专业化管理取得实效。一是强化部门横向互动,上下级间的纵向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与非税局、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查找和分析企业疑点数据,提升涉税第三方数据信息共享水平。各相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深入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及时发布工作要求及疑点数据,认真排查征管风险点,加强征管风险指标监管,实施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二是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办税流程。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建立长效的《规程》更新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平稳过渡。本着“按事设岗”原则,调整一窗通办、定额管理岗、税源日常管理岗、纳税评估岗等岗位职责。依职权的事项交税源日常管理部门或政策法规科调查核实。坚持“谁审批、谁调查、谁负责”,减轻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办税环节的减少,涉税调查审批事项的整合拆分,降低了执法风险。合理布局办税服务机构,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设定岗位职责,大力推进“一窗通办”和网上申报业务,对省局264项征管业务规程进行梳理,纳税人依申请的事项全部在办税服务厅受理和反馈结果,使办税服务厅成为纳税人与各专业部门联系的枢纽。通过优化内部流转办事程序,提升办税人员的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缩短办税时间。

4.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才效能激发。税源管理机构及职能确定后,根据管理税源情况和职能分工,适当收缩征管网点,整合征管、税源、法规、办税服务厅等部门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使管理力量和税源状况相匹配、人员素质与管理岗位相适应。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认真自学与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尽快使各岗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涉及的新征管业务流程内容,促进我局税收征管业务规范运行。按照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思路,适当提高税源管理人员比重,充实税源管理部门力量,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征管效率的极大提高。倡导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激发团队工作热情和活力,培养出了一批管理上有思路、工作中有策略、主观能动性强的优秀干部,充实了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部门的力量。对税源管理岗责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税源管理部门和机关各业务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初步建立了岗位明确、权责清晰、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的岗责体系。

5.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管理效能提升。在现有征管组织体系基本框架下,调整优化岗位职责,合理配置资源。建立起市局、县(区)局及其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纵向互动和横向互动结合的运行机制。征管模式从“征、管、查”三环节变为“征、管、评、查”四环节,注重各岗位间的业务衔接,强化分工下的协作配合,形成一个环环相扣、快捷传递、衔接紧密的工作流程;在税源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纳税评估专业管理,中小税源分类按事项管理,税务稽查(县、区)突出检查和执行两环节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推行重点税源重点管、一般税源行业管、小型税源属地和事项结合管,“点、线、面”相结合的三维立体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实现“点”上管细大户,“线”上管好中户,“面”上管住小户的管理目标,促进了税收管理效能的提升。对工作要求高、难度大的纳税评估工作统一集中到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手中,能够有效弥补基层税收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差异带来的评估质量差异。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有效实现风险应对,分离日常管理与纳税评估,集中力量于税收风险监控,有效地提高了规避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减少税收流失,降低涉税风险。

1.思想认识不高。税源专业化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的管理模式,一些干部会感到诸多的不适应,个别干部可能会出现抱怨情绪;甚至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面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干部遇到岗位调整、角色转换时,受利益关系的影响和支配,出现投身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不强的问题,个别干部可能会出现抵触情绪。

2.专业人才缺乏。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保障。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等工作对税务干部的素质和技能要求较高。尤其是缺少懂管理、会评估的专业人员。近年来,虽然我们开展了大量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但由于提高干部素质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目前能够胜任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税务干部仍为数不多,急需各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3.机构设置不到位。由于我省是在“坚持现有的机构数量、级次不变”的原则下,进行部门职责调整。专职的评估团队一般也是指定某某税源管理科负责,对外称呼依然是某某税源管理科,机构与职责不对称。我省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适逢全国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20000元这一大好形势,正好可以借势进行收缩征管战线,减少征收网点;但由于我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稳妥的思路,“坚持现有的机构数量、级次不变”的原则,暂时还不能通过压缩管理层级,实施扁平化管理来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目前,地市评估团队一般是暂挂靠在征管部门下,由于人员大都是从基层抽调或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兼职人员,工作不固定,常受其他工作等因素影响,不能有效地实施纳税评估工作。

4.部门职责还不够科学。征收管理科按国税机关和单户纳税人对风险进行归集和排序、任务的统一下达以及过程的监控和考核。目前,征管、评估、稽查等部门间相互配合职能不明确,风险的分级分类从识别、分析、选案、应对各个环节职责分工不明确,缺少协调运行机制,从上至下,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自为战,任务多头下达、重复下达问题还比较突出。评估与稽查工作不相通气,评估与稽查常交叉和撞车,争抢案源时常发生。

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4环节要求必须在稽查部门内设,实际工作中一些区局稽查因人员少(2~3人)等原因,仅相当于一个普通的稽查工作小组力量的配置,审理工作一直在政策法规科,这就导致稽查操作规程要求与实际工作设置相矛盾。同时,由稽查部门自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也会导致稽查部门一权独大,缺少部门间的有效监控,对行政执法权限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5.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目前新的《纳税评估操作规程》还未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还未就纳税评估法律地位进行修订,在纳税评估过程中还是依据原《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这就导致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评估检查权限、评估检查方法、评估文书使用等突出问题均不明确。由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后,评估的主体、范围、方法等方面已发生较大变化,原《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评估团队如何行驶检查权力,评估过程中使用什么文书,企业注销过程如何开展等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便有效地防范评估风险。

6.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不畅通。目前,税务机关进行的税收分析基本上是案头分析,属于表间、栏次间的逻辑分析,由于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第三方信息,缺乏与第三方信息之间的比对分析,无法对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程度进行验证,难以对企业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存在风险的高低做出准确判断,纳税评估也很难准确地找到突破口,这也是纳税评估工作一直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能否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所需要的第三方信息将直接影响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成效。

总之,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最大的难点是思想认识问题,最大的压力是缺乏专业人才问题,最大的期盼是尽快健全法制的问题。

税源专业化管理虽然有国外的先进经验和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如何因地制宜地开展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迎难而上,通盘考虑各方面工作,逐步完善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全面系统地解决好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打破原有的思维模式和税源管理方式,通过开展广泛的思想发动和宣传解释,使全局上下对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认识统一、步调统一,及时转变思维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力度不减,有力地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地(市)评估团队一般是暂挂靠在征管部门下,大部分县(区)局还未设置专职评估团队,下一步需要明确评估团队机构设置,建立一支稳定和进取的评估队伍。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要求,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重点加强分行业税收管理人才、风险分析人才、纳税评估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各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

为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设置岗位,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搭配和人员兼岗,使各类人员做到人岗相适。根据人员的业务特点、能力特点,分配到适合其发挥才能的专业岗位,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积极提请上级机关,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关纳税评估内容修订,进一步明确纳税评估法律地位、检查权限、文书使用等亟待解决问题,及时完善《纳税评估操作规程》,确保纳税评估有法可依,操作流程规范。解决评估人员如何行驶检查权力,评估过程中使用什么文书,企业注销过程如何开展等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地防范评估风险发生。

突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特殊行业的疑点数据分析,提升案头分析的质量和效能,建立切实可行的行业评估模型和风险指标体系,制定有效的行业管理办法,从而达到“精管大户、规范中户、管好小户”风险管理效果。加强对煤炭采掘业、煤炭洗选业、农产品加工业、石墨生产加工业等行业建模指导,确保行业建模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有效的工作抓手。

因地制宜,以提高部门效能为先,合理确定部门职责,并结合实际,实施一级稽查,精减人员充实管理和评估岗位。

整合部门职责,由一个部门下发评估任务。2012年开始,我局按月下发评估任务,按月组织评估,工作量大,造成重复评估和入企。建议下发评估任务在时间上、比例上要宽松,按季或半年下发,地市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

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管税的核心。落实信息管税,必须明确涉税信息流在现代税收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抓好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处理等核心工作。当前,要突出在4个环节上进一步提高水平:一是强化信息采集,要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建立涵盖税收所有业务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形成全系统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二是提高信息质量,要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规范电子数据的录入,把好数据入口关,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三是加大与银行、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涉税第三方信息共享。建立由政府牵头的信息共享机制,从上至下按层级组织数据交换与共享,解决国税机关单兵作战的不利局面。四是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建立起上下级税务机关协同配合的有梯次的涉税信息分析机制,注意发挥不同层级税务机关在涉税信息分析中的作用,既有宏观分析、区域分析,又有行业分析、具体纳税人的分析。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是在万事俱备的情况下一蹴而就取得成功的。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在现有征管组织体系基本框架下,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调整岗位职责设置,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税源和应对涉税风险的卓有成效举措,是解决目前“疏于管理”的有效途径。虽然还需要通过采取相关改革配套措施,来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税收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但已是大势所趋。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试点单位成功经验的实践基础上,有各级国税机关不断地探索进取、开拓创新,有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税源专业化管理一定会不断地推陈出新,尽善尽美。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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