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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范本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条 本方案虚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

股权激励方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是股权治理过程中常用的文件,我们提供以下两个范本供读者参阅。

《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虚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引进虚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

第二条 实施虚拟期权的原则

1.虚拟期权的股份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虚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虚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虚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虚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虚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虚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虚拟期权的人,即虚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指虚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指本方案规定,虚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虚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虚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虚拟股票期权的股份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虚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虚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虚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虚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虚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虚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虚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部董事除外)。

2.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高级技术人员。

第四章 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虚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虚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______,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______,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虚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虚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虚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虚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虚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虚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虚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虚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虚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虚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虚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虚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虚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虚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虚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虚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虚拟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虚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虚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虚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虚拟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虚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虚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虚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虚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虚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虚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虚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负责虚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虚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虚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虚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虚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虚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虚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激励计划书》范本

股权激励计划书

甲方: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乙方: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______%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的除外。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____%,每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______万人民币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__,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______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不超过为30%。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股权时,甲方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3.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4.甲方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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