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怎么算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利润的核算一、利润的构成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所得和损失等。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了企业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如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节 利润的核算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所得和损失等。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抵补全部费用后的净额。如果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抵补不了全部费用,其差额则为亏损。利润是综合反映企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外贸企业商品销售的多少、商品成本的升降、费用的增减、经营效益的高低、经营管理水平的好坏等,都会通过利润指标综合地反映出来。因此,企业必须准确的核算利润,以便通过利润指标的分析,不断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的成果。主要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投资股票分得的股利及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损益等。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企业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三)补贴收入

(四)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其他各项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它包括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有: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和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必须要与有关费用相配比,它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

2.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主要有: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罚款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捐赠支出及非常损失等。

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了企业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

二、利润核算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正确地核算一定时期的利润,企业在利润核算前必须做好账目核对、财产清查和账项调整等准备工作。

(一)账目核对

账目核对,是指企业将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核对,通过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和账证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账目核对的具体内容有:总分类账中资产类及费用、成本类账户的余额之和与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及收入类账户类的余额之和应相等;各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统驭的明细账户的余额之和相等;库存商品明细账与仓储部门的保管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应收、应付账款应与往来单位账目核对相符。

(二)清查财产

清查财产,是指根据账簿记录对企业的现金和各项财产物资及有价证券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现金等的盘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账项调整

账项调整,是将属于本期已经发生而尚未入账的经济业务,包括本期应得的收入和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调整入账。

调整的具体内容有: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已办妥托收的商品销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将含有增值税的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已批准核销的财产损益;本期领用材料物资的转账;待摊费用的摊销和应付利息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提等。

此外,在期末或年末,还应将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调整入账。

三、利润总额的核算

期末进行了账目核对、清查财产和账项调整等一系列工作后,在试算平衡的基础上,将企业损益类账户所归集的数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其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即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

“本年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借方登记转入的各项成本、费用;贷方登记转入的各项收入、收益;若为贷方余额则为利润,反之,若余额在借方,则为亏损总额。年终,应将其余额全数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例10-21】万象外贸公司账项调整后,12月31日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如下:

万象公司年末的会计处理为:

将损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转至本“本年利润”账户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进口销售收入     200 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400 000

        ——代购代销收入       5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26 000

  投资收益                 5 000

  营业外收入                3 500

  贷:本年利润                684 500

借:本年利润                  408 3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进口销售成本     110 000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234 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 000

  销售费用                   15 000

  其他业务支出                 10 000

  管理费用                   20 000

  财务费用                   8 000

  汇兑损益                   5 000

  营业外支出                  4 300

通过结账分录,将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276 200元即为该公司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取得各项收入时,记入贷方;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结转后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中扣除的各项支出。发生各项支出时,记入借方;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结转后无余额。

四、所得税的核算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是企业的所得额,以税务所得为计税依据,在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抵触时,以税法规定为准。

2.体现合理负担原则:所得额多的多征,所得额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能较好地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3.税款征收采用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并实行税前抵补亏损的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率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目前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纳税年度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年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工作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依据纳税人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国家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其计算公式是:

 年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上式中的利润总额为企业账簿上记载的会计利润,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时,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予以调增或调减的税收金额。因此,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四)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和抵免的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亏损弥补: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弥补期从亏损年度后第1年算起,连续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

1.账户设置

“所得税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年末按税法规定计算出本年的应纳所得税税额时,记入本账户的借方;月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贷方为将本年的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期末无余额。

2.账务处理

【例10-22】万象外贸公司本年利润总额为276 200元,上年有未弥补亏损20 000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用今年的利润弥补,公司无其他调整和税收减免事项,所得税率为25%。应纳税所得额为:

  (276 200-20 000)×25%=64 050(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64 050

  贷:应交税费——应缴所得税     64 050

同时:

借:本年利润       64 050

  贷:所得税费用     64 050

注: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本例中,万象公司的净利润为:

  276 200-64 050=212 150元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1.征收方法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2.纳税期限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纳税申报

企业纳税申报时,必须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表”及其有关附表,还应附送同期财务会计报告等。预缴所得税可以按规定填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时,应填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