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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广告管理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立案查处假冒商标2件,查处商标侵权案4起;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2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1件;办理侵权商标案1件,案值716.6元,罚款3000元,收缴标识3481枚。在城关市场查获2起非法药品广告案件,收缴性药广告牌3块、淫秽图案广告说明书5张、印刷品广告682份;立案查处违法广告43件,罚款1797元;查处违法广告15户,涉及案值25000元,罚款3810元。
商标广告管理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一 商标管理

1986~1995年,和政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企业有县铜套厂、水泥厂、后寨子酒厂、太子山清真食品厂、罗家集饮料厂和新庄醋厂等6家,注册商标6份。在商标监管中,查获没收并销毁假冒商标1.50万张,1996~2005年,办理注册商标9件,未注册使用的10件。对注册商标均已建立档案,并及时回访检查使用情况,及时进行验证,验证率达到100%。立案查处假冒商标2件,查处商标侵权案4起;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2起。1997年,查封假冒商标标识1万多张,帮助县铜套厂、后寨子酒厂申报全国驰名商标,加强了商标专用权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2002年,收缴绿色食品厂非法印制价值达3000元的近似“松鸣岩”牌注册商标装璜标识3万余份,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规范了商标管理和使用。2004年,印制并在县城广场散发《商标法》宣传材料1000多份,引导企业积极登记注册商标,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05年,对7件注册及6件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率100%。办理申请注册商标1件;办理侵权商标案1件,案值716.6元,罚款3000元,收缴标识3481枚。

二、广告管理

1995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县广播电视局具备经营广告条件,准予登记,并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兼营)。1986~1995年,没收销毁户外广告1.8万份,销毁各种违法广告传单3600份。1996~1997年,登记户外广告6户、广告牌15块、印刷品广告13份。1998~2000年,开展大规模户外广告整顿,依法没收未经登记的印刷品广告2276份,邮寄送达处罚决定书2份;收缴横幅广告48条,纠正违章广告33件,没收印刷品传单120份、广告2200张,没收非法店堂匾牌2块、登记广告14件。2001~2005年,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检查整顿,清理和规范广告牌及灯箱广告等286块。其中商业铺面店堂广告牌178块,督促重新制作3块,拆除花坛和占道广告牌66块;清理各类墙头广告40余处。在城关市场查获2起非法药品广告案件,收缴性药广告牌3块、淫秽图案广告说明书5张、印刷品广告682份;立案查处违法广告43件,罚款1797元;查处违法广告15户,涉及案值25000元,罚款3810元。检查发布医疗广告药店、医疗机构66家,广告经营单位1家,依法登记各类广告26件。2005年,清理兰郎路户外广告15块,督促刷新更换15块;查处违法广告6件,罚款562元;收缴违章广告条幅4条,印刷品广告950条份;检查固定式广告8家,并将县广播电视局广告业务纳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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