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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项目资本预算案例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跨国投资项目资本预算案例[1]为了说明跨国公司对国外投资项目进行资本预算的复杂性,我们以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在韩国的一项投资为例加以分析。这一费用在韩国是税收扣除项。资本成本:在韩国,经营和财务风险相当的其他公司的平均资本成本为22%,美国母公司也采用22%作为其国外投资项目的资本成本。这部分收入不会被美国和韩国征税,并在资本预算中作为终值对待。

第五节 跨国投资项目资本预算案例[1]

【例10-4】为了说明跨国公司对国外投资项目进行资本预算的复杂性,我们以一家美国跨国公司在韩国的一项投资为例加以分析。项目分析小组已经收集到的资料如下。

产品:A公司是美国一家电子元件制造商在韩国的独资企业。美国母公司专门生产用于计算机、汽车和机器人的集成电路。A电子公司一直是销售型子公司,但目前母公司正考虑该子公司成为制造型子公司,产品主要在韩国销售,所有销售收入为韩元。

销售:预计第一年销售收入为22 000 000 000韩元。销售量今后每年将递增8%。

流动资本:A电子公司需要的总流动资本(即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销售收入的20%。这笔流动资本的一半可以通过应付账款等方式取得融资,但另一半必须由A电子公司或美国母公司筹措。

通货膨胀:预计物价将以下列方式提高:

韩国一般物价水平      +6%/每年

A电子公司平均售价  +6%/每年

韩国原材料成本  +2%/每年

韩国劳动力成本  +8%/每年

美国一般物价水平  +3%/每年

母公司提供的元件:母公司卖给A电子公司的元件的成本相当于售价的96%。

折旧:厂房和设备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望寿命为8年。到期残值为零。

特许费:A电子公司将按销售收入的2%,向母公司支付特许费。这一费用在韩国是税收扣除项。

税率:韩国和美国的公司收入所得税率分别为30%和34%。韩国对向国外居民支付的股息、利息或各种费用不征收预扣税

资本成本:在韩国,经营和财务风险相当的其他公司的平均资本成本为22%,美国母公司也采用22%作为其国外投资项目的资本成本。

汇率:在投资项目初期那一年,汇率为800韩元/美元。美国母公司预测以后每年韩元相对美元将以3%的速度贬值。因此,年末的汇率预计如表10-2。

表10-2 美元与韩元的年末汇率

股息政策:A电子公司每年把会计净收入的65%作为股息支付给母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估计在以后5年期间内,净收入剩下的35%必须用于再投资,以满足流动资本增长的需要。

融资方式:母公司花9 000 000美元全部购买了子公司发行的7 200 000 000韩元的普通股

为准备正常的现金流动估测,项目分析小组已经做出以下假定:

(1)销售收入在项目投入运行的第一年预计为22 000 000 000韩元,以后由于实际销售量每年增加8%,销售收入将增长8%,另外由于物价水平上涨,销售收入又增长6%。所以,销售收入每年将增长14.48%(=1.08×1.06-1)。

(2)韩国原材料成本第一年预计为3 000 000 000韩元,以后每年原材料成本将由于实际销售量增长而增长8%,而且还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增加2%。因此,原材料成本每年将上升10.16%(=1.08×1.02-1)。

(3)母公司提供的元件成本在第一年预计为8 000 000 000韩元。由于每年实际销售量增长8%,美国通货膨胀率为3%以及韩元相对于美元贬值3%,因此,以韩元计算的母公司提供的元件成本每年增长14.58%(=1.08×1.03×1.03-1)。

(4)直接劳动力成本在第一年为4 000 000 000韩元。由于以后每年实际销售量增长8%,并且韩国工资水平增长8%,所以劳动力成本每年将提高16.64%(=1.08×1.08-1)。

(5)一般行政管理费用第一年为5 000 000 000韩元。以后每年由于子公司扩大生产和销售,该项费用将增长1%。

(6)清算价值:在5年期末,项目(包括流动资本),预计可以8 000 000 000韩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投资者继续经营,这相当于8 626 081美元(按927.42韩元/美元计算)。这部分收入不会被美国和韩国征税,并在资本预算中作为终值对待。

根据上述资料和假定,我们做出A电子公司的初期资产负债表(见表10-3)。表10-4则给出了该子公司在今后5年内收入和成本的预测。

表10-3 A电子公司资产负债表(0年)

表10-4 A电子公司收入和成本预计  单位:百万韩元

表10-5则说明每年的流动资本投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我们已知,总流动资本的一半必须由子公司或母公司负债筹措。因此,流动资本每年增加的50%将表现为额外的资金流出。

表10-5 A电子公司流动资本计算  单位:百万韩元

注:(2)=(1)×20%;(5)=(4)×50%。

表10-6中,我们从子公司的观点估测项目的现金流动。由于项目的清算价值较高,项目的净现值为正,而且内部收益率(IRR)大于当地同类投资项目的资本成本,即22%。也就是说,从项目的本身角度来说,该项目投资是可行的。

表10-6 A电子公司现金流量  单位:百万韩元

续 表

注:(6)行=表10-5中第(5)行。

那么,从母公司的角度来看,该投资项目是否可行呢?

表10-7展示了母公司预计从A电子公司收到的税后股息的计算过程。母公司收到这笔股息后必须按照美国规定的公司所得税率30%纳税。同时,美国税收法案规定,对在韩国已交纳过所得税的股息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抵免(Tax Credit)。

表10-7 母公司收到的税后股息

注:(7)=(2)/(4)×1 000。

最后,我们在表10-8中计算了该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从母公司的角度来看,因为项目的净现值是负的,并且内部收益率只有21.26%,低于母公司要求的22%的投资收益率,所以该项目是不能被接受的。

表10-8 A电子公司向母公司的现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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