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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工作情境中的态度

时间:2022-05-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情境定义”托马斯从不把自己看作理论家,他无意做一个书斋的思想家,而要成为一个研究者,社会心理学对他来说是一门研究技术,而不单纯是一种观点及批评传统社会思想和心理学的基础。《波兰农民》全书贯穿了这种互动论的分析,为此,他们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方法论概念,如态度和价值、社会人格、情境定义等。

“情境定义”

托马斯(W. I. Thomas, 1863—1947)从不把自己看作理论家,他无意做一个书斋的思想家,而要成为一个研究者,社会心理学对他来说是一门研究技术,而不单纯是一种观点及批评传统社会思想和心理学的基础。但不管他对自己的评价如何,托马斯确实是芝加哥学派的一位极重要的理论家,他以态度概念为特点的社会心理学研究为美国互动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

托马斯早期是人种学史家,那时期他研究原始社会的作品有不少生理学与心理学的偏见,例如他认为“男人在形态上的发展比女人更重要”;又如他把异族通婚的原因归于“男性的不满足”及其“寻求更多的陌生妇女”的愿望(21)。但在他学术生涯第一阶段结束时,他的兴趣已经转向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并在技术上已臻娴熟。这时他的结论是必须用历史和社会生活而不是生物学来解释人类行为。他确定了社会心理学的任务是研究以社会为其前提条件的个人的心理过程以及以意识状态为其前提条件的社会过程。这门科学的特征是它与历史、社会人类学及社会学有紧密的关系。

当他从人种学转向社会心理学,他的研究也随之由原始社会转向现代社会,首先集中在移民问题上,其成果便是他与兹纳涅茨基(Znaniecki, 1882—1958)合作而成的不朽著作《欧洲和美国的波兰农民》(1818—1920)。

《波兰农民》一书将向来分离的社会理论与经验研究结合在一起,这标志着美国社会学的一次重要转折。托马斯与兹纳涅茨基所从事的这种结合,首先意味着对方法论问题的检讨。他们对思考社会问题的各种根深蒂固的习见提出了怀疑。他们批评没有任何方法论思想却自称可以提供可靠知识的常识社会学;带着直接实用的目的而使研究限于片断的观察的做法;脱离社会生活的完整的背景对社会事实的考察;以及这样一种信念:以为人们总是对同样的环境刺激作出同样的反应,而不管他们各自的经验如何不同。托马斯与其合作者坚持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置于方法论的基础上;从事实的全部联系中,尤其是从整个文化的内在联系中把握社会生活的因果关系;用互动的观点考察人与环境的关系。新方法论的突出之点是对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人格与文化、个人态度与社会价值的相互作用的首要关怀。《波兰农民》全书贯穿了这种互动论的分析,为此,他们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方法论概念,如态度和价值、社会人格、情境定义等。

(1)态度和价值

他们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为了充分解释人的行为,必须把个人的主观态度与文化的客观价值结合起来考虑。态度指的是社会组织成员的主观的品质;价值则被规定为社会生活的客观文化要素。他们认为,那些撇开与人的意识的关系而仅注意客观的社会过程的社会学研究低估了主观态度的社会作用。社会过程始终包含了一种心理变项,它一直影响着客观因素的效果。人是社会过程的积极的参与者,他们会以不同的态度因应环境的刺激。心理中所有影响其反应形式、方向及强度的因素都可称为态度。强调哪些因素为态度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任何一种心理因素本身是一态度,仅在它以一社会价值为目标时才成为一态度。这样他们就把单纯的心理状态与态度区分开来,前者属于普通心理学,后者则属于社会心理学范畴。心理过程局限于对注意力的反应,仅同一个人的其它状态有关,而态度则是在和社会的联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心理过程,它首先与某些社会价值有关。“心理过程总是基本停留在某个人的一种状态上,而态度则基本上停留对某一事物的看法上。”(22)他们强调外界或客观因素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只限于那些曾在主观上被体验过的方面。因此,社会分析所要解决的任务就是要说明经验如何形成人的主观预想和态度,后者又如何反过来决定人主体对客观因素的反应。

另一方面,社会过程亦不能仅仅通过个人的态度来解释,因为它总包含了文化的客观方面,对社会价值的研究属于正统的社会学范围。社会价值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客观的文化材料,包括行为的准则、行动的目标以及与这两者有关的起着整合和协调作用的制度性的体系。就先于任何具体的个人而言,它是来自外部的东西;就它构成为群体的社会组织而言,“态度是服从于价值观的”。(23)但从社会变迁与社会互动的观点看态度与价值的关系,它们是不能孤立地考察的。“一个社会现象或个人的行为从来都不是另一个社会现象或个人的行为单独造成的,而是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共同产生的结果。更确切地说,一种态度或一种价值观的出现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态度或价值观单独造成的,而总是它们结合的产物。”(24)这一观点具有明显的论战意图。它既反对形形色色的社会学决定论,以涂尔干的社会学主义为代表,它仅用一种社会现象解释另一种社会现象;也反对形形色色的心理学主义,即从孤立的个人推出社会事实来的观点。总之,托马斯和兹纳涅茨基力图超越社会学主义与心理学主义加诸社会研究的种种限制。

(2)社会人格

《波兰农民》一书的原始素材来自移居芝加哥的波兰人的生活史。这些材料包括私人信件、自传、日记和其它一些私人的文件记录。内容丰富又极具个性。问题是如何从这些自传性的材料出发达到普遍有效的概括性命题?托马斯及其合作者认为需要一种将个人视为社会人格的理论。这个理论是通过比较研究大量传记性材料得到的。虽然这些材料反映的人性情况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但大量的材料仍显示了人性的相似性,这就有可能据以确定各具特色的人格类型。社会人格大体可归为三类:腓力斯人(25)、波希米亚人(26)和开拓型的人。腓力斯人“永远是一群遵奉者,通常只接受他们那个最稳定环境中的社会传统……然而在生活环境中一旦出现重大的或突然的变化时,腓力斯人的活动就会变得失常”(27)。波希米亚人渴望获得新鲜的经验,“他们能够不断向前发展,这是因为他们的民族性格还未形成”(28)。开拓型人则在渴望新的经验与争取至低限度的必要稳定之间求取某种中道。就产生新的态度的机会而言,波希米亚人最高,腓力斯人最低,开拓型人处在这两者之间。

人格类型不可被视为决定个人行为的现成结构。重要的问题不是人性的现成状况,而是人性的生成过程;不是要列示人的性情、品质的种类,而是要说明具体的个体经由何种途径从具体的性格发展而成。

人格的发展与社会化是同一过程。社会化首先包含了个人自觉适应现存状况之能力的发展。这一过程使个人在情境结构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借助于情境的结构,而不是靠培养习惯,个人的行为趋于符合特定社会信奉的规范。意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解释情境并找出适当的解决方法。个人社会化的这种高度自觉性质,绝非行为主义者研究习惯的方法所能揭示。必须用意向、愿望、激情等概念来解释人类行为,不能无视客体对于有意识的个人所具有的意义和隐含的意味,因为正是这些意义决定了个人的行为。行为主义者的观察方法同样无效,因为个人不是一个只对来自环境的刺激作出反应的有机体,而且还是一个可以作用于环境的行动者。

情境分析无疑是托马斯贡献于社会理论的核心成就。托马斯很早就有了“情境”思想,情境概念最初是在《波兰农民》中提出的,而经典的表述是在其《未经调教的女孩》一书中作出的:

高等动物,首先是人,具有一种拒绝接受他们先前追求过的刺激的能力。先前刺激的反应可能曾有痛苦的结果,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的规则和习惯也发生了改变,我们称这种能力为抑制力。它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神经系统存有对过去经验的记忆和记录。因此,行动的决定因素不再完全来自外部,而且也存在于有机体内部。

任何一个自我决定的行动,在其开始以前,都有一个考察和深思熟虑的阶段,我们可以把这称为“情境定义”。事实上不仅具体的行动有赖于情境定义,而且整个的生活谋略和个人人格都逐渐遵从一系列这样的情境定义。

但是儿童总是降生在一个群体中,在这个群体里,能够出现的一般种类的情境都已经得到定义,相应的行为规则也已发展出来。因此在这样的情境中,他想不受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愿望做出自己的定义,这种机会是微乎其微的。人们总是共同生活在群体中……

因此,在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成员自发形成的情境定义和社会提供给人的定义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对抗。个人总倾向于奉行享乐主义的个人第一的原则来选择活动;而社会则倾向于功利主义的选择,以安全为首务……

正是这种关系,一套支配人们的行为、调节个人愿望的道德规范产生了。而这套道德规范是通过连续的情境定义才建立起来的。实际中胆大妄为的行为是最先发生的,规范就是为防止这类行为的一再发生而设定的。因此,道德通常就是被接受的情境定义,无论它如何被表达:在舆论或是不成文法律中,在一部正式的法典中,或是在宗教戒律和禁忌中。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和最初的定义组织,儿童一旦有了自由行动的能力……他的愿望和活动开始受到抑制,并且逐渐的,在家庭中被定义,在学校中被同伴所定义,在主日学校里,在共同体中,通过正式的教导,通过非正式的赞成或不赞成的手势,这个在成长中的社会成员不断学习着社会的规范。(29)

情境定义概念使人们注意在环境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有着人类行为特有的解释、选择、判断等主观的心理活动。“只有不断关注人类心理的间接功能,才有助于解释这个根本的事实:即给两个人以同样的刺激,但他们很可能对这个刺激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一台录音机对于一个闲得发腻的城里人来说,只是他用来打发时间的工具,而在一个原始人看来,他所听到的无异于是上帝的声音。除非分析家们能注意到主观含意,即各种情境定义,否则他们是无法理解人类本身,也是无法理解其它文化的。”(30)

在托马斯看来,人们不仅对情境加以解释,而且更主要的是按自己对情境的定义来作出反应。科塞说托马斯写过的最富哲理的一句话是:“人们一旦被情境所限定,他们的行动也就随之而确定了。”(31)如果人们把情境定义为真实,那么这种“真实”的信念就会支配他们的行动,例如,一旦黑人被称为“黑鬼”,或犹太人被称为“犹太佬”,这类人就会通过社会定义这种奇特的炼丹术而完全变成另一类人,就会成为歧视和偏见、暴力行为甚至杀人者的目标。社会定义因此具有“妖魔化”的作用。在当今国际关系中甚为流行的一句名言是,你把某个国家视为敌人,它就会成为你真正的敌人。这可以成为基于情景定义而为默顿发展出的“自我实现的预言”的一个例证。这就是为什么托马斯强调知道人们实际上怎样想的要比知道他们所想的内容在客观知识意义上的真伪更重要的缘故。科塞说,托马斯的“情境定义”这一概念到今天仍然对社会学思想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托马斯的影响,美国的社会学将非常贫乏。科塞的评价是中肯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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