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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促进我省城市商业银行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省现有11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家城市信用社,其各项存款占全省金融机构的8%左右,他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中最富有活力的部分。当前,全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大好发展机会。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所面临的大好机遇的出现,有着其深刻的客观背景。这种政策方向的调整,充分反映在4月8日举行的第八次城市商业银行论坛上。我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多项优势,十分有利于加速发展。目前这三家银行发展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增加营业网点。

关于当前促进我省城市商业银行 发展的若干建议(5)

我省现有11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家城市信用社,其各项存款占全省金融机构的8%左右,他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中最富有活力的部分。当前,全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大好发展机会。本文拟就如何抓住这一机会,加快我省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一、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

全省各有关方面,都应当认清当前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大好发展形势,把认识统一到“把握机遇、利用优势、加快发展”上来。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所面临的大好机遇的出现,有着其深刻的客观背景。目前,对外金融开放,五年宽限期已满,外资银行纷至沓来,迫使国内商业银行加速发展。近几年来国民经济发展迅速,要求银行业发展也要相应加速,且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并且在银监部门的帮助下、各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总体经营状况有了根本性的好转,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

在上述大背景下,决策部门及时调整了政策,将监管的侧重点放在促进发展上。这种政策方向的调整,充分反映在4月8日举行的第八次城市商业银行论坛上。首先,将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是一个促进发展的定位,明确了城市商业银行的性质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则可以是市,也可以是省,还可以是跨省的,如“长三角”、“环渤海”等,因此,发展的空间很大,不排除最终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可能性。其次,银监会领导纷纷讲话,基调是“改革、发展、创新”。刘明康主席甚至还引用了唐朝诗人刘禹锡的名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来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商行加快发展步伐。

我省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多项优势,十分有利于加速发展。(1)省内经济环境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活力较强,增长速度稳定较快;(2)政府行为开明,不当干预相当少;(3)城商行的整体素质较好,12家机构中有2家二类行、8家三类行;(4)我省城商行的市场定位良好,有不少行是面向小企业和微小企业的,有的还是发放小额贷款的楷模;(5)已经有个别行真正做到了“政企分开”,这在全国恐怕是仅有的;(6)省内的银监部门认真、负责,监管到位。

有这么好的机遇、又有着这么多的优势,自然应当加快发展步伐。应当要用足政策,凡是符合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的事,而政策又允许做的,都要努力去做;努力争取政策,凡是符合经济、金融发展方向的,又有实际需要的事,如果暂时还不允许做,则应当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并且要注意千万避免“自己卡自己”。

二、支持与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商行跨出“辖区”,以造就较为充分的竞争

目前,除宁波商行已获准改名为宁波银行并在上海开设了机构外,杭州商行也已在舟山设立了机构,温州商行和泰隆银行则分别将去衢州、丽水设立机构。这样,全省11个市都“有”了城商行机构。然而,对照目前的形势,城商行跨出“辖区”的步伐还应当加大,让具备条件并且又有“跨出去”要求的城商行都能跨出“辖区”。因为从“加速发展”的角度看,仅仅解决“有”的问题是不够的,还应当解决“充分竞争”问题。只有有了充分的竞争,才能有效地促进银行素质的提高与服务的改善。要实现充分竞争,同一块市场上至少应有两家以上的机构。实践表明,竞争带来的东西更多的是“促进”,而不是“破坏”。比如,杭州有那么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的市场定位多数是相同的,结果却是大家都做得很不错。况且,我省12家城商行的市场定位并不完全相同,大致上可分为四档:第一档为杭州、宁波、绍兴,大中小企业都做;第二档为嘉兴、金华、湖州,以中小企业甚至小企业为主;第三档为温州、稠州,以小企业和微小企业为主;第四档为台州、泰隆、民泰、绿叶,以微小企业为主。同时还应看到,我省的城商行对于跨出“辖区”是严肃认真的,缺乏实力、没有把握的事是不会去做的。因此,思想应当更解放一点,允许具备条件的城商行“跨出去”。其实,在某些省区中,这方面的步子早已较大,如宁夏,银川市商业银行早就在全区各市中设有机构了。

三、支持与帮助泰隆、稠州、民泰等三银行解决好机构增设问题

泰隆、稠州、民泰等三家银行都是2006年刚由城市信用社升格起来的。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经营积极努力,活力强、效益好,各项监管指标都相当不错,并且市场定位又都是面向低端客户的,深得监管部门的好评,其中泰隆银行还被树为全国商行中发放小额贷款的优秀典型。目前这三家银行发展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增加营业网点。因为由于营业网点偏少,已经严重阻滞了其经营规模的迅速拓展。虽然2007年三家银行均各增设了1家支行,但是仍然远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这三家银行的营业网点之所以少,是因为它们都是由单一城市信用社发展而来的,而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则都是由多个城信社联合组建而成,因此,营业网点数量差别甚大,无法相比。比如,泰隆银行、稠州银行的经营规模与湖州市商业银行相仿,但目前湖州商行有34家支行,而泰隆与稠州银行分别只有10家和12家。

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这三家银行都有条件增设更多的支行的。一则,资本金的60%可以用于设立支行,每1000万元可设1家支行。泰隆、稠州和民泰,各有资本金2.4亿元、2.62亿元和2.0亿元,分别可设支行15家、16家和12家,而这三行现有的支行数量分别为10家、12家和8家,分别还缺少5家、4家和4家。二则,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二类行,每年可设分行4家,其中3家在东部,1家在中西部;三类行每年可设分行3家,其中2家在东部,1家在中西部。目前城商行也都按股份制商业银行标准考核,泰隆等三行都评为三类行,如果参照股份制银行标准,每年应当允许设立三家支行。

因此,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银监会部门,应支持与帮助这三家银行争取尽快“落实政策”,解决好增设营业网点的问题。

四、关心与帮助绿叶城信社早日把“夹生饭”煮熟

2002年冬,宁波市的象山绿叶城市信用社获准保留后,其发展思路是将总部搬迁到宁波市区,进而成为整个宁波市的一家专门为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银行。这一思路得到监管部门和宁波市政府的认可,绿叶遂在宁波市区购买了营业用房并进行装修,准备择日搬迁、开业。

但由于在新老班子交替过程中出现一些复杂因素,致使这锅饭“夹生”了,“搬迁”迟迟不能实现,影响了经营规模的迅速做大,使得在增资扩股筹集的大量资本金难以充分发挥效益,资本利润率偏低,处境颇为尴尬。

鉴于以上情况,绿叶社新于2004年11月24日更换了领导班子。新班子正式上任后,两年半来,各项存款从4.2亿元上升到11亿元,增长1.5倍,各项贷款由2.8亿元上升到8亿元,增长近2倍,年增长率达到40%—50%,且新发放的贷款中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业绩相当不错。这表明,绿叶社现行领导班子的经营能力良好,是值得信赖与支持的。同时,绿叶社始终以微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其户均贷款不到30万元,是省内城商行系统中最少的。实际上,宁波市也很需要像绿叶社这样的将市场定位于微小企业的小型商业银行。

因此,在当前城商行进入以“发展”为主旨的阶段的时候,殷切希望省内尤其是宁波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关心、帮助绿叶社,使“夹生饭”早日成熟,使它发展成为宁波市的“泰隆式”银行。

五、努力促进金融企业家成长,并且把城市商业银行的控制权逐步移交给金融企业家

由地方政府持大股并执掌控制权,是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并不是长远发展方向。因为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下,城商行虽然比较“听话”,但是无法做到“政企分开”,其法人治理结构也是无法完善的,只能“形似神不似”,这已经为理论与实践所多次证明。但是,城商行的控制权也不能移交给工商企业家。因为实践多次表明这种做法相当危险,很容易使银行成为某种意义的“提款机”,进而酿成金融风险。理论与实践都表明,合理的选择是将城商行的控制权逐步移交给金融企业家。目前的困难在于,现有的金融企业家实在太少,需要大力促进金融企业家成长。

金融企业家的基本来源是:优秀的金融企业经营者;金融业务骨干;工商企业家改行。因此,为促进金融企业家成长,应当要支持和鼓励现有的金融企业家发展做大;要使久经考验、业绩优秀的城商行主要经营者通过多种方式增持股份而成为金融企业家;支持与鼓励金融业务骨干下海创业;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主改行,将其全部或80%以上的资本转投金融企业。

造就金融企业家,并将城商行的控制权逐步移交给金融企业家,需要一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一哄起”、“一刀切”。但是,无论如何都应当确认,这才是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正确选择和必由之路。

六、要研究制定一个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便作为监管部门惩处行为“不轨”的商业银行股东的依据,最重的处分可以是强制拍卖其股份

在地方政府持大股时,由于政府手中握有行政权,其他股东是不敢与之抗衡的。但是,当政府完全“退出”、实现“政企分开”后,情况就不同了。股东间便很可能发生争夺控制权的争斗。特别是个别行为不端的股东,很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扩大与自己“关联”的股份,掀起恶斗,进而危及银行的正常经营与发展。这种情况,在我省已经有所显露。

银行是社会性很强的特殊企业(台湾省称之为“公器”),因此不能容许股东中的“害群之马”,必须要有一个法律文件来限制其行为,而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文件。我省是改革的先行省份,又有着这方面的迫切需要,因此应当率先进行研究并给予制定。这也是一项很有价值的管理制度创新。

七、要积极支持与鼓励创新

创新,是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首先是制度创新。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产权制度创新、内部制度创新,引入或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的各种产权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其次是产品创新。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开发各种新金融产品,尤其是适应于低端客户及居民需要的新金融产品,监管部门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再次是企业文化创新。各城商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努力建设与造就富有个性特色的企业文化,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制度的渗透力和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此外,还要进行其他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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