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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防控对策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必要性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问题, 没有农村的稳定和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对症下药” 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 要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不同社会治安问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地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农村社会治安防控, 就是在乡镇党委的组织领导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防控对策_公安机关视野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农村社会治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只有社会安定有序, 才能保证其他各项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 掌握主动权,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 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一)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必要性

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问题, 没有农村的稳定和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实施依法治村, 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保障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巩固, 推动农村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建设。

1.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关系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要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就是要依法进行自我管理, 实行村民自治。 实践证明, 要持续、 稳定、 协调地发展农村经济, 就必须用法律来理顺农村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要巩固发展农村根本的成果, 就必须用法律规范干部、 村民的行为。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就必须使农业生产、 农民生活走向法制化、 制度化的轨道。 因此, 要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必须全面开展依法治村工作。

2.抓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是确保农村长治久安、 人民安居乐业的需要。

农村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①西方敌对势力没有停止对我国的西化分裂及破坏活动; ②境外民族分裂势力、 宗教极端势力、 暴力恐怖势力, 破坏我国安定的形势; ③农村“邪教” 组织不断煽动闹事; ④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升级, 一个人的问题可以酿成集体事件;⑤群众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 所以, 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维护农村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要增强农村维稳工作的紧迫感、 责任感, 把集体维护好, 把问题处理好, 把坏人控制好, 确保农村长治久安、 人民安居乐业。

3.抓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推动基层组织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前沿指挥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颁布实施多年, 它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 如何推动村级组织的有效运转, 发挥其整体功能, 又为我们提出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新课题。 通过依法治理,把农村村级组织建设与管理融为一体, 纳入法制轨道, 使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得到加强, 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找到新的工作方式, 为在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开辟了新的途径。 只有农村基层建设得到加强并高效运转, 农民的安全与农村稳定才能实现。

4.抓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体制改革, 使农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开辟了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的道路, 而发展农村经济, 深化农村改革, 都离不开稳定作为保障。 党在农村改革中形成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 需要用法律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逐步制度化、 法律化; 对改革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关系, 需要用法律加以确认; 经济领域的正常秩序, 需要用法律加以保证; 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财产的合法权益, 需要法律予以保障, 使之不受侵犯。 因此, 抓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稳定了农村社会秩序, 农业才能发展, 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才能达到, 农民群众受教育的条件才能得到改善, 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 所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的治理, 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二)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基本原则

对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综合治理,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1.因地制宜, 对症下药的原则。 “对症下药” 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 要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不同社会治安问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地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严厉打击突出问题的原则。 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 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的原则。 许多严重治安问题都是因为小的纠纷引起的, 要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 调处村民纠纷, 有效减少严重社会问题的发生。

4.打、 防、 管、 建、 教相结合的原则。 首先, 在严厉打击的基础上, 加强农村人防、 物防、 技防建设, 形成有效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 充分利用科技防范手段, 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其次, 试行政法干部挂任“村官”, 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使农村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人管、 有钱管、 管得有效, 推进依法治村进程, 依法管理村组事务。 再次, 加大投入, 抓好农村基层基础建设, 着力加强各项文明设施; 最后, 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 创新发展行之有效的办法和阵地, 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 知法、 懂法、 守法,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三)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基本思路及措施

1.基本思路。

(1) 提高认识, 选准路子。 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后, 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农村的传统观念受到一定冲击。 特别是随着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 群众中要求干部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 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渐渐感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 工作难做, 事情难办, 干部难当, 只搞单项治理, 总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 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依法治村的能力, 带头学法、 守法、 用法, 全面展开依法治镇、治村工作, 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在法治的基础上不断深入。

(2) 建设机构, 明确职责。 社会治安防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乡镇、 村是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指挥部, 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机构, 充分发挥乡镇、 村综治办, 镇司法所、 派出所的作用。 一是乡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村委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村民小组成立治保、 调解组织, 建立综治信息员队伍。 二是要负责拟定依法治村工作规划和强化考核目标。 三是建立起“党政挂帅、 综合协调、 部门联动、 各方参与” 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治安的局面。

(3) 依法建制, 科学管理。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 就是在乡镇党委的组织领导下,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 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 运用政治的、 经济的、 法律的、 行政的、 文化的、 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社会稳定。 依照宪法、 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有关方针、 政策, 通过村民民主协商形式, 将本村的各项村务工作, 包括政治、 经济、 文化、 教育、 环境保护、 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 制定出相应的规定, 形成公约或守则, 使各项村务工作有章可循, 有规可遵, 这样就可以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 政策在农村具体化, 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 摸得着的具体行为规范。形成“四敢四不怕” 的精神, 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即一是敢于坚持在法律而前人人平等, 不怕得罪亲朋好友; 二是敢于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 三是敢于依法致富, 不怕别人非议; 四是敢于带领群众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不怕牺牲个人利益。

(4) 强化教育, 奠定基础。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教育是基础, 依法治理是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 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因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需要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保障。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如何, 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成效。 二是举办农民普法培训班、 法制夜校。 对在校学生、 农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 使他们做一个科技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 三是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等媒体和墙报、 会议进行宣传教育。 四是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宣传法律知识, 使群众把学法用法形成自觉的要求和行动, 为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作用。

(5) 强化基础, 构筑体系。 当前, 镇(乡)、 村要形成自己的防范网络, 构筑好社会治安“五大” 防范体系。 第一是建立完善街面治安防范体系。 加强以“110” 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配备专职治安联防队员, 加强昼夜巡逻。 将土管、 工商、 文化、卫生等行政执法队伍纳入整体联动防范体系, 明确各自在维护治安稳定工作中的责任, 综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 有效预防、 控制和打击街面犯罪。 第二是建立完善重点部位防范体系。 在重点部位、复杂场所实施“谁主管谁负责” 的责任制, 开展经常性的特别是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和防控, 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第三是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体系。 在单位内部加大守楼护院力度,按照“属地管理” 的原则, 看好自己的门、 管好自己的人、 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是建立完善农村“四级” 治安防范体系。 把防范力量向治安复杂的村倾斜, 增强群众自防自治能力。 健全完善镇、 村、组、 户治安防范体系, 鼓励开展“邻里守望” 活动。 第五是建立完善行政区域边际协作治安防范体系。 开展经常性的协作共防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跨地域犯罪和流窜犯罪。

(6) 加大投入, 搞好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保障, 多渠道地筹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所需的经费, 除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以外, 应根据“谁受益谁出资”、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的原则, 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投入一定的人力、 物力、 财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群防群治经费农村村、 组可采取“一事一议” 的办法来筹集, 以便有效保障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总之,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领导重视是关键, 法律宣传教育是基础, 民主监督、 建章立制、 群防群治是手段, 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是保障, 打击犯罪实现稳定是目的。

2.具体措施。

(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减轻农民负担。

首先,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转移剩余劳动力就业是解决治安问题之本。 “三农” 问题是关系到全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当代农民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和变迁时期。 利益问题, 比较符合用来表达和反映农民问题的实质性变化。 利益问题说到底就是要发展农村经济, 特别是让农民增收。 只有让农民增收, 解决了经济基础的问题,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治安问题。 农村经济发展了, 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发展, 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畅通的渠道, 从而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整日无所事事, 违法犯罪率高的问题。 其次, 减轻农村负担, 维护农民利益不单要让农民增收, 还必须深化改革,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通过推行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把保护农民利益的措施落到实处。 农民负担过重, 容易激化城乡矛盾、 干群矛盾, 从而引发一系列治安问题, 同时还是诱发腐败问题和农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 因此, 减轻农民负担, 维护农民利益也是控制农村治安事件发生的重要措施。

(2) 健全村级组织及其功能, 夯实农村社会治安基础。

作为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个基本细胞, 村级组织不仅担负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传导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职责, 而且还承载着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再造的基础性组织功能。 村级组织工作做得优劣, 除了直接关系到其本村生产、 生活秩序能否有序进行, 还辐射性地影响着整个农村社会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的健康发展。 实践证明, 凡是村级行政及党团组织健全, 组成人员作风正派、 能力与素质过硬, 并且团结一致地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地方, 社会风气就正, 治安秩序就好。 反之, 凡是村级行政及党团组织软弱涣散,失去凝聚力与号召力, 许多政策和措施就难以落实, 社会治安就不好。 因此, 有关部门要在维护村民自治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 尽力协助所有基本村建立健全作风正派、 能力过硬、 团结一致、 一心带领群众生产致富的村委会组织。 同时, 要健全村级组织功能, 充分发挥村委会的行政管理作用。 一是要健全村委会的治安管理功能,创建农村社区治安网络。 二是要健全村委会对村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调解功能, 避免矛盾激化与升级现象发生。

(3) 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 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许多群体性事件和治安问题的发生, 大多与基层组织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当有关, 所以切实关心群众疾苦和公正地解决群众难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 可以有效地缓解或平息一些事件的发生发展,从客观上保障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局面。 乡镇政府, 作为国家基层政府部门, 其基本职能就是代表国家管理农村事务, 服务当地“三农”。 所以, 乡镇政府部门无论从身份上还是职责权限上, 都没有理由搪塞、 推诿或者拒绝辖区群众的相关诉求。 恰恰相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健全, 乡镇政府部门的职能还会不断地向解决辖区群众问题和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方面充实或转移。 目前乡镇政府部门需要着手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要善于解决、 妥善答复辖区村民的问题, 特别是对一些容易激化的群众性问题, 更应有理、 有据地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尽力缓解或平息事态。 二是敢于主持公道, 即使是村级已经决定但事实证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情理的事情, 也要拨乱反正。 三是不推诿责任, 无论是村民上访申诉的, 还是乡镇干部了解到的矛盾纠纷事件, 都要积极调查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只有这样, 才能使群众心服口服, 才能确保辖区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

(4) 加强农村地区思想文化建设,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维护农村稳定和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关键在农民, 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是治本之策。 因此, 公安机关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从普及农村教育、改善农村文化设施入手, 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知识教育, 用丰富健康的业余文化生活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努力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法律法规能否在广大农村收到预期效果, 其关键在于这些法律法规是否已经被人们真正知晓并融入思想。 所以, 开展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确保每一个村民都知晓相关的法律规定, 便显得至关重要。 通过一定的宣传教育活动, 不但可以起到震慑不法分子的效果, 增强村民对违法现象的防范意识, 同时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促进群众法律觉悟的提高。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使群众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全方位推进农村治安良性发展。

实践证明, 对于一些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果无人过问、 无人制止, 任其发展, 那么就往往会被误认为不该管、 不敢管或管不了。 所以, 实施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从我国农村的区域、 人员结构和分布的具体情况来看, 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有必要结合各地实际综合治理。 一是要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力量, 给予其必要的经费保障, 改善警务装备和技术装备, 全面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与力度,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要加强和充分利用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 使各种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三是集中力量对治安混乱的村镇进行重点治理, 严厉打击横行乡里、 欺压群众的各种流氓恶霸。 四是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 帮教工作, 以确保其真正自新。 五是有关部门要强化治安管理责任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 指定区域的治安管理检查、 监督工作, 尽力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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