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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利润总额吗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利润进行核算,可及时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效果和经营效益,有助于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据此进行盈利预测,作出正确的决策。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主营业务发生的支出。净利润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第十一章 利润与利润分配

【内容提示】施工企业是市场当中的主体,是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的经济活动业绩必然体现在它的财务成果上。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通过建筑产品销售,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等方式获得最大的利润。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

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使学生熟悉施工企业利润的构成;了解营业外收支的内涵;理解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掌握所得税、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方法。

第一节 利润形成的核算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对利润进行核算,可及时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效果和经营效益,有助于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据此进行盈利预测,作出正确的决策。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定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如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商品销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施工企业对外出售不需要的材料、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等。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主营业务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设备出租、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等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3.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二)利润总额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或支出)。

(三)净利润

净利润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利润形成的核算

施工企业利润形成的核算,涉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本年利润”、“资产减值损失”等账户,其中大部分账户已在有关章节介绍。本章主要说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本年利润”的核算内容。

(一)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账户应按各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户: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罚款净收入、赔偿金收入、违约金收入、滞纳金收入及其他。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的净收益。

非货币资产交换利得,是指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税费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

债务重组利得,是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政府补助按补助的内容划分,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盘盈利得,是指企业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部分,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

捐赠利得,是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按照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账户。

【例11-1】建华施工公司报废装载机一台,原值680000元,已提折旧60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000元,处置收入55000元已存入银行,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如有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2)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借记“银行存款”(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按其差额),贷记“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应交税费”(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按其差额)账户。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低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金额,扣除相关税费后,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账户。

【例11-2】建华施工公司以一辆小轿车换取华锐建筑公司一辆推土机,小轿车原值35万元,规定折旧年限5年,已使用2年,预计净残值为0,推土机原值55万元,规定折旧年限10年,已使用5年,市场上同等新旧程度的同类推土机售价为30万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3)盘盈利得,按照确定的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盘盈利得”账户。

(4)捐赠利得,按照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账户。

(5)罚款净收入、赔偿金收入、违约金收入、滞纳金收入,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罚款净收入”等相关账户。

企业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账户,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和结转情况。期末,应将该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2.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罚款及滞纳金支出、赔偿金支出、违约金支出和其他。

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应按各营业外收入项目设置以下明细科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赔偿金支出、违约金支出、滞纳金支出和其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处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是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损失,是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的净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是指在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小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税费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部分。

债务重组损失,是指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是指企业对于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清查盘点中盘亏的部分,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部分。

(1)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损失,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资产盘亏,按照确定的损失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3)捐赠支出,企业发生对外公益性捐赠,在实际发生并取得对方开具的收据时,按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缴纳的税金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科目,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缴纳的税金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4)罚款支出、赔偿金支出、违约金支出、滞纳金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将“营业外支出”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二)本年利润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核算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会计期末,将本期各收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借记有关收益类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将各成本费用或支出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有关成本费用支出账户。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利润”账户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

【例11-3】建华施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结账前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

根据上述资料,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结转各项收益:

(2)结转各项成本、费用或支出:

本期利润总额= 1210000 - 1009000 = 201000(元)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支,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营业外收入”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并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并按各营业外收支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所得税的核算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要求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是有差异的,因此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处理所得税,其基本要求如下:

(1)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回收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回收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企业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1.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可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如,各项资产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这就产生了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

【例11-4】建华施工公司2008年期末持有一批存货,其实际成本为10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为900万元。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1000 - 900 = 100(万元)

存货账面价值= 900万元

按税法规定:存货的计税依据= 100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00 - 900 = 100(万元)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通俗地说,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支付时不能抵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以抵扣的金额为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例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会计上对于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计入相关资产或者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与实际负债相关的费用多在实际发生时在税前扣除,从而形成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分析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按照重要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例11-5】建华施工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如表11-1所示。

表11-1 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

该企业除上述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假设该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为6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00×33%=198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00×33%=99000(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198000-99000=99000(元)

所得税费用=600000+99000=699000(元)

四、所得税的核算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

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账户。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金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账户;如果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的金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按减计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

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金额,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如果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的金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三节 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企业取得的净利润应当按照国家的政策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对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股份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按照规定的10%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10%提取。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数,已超过其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在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核算

施工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应设置“利润分配”账户,该账户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以及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在“利润分配”账户下,应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其他转入”、“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以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必作账务处理;进行利润分配时,按应计提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等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账户;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应付股利”账户;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分派股票股利的,应于实际分派时,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任意(或法定)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账户。

三、年终转账

年度终了,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账户下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年终,“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贷方余额即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未弥补亏损。

【例11-6】建华施工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为200000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并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400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

(2)分配现金股利时:

(3)年终结转“本年利润”时:

(4)结转“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时:

【例11-7】建华施工公司2008年末各项损益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80000元,即当年亏损80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将“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公司本年已是第6年连续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动用法定盈余公积补亏 80000元。

(3)为维护公司信誉,在无利润可分的情况下,动用任意盈余公积分配普通股股利40000元。

同时记:

(4)将“利润分配”所有各明细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同时记:

若2008年12月31日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有借方余额60000元,通过以上处理后,该账户仍维持原来余额不变,即本年新出现借方发生额120000元,贷方发生额120000元,相抵后仍是原借方余额60000元。说明本年新发生的80000元亏损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了,分派的40000元股利也是动用的盈余公积。

四、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

年终决算后,企业若发现有遗漏或会计处理不妥的事项,就需要对这些会计事项进行调整。由于此时会计账簿已封存,会计报表已上报,不能更改,因此需将以前年度的事项在本期进行调整。对于不影响损益的事项调整,调整方法与正常会计处理方法相同;对于影响损益的会计事项,则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账户核算。

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核算

企业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应借记“有关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企业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则应贷记“有关账户”,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

【例11-8】建华施工公司上年度报表经审计后发现,应摊销的5000元长期待摊费用上年未予摊销;误将经法院判决已胜诉的、被乙公司没收的12000元违约金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以上事项应在本年度进行调整。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发生的所得税核算

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应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企业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则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

【例11-9】承【例11-8】资料,建华施工公司由此引起了相应的纳税所得7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其应纳所得税为231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转销

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可以将其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例10-10】承【例11-8】、【例11-9】资料,建华施工公司“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账户有贷方余额为4690(12000 - 5000 -2310)元,期末将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本章练习】

一、思考题

1.简述营业外收支包括的内容。

2.简述利润总额的含义及组成内容。

3.简述税后利润分配的原则。

4.简述所得税核算的基本要求。

5.简述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6.简述如何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二、练习题

1.练习施工企业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资料:

(1)新兴建筑公司批复结转账外塔吊的净值35000元。

(2)新兴建筑公司根据合同规定,收到客户交来的由于其延期交货而支付的罚款5200元,现金收讫。

(3)新兴建筑公司批复转销库存钢材的损失20000元。

(4)新兴建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贫困地区捐款100000元。

(5)结转报废加工机械的净损失5000元。

(6)结转公司出售的不需用的生产设备的净收益12000元。

(7)结转公司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22000元。

(8)年末,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00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2000元、专项工程减值准备10000元。

(9)年末,将“营业外收入”账户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0)年末,将“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练习结转利润的核算

资料:

(1)建安施工企业2008年12月30日损益类账户发生额如下:

(2)12月31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处理已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财产损失1000元,作为非常损失。

2)支付四季度短期借款利息25000元,其中前两个月已预提16000元。

3)以现金支付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费130元。

4)计提坏账准备5000元,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0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00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00元。

要求:根据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3.练习施工企业利润形成、所得税及利润分配核算

资料1:东方建筑公司2008年1~11月、12月的有关损益类账户资料,如表11-2所示。

资料2:纳税调整说明:

(1)1~11月的投资收益中有30000元为对方已按15%交纳了所得税后的收益。

表11-2 1~11月、12月的有关损益类账户资料

(2)12月份的计税工资为220000元,实际工资为260000元。

(3)东方建筑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资料3:本年利润分配方案: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按净利润的8%提取公益金。

(3)留400000元作为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使用。

(4)其余用作投资者的现金股利的分配。

要求:

(1)计算表内数据,完成1~11月份利润总额形成、所得税的核算。

①开设“本年利润”、“所得税”账户。

②结转1~11月各损益类账户发生额。

③计算1~11月份的应缴纳的所得税,并进行所得税账务处理。

④登记“本年利润”账户、“所得税”总分类账户。

(2)完成12月份利润形成、所得税的核算。

①结转12月份各损益类账户发生额。

②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所得税,并进行所得税账务处理。

③开设“本年利润”账户;同时登记“所得税”总分类账户并结账。

(3)完成全年的利润分配核算。

①开设“利润分配”总分类账以及明细分类账,并登记年初余额。

②利润分配的核算。

③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余额。

④登记“本年利润”并结账;同时,登记“利润分配”总分类账及明细分类账。

⑤结转“利润分配”账户的明细账,并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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