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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国家政府在国际传播中的地位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这些论点的逻辑连贯性是明显的,也帮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传播科技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之间的密切关联,以及新媒体环境下国家政府所面临的种种挑战。该法规定,美国政府可以阻止外国投资者在美国公司中取得控制性股权。所以在探讨互联网对“国家政府”这个传统国际传播主体带来的挑战时,我们切不可忽视了相反的一面。

前面这些论点的逻辑连贯性是明显的,也帮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传播科技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之间的密切关联,以及新媒体环境下国家政府所面临的种种挑战。的确,在世界历史上,民族国家的存在还没有太长的历史。过去的历史也充分证明,“国家和民族国家绝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是可立可废的”。(20)

但是,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与资本的关系在理论上还有很多争论。“国家衰落论”者认为,在跨国联系日益密切的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已经不是对内对外的最高的绝对权力,而是一种国际制度,是在复杂的跨国网络中用于讨价还价的工具;全球化使得发达国家间战争的代价过大,战争的可能性降低,因此国家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巩固国民的国家认同的可能性也在降低;国家政府在国内财政金融、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自主性由于受到国际因素的制约而下降。这种种因素使得国家的力量趋于衰落。相反,“国家强盛论”者则认为,“衰落论”夸大了国家在过去年代的权力,国家不论强弱都具有应对全球化的适应能力,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并未动摇国家在制度安排中的决策自主权,以及对本国经济的控制权。(21)

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和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力量还远未达到一些主要国家的水平。据几年前的一份调查报告,全世界最大的200家公司的经济力量占全球经济力量的28%,但它们所雇用的人员却只占全世界工人总数的0.33%。(22)在实际的运作中,跨国公司很难摆脱来自母国和东道国的种种有形或无形的制约。一般而言,跨国公司的母国在对本国国籍的跨国公司提供母国法律保障的同时,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国家义务,如保守国家机密等。而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进入均有立法和行政方面的限制。20世纪80年代末,当来自日本、德国的公司在美国掀起并购浪潮的时候,美国国会在1988年即通过《综合贸易法》,由总统签署后成为正式法律。该法规定,美国政府可以阻止外国投资者在美国公司中取得控制性股权。此外,美国还设立了由15个政府部门组成、由财政部长任主席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就外商购买美国企业所包含的“国家安全”风险进行审查。(23)近年来我国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海尔收购泰克、华为收购3COM等案的流产,均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起作用。

从国际传播角度来看,符合跨国公司需求的消费主义文化对社会尤其是个人的影响是否真的那么巨大,恐怕还需要更多的经验支持。全球商业文化的确在世界各地造就了一批言行举止颇为相似的“雅皮士”(Yuppie, young urban professionals),他们都会说流利英语,着装相同,行为相近,工作和休闲方式相似,想法也相似。“然而另一些人却掌握了创造性的两面分合艺术,既参与全球商业文化,又让个人生活服从于很不相同的文化主题”,印度班加罗尔城内外的许多电脑工程师就做到了既参与全球经济,又在个人生活方式上保持传统的印度教价值观(24)跨国公司所推销的消费主义大众文化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的观念,也不能一概而论,“一个人也许可以穿着牛仔服和运动鞋,吃汉堡包,甚至看迪斯尼卡通片,然而在思想和行为上仍然局限于某一种传统文化”。(25)我国历史上就有过许多沐浴着欧风美雨、“开风气之先”的“现代文明人”,在日常生活中却是道地的中国传统的“旧文化旧道德”的守护者(26)

在传播的政治经济学中,或许我们应该更加强调政治。正如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所言,“产业界和国家都是推动传播发展的主要力量,二者的关系是相互建构的,又是多变的”。(27)就现实情况而言,作为传统“国际传播”主体的国家,还远未被市场力量削弱到无足轻重的地步,由于经济体制的差异,各国对私人公司的管制能力是有差异的。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互联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完全是挑战与被挑战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事实也证明,政府是可能在参与全球经济和抵制外来文化的消极影响方面保持一定的平衡的,全球化并非完全不可管理。有太多的例子可以证明,“那种认为无须费心就会出现全球文化同一化的看法,是大大低估了人们在面临文化挑战时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28)

此外,就媒介技术本身的发展来看,如果说传统电子媒体的发明和使用是市场力量所直接导致的技术成果,互联网则从一开始就是国家间政治的产物。今天的互联网起源于美国国防部在1969年出资兴办的一项名为阿帕计算机网(ARPAnet)的国防项目。APRA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的简称,阿帕计算机网的最初设计构想是为了避免发生核大战时美国的军事指挥系统因某一节点遭到袭击而彻底瘫痪。阿帕计算机网被设计成可在计算机间提供许多信息传输路线的网络,计算机能够通过其中任何一可用路线而不只是通过某一固定路线来发送信息,因此敌方要彻底瓦解这个网络就非常困难。因此,该网络项目被称为“冷战锻造的金刚之躯”。(29)

冷战结束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早已扩散到非军事领域,而成为全球性的“新媒体”,从而使得一般的社会大众和非政府机构可以利用它来传递自己的声音,政府作为国际传播最核心主体的地位似乎在技术层面也受到了全新的挑战,然而我们不可忘记,作为互联网始作俑者的国家政府,绝不会对互联网带来的便利视而不见,自然会尽最大可能地利用它来强化自己的优势地位。所以在探讨互联网对“国家政府”这个传统国际传播主体带来的挑战时,我们切不可忽视了相反的一面。它使得国家可以前所未有的便捷方式在世界范围内掌控它所需要的信息,并传播它希望人们接受的信息。澳大利亚军方曾经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他们在使用一家美国软件公司开发的操作系统时,发现该软件竟然能自动到民众中获取情报并通过网络发回美国国内。在国际事务中,美国经常通过互联网传播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轰炸”,以影响海外公众舆论,最终起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30)美国政府在2011年年初提交给国会的年度预算中,决定裁减传统的“美国之音”的无线广播部分,而强化网络广播,也说明了新媒体环境下国家政府为主体的国际传播有了新的更便捷的渠道和方式。

国际关系领域,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在可预见的将来是很难改变的。那么,国家作为国际体系的主要行为者的局面也就将继续下去,因为国家是迄今为止人们能够确定的最高权威。传统上,国民只能依靠国家来保护其人生和财产的安全,除了国家政府,没有更高的可以依赖的权威。在新媒体环境下,“虚拟的网络社会架构于仍然以国家为基本主体的现实社会基础之上,国家并没有因为因特网的冲击而丧失它的基本功能”,新媒体时代“信息并没有在真空中传递,而是在早已被占据的政治空间中传递”。(31)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说,由国家政府所主导的传统的“国际传播”至少在短期之内还不会被跨国公司所主导的“全球传播”所取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政府之外的传播主体在跨国传播中的作用不会上升,相反,新媒体环境下,国家在国际传播中发生作用的方式必须有所改变,而国家政府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的作用则必须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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