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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迎接新挑战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整地提出了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描绘了中国农村未来改革发展的蓝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的战略地位。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整地提出了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描绘了中国农村未来改革发展的蓝图。随着《决定》的实施,我国广大农村必将掀起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高潮。《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全省农村信用社务必站在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潮头,紧跟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乘势而上,积极作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农村信用社,为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大改革、大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此,省联社就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一)新的发展机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的战略地位。《决定》提出了全方位、多领域的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农民增收,无疑给金融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是对农村各项投资、财政转移性支付的增加和农村富裕程度的提高,为农村信用社拓宽融资渠道、做大业务规模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二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的建立,为农村信用社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培育发展更多优质客户、提高经营质量和经济效益创造了更多发展机会;三是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政策的落实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适度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农村现代经营体制的建立、农村生产要素流转机制的建立、农村分散经济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和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为农村信用社利用各种信用资源、防范经营风险、对接农村各类金融需求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面临的新挑战。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全省农村信用社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巨大挑战。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增加、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必然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给农村信用社提升经营能力、服务水平、员工素质等综合竞争力带来严峻考验;二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然产生多元化、多层次的巨大金融需求,对农村信用社产品创新、服务拓展、机制创新、风险管控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农村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创新,政府、监管部门、股东、客户和社会各界对农村信用社改进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提升经营质量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为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支农指导思想,确立支农服务目标,创新支农服务思路,落实支农具体措施,形成支农长效机制,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强烈的时代责任感,积极抓住发展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二、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始终把为农服务作为市场定位,时刻牢记“推进规范化、提升竞争力、作出新贡献”的历史使命,把握着力打造“服务县域的主力银行、立足社区的零售银行、农民喜爱的乡村银行”三大银行品牌的基本方向,按照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各种信用资源作用、与各方面形成互动发展机制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加快产品创新,改善服务手段,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经营质量,进一步强化支农主力军作用,重点在支持现代农业、县域经济增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等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目标任务。

围绕实现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未来五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涉农贷款年均增幅不低于15%,涉农贷款占新增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形成一系列为农服务的信贷产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需求;大力拓宽资金来源,到2013年,各项存款余额达2000亿元,全面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重点拓展电子银行业务,把“百福卡”、“转账电话”等电子银行服务普及到全省各个乡村,把ATM、POS等自助服务终端普及到全省各个乡镇,把现代支付结算渠道开通到每个乡镇信用社网点,以信息化助推城乡一体化;积极开办各种代理保险、理财、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使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现代金融服务。

三、突出信贷支农重点,在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上争取更大作为

(五)不断提升小额农贷功能,形成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重点支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促进传统农业的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进一步优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方向,切实提高授信额度,有效满足粮食和传统经济作物生产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粮食优良品种,大力支持水果、蔬菜、棉花、名优花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推进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加大对水产、畜禽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宜渔低洼田、稻田养殖和湖库等大水面网箱养殖,河蟹、珍珠、鲐洄鱼、乌鱼等名优品种养殖,以及生猪、肉牛、家禽养殖,保障农副产品的供给;进一步推进农户联保贷款,对需求相对较大的大型优质粮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按照“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促进支柱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六)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贷款,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创新适用于各地产业化经营的信贷产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物流企业,促进农副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重点支持一批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开发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涉农加工企业,按照手续从简、利率从优、办理从速的要求,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推动农村小生产连接大市场;对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农村民营企业,在有效控制企业现金流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授信额度,采取灵活有效的抵(质)押方式,促进农村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拥有区域资源优势、品种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和名牌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支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产权明晰、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或社员为对象进行信贷扶持,解决他们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难题。对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农业主导产业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大力支持发展油茶、毛竹、商品蔬菜、茶叶中草药、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格局。

(七)支持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推进产品深加工。

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选择产品科技含量高、效益佳、诚实守信的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机构作为信贷支持对象,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断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支持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对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治、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特别是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方面的科技专项,在掌握其现金流、确保还款有来源的前提下,通过青年创业贷款或探索以企业依法持有的知识产权、订单、商标权等作为抵(质)押担保方式,有效解决科研资金的不足,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的贷款机制上实现重大突破。支持开发和应用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对产权明晰、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前景的农业设备装备企业,以出资人和股东的个人资产、企业的净资产作为抵(质)押担保发放贷款;对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适用技术,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具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形成行业协会,组成信用共同体,设立行业担保基金,形成行业集群担保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节约高效型农业。支持企业提升产品和设备的科技含量,推进产品深加工。切实抓住在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实现产业升级的进程中的信贷机会,对以本地资源作为原料加工的经营效益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中小企业,以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抵(质)押担保发放贷款;对生产经营正常、还款有保障、因临时性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积极与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合作,解决其融资担保难题;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帮助传统产业推动产业技术升级,促进企业提升产品和设备的科技含量,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打造知名品牌。

四、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

(八)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条件。支持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对土地复耕、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方式进行贷款支持;对退耕还林建设资金不足的,采取与林业经营户、当地林业部门签订协议,约定在项目完成后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偿还的方式予以扶持。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对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灌区、排灌泵站的建设和改造,配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对投资大、回收期限长的项目,在有稳定的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下,通过政府牵头,采取社团贷款或与有关政策性银行配合的联合贷款方式予以扶持。支持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商品率。采取土地抵押贷款、项目贷款或社团贷款方式,策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支持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积极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重点支持一批集收购、加工、流通为一体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大米、水产品、畜禽等专业性贸易市场,促进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实现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

(九)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和生态环境建设。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全省农村信用社将发挥信贷导向作用,大力支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能减排项目,促进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扶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支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环保事业建设。实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信贷制度,促进农村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节约型循环经济。对农村生态旅游有品位、有效益、能控制现金流的,用其收费权作质押,解决贷款难问题;推出农家乐旅游农业贷款,促进观光农业、立体种养业、庭院经济、生态农庄等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对林业生产企业和规模较大的林农,以林权抵押等方式,支持其大力开展速成丰产林的种植,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增加造林收益。支持绿色能源建设。探索以收费权质押及电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抵押方式,积极支持农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延长农业资源循环链条,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

(十)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人居环境。

信贷政策与新村镇规划结合起来,选择区位条件好、产业支撑有力、还款来源稳定的小城镇及县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信贷支持。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对村镇规划建设中组团式、公寓式规划的拆迁户、新建户、改造户以及其他愿意进区的农户,大力推进农民住房按揭贷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权为质押,大力支持县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重点拓展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乡镇村垃圾处理等项目;对投资大、回收期限长的污水处理项目,通过政府牵头、财政担保,采取银团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对有关三清(垃圾、路障、污泥)、三改(水、厕、沼气)方面的建设,在掌握其现金流、确保还款有来源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支持农村六通(水、电、路、电话、电视、宽带网)等方面的建设。与供电、供水、电讯等各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以收费权作抵(质)押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支持中小城市和重点城镇、中心村镇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五、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在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上谋取重大进展

(十一)深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和征信知识宣传等活动,积极培育农村信用文化

继续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等信用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以“信用为本、合作共赢”为主题,深入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进农户、进校园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农民现代金融知识,培植农村信用文化;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商业性的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以及广播电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结合信贷产品营销和信贷政策宣传,广泛开展金融制度、政策和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农民金融意识和水平。

(十二)以解决贫困学生就学、农民就业职业培训为抓手,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贷款面,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学生就学难题;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向,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的贫困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化解技能型人才缺乏难题;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经济困难的农民,与政府、培训机构协作,试办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贷款,增强农民在劳务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对以培训农民就业为主、办学收费有保障、还款有来源、符合贷款条件且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组织,在落实有效抵押担保后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十三)以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为重点,促进乡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

对政府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共卫生医疗收费权、农村医保合作基金担保提供配套贷款支持;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以收费权质押、收费账户质押控制现金流等方式,促进乡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网点优势、联结城乡的网络结算优势,与卫生等部门开展合作,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归集和代理结算工作,向农民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十四)以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为目的,积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社将利用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优势,以信贷为纽带,积极培育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支持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加大对农副产品销售、储藏、保鲜、流通等各个环节和农资配送中心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有一定经营实力和发展前景的农产品收购、销售、运输等现代物流企业,对建立基金保障、风险共担、诚实守信、承诺约束机制健全的流通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积极支持商贸涉农企业发展“超对超”、“农入超”连锁配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多层次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农副产品更多地进入超市,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形成各类信用共同体。加强与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及各类基金组织、专业协会、担保公司等新经济组织的合作,形成各类信用共同体,开展“箱式”、“伞式”信用共同体贷款业务,解决农村分散经济难贷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矛盾。通过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等建立信用共同体,对农村物流中心、汽车运输公司、诚信运输户给予信贷支持,加快运输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市场前景好,但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的农村中小企业,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增强农村金融主力军职能作用上寻求重大突破

(十五)加快法人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灵活高效的为农服务机制。

在保持县级法人地位稳定的基础上,加快县级联社向社区性、股份制银行机构过渡,未来5年,逐步把全省大部分县级联社分期分批过渡到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社区性银行机构,将农村信用社打造成全省最大的社区性银行体系。按照现代银行要求,建立完善能确保科学决策和有效管控风险的广义法人治理机制,使法人单位尽快实现“资本自聚、经营自主、风险自担、盈亏自负”。完善法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巩固和探索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完善风险内控、激励约束、绩效考核、岗位竞聘等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力、发展动力和支农能力。

(十六)做强做实行业管理和服务平台,形成对接国内外金融市场桥梁纽带。

面对新形势,省联社将加快改革,完善职能,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强化服务功能,着力做好各县级法人单位自身难以办到而又迫切需要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做强做实“十二大中心”,即产品研发推广中心、交易清算中心、风险控制中心、电子银行运营中心、资金调剂营运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规制建设推进中心、企业文化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综合行业管理中心、公共关系协调和维权中心,努力打造区域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弥补分散小法人单位支农服务中的诸多不足。在此基础上,省联社将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区)联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建立起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资金清算、资金调剂、票据业务、代理理财、产品研发共享等业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七)全面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形成随需而变的客户服务机制。

农村信用社将遵循现代银行经营规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并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机制。在市场中争取主动,在服务中实现价值,必须瞄准客户的需求,适应客户的需求形成服务供给能力,通过服务创新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要;正确评价自身优势,正确评价客户,进而找到银行供给与客户需求的最佳结合点,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组织架构、机构网点布局、业务操作流程、考核奖惩制度、员工队伍素质、网络技术支持、企业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都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相适应;必须使以客户为中心成为一种企业文化,贯穿于为农服务的具体行为之中;全面落实全员客户经理制和综合客户经理制度,使每个员工都能适应“三农”发展需要;优化网点布局和人力资源配置,严守一乡一社的布点原则,充实基层一线的服务力量,进一步巩固并发展农村服务领域;优化并整合现有业务服务流程,在管住风险的要求下确保支农服务手续便利、环节简化、优质高效;完善客户服务的绩效考核机制和为农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适应农村需要的服务方式,大力倡导耐心、诚心、热心、细心的“四心服务”,积极增加便民服务设施,实行功能分区、业务分流,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方便,特殊业务、特别时期增设弹性窗口,避免客户排长队;加强客户服务中心建设,完善962268服务热线功能,进一步拓展银行卡、转账电话、中间业务、现代支付等客户服务系统,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十八)全面推行双层经营模式,建立农村信用社满足农村经济多元化金融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

根据客户特点,全面推行县、乡双层经营模式,有效满足各类客户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县级联社主动服务农村大客户、大项目,乡镇信用社继续保持自主性、灵活性的支农服务优势,做好做深小额信贷产品;成立县联社本部客户服务中心或贷款中心,对大额涉农贷款业务直接提供服务,小额业务在基层网点直接办结,全面提升办贷效率;提高信贷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培养一批优秀的客户经理,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简化农村办贷服务流程,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客户服务场所,实行“一站式”办贷服务;建立有效的双层经营互动合作机制,与政府部门、社区、龙头企业等保持密切联系,抓住重点发展的涉农项目和业务机会,同时基层信用社积极向县联社推介优势涉农项目,形成支农服务双层互动机制。

(十九)加快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以金融信息化大力助推城乡一体化。

加快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形成百福卡、转账电话、网上银行等一系列高效便捷、特色鲜明的电子银行产品体系,使电子银行业务达到金融同业先进水平。完善百福卡循环授信贷款、代收代付、消费积分、金融IC卡等功能,使广大农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自助贷款、购物消费、代理业务、转账汇款、账户管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在广大乡村大力推广应用“转账电话”,使之推向农村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品牌代理商、经销商、大市场、工厂、学校、酒店、村委会等领域,把“银行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社区和农户家中。推广“特色服务”自助转账交易终端,拓展“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让农民工持银行卡在终端机具上自助刷卡、享受“特色服务”的查询和转账交易等功能。加快ATM自动取款机的投放,逐步在全省乡镇和较大行政村普及ATM机,使现代金融服务终端延伸至城镇乡村、社区,为农民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快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建设,力争三年内建立一个多元化、电子化和现代化网络服务的在线银行,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强化现代支付系统、同城清算、农信银等各种现代支付结算系统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遍布各个乡镇、覆盖广大农村的便捷高效结算网络,提升农村结算手段。

(二十)大力发展农村中间业务,让农民享受更广泛的金融服务。

继续做好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业务的代理发放工作,将国家的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高效地发放到每一户农户手里;以代理保险业务为重点,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三农”防灾减灾提供保险服务;主动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沟通联系,寻找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切入点,实现优势互补,延伸农村信用社服务空间;大力研发金融理财等业务新工具,拓宽业务范围,创新业务品种,为农民财富保值增值提供金融服务;建立中间业务平台,发挥金融网络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办好农村养老保险金、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社会福利与慈善资金等资金收付的代理服务;在全省特别是环鄱阳湖等农业大县、主产粮县,大力推广农村信用社研发的财政支付系统、非税收入系统,配合推进“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一)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

正视农村金融抵押品缺失的问题,结合农村土地、林地等生产要素流转市场的建立,探索新的抵(质)押方式和品种,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抵(质)押或担保。尊重客观规律,做到价格覆盖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在强化为农服务的同时实现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

七、形成互动发展机制,在营造良好支农环境上取得新成效

(二十二)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在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上达成共识。

积极争取政府涉农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要求有关部门消除对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的限制性规定,引导各类涉农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社保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扶贫资金等在农村信用社开户或由农村信用社代理发放,促进农村资金良性循环;加大与政府财政、林业、农业、水利、农工部等涉农部门沟通,及时配合相关部门的规划,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争取配套资金存放在农村信用社,不断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以司法、行政、纪检等手段,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乡镇企业、公务员、国营农垦企业的不良贷款,盘活沉淀资金;在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中,把乡村两级拖欠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纳入财政预算,逐年予以偿还,帮助农村信用社回笼资金,增强支农实力。

(二十三)争取建立持续扶持政策,在支持农村信用社长效政策上形成合力。

在财政、税务等部门支持下,探索建立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包袱、加快发展的税收减免长效机制,将现行实施的免征所得税、降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制度化、长期化,使农村信用社长久保持支农积极性和发展后劲;在各级党政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参照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税收优惠,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时实行同等优惠,接收借款人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抵冲贷款本息的,免征农村信用社相应的增值税、营业税;对农村信用社接收抵债资产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借款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相应契税;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免征相应的印花税;对农村信用社接收的房地产在闲置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涉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发生的权属转移,免收土地登记费和交易费,免收房产登记费和测量费等费用;降低中介机构收取的评估费等中介服务费标准;免缴地方政府规定的交通工具过户费。

(二十四)大力推进与各方面的互动合作,在提升农村信用社为农服务能力上形成合力。

建立政府扶持、各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解决农村信贷风险防范问题。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出资建立并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基金或信贷支农补助基金,或各级政府对“三农”贷款给予贴息或免税支持,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自然风险造成的损失争取由政府财政适当承担一部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化解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方面的功效,形成财政杠杆与信贷杠杆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入和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在信贷业务中尝试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以商业保险分散信贷风险,形成保险与信贷资金互动机制,有效化解因自然灾害转嫁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发挥利益相关者各方作用,形成防范风险的合力,对种养大户、加工运输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组织等形成信用共同体,或组成“封闭型、非盈利、自我服务”的担保基金,或形成“一村一品”专业化分工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或由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补偿,共同体成员组成担保基金,从而既解决贷款授信和管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抵押不足的难题,又帮助信用共同体成员各方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注释】

[1]*赣农信联社发[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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