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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商标译评的误区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广告商标译评的误区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日益发展,经贸交往越来越多,广告商标的翻译也随之活跃起来。这对于广告商标翻译的促进及其质量的提高,对中外经贸活动的推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兹从中外文化的双向交流,市场营销的实践,全面理解词义以及语言的生命力和发展等四个方面,谈谈广告商标译评的误区。

第五节 广告商标译评的误区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日益发展,经贸交往越来越多,广告商标的翻译也随之活跃起来。广告商标翻译的研究和评论也应运而生。这对于广告商标翻译的促进及其质量的提高,对中外经贸活动的推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众多译评之中,不乏少数指摘不当的批评,致使一些本无不当,甚至在实践中证明是成功而出色的译例,也被列入“死译”或“误译”之中。兹从中外文化的双向交流,市场营销的实践,全面理解词义以及语言的生命力和发展等四个方面,谈谈广告商标译评的误区。

作为“龙的传人”,就从译“龙”为“虎”这一译例谈起吧。

一、中外文化的双向交流

东方人,尤其是炎黄子孙,说起龙,无不龙马精神,津津乐道:龙乃吉祥的象征,龙有超凡的神力和智慧。炎黄子孙乐为“龙的传人”。

可是,在广告商标上碰到“龙”,在机构商号中见到“龙”,用英语翻译起来,有些人就如叶公见真龙,避之则吉了。其理由是,在西方文化中,“龙”(dragon)是“凶残的魔鬼”,是“可憎恶的象征”。

因此,经济发展迅速的亚洲四个国家或地区被誉为“亚洲四小龙”时,译界多半谈“龙”色变,不少人译“龙”为“虎”(tiger)。“亚洲四小龙”因之被译为four Asian tigers(“亚洲四小虎”)。让我们从“文化双向交流”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

中国科技大学的汪滔在《“亚洲四小龙”应译为“four Asian tigers”吗》一文中,从译文应起桥梁作用,到帮助读者理解原文的文化精髓;译文应有效地促进国际文化的交流;世界人民对“龙”的文化背景和引申意义的理解加深,不会对“龙的传人”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等三个方面出发,表达其不同看法,认为“亚洲四小龙”还是译为“four Asian dragons”好。

实际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西方人确实加深了对东方“龙”的理解。而且,西方人也有喜欢“龙”的。美国哈佛大学早就出版了一些将“亚洲四小龙”的“龙”译为dragon的书,包括笔者两次接待过的傅高义(Ezra F.Vogel)教授的专著——The Four Little Dragons,The Spreading of Industrialization in East Asia。

英国人接受和喜欢的三条威尔士龙叫Welsh Dragon!他们可以称龙为Dragon,我们为何不可?在东西方文化交汇(East meets West)、国际交流频繁的香港,很多商号带“龙”的公司机构,都拒绝译“龙”为“虎”。港龙航空公司者,就是Dragonair,在英文报刊上图文并茂地大卖广告。游龙(香港)旅运有限公司,就是Flying Dragon(H.K.)Travel Service Limited。远龙国际有限公司,则为Far Drag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双龙置业有限公司,直译为D-Dragon Estates Co.,Ltd.。

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区内的“龙舫皇宫”酒家,大大方方地译为Dragon Boat Palace,还让腾龙的形象跃然壁上。不见西方人士望“龙”止步,却见中西食家客似云来。

美国教育家Ms Edith Simons为推动中外教育交流而组织的“诗妮姿国际旅游”机构,干脆就以“龙”为徽标,印有“龙”在名片上。

1997年12月31日晚上,为庆祝中国与南非建交,在南非广播公司演播大厅举行的联欢晚会上,舞台两侧柱子上雄踞着南非独有的猎豹和象征中国的巨龙。

俄新社2008年8月6日报道,俄罗斯一位新娘在距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日)婚姻登记日仅一周时间,她坚持要自己的婚纱设计师将已设计好的婚纱进行修改,将白色婚纱改称红色,将龙形图案和奥运字样装饰在自己裸露出来的身体部分,而帽子则设计成了“鸟巢”形状。

2008年8月20日下午,北京奥运的女子花样游泳“自由自选”项目决赛在北京“水立方”游泳中心举行。解说员讲道:中国龙来了。原来,加拿大一对选手身穿中国龙鳞图案的泳衣出场,飞腾入水,一会儿作出“龙喷水”,一会儿模仿龙腾动作,露出水面的造型分明是一个是龙头,一个是龙尾。

如果照译“龙”为“虎”的话,上述诸龙都译“虎”,行吗?

中国人由于“蝙蝠”谐“编福”音,视为“吉祥”之物。所以蝙蝠的图案在中华民族民俗里代表着“福禄寿喜”中的“福”,一直到今天,在中国还可以找到一些门上刻着蝙蝠图案的旧式房子。西方人对蝙蝠却不像中国人这么有好感。在西方人眼里蝙蝠就是一个邪恶的、丑陋的吸血鬼,他们既怕它,又讨厌它。但蝙蝠侠已经成为许多西方孩子心目中的大英雄。海盗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劫货的“魔鬼”,可是,北欧的一些国家建起了海盗博物馆,炫耀他们的发迹史,波罗地海上的豪华游轮,也命名为“海盗号”。在引进介绍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我们应当有自信地宣传介绍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

二、脱离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

有位译评家指出,“现下时兴的名牌Blue-Ribbon Beer通译为‘蓝带啤酒’”,是“死译”。

其理由是:“不看原文,说到‘蓝带’,总让人联想到“blue belt”,即授予受过三年训练的柔道运动员,系在柔道衣腰上以资区别的标志;仅受训三年,就只代表“一般水平”了,Blue-Ribbon Beer原厂家一定不愿意中国消费者认定其啤酒“水准平平”的;中国传统以“金”代表“最高品质”,现代颁发荣誉凭证亦以“奖杯”为重,故把Blue-Ribbon Beer译为“金樽啤酒”,或许可以算是等值了。如果了解西方文化,不懂belt和ribbon的区别,就容易陷入批“对”为“错”的尴尬境地。

我们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中外文化,既然是双向交流,就不仅要向世人介绍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还要向炎黄子孙介绍世界其他民族的灿烂文化。

在西方文化中,blue ribbon是绝妙好词,有“名著佳作”,“最高荣誉”,“一流”等含义。Blue Ribbon Beer原厂家驻华代表Mr.Mitcheli告诉笔者,在西方的一些比赛项目中,第一名披蓝色绶带,第二名披红色绶带,第三名披黄色绶带。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牙买加选手获得100米短跑的金牌,路透社就用Blue Ribbon来报道:The showboating Jamaican won the blue ribbon 100 meters final at the weekend,smashing the world record to join record-breaking American swimmer Michael Phelps as the 2008 Olympics poster-boys.(风头出尽的牙买加选手周末取得100米短跑的桂冠,打破了世界纪录。他和破纪录的美国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起,成为2008奥运会的完美典范。)

想着这么多表示一流的顶级含义,眼见这蓝湛湛的绶带商标图案,放着“蓝带”这么好的译文不用,更用何物?引进点西方文化,示意为引进的品牌,在营销中也适合一些消费者的心理。

其实,“蓝带啤酒”的译名并非始于中国内地。引入中国内地之前,早有“蓝带”这一译名风行海外和港澳地区了。美国Blue Ribbon Beer原厂家对此译法,不仅未提出异议而且早已确认使用。为“蓝带”译名而替原厂家担心,是不切合实际的。

那么,“蓝带”这一译名在市场营销的实践中表现如何?且看两个事实,结论就不言而喻了。

其一,Blue Ribbon Beer原厂家经过多年的市场考察,确认了“蓝带”商标产品在中国各地有实力、有效益的销售网络,早在1993年9月16日就在广州中国大酒店签订协议,确认蓝带啤酒厂(肇庆)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范围内对“蓝带”商标产品享有独占生产权和销售权。笔者有幸恭逢盛会,担任翻译,见证了签约仪式。

其二,“蓝带”商标产品一直销售很好,实践证明:“蓝带啤酒”是Blue Ribbon Beer的最佳译文。由于品牌效应,“蓝带”其他产品的销路也是令人满意的。

这一译评的讨论,使人想起了对Lux香皂的商标译评。有人撰文认为Lux译为“力士”与图案上的美女不相配,不够温柔,等等。且不说日本力大无穷的相扑手,体育界健美有力的球星却往往与美女相配,就用“力士”香皂多少年来在市场上销售的实践来说,也看得出认为“力士”译得不好这一评论是站不住脚的。

译界的理论研究和教学,脱离实际的情况时有所闻。如果商标广告的译事与评论竟还坚持与营销实践相脱离,闭门造车,而且连经过多年约定俗成,市场吃得开的商标也再来一个新译法,还有什么意义呢!

三、忽视了全面理解词义

关于“凤”的翻译,译界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一些译家搬出词典那部分关于“凤”phoenix乃“每500年自行焚死,然后在灰中再生”的鸟和“毁灭后会再生的事物”的词义,宣称译“凤”为phoenix于广告商标用词上,是不会被西方人接受的。

这显然是忽视了“凤”的全面词义。phoenix除有上述词义之外,还有“尽善尽美的模范”,“十分优秀的人或物”,“完人”,“殊品”的含义,而且还有“中国古代神话的凤凰”和汉语拼音“FENG HUANG”的解说。

如果西方人对phoenix说“不”,那么,美国亚利桑那州(Arizona)的首府Phoenix(凤凰城)就得改名了。可是,那里的市民不会因Phoenix而弃城而去。现在Phoenix不仅是旅游胜地,而且还是1991年年初举行的国际旅游博览会的主办城市呢!

不但城市名为Phoenix,名人也称誉为Phoenix。1996年12月,笔者随团赴韩国考察,看到当时在该国名列前茅的大公司之一的汉拿集团的英文资料,赫然印有将其总裁郑仁永誉为Phoenix的一段文字:

Chung,In Yung,the Founder and Chairman of the Halla Business Group,is widely recognized as a genius and a phoenix in the business area not only in Korea but also throughout the world.

香港有不少名龙称凤的楼宇大厦,其英文译名,一为音译Lung或Fung,二是意译Dragon或Phoenix。如Phoenix Court(凤凰阁),Phoenix Apartments(凤鸣大厦),Phoenix Garden(锦凤苑)等,有意思的是港岛闹市区的富仕大厦,也要译为Phoenix Tower,香港中外文广播的凤凰(电视)台,也用Phoenix。

一位来自新西兰的朋友告诉我,新西兰有不少公司,大宝号用的也是Phoenix!其中一家还是著名的内陆快递公司。

四、忽视了语言的生命力

语言是活的,是有生命力的,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但是,具体运用起来,尤其在广告商标的翻译上,语言的这一活的特征,时有被忽视的情况发生。

有位译界朋友在《“大哥大”,“二哥大”及BP机》一文中说:“Xerox只是美国的一个生产复印机的公司,而不是复印机的名称,不能用Xerox Machine来代称复印机,也不能用Xerox作动词来表示复印的动作。”这位朋友的知识面太窄了。

这里说的“不能”,实际上早就都“能”。先看看几个语言发展特征的典型例子吧。

广东曾有这么一段时期,由于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在南洋种橡胶出名,不少人说“我要去买一双陈嘉庚”时,是要买陈嘉庚先生所产橡胶制造的鞋子。

Diesel先生是德国发明家,因发明柴油机而闻名于世,“diesel”后来就成了柴油机或内燃机的代称了。

18世纪英国医生Condom发明了男用安全套,后来condom成了“安全套”的代称,一般字典里还查不出这原是发明者的大名呢。

法国人Louis Braille创制了用凸点符号供盲人书写、摸读的文字符号体系。他的姓改为小写的braille之后,就成了意为”盲文”的普通名词,而且还可用作动词,意为“用盲文印或写”。

与此同理,Xerox原来确是公司的商号,产品的商标,但随着其旺盛的生命力的发展,又不限于商标商号了。在20世纪80年代(或许更早些时候)以来的不少词典里,Xerox既作商标商号,又有新的词义;既可作名词使用,又可作动词来用。它表示静电复印术、静电复印机、静电复印本,又表示“用静电复印法复印”。xerox machine,也偏偏可以表示“静电复印机”。词典里又有这么一个例句:Could you xerox this letter please,Paula?其实,多翻几本词典,多注意新版的书籍,对xerox的理解就不会这么肤浅了。

“的士”的例子更能说明语言的生命力。这原是粤港一带对Taxi的方言谐音译例。许多年来,不少外地人对此很不以为然。

改革开放以来,南北人士交流多了,越来越多的人承认了“的士”在生活实践中的存在,并钟情于“打的”这一简洁明了的表达;北京人还有所拓展,引申出“面的”(作为出租车用的面包车”),一些地方又进而有了“摩的”(作为出租车用的摩托车)。这样,“的士”和“打的”终于被专家们请进了“大雅之堂”,编入1998年修订出版的权威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里。

综上所述,在进行广告商标翻译,尤其是开展广告商标译评的时候,应当考虑中外文化交流的双向性,既要适当吸收外来文化,又要适当对外介绍华夏文化;应当注意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对业已流行的译名予以观察和检验,尊重已被证明广为接受的译法;应当全面理解中外译名的含义,多了解一些中外人士对有关词汇使用的实际,避免片面性;应当看到语言本身的生命力和发展,从而避免对词语发展引申的词义了无知晓或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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