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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家庭制度是怎样的?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农村家庭晚辈取名绝对不能与长辈重复,而西方如在英美农村家庭,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大多数国家的婚姻法主张婚姻自由,不仅主张结婚自由,而且主张离婚自由。
农村家庭_农村社会学新论

一、农村家庭

农村家庭是农村社会最早的群体,从归属上讲,它是典型的初级群体,是农村社会的细胞。农村家庭是个人与社会联系的最可靠的桥梁,对于个人和农村社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1.农村家庭要素

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一种初级社会群体。家庭至少包括家庭成员、家庭制度、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素。家庭成员是家庭成立的首要条件,因为家庭作为群体,并不能由单个人组成。一般来讲,家庭人口是由父母和若干子女构成的。我国农村历代家庭户均人口为4~5人,最多的是5~6口。由于计划生育,目前我国农村平均人口4人。家庭制度是家庭成员活动规范、行为准则的总和。家庭成员的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是他们不同地位、不同作用和不同权利、不同义务的具体化、固定化。家庭制度包括家庭形式、家庭管理方式、婚姻制度、继承制度。家庭制度是维护家庭生活正常进行、家庭功能正常发挥以及家庭稳定的基本手段。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缩影,体现一个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要求。不同社会制度决定不同的家庭制度。我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家庭制度是男系家长制,男尊女卑,包办婚姻,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实行家庭内的严格等级制度,对祖孙、父子、父女、兄弟、主仆之间的说法有明确的规定。在新中国,颁布了《婚姻法》,改变了这种制度,实行社会主义社会的家庭制度:婚姻自由,夫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父母对子女有扶助的义务等。家庭财产是家庭的生存与维系的物质保证。家庭不能缺少财富,它是家庭的重要组成因素,没有财富,家庭也会被瓦解。

从嗣系角度看,现在农村实行父系家庭制度,子女之姓氏[1]与嗣系以父为归依。父嗣制度合乎生物学规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现代医学研究揭示:人的体细胞中有23对载有遗传信息的染色体,其中22对是常染色体,另一对是性染色体,男性是XY型;女性是XX型。人类的性染色体是决定后代性别的唯一因素,当父亲的X与母亲的X结合必生女孩;当父亲的Y与母亲的X结合必生男孩。如果实行从母姓或以母为嗣制度,一代一代延续下来,祖先的基因会逐渐消失,就无法从姓氏上把握血缘关系、辨别家支。如果实行从父姓或以父为嗣制度,因男性染色体Y一代一代地延传,就能理清任何一个家庭的血缘关系、辨别家支。另外,父嗣制度还能避免人类近亲繁殖,我们可以从性染色体Y上判断人们是否属于近亲结婚

在中国农村,每个家庭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宗接代的最重要标志,一般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西方国家农村也实行父系家庭制度,但在姓名制度上有很大差别,而且姓氏的社会意义不重要。中国农村子女取名,家族姓在前,个人名在后;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除了香港地区以外,中国其他地方已经没有了。西方国家大多数农村家庭子女取名,个人名在前,父亲的姓在后,中间为母亲的姓。在西方,妇女结婚后,一般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在中国农村家庭晚辈取名绝对不能与长辈重复,而西方如在英美农村家庭,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2]从家庭权力之归属看,目前农村基本是实行平权家庭制度,夫妻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商议处理家事,子女也有权利参加。从家庭成员之居住来看,世界上有的农村地区实行夫居家庭制度,婚后妻到夫方居住。有的地方实行的是妇居家庭,婚后丈夫去妻家居住。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农村地区普遍实行了新居家庭制度,婚后夫妻双方均脱离父母而单独居住。

2.农村家庭婚姻状况

(1)农村婚配状况。总的来讲,农村婚配质量在上升,但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首先,违背当事人意志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仍然存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买童养媳、转亲、换亲和拐卖妇女等。其次,重婚纳妾,“包二奶”、养情妇等现象时有发生。最后,不良婚配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禁病”婚配,一些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经济文化落后的贫困山区,为了“种”的繁衍与延续,不少家长明知自己的孩子有病,也千方百计地促其婚配、生育,造成“呆嫁傻、傻娶呆、生呆傻”的悲剧。二是近亲婚配。其因有三种,即受古代的“亲上加亲,黄土变成金”的观念影响、经济困难的影响、对亲属关系的考虑。据统计,我国农村近亲婚配率达1.5%,远远高于欧美的0.1~0.5的比率。三是近邻婚配。由于农村在婚配观念上“有好女不远嫁”的习俗,认为在同一个社区,对对方的人品、家庭了如指掌,子女回娘家比较方便,好彼此照应,所以造成农民极为狭小的通婚圈层。有专家指出,中国绝大多数农民择偶不超过25KM,30%的农民择偶不出村,56.9%的不出乡,84%的农民不出县。近亲、近邻婚配的后果就象有病婚配一样,其后代多数为呆傻痴。专家指出,婚配距离应在90KM之外为宜。娶外地媳或外地入赘的婚姻后代个个健康、正常。四是早婚早育时有发生。如我国有早婚陋习,现在农村死灰复燃,出现违法婚姻。据调查我国每年早婚人数约占当年结婚总数的15.2%,每年约有610万人早婚,100多万人早育。[3]

(2)离婚状况。大多数国家的婚姻法主张婚姻自由,不仅主张结婚自由,而且主张离婚自由。它对解除不幸婚姻有积极意义。从我国农村家庭离婚原因来看,农村家庭离婚原因不外乎:个性冲突、经济困难、养育孩子中的分歧、宗教差别、与姻亲的矛盾、性生活不和谐、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感情不和、不良行为,等等。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一样,农村离婚率一直持续上升。现今农村家庭离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离婚者婚姻平均保持时间趋短,平均年龄趋小。第二,主动提出离婚的妇女较多。第三,过错离婚比率下降,“协议离婚”比率上升。第四,离婚后再婚人数增多。离过婚的男女通常会在3~4年内再婚。大约10对再婚者有8对是带着以前婚姻中的子女。一般来讲,年轻人经济状况和职业条件好的男人、贫困的女人最有可能再婚。不过再婚的成功几率没有第一次婚姻那么高。总的来说,60%的再婚婚姻会失败。

(3)家庭关系状况。随着社会开放,越来越多的妇女出门就业,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从而在男女经济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了权利和义务都平等的新型夫妻关系。男女都有平等的家庭经济权利、家庭决策权利、闲暇娱乐权利和社会权利。同时男女有共同抚养子女的义务、赡养双方老人的义务、分担家务劳动的义务。据我国黑龙江省1989—1991年三年获得“农村致富女能手”称号的608名妇女的调查结果,他们中夫妻关系平等和谐的共有560名,占总数的92%。平等夫妻关系有利于家庭稳定。但是,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仍然是“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关系模式,它使得妇女不完全拥有经济决策权和管理权,更是少有闲暇、娱乐的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在这种家庭关系中,妇女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世界上一些不发达国家的农村家庭关系是依附型的夫妻关系,妇女在家庭中没有一点地位和权利。在亲子关系上,许多国家的农村地区都是平等关系。平等民主的代际关系取代了家长制的主从等级关系,子女辈的子家庭与父母辈的母家庭分开独立的倾向也日趋普遍。

3.农村家庭结构的模式

家庭结构模式是指家庭成员的代际分布和夫妻对数分布的组合方式。农村家庭不外乎五种结构模式。第一,核心家庭,即由一对夫妻和其未婚子女组合的小家庭。现代农村社会大多是这种家庭结构模式。第二,主干家庭,即父母与一对已婚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这种家庭结构一般是所有子女都成家立业后,父母选择与其中某个子女的家庭居住生活而产生的。在我国现代农村不少见。第三,联合家庭,即父母与几个已婚子女甚至孙子女、曾孙子女在一起组成的多代多偶家庭和同胞兄弟结婚后不分家的同代多偶家庭,也称扩展家庭、大家庭。这种家庭结构在中国古代农村社会普遍存在,因为累世同居可以防止析产分户,减弱大家庭的势力。一个大家庭只要析产分户,就将出现“富不过三代”的现象。但现代农村社会几乎不存在大家庭这种模式。第四,残缺家庭,又叫不完全家庭,是指没有一对夫妻的家庭,包括核心家庭中原配偶的离异而成单亲家庭、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的无亲家庭以及只有祖孙形式是隔代家庭。这种家庭结构在农村社会也存在,但不多。第五,混合家庭,这是两个家庭组合一起而形成的一个新家庭。在这种模式的家庭中,子女和成人间的关系紧张(情绪紧张,甚至仇恨、嫉妒、不安全感和竞争),亲生和继父母的角色往往会使成人很迷惑,也导致孩子不愉快。混合家庭又称继父母家庭。

4.农村家庭的功能

家庭功能就是指家庭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家庭作为个人和社会联系的桥梁和媒介,一方面它对家庭成员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它对社会发展也有重大影响,而且家庭功能一般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农村家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性爱功能。男女两性缔结婚姻关系后,性爱就成为维系相互关系的主要纽带。性爱和性行为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一张结婚证已不太可能成为农村婚姻幸福的保证,也成不了农村婚姻固化的支持,只有两人满意的性爱和性生活才是婚姻的最牢靠的保险锁。农村社会把人的性生活限制在家庭的范围之内,只有在家庭内两口子的性生活才是道德的、合法的。

(2)繁衍后代功能。农村人组织家庭的目的,除了满足性需求外,还要满足传宗接代的需求。家庭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唯一社会单位,生育是夫妇的责任和社会义务。为了家庭和社会的发展,夫妻应生下健康优秀的下一代,使他们成为对家庭对社会大有作用的人才。为了保证生育功能的效力,农村社会和家庭父母应禁止不良婚配,减少和消除不良遗传因素的存在。同时在家庭中建立良好的心理气氛和文明的生活方式等家庭环境。

(3)抚育和赡养功能。抚育孩子和赡养老人是农村家庭的两项义务。一方面要给子女提供身体增长的物质条件,还要给子女提供人生教育的场所。在农村家庭教育中,父母与祖父母是教育承担者,教育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生活知识和技能、人生态度和行为评价、社会规范和价值观、职业评价与技能。目前农村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较发达,但农村家庭教育在农民子女社会化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家庭中的骨干力量,成年人应该提供老人衣食住行和娱乐休闲的物质保障;提供精神上、身体上的安康保证。就我国而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处于建设中,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唯一方式。因此,成年人在抚养后代的同时还应赡养老人。

(4)生产与消费功能。农村家庭是占有生产资料、组织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家庭成员是管理者、生产者;在家庭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还会雇佣家庭外人员帮工。家庭成员在外劳动的收入一般为家庭统一积累、统一计划和消费。包括衣、食、住、行、教育、休闲、娱乐等方面的生活消费。农村家庭消费在社会消费体系中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占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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