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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危机传播中媒体的功能与作用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危机传播中媒体的功能与作用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4 政府危机传播中媒体的功能与作用政府危机传播有两种常见类型,一种是政府组织遭受外来攻击时所进行的危机传播;另一种则是基于政府组织信任危机所执行的危机传播。在政府组织执行的不同类型的危机传播中,三者的利益关系不断发生改变。

4 政府危机传播中媒体的功能与作用

政府危机传播有两种常见类型,一种是政府组织遭受外来攻击时所进行的危机传播;另一种则是基于政府组织信任危机所执行的危机传播。其传播主体是政府组织。

政府组织受托管理整个社会,管理整个国家,当它遭受外来攻击而发生危机时,损害的不仅仅是政府组织,而且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因此,我们认为,在这种危机状况下,大众媒介组织的监督功能开始弱化,媒体所承担的权力制约与制衡功能逐步向社会协调与均衡转化。在法律的框架下,在道德的范畴内,媒体应站在整个社会的立场、国家的立场,有力配合政府,执行强有力的危机传播,以反抗攻击政府的外力,维护政府形象,维护国家形象,维护社会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需要重点讨论的,只是后一种情况。

在媒介传播中,政府、社会公众和媒介组织始终处于一种三角结构关系中。在政府组织执行的不同类型的危机传播中,三者的利益关系不断发生改变。

当政府组织作为社会管理者执行公共危机传播时,政府、社会公众与媒体组织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当政府组织遭受外力攻击发动危机传播时,其所维护的看似政府自身的形象,实则代表着公众的利益乃至整个国家的利益。当政府组织由于自己的原因遭遇信任危机时,它会像企业组织一样,利用媒体来化解危机,修复形象,它所维护的只是政府组织自身的利益。在这种状况下,就会发生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冲突。

政府组织信任危机是我国在社会转型中一直面临的重要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我国进入快速转型期。由于社会组织方式发生变化,新制度规范建设滞后,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政治系统与政府行为无法产生足够的可交换资源以满足社会的期待与需求,从而引发政府组织的信任危机。

政府组织的信任危机一方面是现代政治制度的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如政务公开制度、监督机制、行政问责制以及选举制度等出现漏洞就有可能引发政府信任危机;另一方面是政府行为运作过程的不规范,如随意省掉某些运作过程,简单“走过场”或者出现徇私舞弊等行为,都会影响结果的公正性,引起公众对政府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信任危机。总之,当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时,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已经进入一种不能再容忍的状况,公众采取不合作、抵触和对抗的态度,引发政府组织信任危机,哈贝马斯把这种危机称为“合法性危机”,即由于行动者不信任政治子系统的决策权的决策行为,对政府权力行为的合法性失去社会信任(5)。如果继续下去,信任危机极有可能深化为政治危机。

作为介于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媒体组织,在我国既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又是政府和公众的沟通工具,同时还承担着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当发生政府组织信任危机时,理应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由公众议题决定媒体的议程设置,充分履行对政府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去揭露矛盾,以强力维护社会共同利益。2001年7月17日,南丹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群众四处反映却被当地政府部门隐瞒不报,《人民日报》勇敢地揭露了事实真相,慰藉了受难的矿工和家属的同时也将黑恶势力和腐败官员推上了法庭。之后,《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假如媒体缺席》,把此作为实施媒体舆论监督的一个成功范例(6)

在这种状况下,最值得警惕的依然是政府组织与媒介组织在利益交换基础上“合谋”。政府在遭遇信任危机时,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出于自身的政治利益,凭借巨大的政治力量,利用政治权利在媒体平台上化解危机。此时,媒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利益的获得,完全丧失公众立场,利用自身的特殊功能,为政府屏蔽消息,修复形象,沦为政府组织欺骗民众、化解信任危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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