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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素养教育组织架构的建立与运作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青少年是媒介素养教育的重点,因此,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主阵地。2004年10 月1日,由复旦大学媒介素养小组创办的我国大陆第一个媒介素养专业网站———“媒介素养研究”正式开通。该网站致力于促进媒介素养教育学术交流和研究,设有“媒介素养理论研究”、“媒介素养调查报告”、“媒介素养传播实践”、“媒介素养研究动态”、“媒介素养知识普及”、“媒介素养资料书籍”等栏目。

一、媒介素养教育组织架构的建立与运作

媒介素养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根据西方国家媒介素养教育推广经验,在组织架构方面,应以多主体、多途径为核心建构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的制度化和社会化系统。政府管理机构、教育部门、相关社会团体、大众媒介、社区和家庭等不同功能、层级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正式教育与非正式教育、课堂教育与日常生活教育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

1.政府管理机构

政府管理机构应为媒介素养教育提供明确的法规和政策导向。

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基本停留在学界和民间呼吁、倡导层面,政府机构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既没有相关立法,也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然而,对于媒介传播的负面效应特别是对青少年成长的消极影响,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政策和举措。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总局、文化部等9部委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均对网络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极为关注,并规定了严厉的管理和整治办法。针对影视剧中凶杀、暴力、血腥、恐怖情节可能对青少年产生的消极影响,国家广电总局实施“净化工程”,禁止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凶杀暴力剧,并酝酿实施影视剧内容的分级制;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从业人员的相关教育,颁布实施“职业道德准则”等等。

上述政策法规,虽然针对的是传播者的传播行为,与媒介素养教育有别;但是,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充分表明政府对媒介负面影响的高度重视,而这正是媒介素养教育推广实施的重要前提。

根据西方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政府对媒介素养教育的立法和政策导向作用,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通过立法,确立媒介素养教育的合法性,为之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二是通过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公民教育特别是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青少年素质教育、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范畴,使之作为其中的有机组织部分而有所依托;三是通过指导、规定媒介素养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头脑”,即要求教育系统在一定时期内渐次引进媒介素养教育;四是成为其他社会教育主体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协调者、激励者和约束者,使媒介素养教育走向公众生活。

2.教育部门

媒介素养教育是以社会公民为教育对象的全民性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而青少年是媒介素养教育的重点,因此,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者要自觉担负起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实践和创新的使命。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中小学要合理规划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配备师资、提供平台,使在媒介化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成为能够正确使用媒介的社会主体,成为“信息化时代”、“媒介化时代”的“清醒公民”。这其中,大学特别是具有传媒教育优势的大学,要出思想、出教材、出人才,为媒介素养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专门师资。非国民教育系序列的教育部门,如职工文化教育、社会培训机构等,也要依据自身实际,探讨行之有效的媒介素养教育模式。

3.专门组织

专门组织,如媒介素养教育协会、学会、研究所等,要充分发挥协调、交流和咨询的职能,成为媒介素养教育共同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从西方国家来看,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自发呼吁、倡导,成为推广媒介素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媒介素养教育运动的一大特点。这样的专门组织和团体,可以挂靠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也可由大学或民间机构自主设立;可以是媒介素养教育研究组织,也可以是咨询、协调、组织、倡导、培训机构。由于我国民间组织信任度偏低,为确保权威性和有效性,媒介素养教育的推广宜采取挂靠政府或由政府委托的协会、团体组织实施。

然而,截至目前,我国既没有跨区域的媒介素养教育学术研究团体,也没有实施推广机构;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处于分散状态,有关人士基本各自为营,学者之间缺乏相互交流的平台;媒介素养教育理念人们所知不多,远未形成推广媒介素养教育的社会氛围。

4.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传播媒介是媒介素养教育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介素养教育针对大众媒介,同时也要依靠大众媒介。大众传播媒介要在三个方面有所作为:一是坚守公共利益和主流价值,通过严格自律弱化、避免自身负面效应的形成与扩散;二是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积极推动者,通过自身的传播行为,唤起公众意识,解读政府政策,报道新进展、新成果,批评不良现象,使媒介素养教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议题;三是推出媒介素养教育相关的专门栏目,面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媒介素养教育。

一些社会相关机构和学者已开始通过报纸、网络等交流和传播媒介素养教育信息,在倡导媒介素养教育理念、传播相关知识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2年,上海市老干部局、老龄委、科学技术协会、老年基金会等机构与老年网站(oldkids.com.cn)联合,启动了针对中老年人的信息素养教育和普及工程,帮助中老年人学习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和媒介素养。2004年10 月1日,由复旦大学媒介素养小组创办的我国大陆第一个媒介素养专业网站———“媒介素养研究”(www.medialiteracy.org.cn)正式开通。该网站致力于促进媒介素养教育学术交流和研究,设有“媒介素养理论研究”、“媒介素养调查报告”、“媒介素养传播实践”、“媒介素养研究动态”、“媒介素养知识普及”、“媒介素养资料书籍”等栏目。中国社科院卜卫在中青网(www.cycnet.com.cn)“青少年园地”开设了“媒介课堂”栏目,通过青少年经常接触的网络媒体向他们普及传媒知识。2004年12月,《深圳青少年报》的“小学周刊”、“中学周刊”率先推出了“媒介课堂”、“走进媒介素养”专栏。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中小学生用批判的意识和眼光看待媒介信息,判断信息的真假与好坏,规避媒介可能造成的伤害,确立正确的媒介消费观念

然而,在我国,以大众媒介为载体的普及性媒介素养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主流媒体尚未介入,相关工作任重道远。

5.家庭和社区

我们正处于信息化时代,媒介已成为社会公民日常生活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接触大众传播媒介已成为现代人度过休闲时光最主要的方式。家庭作为人们度过闲暇时间的主要场所,同样也是大众媒介特别是电视媒介信息传播的主要“终端”,是媒介接触的最重要的空间环境。家庭通过集体接触媒介,形成亲情间的紧密互动,实现媒介知识、经验、技能乃至媒介批评意见的交流,达到提高媒介素养的效果。

居民小区作为社区的基本单元,居委会作为社区的基本组织机构,可以与妇联组织、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密切合作,把社区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活动场所、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通过广泛宣传、说服教育和组织活动等方式,开展媒介知识普及,为培养社区公民良好的媒介接触习惯、抵御媒介的负面效应,为创建“健康的媒体社区”,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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