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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风险管理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防范这种风险,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认真审核各监理工程师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企业尽管履行了《监理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职责,但由于技术能力有限未能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为防范这种风险,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管理目标,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约束机制。

8.2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风险管理

8.2.1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风险

从监理企业角度看,虽然风险因素种类繁多,成因复杂,但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

1)来自业主的风险

(1)业主对监理在认识上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监理制度实行的时间不长,有些业主对监理的作用和内涵认识不清,认为监理仅仅是监督工程质量而已,认为请监理是“花钱找麻烦”。但由于建设监理的强制性政策,只能被动地委托监理,因此对监理工作不配合。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①项目管理双轨制

②不授予监理人员相应的权力。

③对监理人员工作横加干涉。

(2)业主的行为不规范。

部分业主在选择监理企业时,向监理企业索贿;有些业主盲目压价或拖欠监理费用;有些业主刻意刁难监理企业,滥用权力,随意罚款;有些业主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要求苛刻。如此一来,使本来就收费不高的监理企业面临很大的经济风险。

(3)业主不遵循建设规律。

有些业主本身不懂工程,不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例如有些业主在设备、材料采购时,产品到货后检验不合格,但迫于工期或其他原因,业主坚持要求使用该产品,埋下了安全隐患。部分业主为追求竣工后的利润,制订的工期较短,有的投资上亿的大型工程,不分昼夜施工,本来合理工期应是一年左右,但为了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将工期压至几个月。

(4)业主的资金不到位。

有些业主资金不到位,但要求强行开工,破坏了监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尤其是一些要求承包商带资进场的工程,监理人员没有发言权。一旦工程出了问题,业主会责怪监理人员控制不力,工作失职等,监理企业就有被处罚的风险。

2)来自承包商的风险

(1)承包商对监理认识不清,不配合监理工作。

许多承包商对监理内涵认识不清,认为监理就是业主派来监督他们的,因此并不愿意接受监理,自然也不会配合监理人员的工作。有些承包商把监理人员当技术员、质检员使用,而完全放弃了自身的质量管理。如果出了质量问题,承包商就会将责任推给监理企业。

(2)承包商缺乏职业道德。

在一般情况下,承包商总是千方百计地争取监理人员手下留情,对坚持原则的监理人员,在有些承包商认为妨碍了他们的利益,不断给监理人员出难题,客观上给监理人员造成额外的工作和心理负担。在有些情况下,施工企业为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在工程材料上偷工减料。例如,防腐保温材料市场情况复杂,业主或监理稍不注意,就会被施工单位钻空子;在工程内容上,不按规范要求的程序和步骤施工,能少干就少干,存在侥幸心理。这些做法会加大监理企业的风险。

(3)承包商不履约。

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任务,在投标时以低价中标,一旦取得业务后,就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要求提高承包价格。如果监理工程师予以拒绝,有的承包商甚至以停工相要挟。虽然监理工程师可以凭合同条款对其进行惩罚,但这样做的结果对业主也没有好处,通常是两败俱伤。发生这样的情况,业主会迁怒于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则有口难辩。

(4)承包商与业主关系密切。

有些承包商与业主关系密切,致使监理的指令无法贯彻实施,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便会追究监理企业的责任。

(5)工程资金不到位,承包商垫资施工。

工程资金不到位,有时严重短缺,导致承包单位人员工作情绪不稳定,客观上降低了监理的成效。另外,如果承包商垫资施工,监理工程师工作时经济措施失效,监理权基本丧失,对于业主、监理企业都潜伏着风险。

(6)承包商多次转包,挂靠承包。

工程建设市场存在着不少挂靠的施工企业,根本不具备资质,甚至连基本的设备及技术人员都是临时拼凑的,而监理企业根本奈何不了这种行为。

3)监理企业内部的风险

(1)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目前,一些大型监理企业还停留在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上,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风险意识不强。这样的监理企业大部分缺乏独立管理能力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2)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目前,建设行业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同时具备专业、经济、法律、管理等综合素质的人才较少,导致监理企业只能适应常规监理业务,而不具备审查复杂工程施工方案的能力,而且对工程前沿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了解很少,开展业务很被动。

(3)监理企业鱼目混珠。

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小型监理企业甚至个人通过各种渠道,挂靠在某个大型监理企业上承揽业务,根本不具备相应能力,这样从事监理工作肯定会有潜在的风险。

(4)不良环境影响增多。

由于不正之风及业主干预过多,监理工程师很难按正常秩序开展工作。在这种环境下监理企业人员队伍不稳定,一部分监理工程师身心疲惫,无力专心负责监理工作。

8.2.2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风险分类及防范措施

监理风险大致可分为合同风险、执行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1)监理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1)监理合同风险的主要原因。

①监理项目投标之前,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能准确估计监理工作量、监理费用和监理风险。

②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对委托单位的苛刻要求随意让步。

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监理合同执行困难。因此,监理企业会减少监理人员或让一个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几个项目。这样容易使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最终导致监理效果不佳。

(2)防范监理合同风险的主要措施。

①投标之前仔细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及全部附件,了解建设单位的资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认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资金来源;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目标、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和监理依据,准确估计监理工作量、监理费用和监理风险,并将其写入《监理投标书》和《监理大纲》。

②签订监理合同之前,对委托单位提出的合同文本要仔细研究,对重要问题要慎重考虑,尽可能争取对风险较大和过于苛刻的条款做出适当调整,不接受明显不能完成、不公平的委托合同

2)监理执行风险及防范措施

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工程师的以下几种行为存在极大风险,也可能影响监理成效。

①失职行为。监理工程师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职责或从事超出《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范围之外的工作。

②过失行为。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为防范这种风险,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认真审核各监理工程师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执行监理,不要轻信承建单位的承诺,不要过分相信个人的经验和直观判断,不要随意缩小监理范围并减少监理内容,也不要超越委托范围去做职责之外的工作。

3)监理技术风险及防范措施

监理企业尽管履行了《监理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职责,但由于技术能力有限未能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另外,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能保证及时发现所有隐患。

为防范这种风险,监理工程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防范由于自身技能不足带来的风险。监理企业应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技术培训,同时也要为监理工程师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

4)监理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如果监理企业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可能人才流失等不良后果,影响监理工作有效进行。

为防范这种风险,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管理目标,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约束机制。并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制订严格的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的业绩考核办法和合理的薪酬分配原则,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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