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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利润损失补偿金额

时间:2022-02-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 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收支称为营业外收支。(三)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见图11-25。⑤企业盘盈存货、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收入。⑦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转入营业外收入。通过非营利组织向红十字会等捐赠准予税前扣除。

第七节 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小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收支称为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政府补助的核算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二)退税的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投入。

(三)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见图11-25。

图11-25 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图示说明:

①企业收到政府货币性资产补助。

②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长期(如3年)开发补助等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③企业收到退回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④长期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⑤企业盘盈存货、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收入。

⑥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转入营业外收入。

⑦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转入营业外收入。

⑧期末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见图11-26。

图11-26 营业外支出账务处理

图示说明:

①固定资产、存货等毁损盘亏、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扣除责任者负责赔偿后的损失。

②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③根据损失条件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债务重组损失。

④根据损失条件确认其他应收款发生损失。

⑤对外捐赠、赞助支出。

⑥支付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损失。

⑦合同违约金罚款赔款。

⑧期末将发生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营业外收支核算应关注事项:①营业外收支是净额概念,不得以营业外收入抵减营业外支出;②营业外收支确认应在实际发生时,采用据实列支原则。

三、营业外收支税务处理

1.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与税务规定基本相同。

2.营业外支出,下列各项不准在税前扣除:

(1)各种赞助支出。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

(3)捐赠支出分为: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而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内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通过非营利组织向红十字会等捐赠准予税前扣除。

(4)财产损失和非常损失符合规定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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