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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图片传播风格研究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今迈步从头越_年中国媒体发展研究述评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而今迈步从头越——2008年中国媒体发展研究述评童 兵 陈 杰2008年,中国大事不断,新闻媒体也在这些大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2008年的中国媒体发展研究也呈现出活跃、丰富、可圈可点的特征。许多研究者还从不同角度总结了过去30年间中国媒体发展研究的方方面面。

而今迈步从头越——2008年中国媒体发展研究述评

童 兵 陈 杰

2008年,中国大事不断,新闻媒体也在这些大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2008年的中国媒体发展研究也呈现出活跃、丰富、可圈可点的特征。其中的部分命题已经触及新闻改革的“深水区”,既是对改革开放30年的较好总结,也给未来的新一轮发展起步开了个好头。

1 热点问题研究

1.1 改革开放30年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者们试着从理论层次、制度层次对过往理论探索和研究,进行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探讨。历史终将证明,这是我国媒体发展研究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

从1978年某些人认为“新闻无学”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并由专业学科目录标定新闻学与传播学为一级学科。从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只有一名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成员到独立组成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评议组。从1983年全国设有新闻专业的高校共14所、教师364人、在校本科生1482人(仅占全国高校学生总数的0.12%)、硕士生103人、进修生220人,到目前300余所高校设有新闻学与传播学各专业点700余个、教师1万余人、在校本科生13万人、研究生超过1万人。从1980年全国出版新闻学与传播学著作只有寥寥几种、发表论文只有几百篇,到目前全国每年发表论文数千篇、出版著作上百种。从恢复高考招生时全国无一所新闻学研究机构到今天全国高校有8个新闻传播学国家创新研究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级众多省部级研究基地。

纵观我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发展近30年的历程,基本经验有:

第一,中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坚强支持,中国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社会巨变宏观大环境全面支撑。

第二,研究者不断解放思想,放大胆子,走稳路子,当好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发展的促进派。

第三,我们打开国门,礼贤海外学人,广泛吸纳各种学说和成果,用以填补、修正、丰富中国的新闻学与传播学。

第四,研究者抓紧基础性研究不放,兼顾应用性研究,夯实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发展的根基。

第五,研究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改进研究方法,保障中国高校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发展与学术繁荣。(1)

许多研究者还从不同角度总结了过去30年间中国媒体发展研究的方方面面。学者郑保卫认为,理论框架的建构是学科存在的基础,也是学科成熟的标志,同时还是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前提。(2)也有研究者从理论体系入手分析认为,20世纪80年代打破“语录新闻学”的历史诟病,新闻理论研究进入体系探求阶段,开始一场新闻学启蒙运动。90年代,学者把眼光投向学术本身,开始寻求理论体系的科学形态,一些学者力图借用传播学改造新闻学,传播学转向一度成为热点,理论追求呈现多元化。进入新世纪,某些学者从学术自觉进入理论自觉,坚守理论抽象的深度探索,出现了新闻理论的“哲理化范式”。(3)

学者陈力丹着眼于30年来我国新闻理论教材结构的变化,认为我国新闻理论教材在使用主语时,需区分“新闻”和“新闻业”,厘清传媒的基本职能,将“新闻价值”作为核心概念,同时还应科学地论证新闻自由问题。(4)学者魏永征则从30年媒介法制建设角度观察,认为中国对传媒业的行政管理法制已经体系化。中国媒介法的主旨就是“公民有自由,媒介归国家”,主要功能是确保“党管媒体”,维护媒体的喉舌性质和思想宣传阵地功能,抵制异己力量的侵扰。而党和国家与媒体的关系,是体制内部上级对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处理其间关系的最高规范是共产党党性原则而不是法律。(5)学者郑保卫回顾30年报业改革发展历程认为,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完善报业市场主体规制,在确立采编与经营分离的前提下,确保行政权力不干预报业市场的运行;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报业市场体系,打破阻碍报业跨地区、跨媒体运行的行政和部门规制障碍;加强报业结构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报业市场活动的监督。(6)学者喻国明认为,中国传媒业的基本发展逻辑面临转型,从在过去“存量”现实基础上对于社会发展要求进行有限调适的“增量改革”到“语法革命”,即从追求市场占有率到追求个人占有率传媒竞争,从“内容为王”到“产品为王”,从“巨内容”到“微内容”:如何从传播“碎片化”的现实中重新构建传播的力量。(7)

1.2 重大灾害报道

2008年1月中旬开始,我国湖南、湖北、江苏、安徽、江西、贵州大部分地区和西北地区东部,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导致部分地区停电停水、通信中断、交通事故频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有研究者直言,媒体所显示的环境监守功能、传媒效应和应急功能令人感到欣慰。在雪灾的促发和激励下,媒体真正发挥了其环境监守功能,并最大限度地沟通和引导了民众。(8)

如果说雪灾报道还停留在灾害对民众影响和对我国公共危机预防机制和预警机制建设的反思上的话,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8.0级大地震再次把重大灾害报道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将永载中国新闻史册。原先只有5家中央媒体获准进入灾区采访,结果却有来自各地的数千名记者集聚灾区,及时传递出大量信息。有研究者将之与1976年唐山地震后的媒体报道比较,发现两者在媒体传播的时效性、准确性、公开性、重点和篇幅以及报道方式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9)。也有学者指出,汶川大地震报道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新闻遭遇战,也是新闻突进的良好契机。各路媒体纷纷在第一时间派出自己的采访队伍,直击现场,及时报道灾情、民情、舆情,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报道模式,再现了事件的不同维度(10)。也有学者指出,在灾难性事件中,政府、新闻传媒和公众三者之间,围绕信息的发布、传播和接受而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较之在正常情况下更凸显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汶川地震中及地震后,三者关系从总体上说呈良性状态,为学理研究提供了耐人寻味的正面典型个案。关于灾难性事件的信息,公开比不公开好,及时公开比延迟公开好,主动公开比被动公开好,充分公开比有限公开好(11)

不过,也有研究者综合网上关于5月22日和29日《南方周末》“大地震现场报告”等报道引起的争议,直言“人们尚不能接受《南方周末》中性、客观、带有距离感的笔调及其背后冷峻的社会制度的思考”。研究者引用一位学者的观点认为,“悲情之中不失理性、记录之外不放弃监督”是任何灾难报道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12)有研究者提出,“在善意的采访中,应自动地为采访对象考虑,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并引用美国职业记者协会职业伦理规范“面对孩子和没有经验的消息来源或采访对象时,要特别小心,谨慎使用图片。要认识到采访和报道可能会对采访对象或公众引起伤害和不安,自以为是地追逐新闻是不可取的”。(13)

除了自然灾害外,9月11日《东方早报》披露“三鹿奶粉”致肾病,引发全国乳品行业质量安全问责风暴。总的来看,在去年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中,媒体报道踊跃,严格求证,用事实说话,但所谓“合谋瞒报机制”也浮出水面。相关记者撰文认为,在短短的十来年内,中国一些媒体在市场化竞争中有时也迷失了方向,而一些作为媒体“大客户”的企业往往也借着自己强势,有操控媒体报道的意图乃至动作,如果这样,媒体的客观性何来?(14)

1.3 北京奥运会报道

北京奥运会前夕,西方主流传媒的相关报道仍密集在政治领域,而且以负面报道居多,这使得北京奥运会的信息传播成为有关中国国家形象博弈的一个平台。有研究者指出,将奥运信息传播提升为文化传播,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达到建构良好的中国国家形象的目标。(15)更有研究者认为,奥运对中国的意义不在于拿到多少金牌,不在于证明中国的强大,而应该成为我们完善自身权利、改变管理社会方式的契机。(16)

而且,在这场体育盛会中,新闻媒体并没有“报喜不报忧”。2008年8月9日,两名美国游客在北京遇袭并导致一死一伤,行凶男子随后跳楼,当场死亡。这两名美国游客是美国男排一位教练的亲属。北京奥组委次日在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通报了这一事件。国内外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于7月28日至8月20日跟踪、研究、比较全球10种语言、29个国家和地区的67家主流报纸对北京奥运的头版报道,发现46.2%的主流报纸在头版至少刊登1条以上的奥运新闻,其中正面报道超过53.8%,负面报道仅为11.3%。研究小组负责人李希光说,“世界主流报纸涉华报道是多样的和多声音的,并不完全被西方少数媒体所主导”。(17)

1.4 境外记者的独立采访

国务院及国台办、港澳办制定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自2007年元旦至2008年10月17日施行。而就在这个规定行将失效前15分钟,中国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宣布延长外国记者在中国自由采访的规定。新条例是本着改革、开放、进步的精神制定的。新条例将原规定的主要原则和精神以长效法规固定下来,为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提供便利。新条例同1990年公布的条例相比有了重大变化。比如,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等。

另外,国台办2008年11月1日公布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获准在大陆驻点采访的台湾记者,可申请三个月以内的采访期限;如有需要,经批准可延长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驻点期间可多次往返。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指定的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从事辅助工作。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我国的传媒管理体制将更加开放,更加充满自信。

2 新闻学与传播学基础理论研究

2008年是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界非常活跃的一年,无论是发表文章、召开会议还是提出观点和思考,都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动向。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批观点犀利、见解独到、在根本制度上有破解的文章出现。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会议举行的密度相当高,主题基本上涵盖了当前亟须解决的所有问题:新闻学与传播学基本理论方面,除一系列国际性传播论坛、年会、研讨会外,也把视角对准传播媒介与社会空间、大众传媒与国家形象和政府新闻学与中国国际传播;新闻传播教育方面,研讨中国社会与新闻传播教育;新闻实务方面,研讨新闻策划与新闻评论、新闻名篇与名记者;新媒体方面,更加异彩纷呈,亚太地区媒体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2008中国新媒体传播学年会纷纷举行;跨文化与交叉研究方面,第六届全国新闻与传播心理研讨会和第四届21世纪中俄大众传媒研讨会分别举行。

笔者注意到,近两年的学术会议诞生了很多“第一”:第一届中国青年传播学者研讨会,首届中国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论坛,首届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媒介批评学术研讨会,中国新闻教育学会新闻学分会成立暨首届中国新闻学学术年会等。

在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研究历史的总结和延续方面,被公认为中国新闻学教育和新闻学研究的开端的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2008年4月15日恢复成立。2008年6月14~15日,由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主办的“技术与制度:中国传媒改革开放30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这是新闻教育界同新闻实务界联手,围绕改革开放30年举办的首次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教育部系统从事新闻传播研究的8个“国家队”,即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的8个国家级创新研究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中国新闻史学会联合召开。

2.1 新闻改革

在2008年论及改革开放30年反思与展望时,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界更多地把视角深入到理论层次、制度层次。有学者认为,中国传媒体制的改革,从1978年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至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这种改革至今在“事业单位”的定性上,没有给出过明确的说法,即传媒到底是不是企业。因此,目前中国传媒模糊而尴尬的性质,已经成为妨碍传媒改革的最大障碍。此前,能够在原有体制内所做的改革,几乎已经挖尽了潜力。学者李良荣等认为,新一轮新闻改革就要从维护公民的“四权”入手,从体制上建立一系列保障,确保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公民能够通过公开的渠道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能够通过公开的渠道,公正地表达他们的意见。(18)

也有学者认为,中国新闻改革的既定目标,就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所赋予的公民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言论、出版自由。经过30年来的新闻改革,中国媒体从单一功能转向以传播信息为主的多功能,从单一属性转向双重属性,从单一结构转向多元结构,加上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新技术的强大推动,在一步步走向新闻改革的既定目标。虽然缓慢,虽然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进步是显著的。

当然,有学者结合“新闻改革”的提法指出,一般所说的“新闻改革”是指党和政府对新闻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涉及新闻自由制度的立法与行政管理系统的改革。但是这样一种新闻改革的观念有着严重的缺陷。新闻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新闻传播系统,简而言之就是增进公众的新闻自由,使公众的新闻自由权利(right)成为一种能有效控制社会进程和民主进程的新闻自由权力(power)。因此新闻改革从目标上来看所包含的范围远远大于体制。体制的改革可以为新闻自由打开大门,但是它并不能自动带来新闻自由的实现。而要实现新闻改革的目标必须依赖于各个层级的真实的社会传播过程,包括公众个体的新闻传播使用习惯(usage),群体的新闻传播习俗(custom),从这些新闻传播习俗中硬化出来的新闻传播惯例(convention),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新闻传播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样一个从个体到体制的不断递进、相互适应的动态逻辑发展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新闻传播制度(institution),让人们真实地共享新闻自由的意义、遵循其规范,唯有如此我们才可能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

关于中国媒体公共空间的建构,有学者认为这宏观上源于整个改革开放的情势,制度层面则与“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媒体政策不无关联。迄今为止,媒体的公共空间都是在这一制度框架中力所能及的“即兴表演”。出于现实和历史的对比,他认同并赞赏这样的“表演”,但对于未来,则未敢有太多乐观。无需摆到什么政治经济批判的理论视角,即便从社会层面,倘若一个行业没有被赋予明确的职业定位,所有的一切不是萌于或基于从业者的自我意识,而是乞于某些政策的空间或者某个具体主政者的开明,是绝对难以支持也是得不到保障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媒体不可能自然由量变导致质变,相反,结构上的突变才是关键。假若没有后者,忽紧忽松见机行事的“宽紧带”状态仍将长期存在。(19)

2.2 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舆论引导方面,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就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出“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必须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当天,胡锦涛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20多分钟。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直面公众的提问,网络开放、平等、互动的特性以及低成本,注定了它在政府信息公开、决策民主、阳光行政等方面有更好的监督作用。(20)当然,也有研究者认为,“两会”代表博客的网络参政有其局限性:网站的权威与监管;代表委员博客参政缺乏制度性保障;博客参政缺乏激励机制。(21)

学者丁柏铨等分析认为,执政党使用所掌握的传播工具展现自己的媒介形象,并非易事,要获得预期的良好效果更是有着相当大的难度,涉及特定主体、大众传媒和社会公众等3个方面的因素。以上因素对党的媒介形象展现共同构成了相应制约。当前,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党的媒介形象对社会公众而言所具有的引导力、公信力和亲和力。(22)

关于新闻法制,有学者认为,新闻法规建设,应以民主法治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国情原则、渐进原则为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新闻自由权所应包含的媒体创办权、采访权、报道权、批评建议权;应当设计出中国特色的新闻评议会,用以协调法治、党治、社会监督和媒体自律。学者孙旭培认为,宽容媒体犯错正是要放宽媒体的自由空间,建构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鼓励其敢做敢言,借其敏锐广泛的报道网络及时曝光不良现象,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宽容媒体出错要判断是否严重失实,不能没有公众利益的视角;要借鉴美国的“实际恶意”原则,在官员为原告的案件中免除或减轻对媒体失实报道的处罚;要借鉴“即决判决”,减少无休止的诉讼。(23)

有研究者认为,细节不真实或分寸不符可能构成对当事人社会评价的明显降低,失实的细节构成侵权;出于完整报道事件情节的需要,对某些不宜披露的细节性信息进行公开可能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害;作为细节要素的意见表达言辞过于凸显贬斥的主观倾向,易于产生损害被批评者人格尊严的侵权后果。(24)学者陈力丹等分析说,可以从职业意识、法律规范、操作规范和程序规范4个方面提出职业规范,要求有效地防治新闻侵权。(25)学者陈绚更结合实例认为,法律界和新闻界在舆论监督与维护司法尊严方面观点一直存在冲突。审判机关也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因为新闻媒体已成为我国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26)

2.3 新闻真实

2008年3月,拉萨“3·14事件”中许多西方媒体罔顾新闻事实的拙劣表演,引起了研究者对新闻真实的关注。有研究者分析英法媒体对“3·14事件”报道认为,包括英国传媒在内的西方媒体,关于西藏事件报道中存在的偏见、失衡及负面倾向,背后动因非常复杂。少数报道失误主要因缺乏基本的事实确认、信源核准而导致低级错误,多数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则主要受到意识形态、新闻价值、惯性偏见、媒体定位、国家利益等影响:一是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相当程度上决定了西方记者判断和理解事实的价值纬度和基本立场;二是我国政府对新闻报道的管制策略不利于西方记者到现场采访、报道真相;三是对负面新闻的偏爱是西方媒体不成文的规则。侧重对‘坏新闻’的选择与关注,客观上导致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传媒报道中国问题时,无法提供全面“图景”。(27)也有研究者认为,中外媒体围绕“3·14”事件的新闻传播之间的矛盾及其引起的不同的民众反应,主要原因之一是西方自由民族主义和中国传统民族主义的差别在各自媒体制度和国民心理上的反应。(28)

2.4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和伦理

与2007年相比,讨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案例相对少了一些。可是2008年9月多位真假记者在霍宝干河煤矿领取“封口费”事件在网上曝光,学术界再一次对新闻职业道德进行了深度剖析。

学者方延明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我国的媒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多元价值并存、报业生存困难、文化环境巨变、新闻事业快速发展、媒体受众与媒介体制角色发生变化、全球化对媒体影响巨大、新闻世俗化倾向严重、新闻价值远离新闻事实、新闻客观性受到严峻挑战等方面。(29)

有研究者认为,“假记者”充其量只是“食腐者”的伴生者,是新闻监督的规则与秩序被公权破坏后的“寄生者”。(30)也有研究者分析说,真正市场化程度高的报刊没有出现在领取封口费的名单中,这证明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这些市场化良好的媒体是能保持新闻职业操守的。现在的“灰记者”大多是一些经营不善的媒体才出现的问题,在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一些活得不太好,死又死不掉的媒体是产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温床。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个行业做更深入的改革,让无法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媒体逐步退出市场。(31)

2.5 学科交叉研究

近两年,新闻学与传播学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呈现出不断丰富的态势,尤其是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的互通有无,更提供了崭新的研究视野,开拓出新的研究空间。

我们近些年来曾经认真地研讨过很多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我们现在正在深入地探讨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这样一些新闻学和法学、社会学等相交叉的很多新课题。有学者认为,心理系统与传播系统互为依存、相依为命,是传播效果的生身父母。两者融合对于深化传播学研究的昭示在于:两者各自的功能、性质、特点、活动规律是在他俩相互配合的运作中体现出来的,因此,撇开心理学孤立地研究传播,要能揭示传播深层的规律、原因、内在联系就会受到局限(32)

有研究者认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文化(包括精英文化、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等)正处于冲突和裂变之中。受此影响,相应领域的中国媒介文化也面临困惑和挑战。解决之道在于对当下的中国文化和媒介文化进行恰当定位和持续创新。(33)

3 新闻传播实务研究

3.1 网络舆情与民间新闻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首次增加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认为,中国互联网的舆论平台已十分发达,正在成为舆论形成的新型重要大众媒介,成为民意表达的新的重要平台,成为社情民意中最活跃的部分。报告引用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话说,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深刻改变了政治生态环境,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渠道。“网上舆论开始形成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注点的变化与一些事件的发展动向,并且影响政府的决策”。(34)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以超强的舆论场聚纳人气,以超快的速度病毒式地传播情绪和情感,网络对民意的影响已是弓之如箭。(35)有研究者认为,网民借助Web2.0时代迅速兴起的各类个人在线产品与服务参与事件的进程与走向,更显示出网民团结的强大力量。可以说,网民个人传播时代真正到来了。(36)

学者杨保军认为,当网络时代到来后,民间新闻传播者和他们创制的民间新闻,具有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不同的地位和作用。民间新闻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传播者身份的大众化和公共化,即构成社会大众的个体在原则上都可以成为面向整个社会的传播者。一个民间新闻传播者实质上充当了一组织化媒体的角色,成为一个“准”公共传播者、社会化的传播者。民间新闻会成为新闻内容的最大生产者和提供者,也往往成为组织化新闻的“导火线”或者“放大器”、“扬声器”。民间新闻自身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一直是其面临的严峻问题,而滥用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权利的现象更是令人头疼,不可能彻底根除。(37)对于网络公民新闻的去向,学者杜骏飞认为,它将与大众传媒(包括传统新闻业和专业网络新闻)互为补充、相互成就。网络公民新闻与大众传媒各自具备对方所不具备的若干优势,因此,正确的选择是两者的并存、交融和协调。(38)

3.2 对外传播与国家形象

由于国内外大事不断,2008年的对外传播与国家形象研究显得尤其丰富,新问题和新观点层出不穷,比较以前的对外传播研究有了质的提高。

学者刘继南等认为建构中国国家形象要解决多种“中国威胁论”的现实挑战,而和平发展有利于国家形象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对外传播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可以和技巧性、艺术性结合起来。(39)

关于拉萨“3·14”事件,学者陈力丹等认为,我国发布关于拉萨事件的新闻,虽然抓住了一些传媒报道不真实的有力证据,但实际上担当的是一种被动的揭露、抗议、解释的角色。由于西方媒体的某些歪曲报道,反而造就了中国网民与西方传媒直接交锋的机会。这是中国对外传播的一大突破,起到了官方媒体所无法起到的作用。“一个事件发生了,先声夺人很重要,这是对话语权的最有利的控制机遇”。(40)

关于汶川地震,研究者注意到了外媒对华报道被拔高或贬抑的问题:国内在编译外电方面,仍然存在实用主义地随意拔高或贬抑原文意思、选材褊狭、来源芜杂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受众片面理解外国媒体对华报道的实际状况,也不利于引导政府和公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国际观,以及自信、独立的公民精神。汶川地震后,大量摘录外媒肯定和赞赏部分给国内读者以一种印象,以为海外对中国抗震救灾行动是一片惊叹和赞赏。事实上,从一开始,西方媒体就没有改变它们对华报道的基本态度。国内媒体和网络对西方媒体报道及西方人议论有时采用贬抑的方法,有意或无意地片面翻译和引用,造成国内受众对原文报道的事物或发表言论者产生强烈负面印象。(41)

关于北京奥运会,学者刘海贵等认为,西方传媒竭力捕捉北京奥运会中的政治性信息,并把负面新闻作为报道的突出内容,归根结底,是其意识形态、新闻思维双重作用的结果。而意识形态导致的误读,通常是受到政治利益、文明意识两方面的影响。文章引用罗以澄、夏倩芳观点(42)认为,国际传播首先以确认自己意识形态的正确性为出发点,对异己东西做判断……尤其是出于国家政治方面的实际需要,或在某些特定时期、针对特定事件,媒介的确也有意识地误传以引导误读。(43)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专访时认为,“在国际上,我们的舆论还没有与我们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大国、经济大国相称的影响力、公信力和说服力,有时比较被动。就原因来说,除了西方强势舆论主导之外,我们自己工作上也有不足,例如新闻视点不高、国际性不强,媒体的报刊结构也不合理,地域化、多而散,高水平上档次的比较少,没有国际性的传媒集团。”而有研究者指出,当前中国在全球话语格局中的“意见弱势”,某种程度上是历史欠账,是历史解释权、历史话语权缺失在具体议题上的表征。由于新闻体制的差异,中西方新闻价值观、操作手法的不同在面向国内公众、报道内部议题时可以做到“相安无事”,而一旦在全球化的框架中涉及他者议题的对外传播,就必然产生冲突、碰撞。对于正在不断强大的中国而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外国媒体如何报道中国,去学习如何向世界说明中国。(44)

3.3 信息公开

2008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法学学者湛中乐认为,华南虎照事件留给政府机关的沉痛教训,是政府机关应该善待公民的信息需求,改变长期存在的不把公民信息需求当回事的观念。此次假虎照带来的结果是始料未及的,这说明公众通过信息监督政府工作的意识越来越强,向公众公开、公布真实、完整的信息,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45)

如果说华南虎照事件对于信息公开还不够振聋发聩的话,“5·12”则是中国新闻史上一个新的开始。汶川地震极大地考验着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也考验着政府的信息披露能力和技巧。(46)这场“全国直播”的震情随着电波和网络迅速传送,不仅没有扩散恐慌,反而抚平了公众的不安,凝聚起坚定、沉着、宁静的力量。“作为30年改革开放的果实之一,在大灾大难面前实现的信息及时公开透明,让我们在战胜灾难时更加自信,更加从容不迫,也更加万众一心”。(47)这种平静和理性归功于通畅的信息传播和政府及时的信息公开。(48)研究者认为,与5年前的SARS疫情对照,国内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大篇幅、不间断、多角度报道,境外记者第一时间获准赴灾区采访,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灾情、澄清谣言,反映了中国在运用“软实力”上的巨大进步。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难为中国化解国际公关危机、重塑国家形象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49)相反,在危机事件面前失语的或者只能被动接受质疑的政府形象是危险的。(50)

3.4 国家公关和危机公关

2008年研究者对于公共关系的研究,主要围绕着两大主题,一方面是以北京奥运会为代表的国家形象公关,另一方面是以“三鹿奶粉”问题事件而引发的危机公关,研究领域较以往有较大拓展,成果也很丰硕。

学者孟建认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中国新闻发布制度,不仅充分显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气度,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中国政府的国家形象。(51)

2006年伟达(中国)与北京奥组委启动合作。早在奥运会正式开始之前,伟达每日撰写一份《北京奥运会国际媒体监测情况汇总》,摘录国际主流媒体对奥运会的相关报道。近几年像伟达这样的专业公关公司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政府或准政府活动中。报道同时引用研究者的意见认为,如果一遇到危机事件,国内媒体言路不畅,结局将是西方媒体羽翼日丰。而经济大门洞开后的中国,若官员依然奉行“行胜于言”,长此以往恐会出现中国官员的集体失语症。若到那时再想找回失去的话语权,任何高明的公关专家都会回天无力。(52)

至于危机公关,有研究者对“非典”以来我国危机管理研究进行了总体回顾与评价,将视角投向学界的主要论争、偏差和困惑,认为多学科介入下的危机管理学术范式的确立,危机管理学术范式与公共关系学术范式的整合,危机管理学术范式与实践体系的转化,将使危机管理学科大有可为。(53)还有研究者指出,危机主体通过寻求“精确制导”式的媒体公关,使得其自身与新闻媒体及公众之间实现充分、及时的沟通,以最大限度地削减信息的不对称状态,实现效用最大化,最终化解危机,甚至化“危”为“机”。(54)

而网络危机公关产业的风生水起成为2008年的新现象。三聚氰胺这出大戏刚刚揭幕,马上又有了300万元巨资摆平某搜索引擎的传闻。“此次传闻,则让一个我们平时所知不多的新型产业正式浮出了水面,这就是所谓危机公关产业,说白了就是丑闻消音器”。(55)网络公关公司会和门户网站沟通,避免它们把企业的负面新闻做成专题或放头条;还可和主要搜索引擎网站沟通,尽量又快又多地发布客户的正面信息,把负面信息冲掉。随着搜索引擎寡头垄断的形成,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企业问题了,涉及人们的知情权。对这种事关人们知情权的媒介,政府应该出台严格的规范,并履行监管义务。

3.5 广告

2008年广告研究值得关注的走向是研究者们将重点转向审美消费和广告伦理方面。

有研究者指出,作为审美消费对象的广告产品一定程度上将重塑审美主体,这包括对广告内容之外与广告有关的媒介产品或广告形式上的认知和审美主体对广告内容本身的认知。广告审美客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审美主体的审美实践和审美理想,改变审美主体的审美选择方式,从而确立新的社会审美标准。(56)

学者程士安等认为,探索与建构广告伦理的研究体系,健全和完善我国广告伦理研究,需要进一步端正对广告信息存在的自然价值及其所拥有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和市场权力的认识;从广告信息产生的本原去发现问题,将广告伦理与企业战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营销伦理等相关学科结合;厘清广告信息传播的社会心理、消费心理与广告伦理问题的相互影响,建立各学科之间交叉研究。(57)

4 问题与不足

应该看到,作为承前启后的一年,2008年我国媒体发展研究有重大进步,前承改革开放30年,后启2020年我国将全面实现小康,既有丰硕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是明显的。如果我们不彻底克服这些不足和解决这些问题,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建设和媒体发展研究将难以深入,甚至可能中途而废。这些问题和不足包括:

第一,研究者在基本概念、范畴的深入研究,尤其是新闻学与传播学基础理论框架的建构上下力量不够。很多基本的新闻学重要概念到今天依然是莫衷一是。学术是需要积累的,积累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但是目前研究上的付出显然不够。高校扩招使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设置过多过快,大批教师被安排超量上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

第二,学术自觉和理论胆略欠缺,致使新闻学与传播学学术独立性不够,能够成为共识的学科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我们发现,新闻学与传播学至今还没有或者说缺少能够自立于人文社会科学之林的独立学科体系,还没有完备的概念、原理、范畴和语言系统。学术自觉需要扶持,但扶持是乏力的。新闻学关注了政治,但是我们不应该成为政治的附庸,也不能充当其他学科如哲学、文学概念范畴的“批发商”。

第三,学术水平上乘的标志性成果不多,显示新闻学和传播学界未来的学术发展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这个学科的专家学者研究视野不够开阔,不够深刻,满足于教材编写,满足于低层次重复的著作或教材的出版,害怕因成果有独立见解和理论创新而承担风险,个别学者更是不遵守学术规范,学风败坏。

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下工夫做好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的规划;其次,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全国高校新闻学与传播学应该组织较强的联合学术团队,以构建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体系、理论框架为核心,集中力量深化对基本概念、基本范畴、核心体系的攻关研究;再次,要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学派和大师的脱颖而出;最后,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为新闻学与传播学标志性成果的问世创造良好的条件。笔者相信,未来的一年、三年、五年、十年、三十年,将有更多的成果问世,我们期待更多喜人的进步。

【作者简介】

童兵,复旦大学特聘资深教授,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985国家创新基地主任;

陈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新闻晨报》记者。

【注释】

(1)童兵:《改革实践与理论创新的互动——纪念中国新闻改革与新闻学研究30周年》,《新闻大学》,2008年第2期;童兵:《正确的抉择伟大的胜利——纪念中国新闻改革30年》,《新闻记者》,2008年第6期;童兵,陈杰:《改革开放30年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的理论思考与展望》,《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2)郑保卫:《关于新闻理论框架建构的回顾与思考》,《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3)纪忠慧:《新闻理论体系建构的三个十年》,《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4)陈力丹:《回归新闻学本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新闻理论教材结构的变化》,《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5)魏永征:《中国媒介管理法制的体系化——回顾媒介法制建设30年》,《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6)郑保卫、祁涛:《30年报业改革与发展——以新闻工作改革和制度、市场与技术的变革为视角》,《中国报业》,2008年第12期;郑保卫:《论新时期我国传媒业的改革与发展》,《现代传播》,2008年第6期。

(7)喻国明:《产品为王:传媒产业竞争的新主旋律》,《当代传播》,2008年第2期;喻国明:《中国传媒业30年:发展逻辑与现实走势》,《青年记者》,2008年第2期(下)。

(8)李玲、熊欣:《雪灾对媒体的考验》,《青年记者》,2008年第4期(下)。

(9)彭怀祖、崔岩岩:《汶川地震和唐山地震后媒体传播的差异性》,《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0)刘建明:《大地震中新闻媒介的突进》,《青年记者》,2008年第6期(下)。

(11)丁柏铨:《再论灾难性事件中政府、新闻传媒与公众的关系》,《新闻大学》,2008年第3期。

(12)郝洪:《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灾难报道——从〈南方周末〉震灾报道引发的争议谈起》,《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13)金杜:《从心理救援角度看灾难新闻采访与把握尺度》,《南方传媒研究》,第13辑;丁补之:《大地震报道碎片》,《南方传媒研究》,第13辑;陈建云:《汶川大地震报道中的伦理问题》,《新闻大学》,2008年第4期。

(14)简光洲:《我为什么要率先公布问题奶粉“三鹿”的名字——从“三聚氰胺”事件看市场化大潮中媒体的责任与操守》,《新闻记者》,2008年第10期。

(15)庹继光、黄基秉:《北京奥运会信息传播中的中国国家形象博弈》,《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年第3期。

(16)赵灵敏:《北京奥运,中国变革的新起点》,《南风窗》,2008年第18期。

(17)徐勇:《世界主流报纸半数以上的奥运新闻为正面报道》,《中华新闻报》,2008年9月11日。

(18)李良荣、张春华:《论知情权和表达权——兼论中国新一轮新闻改革》,《现代传播》,2008年第4期;董天策:《知情权与表达权对舆论监督的意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8期。

(19)潘忠党、吴飞:《“学术对谈”:反思与展望》,《传播与社会学刊》,2008年第6期。

(20)吴焰:《当总书记也成为网友》,《人民日报》,2008年6月23日。

(21)李赫然:《博客参政的效果及局限性》,《当代传播》,2008年第2期。

(22)丁柏铨、夏雨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党的媒介形象展现(上)》,《当代传播》,2008年第3期。

(23)孙旭培:《宽容媒体出错推进舆论监督》,《南方周末》,2008年4月17日。

(24)陈堂发、苏义宝:《批评性报道中的细节问题与侵权纠纷》,《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25)陈力丹、周俊:《论新闻侵权防治的职业规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3期。

(26)陈绚:《大众传播与司法公开公正的关系——从“警方进京抓记者”事件说开去》,《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2期。

(27)张志安:《真相为何被遮蔽——对英国媒体“3·14事件”报道的分析》,《青年记者》,2008年第9期;陈继静:《事实、偏见与政治认同——解读法国〈世界报〉上的3·14事件和奥运火炬传递》,《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5期。

(28)李霞、李正:《从民族主义透视围绕“3·14”事件的中外新闻传播——兼谈中国民族主义转型》,《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5期;蔡静:《谣言背后的心理因素——从西方媒体涉藏报道谈起》,《新闻记者》,2008年第6期。

(29)方延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照下的媒介品格研究》,《现代传播》,2008年第5期。

(30)卢荻秋:《有真记者“食腐”方有假记者寄生》,《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10月31日。

(31)杜一娜:《山西煤矿封口费事件60名涉案人员受处理》,《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11月27日。

(32)林之达:《传播学与心理学融合研究的探索与展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年第11期。

(33)毛家武:《冲突·裂变·创新:中国文化与中国媒介文化的现状与出路》,《理论导刊》,2008年第1期。

(34)杨雪梅:《中国网民更愿意“发言”》,《人民日报》,2008年1月4日第11版。

(35)李红平:《从“监督者”到“报道者”》,《南方传媒研究》,2008年第2期。

(36)孙光海、喻亚男:《网络舆论与执政创新》,《网络传播》,2008年第5期。

(37)杨保军:《简论网络语境下的民间新闻》,《新闻记者》,2008年第3期。

(38)杜骏飞:《“华南虎事件”中公民新闻现象探析》,《信息网络安全》,2008年第4期。

(39)刘继南、何辉:《当前国家形象建构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国际观察》,2008年第1期。

(40)陈力丹:《突发事件报道贵在“先声夺人”》,《当代传播》,2008年第3期;李泓冰:《“震”出来的新闻公开?》,《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41)沈月明:《外国媒体对华报道须实事求是》,《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42)罗以澄、夏倩芳:《他国形象误读:在多维视野中观察》,《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4期。

(43)刘海贵、庹继光:《奥林匹克传播的文明冲突及调整》,《新闻大学》,2008年第1期。

(44)张志安:《真相为何被遮蔽——对英国媒体“3·14事件”报道的分析》,《青年记者》,2008年第9期。

(45)周春林、陈钢、梁娟、李罡:《“正龙拍虎”周正龙是否该负全责》,《北京青年报》,2008年6月30日。

(46)张庆娜:《从5·12汶川大地震看政府信息公开》,《新闻知识》,2008年第6期。

(47)陆侠:《灾难中凝聚沉着的力量》,《人民日报》,2008年5月13日。

(48)曹杰:《这次,真相跑在了谣言前面》,《中国青年报》,2008年5月13日。

(49)史安斌、周庆安:《“5·12是中国新闻史一个新的开始”》,《新京报》,2008年6月7日。

(50)张龙:《从BBC新闻网看汶川地震报道中的中国政府形象》,《现代传播》,2008年第4期。

(51)孟建:《国家形象建构与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1期。

(52)沈亮、蔡木子:《一个国家的公关》,《南方周末》,2008年9月4日。

(53)胡百精:《“非典”以来我国危机管理研究的总体回顾与评价——兼论危机管理的核心概念、研究路径和学术范式》,《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6期;孟建、钱海红:《危机公关:融入中国社会发展的新战略》,《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6期。

(54)严立新:《危机主体在媒体公关中消解信息不对称的策略选择》,《新闻大学》,2008年第2期。

(55)笑蜀:《无良公关凸显媒体病变》,《南方周末》,2008年9月18日。

(56)张殿元:《广告审美消费的批判性分析》,《新闻大学》,2008年第4期。

(57)程士安、章燕:《广告伦理研究体系的构建基础》,《新闻大学》,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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