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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损失保险赔偿计算注意事项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些利润损失保险案件,在增加额外费用同时也存在有些费用少支出或不用支出的情况,为此,在计算毛利润损失时应予以扣除。该案毛利润损失计算为营业费用增加2万元。利润损失保险损失理算是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依据,理算时应注意被保险人的会计核算办法的连续性。

第三节 利润损失保险赔偿计算注意事项

一、注意赔偿期限与保险期限的区别

利润损失保险赔偿期限的确定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赔偿期限与保险期限不同。实际赔偿期限指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生产或营业完全恢复到原水平时为止;而保险期限是指保单责任的起讫日期。二是事故发生必须在保险期限以内,即赔偿期起始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但赔偿期结束可以超出保险期限。三是实际赔偿期限不能超过保单约定的赔偿期限。

例如:W企业投保利润损失险,保险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保单约定的赔偿期限6个月,2004年9月1日发生保险事故,恢复正常生产需10个月,该企业的赔偿期限为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该企业保险期限与赔偿期限如图6-3所示。

图6-3 保险期限与赔偿期限的区别

保险期限=MN

赔偿期限= EF

二、别忽视营业费用减少的计算

在计算毛利润和工资损失时要注意“扣除在赔偿期限内因出险可能在毛利润中减少或停止支付而节约的业务开支和费用”,以及扣除在赔偿期限内由于出险减少工资数额而节省的任何金额。有些利润损失保险案件,在增加额外费用同时也存在有些费用少支出或不用支出的情况,为此,在计算毛利润损失时应予以扣除。

例如:一家饮品公司投保了机损利损险,注坯机因电气原因损坏,导致部分规格产品生产中断,营业额减少。同时,由于用水量减少,矿产资源使用费也随之相应减少,期间少支出费用1万元,就是属于“在毛利润中减少或停止支付而节约的业务开支和费用”,赔款计算时应予扣除。

三、重视营业额减少因素分析

影响毛利润的因素有销售量、售价、销售成本。如:原材料价格的变化会导致销售成本的变化,特别是产品原材料比较单一的企业。比如:棉纺厂原棉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产成品棉纱的销售成本,影响营业额的因素有销售量、售价。因此,对于棉纺厂营业额增加的原因是由于销售数量增加,还是单位售价提高,或二者兼有?需要进行分析和计算。也就是说对于营业额减少不能完全依赖于标准营业额与赔偿期营业额的差异来确认,而应对影响营业额的各种因素作深入分析,从而作出准确判断。有这样一个案例:被保险人是一家冰箱生产企业,2003年2月发生火灾,致使传输设备受损,被保险人索赔利润损失120万元,运输费用增加2万元,实际赔偿期3个月。理算师对其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作分析后认为,该企业通过春节加班,使生产量与上年相比没有减少,销售量还略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赔偿期结束时,库存量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理算师经综合分析后认为事故发生对被保险人整体财务没有造成损失,营业额减少的原因是售价的下降。由于传输设备损坏,厂内运输通过人工搬运,增加的运输费作为额外费用应予以赔偿。该案毛利润损失计算为营业费用增加2万元。

四、注意会计核算办法的连续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也即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利润损失保险损失理算是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依据,理算时应注意被保险人的会计核算办法的连续性。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会对当期的获利能力产生影响,特别是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计价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其中:先进先出法,也即先购入先出去,将先购入存货成本结转到销售成本。加权平均法,加权即是期初存货和购入存货数量的加权平均。又分为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的成本依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以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存货准则》要求: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因此,企业一旦选择一种存货计价办法,应保持连续性。因为,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对毛利润产生影响。存货计价从单项来看,似乎差异不会很大,但如果企业存货比较多,存货品种比较少,市场价格变化比较大,则会对毛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下面我们试举例说明。

N纺织厂原材料——棉花,期初库存100吨,库存金额80万元;本期购入150吨,单价1万元,期末棉花库存账面余额如表6-3所示。

表6-3 原材料明细账

假设:本期生产耗用80吨,试以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来核算发出材料成本,如表6-4所示。

表6-4 不同计价方法下的成本

因此,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下成本是有差别的,特别是存货的购入成本变化大时影响更明显。上例中由于棉花是纺织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棉花的进货价格变化大,不同的计价方法就会对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大家知道:材料成本与工资、制造费用一起构成产品制造成本,最终转化为销售成本,影响的是毛利润。由于存货的计价方法对企业获利能力有影响。因此,在进行利润损失险理算时应关注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要注意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连续性。同时,注意与被保险人账册中通常表达的意义相一致。

名词解释

营业额减少 毛利润 毛利润率 赔偿期 营业额 年度营业额 标准营业额 “应有营业额” 营业费用增加 额外费用 “经济限度” 工资率

思考题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哪些条件?

2.简述营业额的调整。

3.试举例说明何为“经济限度”。

4.什么是“应有营业额”?

5.利润损失保险不足额保险有哪几种情况?

6.简述赔偿期限与保险期限的区别。

7.M企业于2005年7月1日发生火灾,致使部分生产厂房和设备受损,厂房维修和设备重置及安装需8个月,火灾致使正常生产受到影响,该企业2005年7月至2004年2月营业额为800万元,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营业额为960万元,2004年营业额1 200万元,毛利润300万元。事故后,企业另外租赁厂房和设备继续加工,期间为完成订货合同委托外单位加工部分产品。厂房和设备租赁费每月5万元,每月支付的外加工费用比自行加工增加2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为预防火灾,购置消防器材一批,价值3万元。该企业投保了利损险,保险期限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保单约定赔偿期限12个月。毛利润保额360万元,年度营业额1 40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毛利润损失,对未列入赔款的项目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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