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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纲目与文化模型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 语言纲目与文化模型爱德华·萨丕尔是现代最出色的北美印第安语专家。这对非印欧语民族、尤其是语言类型迥异的汉民族的语言研究,具有深刻的启示。萨丕尔的人类语言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语言观和“模型”理论上。萨丕尔指出,语言作为听觉符号是由说话器官产生的,但说话本身并不是一种本能的、由生理决定的活动。萨丕尔指出,语言是一种特别的符号关系。

2 语言纲目与文化模型

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是现代最出色的北美印第安语专家。他通过广泛的人类学调查,系统地研究了北美印第安语言和语群,第一个用非印欧语的材料提出了人类语言一般理论学说。这对非印欧语民族、尤其是语言类型迥异的汉民族的语言研究,具有深刻的启示。萨丕尔的人类语言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语言观和“模型”理论上。

萨丕尔对语言本质的看法简单而又明晰。他把人类的语言功能和走路功能加以对比,给人以深刻的印象[6]

走路是人类的遗传的生物的功能。学走路时,文化或者说社会习惯的系统不起什么重要作用。人天生具有走路所必需的一切肌肉、神经适应系统。学语言却是由于人不仅出生在自然界,而且也出生在社会怀抱之中。社会一定会带领他走向社会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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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丕尔

没有了社会,如果人还能活下去的话,无疑他还会学走路,但他永远学不会说话,也就是说,不会按照某一社会的传统体系来传达意思。

如果把一个刚生下来的人从他出生的社会环境迁移到另外一个社会环境去,他当然也会发展走路的技术,差不多像老环境里一样,然而他的言语会和他本土环境的言语全然不同。可见,走路是种普遍的人类活动。人和人之间,走路的差别是有限的,这种差别是不自主的、无目的的。言语这种人类活动,从一个社会集体到另一个社会集体,它的差别是无限度可说的,因为它纯然是一个集体的历史遗产,是长期相沿的社会习惯的产物。

总之,走路是一种机体的、本能性的功能;言语是一种非本能性的、获得的“文化的”功能。

萨丕尔对他的语言观作了极其细致的论证。

一、语言的非本能性

言语中最接近本能的可能是感叹之声了,感叹确实是本能的,然而却不是符号性的。疼痛之声也好,欢乐之声也好,它所做的并不是宣称某种情绪正在被感觉到,而只是教情绪的力量多少自动地流露出来。它本身只是情绪的一部分,或者说一种本能反应,并不是对任何人有目的地发出的。如果有人听到的话,也只不过是偶然听到,就像听到狗叫、风声一样。而感叹词是自然声音的习俗的定型,它同感叹之声的关系正像艺术同自然原型的关系一样。艺术纯粹是社会、文化的。人类的本能喊叫本身差不多是完全相同的,就像人的骨骼或神经系统是人体组织的固定部分一样。而感叹词在各种语言中语音特性有很大差别,而且,“感叹词只是语言词汇中极小和功能上最不重要的部分;在任何时候,在有记载的任何语言领域中,都没有看到它们有组成语言经纬的明显趋势。它从来就至多不过是这块宽阔而复杂的织品上的装饰花边而已”[7]。总之,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地制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不管本能表现和自然环境能给某些语言成分的发展多大刺激,不管本能的趋势在多大程度上规定了语言表达的范围和方式,人类语言并没有可以觉察到的本能基础。

语言的非本能性,同时也就否定了把语言的生理—物理属性作为本质属性。萨丕尔指出,语言作为听觉符号是由说话器官产生的,但说话本身并不是一种本能的、由生理决定的活动。首先,肺、喉头、上颚、鼻子、舌头、牙齿,嘴唇都用来发音,但它们不能认为主要的是说话器官。它们有各自的主要功能。说话对于它们只是一种“上层的功能”。正像手指不能认为主要是弹钢琴的器官,膝盖不能认为主要是祈祷的器官一样。其次,语言从外观方面看,或者从心理—物理方面看,是由脑中的联合位置和下导神经路所组成的一张大网。但位于脑中的一个语音,即使已经和发这个语音所必需的“说话器官”的一定动作联合起来了,也还远不能成为一个语言成分。它必须进一步和人的经验的某个成分或某些成分(例如某个或某类视觉印象,或对外物品某种关系的感觉)联合起来,否则不可能具有起码的言语意义。这个经验“成分”就是一个语言单位的内容或“意义”。说话和听话的生理“动作”只不过是“意义”的复杂符号或标记。在这里,萨丕尔摒弃了当时美国心理学界、语言学界流行的行为主义思潮。行为主义心理学力图把人的心理完全生物学化和动物学化,认为在人和牲畜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分界线,必须在同一平面上考虑。例如人类的思维只是“筋肉活动”的一种形式。它的同义词是“喉头的习惯”,于是发音器官成了“思维器官”。语言也是如此。由于把人类特有的语言、思维完全归结为身体内部的肌肉动作,行为主义心理学极端藐视语言在塑造人类心理方面的重大意义,将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心理差别减缩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心理学成了一门毫不涉及心理现象的纯生物学和纯生理学。在行为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布龙菲尔德等语言学家也把语言确定为一种生物学过程,一系列的刺激和反应,把人类的语言同咳嗽、打喷嚏、呃逆(打嗝),同动物的叫声等同起来,把语言只看作一种没有内容的形式结构来加以描述。萨丕尔指出,语言是一种特别的符号关系。一方面是一切可能的意识成分,另一方面是位于听觉、运动和其他大脑神经线路上的某些特定成分。一个词所指的并不是它的音响效果、发音过程及其触觉,发音动作及其视觉,而是指它所联系的某种经验成分。这个经验成分也不是单个的知觉符号或对某一事物的意念符号,而是一个包括着成千累万不同经验的概念符号,是一个可以“顺手把思维包装起来的胶囊”。因此,“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承认语言是在人的心灵或‘精神’结构中充分形成的功能系统。我们不能把语言当作单是一种心理—物理的事来给它下定义,虽然这心理—物理基础是很必须的,否则语言不能在人身上发生作用”[8]

二、语言的内面是思维模式

如前所述,语言的单个意义的成分是概念的符号,那么实际上,连串的言语就可以认为是把这些概念安排起来,在它们中间建立起相互关系的记录。从概念的产生来说,一个概念在具有明确的语言形象之前不会获得个别的、独立的生命。有了一个词,我们就像松了一口气,本能地觉得一个概念现在归我们使用了。没有符号,我们不会觉得已经掌握了直接认识或了解这个概念的钥匙。假如“自由”、“理想”这些词不在我们心里作响,我们会像现在这样准备为自由而死、为理想而奋斗吗?从语言符号能够很容易地由听觉符号转变为视觉符号,由语音、文字形式转变为电码手势形式来看,仅有语音并不是语言的基本事实。语言的基本事实在于概念的分类、概念的形式构造、概念的关系。语言学家要研究的,与其说是言语的物理事实,不如说是思维模式的抽象事实。萨丕尔明确地指出:“语言和我们的思路不可分解地交织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同一回事。”“语言形式的无限变异,也就是思维的实在过程的无限变异”[9]。“思维只不过是脱去了外衣的语言”[10]

语言的内面是思维模式,还意味着思维模式受制于语言结构。例如词不只是了解概念的钥匙,它也可以是限制概念的桎梏。语言的分类格局一旦“打定了主意,认为一东西不是好定了的,就是坏定了的,不是黑定了的,就是白定了的,就很难改变态度,承认某些东西可能是又好又坏的(或者说,无所谓的),又黑又白的(或者说,灰的),也更难认识到好坏、黑白这些范畴可能根本用不上”[11]。萨丕尔在《语言论》中,经常求助于语言“感觉”的概念,指出语言感觉使语言不但是一种客体的东西,而且也是一种主体的东西。萨丕尔后期又吸收了当时英美分析哲学关于“语言的界线,就是世界的界线”的思想,指出“语言大大地制约着我们对于社会问题的一切思考。我们之所以看,所以听,或甚至所以经验,正如我们之所以做这个或那个一样,都是因为我们社会的语言习惯预先安排好了一定解释的选择”。“连我们的表象的原生物也要依靠于那些叫做词的社会模型”[12]

从语言的内面是思维模式的观点出发,萨丕尔较早地从思维与现实的角度论证了语言的符号性。他指出,所有的行为都既可以视为一种功能,又可以视为一种符号,或视为二者的结合。如果为了进屋而猛地打开一扇门,这个行为的意义就在于它允许方便地进入。而如果敲门,这敲的本身就表明门并未打开,它仅仅是一个信号,表明将有人来开门。敲门是更基本的主动的开门行为的一个代用品。这个例子初步解释了什么是语言。人类大量的行为都是语言行为。它们对于我们的意义不在于直接的动作本身,而在于作为别的更重要的行为的间接的信号。一个基本的符号总有它所代表或所指称的某种客观相似物。因此,敲门与对于门的有意图的行动是明确相关的。有些符号已变成行为功能的缩略形式,例如向人挥拳就是一种简略的、无害而又实际上威胁了别人的方式。如果这样的手势在社会中逐渐明确并构成侮辱和威胁的等价物,它就成了一个符号。

然而这种符号与它所代表的事物有相似性,它还不是最基本的,随着时间的发展,符号形式会完全褪尽这种相似性,失去与它所代表的事物的外部联系,就像红、白、蓝三色和美国毫无相似之处,三色星条的美国国旗是一种第二性的符号。对语言的心理学的理解,就是把它看作社会演变的第二性的符号系统。这是一种最为复杂的第二性符号系统。也许人类早期的叫喊等符号形式与他们的感情态度、观念存在一定联系,但语词和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已无这种有迹可寻的联系。

语言的内面是思维模式,并不等于说语言与思维同义。语言就像一架乐器,能够奏出不同高度的心灵活动。语言的流动不只和意识的内在内容相平行,而且在不同的平面上和它平行。这个平面可以低到为个别印象所占据的心理状态,也可以高到注意焦点里只有抽象的概念和它们的关系的心理状态,就是通常所谓推理。语言只有外在形式是不变的;它的内在意义、它的心灵价值或强度,随着注意或心灵选择的方向而自由变化。语言只有在符号表现得最高、最概括平面上才能作为思维的外表。它逐渐地接近思维,而并非贴在完成了的思维上的标签。

三、语言是一种文化模型

萨丕尔在1921年出版的《语言论》一书中对语言与种族、文化的内在联系曾有不十分确定的看法。一方面,他认为语言有一个底座。说一种语言的人是属于一个种族(或几个种族)的,也就是说,是属于身体上具有某些特征而不同于别的群的一个群。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因此人类学家总是凭种族、语言和文化这三个纲目来研究人,根据这三重视点来为一个自然区域画地图。例如,这个区域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有哪几大类?语系有哪些个?如何分布的?作为文化的人是怎样分类的?显著的“文化区”有哪几个?每一区的主导思想是什么?(如北非的回教文化;南非的原始狩猎、非农业的布须曼人文化;物质上贫乏而礼仪上高度发展的澳大利亚土著文化;比较进步的、高度专门化的玻利尼西亚文化等)但是另一方面,萨丕尔又认为语言和种族、语言和文化都没有内在联系,完全不相干的语言可以在同一种文化里共存,密切相关的语言,甚至同一种语言属于不同的文化区域。“在文化的地理、政治经济决定因素已经不再相同的时候,共同语言也就不能无限期地作为共同文化的印证”[13]。虽然种族和文化的分界线确有点和语言的分界线相应的趋势,但这种界线上的一致不过是“浅显的历史上的联系”。例如,地理和历史上的孤立造成人种的差别,自然也有利于深远的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历史上有接触的种族和文化,久而久之会趋向于同化,而同时相邻的语言只偶然在表面上同化。因此,“语言的发展以及种族和文化的特殊发展这二者之间没有深刻的因果关系”[14]。至于说到民族的“气质”或“集体心理品质”决定了语言与文化的共同特征,萨丕尔认为很难证明“气质”是一种文化的趋势和沿流的决定因素。就算气质对文化的形成起了某种作用,也不能就此说它对语言的形成也起了同样的作用,没法证明语言形式和民族气质有任何一点联系。从语言结构里去找分别,以相应于据说是和种族有关的气质变异,那是徒然的,因为“观念在语言中居统治地位,意志和感情显然是次要因素”[15]。因而“气质”作为民族的一种情绪倾向是很少在语言体格中表现出来的。萨丕尔早期思想的这种认识是同他当时尚未摆脱的科学主义传统对语言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他把文化和语言的关系看作一种“道”与“器”的关系,他给文化下的定义是“一个社会所做的和所想的是什么”;给语言下的定义是“人具体地怎样思想”。从他打的着重号来看,文化是一种内容,具有本体论的性质,而语言仅仅是“术”,即方式。很难设想文化这种社会所精选的东西、经验的摘录和社会表达一切经验的具体方式这二者之间会有什么特殊的因果关系。文化的沿流,也就是说历史,是社会摘录上的一系列复杂变化——有增,有减,也有重点上和关系上的改变,而语言的沿流一点也管不着内容的变化,只管形式表达的变化。这种“道”、“器”之分限制了他对语言本质的探究。

另一方面,萨丕尔认为语言与文化的因果联系应该是一种内在形式格局的一致性。语言的内容当然是同文化有密切关系的。例如不懂神通论的社会,用不着神通论的名称;从未见过或听过马的土人遇见了马,不得不为这种动物创造或借用一个名词。又如每一个文化浪潮都在语言上沉积下一层借词,研究这样的借词可以为文化史作有意味的注疏。从日语中的汉语资源,暹罗语、缅甸语、柬埔寨语中的梵语和巴利语印记,英语中的罗马和雅典传来的词,都可以看出早期中国文化、佛教和古典地中海文明在历史上所起的巨大作用。可见语言的词汇多多少少忠实地反映出它所服务的文化。从这种意义上说,语言史和文化史沿着平行的路线前进,是完全正确的。但这种肤浅的、外加上去的平行对语言学家没有真正的价值。因为在萨丕尔看来,语言的实质不在于内容而在于它的形态结构,因而语言与词汇不能混为一谈(尽管研究一种语言在面对外来词时起怎样的反映——拒绝它们,翻译它们,或是随便接受它们——很能帮助我们了解这种语言内在的形式趋势)。词汇和文化(包括神话、宗教思想、社会组织类型、工艺技巧等)可以在语际之间“蔓延”,但这种“蔓延”只是加在语言形态核心的表面上的,不能产生深刻的形态影响。从异文化的影响来说,语言(这里指的是它的形式)也许是“最闭关自守,最顽抗的社会现象”。“把它灭绝了倒比瓦解它本身的形式还要容易些”[16]。因而语言形式的主要的一致性和分歧性归因于语言自主的沿流。从本民族文化的影响来说,如果可以证明文化在一切种类的具体内容之外,另有一种内在的形式,一套规模,那么,才可以说在文化上找到了可以和语言类比的名义,可以和语言发生关系的手段。而在没有发现和揭露这种文化上的纯粹形式格局之前,最好还是把语言沿流和文化沿流当作两个不能比较的、没有关系的过程。萨丕尔说,在文明进化的任何水平上都有形形色色的单纯类型和复杂类型的语言。“就语言形式说,柏拉图和马其顿的牧猪奴是同伙,孔夫子和阿萨姆的猎取人头的野人是同行”[17]

显然,萨丕尔这种对语言与文化关系的理解和武断是肤浅的、简单化的。但是,如果把萨丕尔的观点放在他所处的早期人种语言学历史背景中,我们又可以看到他的思想有其积极的意义。早期人种语言学(Ethnolinguistics)的研究专注于词汇与非语言学的文化的关系。它显示词汇给文化内容提出的一个指数,并借此表明一种文化的几个方面的相对重要性。例如美国西南部的阿帕车(Apache)部落,以狩猎和采集食物为主,有关野兽、植物和环境特征的词汇就十分丰富。北太平洋海岸的印第安人以渔业为主,有关鱼类和捕鱼工具与技术的词汇就特别多。在日语和朝鲜语里,一套社会等级的复杂体系不仅反映在一般词汇中,而且也反映在代词体系这样的词汇形式特点中。萨丕尔认为词汇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的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并不是本质性的关系。如果要追寻语言与文化的本质联系,就必须在它们的各自的结构系统中找到对应之处,探寻那种整体结构上互为映射的内在联系。而这里说的结构,不是词汇结构,而是语言的生命格局——语法结构。因此,萨丕尔早期研究中对语言与文化相互关系的保留态度,预示着作为一个人类学者对这个课题的更高的追求。

事隔数年,在萨丕尔1929年的著述中,他对语言与文化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首先,萨丕尔对语言本质的认识由“器”上升为“道体”。他指出,语言是了解“社会现实”的向导。人类并不像一般理解那样仅仅生活在一个客观世界、一个社会生活的环境中。更重要的是人类生活在作为他们的社会的表达媒介的语言支配之中。很难设想一个人不用语言能够适应现实,也很难设想语言仅仅是解决交际或思考的特殊问题的一种偶然的手段。事实上,“现实世界”也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建筑在该社会集团的语言习惯上的。从来没有这样相似的两种语言,我们能够把它们看作是表现了同一个社会现实。不同社会生存的世界是互有区别的世界,而非仅仅是插着不同标签的同一世界。就拿理解一首简单的诗来说,不仅要在一般意义上读懂词义,而且要充分理解词所映照或者说折射的社会的整体生活。甚至,其他比诗更简单的理解也出乎我们想象地受制于语言这种社会模型。举例来说,如果画十几条不同形状的线,它们给人的感觉是“直”、“弯”、“曲”、“Z字形”等,这些类正是语词本身所暗示的。我们大体上是像一般人那样来看、听或者经验的,因为我们社会的语言习惯使我们倾向于选择某种解释。

萨丕尔在《原始语言的概念范畴》一文中还指出,语言和经验,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那种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语言也不是一张被动的目录,记录着人类的各种试验,在语言和经验发生关系的时候,它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符号体系。人类在思索、认识世界的时候运用着语言,这实际上是在把语言中所隐含的成体系的“预期”投射到现实世界中。这种“预期”体现在语言的完整的形式中,人的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语言形式体系的牵引。因此,如果说语言反映经验,不如说语言实际上是在为人们规定经验。人只能“看”到语言中规定了的东西,这就是人的语言性和人的经验的语言性。萨丕尔认为语言的这种“预期”性很像数学符号。数学符号也是自成体系,数学概念是个独立而自足的封闭系统。在数学符号的运用中,其形式体系可以“预期”一切可能的经验因素。萨丕尔断言,经验的世界本质上是一个意义的世界。事物的意义并非来自经验,而是来自投射在经验上的语言形式,于是人对现实的认识只得屈从于语言的暴力。

显然,萨丕尔已把语言看作一种世界观。他认为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的文化模型,这一模型的纲目是在这种文化的语言中编织的。因此,要观察和了解一种文化的网络及其要义,语言符号系统是一条必要的途径。只有在语言系统中,一种文化模型的要目才清晰地显现出来;只有在语言研究中,才能真正把握一种文化的精髓。

四、语言学巨大的文化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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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龙菲尔德

出于对语言体现文化模型的深刻理解,萨丕尔对当时美国语言学界盛行的描写主义思潮作了适时的反思。他痛感语言学对于人类学和文化史的价值长期以来被忽视了。他明确地指出:随着语言研究的发展,语言已被证明是人文科学的有效工具。语言本身也需要并且得到了其他人文科学的大量启示。对于一个现代语言学家来说,把自己限定在传统研究领域内是困难的。如果他不是很迟钝的话,他肯定从语言学和人类学、文化史、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甚至物理学和生理学的互惠的联系中获益不少。从这一点出发,萨丕尔提出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这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问题。他对把语言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来研究的结构主义传统提出了大胆的怀疑。

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代表布龙菲尔德努力想使语言学成为一门科学。然而通向“科学”的途径在他看来不外乎:①科学只能同当时当地每一观察者都感受到的现象打交道(严格的行为主义);②科学只能同处于一定时间地点坐标上的现象打交道(机械主义);③科学只能采用能导致进行实际操作的初始陈述和预断(效验主义);④科学只能采用从物理现象有关的常用术语中通过严密的定义得出的那些术语(物理主义)[18]。在布龙菲尔德看来,论述人类活动和经验所用的术语,必须全部与任何一个观察者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所能观察到的现象有关联。他不承认人类行为具有某种非物质因素的参与,也就是每一个人内在的精神、意志或心理的参与。他认为语言论就是一种机械论或物理论。人类行为的因果序列“就和我们在物理或化学研究中所观察到的一样”[19]。语言学是一门自然科学。语言学的首要任务是研究可以观察到的物质现象——语音形态。因为语言不过是“一系列喉音习惯”。和语义有关的研究是徒劳无益的。例如,语言学家怎么给“原子”下定义呢?那只有等待物理学家对原子研究得十分彻底。而语言学家怎么描写一种语言呢?那只有将这种语言的历史知识全部抛弃。

萨丕尔针对把语言看成“一系列喉音习惯”的行为主义观点,不无嘲讽地指出:按照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推论语言也不过是一种“无声的喉音物”。然而事实上,语言不仅仅是一种机械的物理现象,在语言形式的背后,是将它凝聚起来的历史。每一种语言结构都是历史的延伸,都是历史结构,是长期而复杂的历史发展的结果。抛开历史发展的过程,抛开语言结构的功能,语言形式本身也就不可理解。我们固然可以把语言研究的崇高目的置于语言形式上,但这绝不意味着语言就只能理解为形式,而不是功能或历史过程。因为每一种语言结构都离不开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

萨丕尔认为,语言学自然感激物理学和生理学,例如语音学就离不开声学和言语器官生理学。一方面,语言行为的实际技巧包含非常专门的生理学意义上的调节;另一方面,与语言过程的规律性和典型性相比较,从其他文化立足点研究的人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自由与不确定的特点。但是,“语言基本上是一种文化和社会的产品,它必须从文化和社会上来理解”。“语言学对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具有战略上的重要性。因为语言是像文化的其他表现那样严格社会化的人类行为类型。它在基本原理和倾向上背离那种只有自然科学家才惯于公式化描述的常规”[20]。因此,不仅没有必要为语言研究提供可资机械地运用的精确程序来分析素材或检验任何特殊的分析方法,而且还应批判那种认为在一切科学中严格地运用自然主义方法以抽象地说明研究者的信念,随便怎样也有助于解决科学问题的错觉。当然,在社会现象明显的无规则的背后,存在着其构造和倾向上的规律性,这就像力学世界的物理过程的规律性一样真实,虽然这种规律性在萨丕尔看来是很不确定,而且属于另一种理解方式的。萨丕尔指出,严格的语言学领域正在不可避免地被超越。理解语言机制对于历史研究和人类行为的研究正充分显示其必要性。语言学家将不断在科学的一般领域内理解他们研究课题的意义,而不顾忌因他们未关注正统的语言本身的问题而被指责为卖弄学问。

语言学是如何超越它的自然科学园囿的呢?萨丕尔列举了四种有关人文科学的研究。

人类学——人类学研究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是,随着我们对社会行为的分析越来越精密,语言结构及其历史发展的知识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语言事实上成了文化的符号指南(symbolic guide to culture)。许多文化事物和观念往往在语词上被混淆了。因此研究具有文化涵义的语词的分布常常使我们对各种发明创造和观念的历史的认识有意想不到的启发。

社会学——社会学家必然对人类相互之间的交际的技巧有兴趣。从这一点出发,对语言交流的便利和障碍的研究是绝对重要的,而且必须把它们放在那些决定行为模式和观念的交流的难与易的许多其他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加以研究。社会学家还必然对在任何社会中产生的符号意义的不同感兴趣。言语或言语的社会风格问题远不止是美学或语法的问题,发音的特殊方式、短语的特征、言语的俚语形式、各种职业术语……社会正是在如此多样的符号中组织自己的。这些符号对理解个人和社会观念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心理学——心理学家正越来越关注语言资料。虽然迄今为止,他们能否在语言学家根据他们的材料所作的系统阐述之外更好地理解语言行为,还令人怀疑,但语言学家自己所做的心理学的解释需要用更一般的语言来重新阐释,纯粹的语言学事实可以作为符号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已是一种普遍而自然的看法。心理学家也许过于狭隘地只关注简单的言语心理基础,未深入研究言语的符号本质。这可能是因为心理学家大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符号系统的重要的基础意义。在符号学的领域,语言学的进展对于心理学的进展肯定会有很大贡献。

在所有的文化形式中,语言的基础形式最完整地独立于其他文化模式。因此语言学有希望成为最大限度地理解文化的“心理学—地理学”指南。在日常生活中,行为的基本符号体系荷载着令人为难的功能交错的变化形式,因为人类行为的单个动作往往是多个清晰的符号形式的相遇点。我们很难把握行为中上下文的和非上下文的意义。语言学对于符号构形的研究却有特殊的价值。因为语言模型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足的,不受其他非语言的相互交错的符号形式的控制。

哲学——哲学正前所未有地关注着语言问题。语法形式和步骤被哲学家天真地翻译为形而上学问题的时代早已过去。哲学家需要理解语言,以防止他受限于自己的语言习惯。为了把逻辑从语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了理解符号的知识和意义,哲学不得不对语言学的进程作出起码的评论,而语言学家将以极大的优势来帮助弄清我们所使用的词语和语言程序的含义。语言学家得天独厚地成为语言感情上的相对论者,因为他最少受他自己的语言形式的欺骗。

萨丕尔充分肯定了语言学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体系中的重要的、独一无二的地位。一方面,他明确认识到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既不模仿也不企图接受自然科学的不可更改的概念,否定了用机械的、不可移易的物理学或生物学概念研究人文现象;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在人文科学中语言学的材料和方法比其他研究社会化行为的学科更容易确定。当语言学明确自己研究对象的人文本体论,明确自己作为一门人文科学的基本属性的时候,语言研究的特点,即它类似自然科学的容易确定性,就在人文科学中显示出极大的优势。这使它能对社会做真正科学的研究。萨丕尔指出:“对于经常被指责为在自己的研究课题的精致模型外一无所知的语言学家来说,重要的是认识到他们的研究对于人类行为的一般意义上的解释所具有的意义。不管他们喜欢不喜欢,他们必须不断关注许多侵入语言领域的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问题。”[21]

五、语言模型的本体论意义

萨丕尔的语言学人文主义思想是对在欧洲结构主义和美国行为主义双重作用下形成的语言学科学主义思潮的激烈的反叛。这不仅表现在他的语言观和语言学价值观上,而且深刻地体现在他的语言模型学说上。

萨丕尔在讨论语言特点的本质的时候,一直严格区分语言和词汇,形式与价值。他认为语言的基本形式是人类直觉的符号表达。形式可以有上百种。使用母语形式的人对自己母语的形式是不自觉的,因为这种形式本质上是一种语言的内在模型。对语言的内在模型应作纯正的研究。即:一方面,语言模型如何,与使用语言模型的民族在物质上进步还是落后无关;另一方面,语言模型如何,与该语言的词汇是否丰富无关。所有的语言都有足够的资源,只要有需要,可以随时用来创造新词。一种伟大文化的语言媒介可能会有丰富的词汇,但这跟该语言的模型无关,跟该语言模型的价值无关。可以设想,一种语言的每一个声音,每一个词,每一个具体概念都改变了,而它的内在的现实一点也不改变,就像可以往一个固定的模子里倒水、倒石膏,或是倒融化了的金子。语音也不是语言。简单地说明一种语言如何从几乎无穷无尽的语音里选送出某些特定的语音来使用是不够的,甚至经过艰苦的语音分析得出一种语言纯粹客观的语音系统也是不够的,因为在语音系统的背后,还有一个更有限制的、“内部的”或“理想的”系统。它“是一个完成的格局,一个心理机构”。这种内部的语音系统或者说语音“模型”与语音的物质本质无关,表现为一种语音组合关系的功能系统。可能历史上有亲属关系的两种方言没有统一的、共同的语音,但它们的语音系统的“模型”是相同的。例如某种语言的p、t、k这三个音,其中p被与它相当的浊音b代替了,它原先的系统也就被破坏了,但假如剩下来的t和k也随之被与它们相当的浊音d和g替代,那么它原先的系统又恢复了。物质的语音变了,“模型”却保存了下来。萨丕尔指出,语音模型“是语言生命里一个真正的、非常重要的原则。甚至在它的语音内容久已改变了之后,它还能作为一个格局坚持下去,包括语音成分的数目、关系和作用”[22]。因此,客观地比较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语言的语音是没有心理或历史意义的,除非先确定这些语音在内部格局中的“价值”,即语音在实际言语里的一般用法和功能。萨丕尔在他的语言调查中发现,教一个印第安人区分语音时,如果一种分别不相应于他的语音格局中的点,就有困难,甚至不可能,尽管这种分别在我们客观的人听来非常明显。但是隐微的、刚刚能听出来的语音分别,只要碰上了格局中的点,他就能容易地并且自主地在写法上表现出来,语法也是如此。萨丕尔指出,凡是已经略微体会到某种外国语的精神的人一定会明白:每一种语言都像有一个基本规划或固定的体裁。语言的这种类型或规划或结构“本性”,比我们所能举出的任何单一现象都更是根本性质的、更是弥漫一切的;单只罗列零碎的语法事实并不能使我们恰如其分地了解某种语言的性质。由此看来,一种语言是通过它的内部模型(包括语音格局、语法结构、概念结构)来表现它的特性的。语言学家不能埋没在大量烦琐的观察里,而应把握住语言的内部模型。它决定了语言的一切变化。另外,言语的实质,既然不是纯净地在实践中实现的,它只存在于语言的“模型”当中,那么在经验上观察到的语言事实里是找不到这个内部模型的充分表现的。“模型”是观念选择的结果。它预先决定了语言发展的方向,同时构成了历史变化的某些经常的不可知的东西,使一种语言的“结构天才”区别于另一种语言的“结构天才”。

与语言是一种内部模型相联系的,是语言的类型。各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固定化和系统化的内部模型。这种“模型”规定着语言的形态类型。萨丕尔用大量的事实论证了语言的多样性给人的深刻印象不亚于它的普遍性。他形象地指出:从拉丁语到俄语,我们的视觉所及,景象是大体相同的,不管近处的、熟悉的地势已经改变了。到了英语,我们好像看到山形歪斜了一点,不过整个景象还认得出来。然而,一来到汉语,头上的天都变了。一方面,某些说英语的人认为是主要的概念,在其他语言中可以不理会。例如英语中“the man kills the duckling”这句话,汉语的表达是“人宰鸭”,相当于man kill duck。这种表达在说英语的人看来是幼稚、犹豫、空虚的。它把三个具体概念用三个单音词直接表示,主语和宾语这两个关系性的概念只由具体词处在动词的前后来表达,而指称的确定不确定、数、人称、时制、性别这些在英语看来是重要的概念都没有表达出来。然而这句话在汉语中却又是完全适当的传达,没有传达的东西在上下文和共同了解的背景中都传达了。相反,一个聪明而敏感的中国人,习惯于“彻骨地”使用语言形式的,又会说印欧语的句子是“何等学究似地闹玄虚!”当他第一次面对欧洲语的不合逻辑的复杂性时,会感到把说话的素材跟形式格局这样大量地混成杂伴儿,或者更正确地说,把某些基本上是具体的概念,转用为虚薄的关系概念,这种态度实在叫人难受。另一方面,某些说英语的认为不重要的概念,在其他语言中却必须表现出来。例如theman kills the duckling并未提到人、鸭子、说话的人、听话的人的位置关系。在说话的人看来,人和鸭子都看得见呢,还是其中的一个看不见呢?二者都处在说话人、听说人的视野之内呢,还是处在远远的没有指定的一点呢?那小鸭子是属于你的,还是属于他的呢?这种潜在的“指称”观念,说英语、汉语的人都是不会想到铺张地表达出来的,但对于夸丘脱尔印第安人,这种形式上的铺张却是很自然、不可少的。

萨丕尔对人类语言类型,特别是与印欧语显然不同的美洲语言的类型之多样化的深刻印象和阐述,使他逐渐形成了新的类型学思想。

首先,人类语言的类型区分不能套用印欧语的类型范畴。萨丕尔在他对美洲语言的大量调查中感到,在印欧语材料上建立起来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语言分类原则不适于美洲语言。一方面,美洲语言缺乏历史的材料,无法对比它们发展的相连贯的各个阶段,也无法把它们列入“语系”,按发生学进行分类。萨丕尔主张以广泛的结构标准作为语言的分类标准,而不取发生学分类所依据的标准。另一方面,美洲语言的类型极其多样,它们与已知的欧洲、亚洲、非洲等其他文明的语言有着根本的区别。萨丕尔认为,迄今为止的语言分类法与其说是把所知的各种语言都包罗进去了,不如说是强迫各种语言坐在窄小的直背椅上。面对这种僵硬的排列,人们不禁产生种种疑问:

一种语言有多种面貌,究竟选择哪一种作为分类的“观点”?

分类的“观点”只需一种够吗?

只选用跟我们相近的、我们最直接感兴趣的几种语言,再补充一星半点不熟悉的语言,就能给语言分类了吗?

用“孤立——黏着——屈折”三位一体的公式就能把一切语言都划分清楚吗?

萨丕尔指出,贪图简单的公式,只能叫语言学家自作自受。例如,上述三位一体的分类公式就是从汉语和拉丁语这两个极端(屈折和分析)出发,在它们各自的周围集合一些可以方便地集合起来的语言,然后把其他一切语言扔到“过渡类型”(黏着)里。有时又让印第安语拖在后面,算是黏着语的“尴尬的后位”,叫做“多重综合语”。而事实上,一种语言可能是黏着的,又是屈折的;或者是屈折的,又是多重综合的;或者又是多重综合的,又是孤立的。

其次,人类语言的类型区分不能套用生物学的进化论。萨丕尔认为把从“孤立”到“黏着”再到“屈折”作为人类语言发展的三个阶段是一种来自自然科学的进化论偏见。它是19世纪中叶在印欧语的研究中灌输进来的。它强暴地占住了语言学家的思路。这一部分是由于语言研究中的生物学科学主义倾向,另一部分则是由于当时绝大多数语言理论家都说某一种印欧语,其中发展得最充分的样式是他们从小就学的拉丁语和希腊语。他们很容易就相信这些熟悉的语言代表着迄今为止语言发展的“最高”类型,而其他一切类型不过是走向这可爱的“屈折”类型的阶段。凡是符合梵语、希腊语、拉丁语和德语的格局的,就被当作最高的;凡是不符合的,就叫人皱眉头,认为是短少了什么,或者至多不过是一种有趣的畸形而已。萨丕尔不无嘲讽地说:

一位有名的谈论文化和语言的美国作家有一句警语:说黏着语的人虽然可贵,但是一个屈折的女人嫁给一个黏着的男人,实在是罪过。用这么大的精神价值来打赌么?屈折语的护法师引以为荣的往往正是拉丁语和希腊语的不合理的地方,只有当他们觉得宜乎强调这两种语言的深刻的“逻辑”性的时候才不这样。可是对土耳其语和汉语的清醒逻辑,他们又是麻木不仁的。好些“野蛮”的语言,不合理的地方那么显眼,形式那么复杂,这又不合他们的胃口。感情用事的人真是难以理喻。[23]

在萨丕尔看来,印欧系语言的发生学分类不仅是不充分的,而且往往不是导致种族中心主义,就是纠缠于站不住脚的进化论臆说。

其三,人类语言的类型区分不能套用逻辑范畴。萨丕尔反对像传统的逻辑学派那样用逻辑范畴来条理语言范畴。恰恰相反,他认为人类的概念世界的系统化是由语言结构完成的,因此语言类型的区分不能以逻辑范畴为依据,而应以按各自的个性条理概念世界的语言结构为依据。经过语言结构的“模铸”而呈现出来的概念,是“语法的概念”。

拿单个词来说,一个词可以“随意”捏合几个概念。例如farmer(农民)看上去像一个完全统一的概念。但从另一种意义上看,它又是one who farms(一个种地的人),这是一组概念。它的根本成分farm所传递的概念不是有关人的身份的,而是有关某种生产动作的(to farm,种地);而这动作的概念本身又是以另一个有关某类事物(farm,农场)的概念为基础的。farmer有一个表示“从事者”的后附加成分-er。它传递一个相当具体的概念,类似doer(做事的人)。但它的具体性被语言结构淡化了。farmer的-er并没有指定明确的概念,即没有干脆说one who(farms)((种地)的人)。它只充当概念之间的媒介,即仅仅表示所谓farmer的人和庄稼活儿有足够密切的关系,以致习惯地被认为是永远从事这种活动的。事实上,他可以进城去做种地以外的任何事情。可是他的语言标志仍旧是farmer。萨丕尔指出,语言在这里暴露了自己有点无能为力,或者不妨说,有一种别扭的倾向,故意不理会直接交给它的任务,宁可信托想象和习惯来填补一个具体概念(to farm)和另一个“派生”概念(farmer)之间的思想过渡和使用上的细节。任何语言似乎都不可能把每一个具体观念都用一个独立的词或根本成分表达出来。经验的具体性是无穷的,而最丰富的语言的资源也是有严格限制的。所以不得不把无数的概念归到某些基本概念项下,而用别的具体或半具体的观念来作功能媒介。一个词如果包括一个派生成分(如-er),它的根本成分(如farm-)的具体概念会从意识中隐退,而让位给一个新的具体概念(farmer)。后者在语言表达形式上是综合的,这种综合性潜伏在结构形式里;而在思想上并不综合,因为它的根本成分的具体概念已经“隐退”了。这种让某些概念凸显、让某些概念归附、让某些概念隐退的综合条理作用,正是语言范畴对逻辑范畴的重组和再构。它显示出不同语言的“结构天才”和它所规划的思维模式。

相对来说,句子的结构比词的结构逻辑性更强一些,然而在句子中逻辑依然被语言结构重新“模铸”过了。举例来说,the farmer kills the duckling这个句子中,kills的-s就包含了不下于四种逻辑上独立的关系:

(1)表示一个独立的陈述;

(2)表示farmer的主语性质;

(3)表示farmer是单数;

(4)表示动词的现在时。拿英语这个句子和德语同义的句子Der Bauer t9tet das Entelein比较,还可以看出,英语的the表示确定指称,德语的Der在表示指称的同时又表示单数、主格和阳性;das在表示指称的同时又表示单数、宾格和中性(尽管在逻辑上这些概念应附着于具体概念)。德语又把“宰”这个观念分裂成基本概念tot(死)和派生概念t9t-(使做某事、使成为某物,用tot的元音变换),t9tet(弄死)在结构上是tot+元音变换+ et,大致相当于英语的dead-en-s(死—使—第三人称单数)。

如果拿英语和拉丁语比较,不同语言结构呈现的不同逻辑格局就更明显了。英语The(那)white(白的)men(男人们) that(关系代词)come(来)(来的那些白男人),拉丁语为illi(那、几、阳性的、从事者)albi(几、阳性的、白的、从事者)homines(阳性的,从事的、几、男人)qui(那、几、阳性的、从事者)veniunt(别的、几、现在、来)。每一个词都包括一个根本概念(括号中带点的)和三个选自格、数、性别、人称、时制等范畴的关系概念。

萨丕尔指出,从纯粹逻辑的观点看,我们的句子所表达的概念为什么这样遴选,这样处理,这样组合,而不是另外一个样子,显然是讲不出内在的道理来的。句子是由历史的势力和盲目的心理势力产生的,并不是明确地掌握了一个个的成分,然后把它们逻辑地综合起来。所有的语言多少总不免是这样的。既然同一逻辑范畴在不同的语言中具有不同的功能,那么语言的类型区分只能以结构功能作依据。萨丕尔在谈到词类的时候也指出,词类所反映的,与其说是人对现实的直觉分析,还不如说是人把现实模造成各种不同形式格局的能力。一个词类脱离了造句形式的范围,就变成了鬼火。所以词类的逻辑分类法——有几类,性质怎样,有没有一定范围,对语言学家没有一点好处。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分类法。一切都要看这种语言承认什么形式上的限制。

从萨丕尔的模型学说及其在类型学上的运用来看,萨丕尔高度评价语言模型(Pattern)对于语言的本体论意义。“模型”对于语言的内容来说是一种思维模式,一种世界观;对于语言的形式来说,是语言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生命和根本依据,它几乎是无理性地模造了一种语言的概念世界和精神格局。在萨丕尔看来,什么是语言的内容呢?当然是语言的“模型”。可这种“模型”本身已具备一种形式。什么是语言的形式呢?当然也是语言的“模型”。可这种“模型”本身又是一种已经充实的形式。语言“模型”将民族的概念意识语法化。这种“语法的概念”在凝聚内容的同时又规范了内容,成为与内容互为彼此的表现形态。正由于“模型”得到内容的高度肯定,所以它就在较为充分的意义上成为内容力量的本体,成为语言表象的内在精神。萨丕尔无疑是在某种程度上将语言“模型”偶像化了。然而这种偶像化是深刻的,它从本体论的高度思考语言的结构模式,指出人类语言依靠其结构模型的无意识性质和未经理智化的性质,使语言对于人类精神生活的历史、进步或进化的内在趋势具有“诊断价值”,从而深刻地嘲弄了那些“沉迷于枯绝的和纯技术的看法”,妄言观察,不知“模型”,妄言形式,不知内涵的语言描写主义拜物教,进而为萨丕尔关于“一种文明的文化模型网络正是在表达这种文明的语言中编成了细目”的思想奠定了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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