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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与共时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 汉字结构形态的变异:历时与共时一、汉字结构形态的历时变异汉字由图画文字发展而来,汉字的发展史又是图画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征逐渐退化的历史。从历时层面来说,汉字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符号化的递嬗过程。作为汉字发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现了直线化、笔画化的趋势。统一改为四点以后,这些字的象形作用显然淡化了。“历”字在古汉字中从止从林表示经过,隶书中不变。

3 汉字结构形态的变异:历时与共时

一、汉字结构形态的历时变异

汉字由图画文字发展而来,汉字的发展史又是图画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征逐渐退化的历史。这种退化不是要将汉字发展为一堆纯粹假定性的符号,而是要使汉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适应语言与思维的发展。在汉字表意功能的不断完善中,汉字的结构形态无论在历时层面还是共时层面都经历了很大变化。

从历时层面来说,汉字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符号化的递嬗过程。根据考古学的发现,汉字由图画文字向象形文字的过渡,在距今四千五百年左右。因为在龙山文化出土的夏代初期的陶瓷残片中已发现用于记事的汉字。殷商文字的代表是甲骨文。这种文字具备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多种造字法,并大量使用假借字。但这种早期汉字还保留着种种图画文字的“胎迹”:

一些义近的偏旁可以互相代换,如从牛的字可以从羊,从豕的字可以从鹿,从人的字可以从女。

同一个字可以用不同的偏旁组合,如“正(征)”字既可以口(城)止(趾)会意,也可以两止(趾)会意。偏旁的位置也不固定。

同一个字还可以不同的方式构形,例如“凤”字,象形造字为鸟形,形声造字又加凡声;再如“星”字,象形造字为品形,形声造字又加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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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

同一个字的偏旁还可繁可简,如“网”字形的网中交叉的线条可从几画到十几画。

这都表明甲骨文字还没有完全定型化。而异体丛生正是象形造字必然带有的弱点。

然而与图画文字相比,甲骨文字毕竟在符号化方面迈进了一大步。它的象形字大部分已经线条化、轮廓化、特征化了。尤其是甲骨文正以一种强劲有力的趋势用形与声的互注发展汉字的表意功能,使汉字能大量适应日常交际中新概念新语汇的形成。例如:

甲骨文的“河”字即在原有的“何(荷)”字形体上加形符“水”;

“祀”字即在原有的“巳”字形体上加形符“示”;

“灾”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号上加声符“才”;

“鸡”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号上加声符“奚”。

周代的代表文字是金文,它在结构上与甲骨文没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战国时代,由于社会的变革,封建割据冲破了汉字的统一规范。各种地方势力和地方文化对汉字作了种种改造,或分化,或繁化,或简化,但汉字发展的历程并没有中断。作为汉字发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现了直线化、笔画化的趋势。尤其是在秦统一天下后整理、推行的小篆,字形简化,形体固定,异体字减少,合文[34]淘汰。秦系文字的进一步发展,终于导致汉字形态的巨变,产生了隶书。

隶书前的古汉字都以曲线构形以象实物之形。这种写实性的曲线虽经小篆改为圆润的线条,但象形的表意作用仍很突出。隶变[35]将圆润的线条改为方折的笔画,使汉字的书写彻底摆脱了“描绘”而成为符号的书写。隶书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符。许多以不同实物为摹写对象的形符被简化成单一的符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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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隶书

隶书中的“鸟”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鸟爪的象形符号;

隶书中的“燕”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燕尾的象形符号;

隶书中“鱼”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鱼尾的象形符号;

隶书中的“然(燃)”字的四点,在小篆中是火的象形符号。

统一改为四点以后,这些字的象形作用显然淡化了。

同样,隶书中“奉”“奏”“春”“秦”“泰”诸字的上部在小篆中也是不同的形符,统一后也难以“据形索义”了。

在小篆中荣华之“华”是在“花”的象形符号上加草头,华山之“华”是在“花”的象形符号上加“山”,隶书中一律作“華”。由于形符的简化和统一,许多字难以看出本义。

再如“气”的本义为云气,“氣”的本义为祭祀或馈赠用的活牲或谷物。在隶书中用“气”表“乞”(后又减去一笔),用“氣”表“气”,又造一个“饩”字表“氣”的本义。

又如“渴”的本义是“尽”,隶变后表示“欲饮”;“竭”的本义是“负举”,隶变后表示“尽”;“揭”的本义是“高举”,隶变后表示“负举”。这些都是在隶变后失去本义,而在后代文字学家看来是近“讹”的。王念孙就说:“贼之从戈则声而改从戎,赖之从贝剌声而改从负,半讹也。”(《重刻说文解字序》)

隶变后“布”已看不出“从巾父声”,“年”已看不出“从禾千声”,“书”已看不出“从聿者声”,“春”已看不出“从草日,屯声”,“香”已看不出“从黍从甘”,“犀”已看不出“从牛尾声”,“表”已看不出“从衣毛声”。在符号化的过程中,汉字在象形的作用上付出了代价。

但隶变并没有改变汉字象形表意的性质,只不过使汉字的象形表意手段大大简化了。隶变后的汉字依然可以有一定的索形依据。例如:

“車”子在甲骨文中画有车厢、车轮、车衡、车辕、车轭、马、辔、车辖。隶书中的“車”仍可以看出一个车厢和两个象征性的车轮。

“角”字在甲骨文中象牛角形。隶书中的“角”字上部仍呈角形。

“从”字在甲骨文中以双人与道路(彳)会意,表示行动相从。隶书中的“從”字仍保留了此形此义。

“尘”字在小篆中以三只“鹿”加“土”字会意。隶书中的“尘”字保留了一个“鹿”形。

“历”字在古汉字中从止从林表示经过,隶书中不变。

当然,在形的象与不象之间,隶书往往“象”得十分曲折。例如“鹿”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头、角、腿、尾俱全的形象,角有许多枝杈。后来在小篆中已减为两个角叉,在隶书中只有象征性的一点一横了。

这种曲折之“象”在隶书对偏旁的整理简化中也很明显。在古汉字中,同一个象形符号无论作单字还是作偏旁都是一样的形状,而在隶书中则因不同的字形框架而变形,例如:

“手”形作偏旁则左有“打”,下有“拳”,上有“看”;

“示”形作偏旁则左有“祖”,下有“祭”;

“犬”形作偏旁则左有“狗”,右有“猷”,下有“獒”;

“火”形作偏旁则左有“炮”,下有“然”“焚”,上有“光”;

“水”形作偏旁则左有“河”,下有“浆”;

“心”形作偏旁则左有“性”,下有“恭”“志”;

“邑”形作偏旁或为“都”,或为“浥”;

“阜”形作偏旁成了“陈”;

“肉”形作偏旁则在左、右为“肝”“胡”,在下或为“脔”,或为“肯”。

从这些偏旁也可以看出,隶变后的汉字结构虽然褪去了古汉字原始的象形特征,但在它的笔画态势中依然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象形表意的理据,而同时,隶变后的汉字又大大便于书写了。显然,这是汉字表意功能在发展中的自我完善

汉字数千年的发展过程,是其与生俱来的象形表意功能不断完善的过程。世界上许多文字都曾经历过图画文字的阶段,然而后来大多走上了用字母记音的发展道路,成为口头语言符号的书面符号。而汉字却把它的以形示意的文化形态发展、保存了下来。为了适应汉语表达的需要,汉字在表示词音上发展过多种手段,但它的逻辑框架依然是以表意为核心,形成其独具一格的文化样式。

汉字的文化形态使其成为世界上罕见的蕴涵深厚文化传统的书面语符号,也使它在维系民族统一,传承历史文化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语言与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中,汉字前进的步伐不会停止。它将在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历史的条件下,不断发展与完善其象形表意功能,为人类对文字形态的理解提供前所未有的新的途径。

二、汉字结构形态的共时变异

汉字不但在历时层面发展变化,在历代共时层面也因地域的不同而频繁变化着。一般说来,社会的治与乱,跟汉字的共时变异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社会政治稳定时,统治者总是用行政措施推行一种标准文字。社会政治动荡时,文字作为旧规范的一种象征,也受到各种力量的冲击,新书杂体应运而生。我们在春秋战国时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图景。

在西周时代,周王依靠宗法分封制牢固掌握着国家政权。当时的文字也垄断在贵族、政府部门及为他们服务的巫、史、卜、祝的手中。当时刻在周王室的主要器皿——青铜器上的汉字都浑厚自然,庄严不苟。这种刻有铭文的铜鼎是国家祭祀用的礼器,并因而成为国家权力的象征。据史书的记载,周王封赐诸侯大夫是要赐予重器,作为信符和标志。各诸侯国世传的“重器”成了其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当一个诸侯国灭亡时,更要“迁其重器”。《左传》云:“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昭公十五年》)“楚子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宣公三年》)这里所说的“问鼎”已带有威胁国家政权的意思。如此重要的铜鼎,其所刻铭文多为周王功德、祖先业绩、赏赐事件及政令等,其文字风格自然就端庄凝重了。而铸鼎主要是周王室的权力。

平王东迁之后,周王的地位一落千丈。各地诸侯割据争霸,铸鼎自重。本来铜器的数量严格受身份等级的限制,而诸侯力量一旦膨胀,铸鼎之风也就蔓延开来,鼎器的形制、装饰也呈现出地方化的色彩,刻在鼎器上的文字也逸出了西周铭文的规范。从现在出土的春秋时期的以齐、楚为代表的东土国家的铜器铭文来看,文字结构或繁化或简化,文字风格纤巧细长,华丽而富于装饰感。这种汉字在春秋时期的共时变异,尤以楚系文字变甚。

楚系文字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南方诸侯国。从地理上看,当时文字变异的中心有齐、楚两个,如胡光炜在《古文变迁论》中所言:“齐、楚为河东两大国,邻近诸邦,皆为所化。北方诸国,如邾、如曾、如铸、如纪、以至晋燕,皆属齐派。……南方诸国,如、如、如都、如黄、如宋、如吴,皆属楚派。”主要由楚人所使用的文字以其特有的风格影响了受楚文化浸染的南方诸国文字。楚文化的特点是由其地理环境决定的。楚人生活在江、湘、汉、淮流域,对水脉有着系之生存的崇敬。他们不仅把水脉作为神灵加以祭祀,所谓“江、汉、睢、漳,楚之望也”(《左传·哀公六年》),而且把水脉作为文学歌颂的对象和哲学思辨的媒体。老子《道德经》中就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故不争,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的论述。水的崇拜使楚文化以水的柔美秀丽为审美的尺度。楚人的舞蹈即以长袖细腰为风尚,如《楚辞·大招》所云:“小腰秀颈,长袂拂面。”楚国的礼器也颇具修长、清丽的风格。楚人书写的文字自然也浸润着楚风。笔画修长清丽,首尾匀细如一,富于波折变化,排列整齐美观。笔势则圆转流畅,柔韧劲健,疏阔奔放,纵横恣肆,且多奇诡之美。

一般说来,文字规范的失禁往往是新书发展的动力。因为文字只有便于书写,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对于文字改革的迫切愿望则来自各地下层的人民。战国时代,各诸侯国中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逐渐强大,“公室”崩塌。文字也从少数贵族的垄断中解放出来。特别由于商业城市的兴起和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大批商人、手工业者和平民开始使用文字。这无疑为文字的放任和惟便是从提供了历史条件。下层人民文化水平低,对于文字没有传统的成见,只有功利的要求,这就成为文字趋简、趋易的强大动力。我们看战国时的铜器铭文已是民间书体的风格,渐渐装饰化,潦草化。战国时货币上的文字也已趋简。战国时的玺文(印章上的文字)、陶文(陶器上的文字)也多反映民间铸工的书写习惯。战国时的简牍文字和缯帛文字,其线条都趋向直线、弧线,逐渐笔画化。这显然是书写的生理习惯使然。在秦统一中国以后,新的政治秩序要求新的文字规范,而这规范只能在民间书体的基础上产生。《说文解字叙》记载了这一段历史:

其后诸侯力政(征),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其实,李斯等人不过是根据秦地流传已久的比较简省的字体,参照籀文加以整齐划一,以形成新的字形规范。后来秦汉之际社会动荡孕育了隶书,汉末和南北朝社会动荡孕育了楷书,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这说明,汉字的共时变异和失范,往往是历时演变的杠杆

引起汉字共时变异的因素是各种各样的。变异的结果总是产生大量的与正字相对的俗文字。一般来说,民间的文字使用者都是字形书写的实用主义者。因此起于民间的各种社会、文化活动是文字变异的温床。唐代的民间讲唱文学变文中有大量的俗字。

例如《敦煌变文集·汉将王陵变》中,“(卢绾)走出军门,马樊鞍”的“”是“秣”的俗字;“霸王遂诏钟离末,领取陵母,反缚,交之十武士,各执刀捧,驱至帐前”中“捧”是“棒”的俗字;“帐中饮酒卢绾,适来见过人否”中“”是“饭”的俗字。

到宋元时代,由于市民阶层的出现,市民文学兴起,俗字也大量流行起来。其形式有减笔字、草书楷化字、轮廓字、民间手头字等等。更有甚者是清代的太平天国运动在其文书中有意识地造俗字。例如“国”写成“”,“福”写成“躈”,“魂”写成“”,“火”写成“煷”,“明”写成“”,“属”写成“”,“庙”写成“”,“顺”写成“”,甚至王位之下的“小王”写作“”,咸丰皇帝之“丰”写作“”。他们还对大量的字做了改动,以避神之讳,避王之讳。

一般说来,俗字的认读要依托正字,而正字的肯定往往依赖上下文的文义联系。改字一多,上下文的意思就连贯不起来,正字意识不到,俗字也就难以理解。例如《钦定英杰归真》中云:“三方五氐之称,恐是后人妄称,姑置不论。”其中“三方五氐”不知所云。原来“方”为“皇”的改字,“氐”为“帝”的改字。又如李秀成给陈坤书的信中称“会司并进”,也令人不解。原来“司”是“师”的改字。这种不是为了书写方便,仅仅是出于某种意识形态的造字改字,只会引起文字使用的混乱,并最终失败。

三、方音与汉字变异

汉字的共时变易与方音有密切关系。各地的文字使用者往往根据自己的方音造俗字。这些俗字如果是形声字的话,它的声旁总是尽量接近方音,形旁总是尽量接近字义。

例如在浙江,晒衣服的竹竿写作“”(音杭);篮子、茶壶的柄写作“”(音“贯”浊声);菜橱写作“庎”(音戛);衣服的边写作“缏”(音便);搓揉写作“”(音近玉);白眼看人写作“紇”(音贩)。

在四川,固执写作“犟”(音强);量米的量写作“”(音焉);扛写作“”(音老)。

在北京,用锄翻松地写作“耪”(音旁),三个写作“仨”;第三人称敬称写作“?”。

在上海,商品便宜写作“”(音强)。

在广东,骗写作“呃”(音厄);直写作“掂”(音店);写作“”(音训);杀鸡写作“鷃鸡”(鷃音当);肥皂写作“番枧”(枧音见);“刚刚”写作“鶤鶤”(音岩);“我的书”写作“我?书”(?音既);“那个”写作“?个”(?音个);“这么多”写作“稫多”;(稫音甘);“这样”写作“噉样”;“盖”这个动作写作“冚”;“盜”这个动作写作“”。表示水边停泊船只的地方,宋代以前写作“步”(唐柳宗元《永州铁炉步志》:“江之浒,凡舟可縻而上下者曰步。”),或“步头”(宋苏舜钦《寄王几道同年》:“步头俗凫暖出没,石侧老松寒交加。”)。元代以后“埠”和“埠头”成为通行写法(明唐寅《松陵晚泊》:“晚泊松陵系短篷,埠头灯火集船丛。”)。可是广东地区的写法却将“埠”的声旁“阜”改为更接近广东方音的“甫”。例如清末广东任官王韬的《欧洲各都民数》:

四海之内遗徧设埔头,欧洲人足迹徧於天下,所至即思兼。[36]

各地方言字中都有许多表示语气和拟声的字,例如“鶫”“咯”“哧”“”“鶥”“觗”“”“”“啵”“”“鷄”“”“咝”等。还有不少合音字,如吴语的“”“”,四川话的“”,北京话的“甭”等。

各地的文字使用者还往往根据自己的方音写假借字。这种汉字使用上的共时变异难以约定俗成,总会出现一字多文现象。例如吴语中表现事物体大而笨重,有的人写作“狼秅”(《拍案惊奇》),有的人写作“狼抗”(《吴下方言考》),有的人写作“”(《定海方言志》)。苏州话表示收拾、整理的动词,评弹《白毛女》写为“收作”,例如:

侉去拿俚喊进来,让我来收作俚。

评弹《林冲·血溅山神庙》写为“收捉”,例如:

这一来我好一门心思,细模细相,拿陆谦来细收捉。[37]

曾宪通在《明本潮州戏文所见潮州方言述略》一文中谈到古代潮州戏文中据方音造俗字的情况,他指出:

在用字方面,方言词借用同音字来记录的现象非常普遍,例如“女人”这个词,戏文中就有姿娘、恣娘、资娘、孜娘、诸娘等不同写法。“不如”这个词,有时写作“不未”,也有时写作“不们”或“不微”的。又如“掞”字,本是铺张、舒展的意思。戏文中用为“掞胭脂”的“掞”,又常用作“掞荔枝”的掞义与掷同;有时还用为“听掞”,意为“听错”。……潮州话中还有好些只有音义并没有本字的词,戏文中往往随时写上个同音字来表示。[38]

一些方言字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适应方言地语音和语汇,而更是出于吉利的心理。如广东话中的“舌”与“蚀”同音,卖猪舌的人为了避免说这个令人不快的音,便把“猪舌”叫做“猪利”,写作“猪鶪”。广东话中的“肝”与“干”同音,卖猪肝的人为了避免引起“一贫如洗”的不快感,便把“猪肝”叫做“猪润”,写作“猪”。

汉字的一字多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字作为一个表意符号,既独立表意,又要与表口语词相适应的矛盾。汉字的形声结构力图调和汉字表意和表词的矛盾。它的表意,不必是“确意”,即不必以形旁确切地指称字义。像“爸”以“父”为形旁,“船”以“舟”为形旁,“頭”以“页”为形旁,这样“确意”的形旁非常少。大部分形旁都只提供义类。这就为形声字以声旁表词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由于形旁指称的义类为字义确立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声旁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变异。这一定的条件主要就是方言环境。汉字的表意性为中国各方言区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了必要条件,但同时,由于我国各地方言在语音上的巨大差异,汉字在各地方言区内流通时,它的部分形声字的声旁必然和当地的方音发生冲突。由于形声字在习惯上是按声旁来读的,这样,按当地的语音改动声旁就不可避免了。当然,这样的声旁变异很不容易形成一个约定俗成的规范,因为同一个声旁可以采用的汉字形式很多,它不容易在一个方言区内形成统一的意见。加上官话正字在书面语中的权威地位,方言俗字即使出现往往也难登大雅之堂,所以由方音造成的方言俗字的流行有很大的局限。说到底,汉字是以方块形式整体表意,形声字虽然其形旁仅提供字的义类,但是当形旁和声旁组合成一个整体时,它是以整体框架显示字义的,这也是大量形声字能够在不同方言区通行无阻的根本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量方言字的产生是汉字的活力所在。不少方言字进入了正字的系统,如北京话的方言字“捡”“捂”,西南官话区的方言字“搞”,吴语区的方言字“什”“叶”,粤语区的方言字“泵”等。有些方言字则以其特有的乡土魅力存在于文学作品中。例如鲁迅小说《故乡》中就有一个绍兴方言字“猹”,它表示一种獾类的小动物。这个字在小说中字音毕肖,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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