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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双边投资条约的现实功能

时间:2022-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不断发展,如何切实保护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已经成为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和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投资者母国的视角出发,中国应重视国际法对保护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安全的作用。受制于目前多边投资协定发展受阻、谈判推进乏力的现状,中外BIT应成为保障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安全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但是单纯依靠中外BIT,尚无法实现对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充分保障。

投资安全历来是外国投资者最关注的问题,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同样也不例外。随着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不断发展,如何切实保护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已经成为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和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投资者母国的视角出发,中国应重视国际法对保护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安全的作用。受制于目前多边投资协定发展受阻、谈判推进乏力的现状,中外BIT应成为保障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安全的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

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属于寻求资源型的投资,能源的可得性[64]是中国投资者首要考虑的问题,换而言之,中国投资者在选择流向国时并无太多的选择余地。签署中外BIT,有助于将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纳入国际法而非东道国国内法之下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因东道国国内法不健全或法律政策突然转向对中国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同时,由于东道国在BIT中对遵守义务作出了有力的承诺,也有助于增强中国投资者的信心[65]。此外,中国投资者可以通过运用ICSID机制等国际机制解决投资争端,避免争端解决过度政治化。总体而言,签署中外BIT有助于协调中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关系,改变两者之间悬殊的力量对比,总体上将更有利于中国投资者[66]。鉴于中国海外能源投资主要流向国中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中外BIT的制度安排对保护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实践价值将更加突出。

当然,中国应当合理平衡中外BIT在保护海外投资和保护在华投资这两方面的利益关系。换言之,如果中国为了保护流向A国的海外能源投资,在与A国的中外BIT中规定了高标准的投资保护要求,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一般也应对该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以对等待遇。此外,其他与中国签署了BIT的第三国也可能依据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获得同等待遇。因此,中国政府必须认清投资保护的高标准固然对保护海外投资有利,但也对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现存及潜在的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对中国的行政和执法能力提出更严峻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外BIT可以将东道国国内法中的问题提升到国际法层面进行安排,通过制定明确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保护性规则促进和保护投资,并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增强法律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但是单纯依靠中外BIT,尚无法实现对中国海外能源投资的充分保障。完善的中外BIT网络仅是保障中国海外能源投资安全相关制度的一部分,还必须与多边投资协定和国内法规定之间进行良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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