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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灭火应急救援和医疗救助制度

时间:2022-10-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消防部门的职责除火灾预防外还履行火灾扑救,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和医疗急救。20多年来,随着火灾形势的发展,日本目前有一半的消防力量在从事急救和救助工作,急救和救助的起数已超过火灾起数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日本《消防组织法》将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的应急联动纳入法律规定,明确灾害时的处置责任和增援联动机制。

第二节 日本的灭火应急救援和医疗救助制度

日本消防部门的职责除火灾预防外还履行火灾扑救,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火山喷发等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和医疗急救。此外,日本消防是一种全民化的大消防体系,除消防部门外,在日本各地普遍设有消防团,属于一种义务性团体,消防团员们基于“自己的城市自己保护”的责任感,自愿参加消防团,主要承担初期火灾灭火以及协助消除二次灾害等工作。

一、灭火和应急救援制度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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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常备消防职员在消防署值勤备战

根据日本《消防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消防责任由各市町村负责,消防机关受市町村长的领导。消防机关由“常备消防”和“非常备消防”两部分组成,“常备消防”由消防局(或称消防本部)、消防署(相当于消防支<大>队)、出张所(相当于消防中队)组成,消防员24小时值勤备战,属于地方公务员(见图4-1)。“非常备消防”也称“消防团”, 消防团员不同于以消防为职业的消防职员,他们在拥有自己工作的同时,在灾害发生时,主要从事初期火灾灭火以及协助消除二次灾害等工作(见图4-2)。据2009年度日本消防白书(总务省消防厅编)统计,日本全国共有消防本部803个,消防署1710个,出张所3197个;消防团2336个,消防分团22997个,共有消防员104.37万人,其中常备消防职员158327人、非常备消防团员885394人。常备消防力量配备率已达到市町村数量的97.8%,常备消防职员数与人口的平均比例为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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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非常备消防团员进行灭火训

随着日本人口的增加,建筑物的高层化、深层化,高速道路网的扩大,地下铁路的延伸以及沿海城市的大规模开发建设,特别是地下街道的日益繁华和人口的高度集中,造成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更加复杂和艰难。因此,日本各地消防本部除承担灭火工作任务外,在消防署设立了消防救助队,开展交通事故、水难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机械事故、建筑倒塌事故、化学泄漏事故等各种艰、难、险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由于国民防火意识的不断提高,防火耐火材料的大量使用及防火分隔、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增多,火灾起数逐渐减少,消防队伍的职能就向急救、救援救助方面转变。20多年来,随着火灾形势的发展,日本目前有一半的消防力量在从事急救和救助工作,急救和救助的起数已超过火灾起数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二)联动机制

日本《消防组织法》将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的应急联动纳入法律规定,明确灾害时的处置责任和增援联动机制。同时,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央、地方政府和指定的公共部门及运输、电子、煤气、宣传等公共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促使各级政府和机构依法行事,共同担当各项灾害管理的职责。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建有紧急联络通信网,首相官邸除了常规通信设备外,还在危机管理中心装备了与事故现场联系的多功能卫星转播通信设备。灾情发生时,信息交流与共享主要依靠完善的地面固定通信系统,同时也利用通畅的专用无线通信网络。通信网络主要包括中央防灾无线网、消防防灾无线网、县市防灾行政无线网、市街区防灾行政无线网、防灾相互通信专用无线网等多个系统,防止大规模灾害造成通信线路拥塞。这些网络纵横交错,形成了一个整体的、覆盖全国的应急对策专用无线通信网,保障了日本政府能够及时、高效地部署各类救援工作。

(三)队伍组成和装备配备

《日本消防法》和《日本消防组织法》都对消防队伍作了规定,目前“常备消防”除灭火队伍外,还设有(常规)救助队、特别救助队、水上救助队、山岳救助队、航空救助队和国际应援救助队。

1.(常规)救助队 依据法律规定,所有队伍中都要在消防队伍中成立救助队,并根据城市规模必须建立特别救助队、高级救助队和特别高级救助队。

(1)救助队。由受过专门训练的5名以上队员组成,配备1辆抢险救援工程车和金属切割机,三节拉梯,空气呼吸器,射绳枪及绳索,便携式手动混凝土破拆工具组,简易音频生命探测仪等基本救助器材(见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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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2)特别救助队。由受过专门训练的5名以上队员组成,配备1辆抢险救援工程车,在救助队应配器材的基础上,还必须配套大型液压扩张器、气动起重工具组、正压防化服、防核服、洗消帐篷等专用器材。法律规定,人口在10万至30万的城市必须建立特别救助队(见图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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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3)高级救助队。由受过专门训练的5名以上队员组成,配备1辆抢险救援工程车,在特别救助队应配器材的基础上,还必须配备红外热像仪、地震余震报警器、可视生命探测仪、生命探测雷达等高级设备。法律规定,人口在30万至100万的城市必须建立高级救助队。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有48个高级救助队(见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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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高级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4)特别高级救助队。由受过专门训练的5名以上队员组成,配备1辆抢险救援工程车、1辆核生化(NBC)侦检车,在高级救助队应配器材的基础上,还必须配备大型排烟机(车)、高级超声波生命探测雷达和超高压细水雾破拆水枪等大功率专用设备。法律规定,东京都及政令指定市且人口在100万左右的主要城市必须建立特别高级救助队(见图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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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特别高级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此外,在没有成立救助队的消防中队灭火车上还配有简易(手动或电动)破拆救助器材,这辆车所在的消防中队(中国称为班)原则上成为特别灭火队。主要器材有:扩张器、剪断器、热像仪、冲击钻、卷扬机等器材。根据有关法律、标准要求,这些器材必须配备在水罐消防车上一同出场,而不能配备在消防队后随意装载。

2.特别救助队 主要担负城市火灾及风、水等其他灾害事故中的抢险救助任务,队员多由年纪较轻的消防职员担任,着全国统一的浅黄色制服。特别救助工具车符合道路运输法及保安标准规定的紧急汽车标准,配备有一般救助用器具,重物排除用器具,切割、破拆、检测用器具,呼吸保护器具,队员保护用具及其他救助器具。其中,一般救助用器具包括双钩挂钩梯、三节拉梯、钢丝软梯、空气式救助气垫、救生绳索发射枪、救助用缚带、舟型担架、各种绳索、动(定)滑轮等;排除重物用器具包括液压千斤顶、液压撑杆、可搬式卷扬机、气垫空气千斤顶、空气式大型液压撑杆等;切割、破拆用器具包括液压切割机、铁丝切割机、气割器、机动链锯、空气大型液压切割机、万能斧、大型机动钻、削岩机等;检测用器具包括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二氧化碳检测仪、放射线检测仪等;呼吸保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简易呼吸器(过滤面具)、防尘面具、送排风机等;队员保护用具包括安全带、隔热服、防放射线服(含个人用放射线测量仪)、绝缘手套、绝缘衣、防毒衣等;其他救助器具有缓降器、安全绳登降机、红外线烟雾视像仪等(见图4-7至图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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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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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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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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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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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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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2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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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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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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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5 特别救助队的装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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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6 特别救助队实施救助活动

3.水难救助队 主要担负船舶等水难事故、落水事故以及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救助任务;配备水难救助器材车和装备;队员经过游泳、打捞等特殊训练,在消防艇、直升机的配合下,实施水难救助工作。器材装备主要有:救生衣、橡皮潜水衣、潜水帽、潜水手套、潜水长靴、充气救生圈、漂浮安全绳、救生浮圈、水中无线对讲机、空气钢瓶、平衡背心、头盔、面罩、水中手表、水中电筒、水中担架、橡皮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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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 水难救助

4.山岳救助队 主要担负山岳地空难和其他遇难人员的救助任务;配备山岳救助车和器材装备,在特别救助队、直升机的配合下,积极有效地开展救助工作,队员多以年轻、体力好的消防职员担任。器材装备主要有:防寒衣、防寒背心、登山靴、防刺手套、耐磨手套、滑雪风镜、护耳、背物架、背囊、登山主绳、救助主绳、冰爪、登降器、吊篮式担架、帐篷等(见图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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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8 山岳救助

5.航空救助队 主要担负灾害事故时空中救援、灾害现场情报收集以及森林灭火、远距离运送患者等任务。消防直升机主要装备有一台机外高清晰度红外线摄像机、250瓦或700瓦的高空高音扬声器、900升的吸底式水箱和500升的吊桶式水箱以及救助、救急器材。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可以利用消防直升机上的高清晰度红外线摄像机将灾害现场情况的录像通过卫星传输系统,直接传至消防指挥中心,为决策层提供第一手直观性视频资料。同时,还可利用直升机上的高音扬声器,对灾害现场的人群进行有效的疏散引导。消防航空队员由飞行员、机械师、救助队员、管理人员组成见图4-19。飞行员的选取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从具有直升机驾驶资格的日本自卫队员中选取;二是从一般消防职员中挑选优秀队员,送至航空学校学习两年后,考取直升机驾驶执照。机械师主要在获得机械专业文凭的大学生中挑选。救助队员和管理人员在各项素质较高的消防队员中选取。目前(截至2009年11月),除东京都以外,还有横滨市、川崎市、千叶市、大阪市、神户市、广岛市、京都市、名古屋市、仙台市、札幌市、福冈市、静冈市、冈山市、北九州市等14个消防厅局也组建了消防航空队,共装备消防直升机29架。除了设置了专业的消防航空队以外,还有北海道、宫城县、琦玉县、爱知县、岐阜县、兵库县、静冈县、冈山县、广岛县等39个道、县共装备专用防灾直升机41架,以备发生灾害事故时,进行紧急救援。2008年,日本消防航空队共出动6496次,其中,火灾出动1273次,急救出动3276次,救助出动1671次,其他出动276次。

【例一】横滨市消防航空队装备的是由法国生产的两架AS365N2同型号消防直升机,主要装备有一台机外高清晰度红外线摄像机、250W或700W的高空高音扬声器、900立升的吸底式水箱和500立升的吊桶式水箱以及救助、救急器材。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可以利用消防直升机上的高清晰度红外线摄像机将灾害现场情况的录像通过卫星传输系统,直接传至消防指挥中心,为决策层提供第一手直观性视频资料。同时,还可利用直升机上的高音扬声器,对灾害现场的人群进行有效的疏散诱导。平时,横滨市消防航空队除了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外,还经常开展各种救助、灭火训练以及计时、夜间、野外、限地飞行训练,以提高消防航空队员的救助、灭火及驾驶水平。

【例二】东京消防厅目前在东京立川市和东京江东航空中心设有两个消防航空基地,共装备有法国生产的大、中型消防直升机各3架。每架消防直升机都装配了高规格的电子导航系统,海、陆救助和救急器材,配有吸底式和吊桶式消防水箱。但为了防止吊桶式消防水箱出现断索事故,日本的有关法律规定禁止用吊桶式消防水箱进行远距离运水灭火。所以目前日本的消防直升机都改用了吸底式消防水箱。这种水箱的特点是,既可垂直放水灭火,也可利用固定伸缩水枪进行水平射水灭火。目前,东京消防厅航空队担负的任务十分繁重,消防直升机的利用率也相当高。东京消防厅航空队的飞行安全工作也十分出色。该队自成立以来至2008年年底,已安全飞行50000多小时,飞行距离相当于围绕地球270圈。

图4-19 航空救助队

6.国际消防救助队 主要担任受灾国的防灾计划制定、人员救助、救急医疗、防疫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队员由总务省消防厅从全国各消防本部消防救助队员中选拔,要求身体健康,业务精良,外语过硬,并建立了国际消防救助队员登录卡。平时,队员在各自的消防本部工作,一旦接到国际紧急救援任务,就会迅速集结,前往受灾国开展救援、救助行动。国际消防救助队配备的器材主要是在国内使用的救助器材,加上直升机、帐篷、食品、饮水等必须物资,无需受灾国提供物资保障。直升机是分解后装入客机,到达现场后再组装使用。据统计,截止2008年年底,日本全国共有62个消防本部的599名国际消防救助队员。自国际消防救助队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15次海外紧急救援活动。

此外,据2009年度日本消防白书(总务省消防厅编)统计,日本全国共有消防团2336个,消防团员人数为885394人,全国所有的市、町、村均设有消防团,消防团员一般是由热爱并志愿保护自己城市、社区的有志之士组成,其中包括律师、农民、职员、还有家庭主妇等各种社会人群。消防团员不是常备消防力量,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平时要接受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灾害时,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方式自动聚集或被召集起来参加灭火、救援等消防活动。所有消防团员既是所在都道府县消防协会的正式会员,又是日本消防协会的正式会员。绝大多数消防团建有消防站,配备了轻型消防车、手抬泵及防护装备等。消防车类型以消防水泵车为主,车内只配备水泵、灭火器等,因此车体小巧,便于在街道狭窄的住宅区展开救援活动。

(四)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和训练

1.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 消防职员教育包括新职员的初任教育、晋职干部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特别教育。新职员的初任教育主要是针对新募集的消防职员,消防职员要在消防学校学习6个月的消防技术,并需要经过严格的考试,目的是培养新职员初步理解、掌握相关消防业务基础,以便能够胜任将来的实际工作。在消防大学救助科和各地消防学校救助科进修结业的消防员才具备救助队员的资格,并由当地消防局长任命。晋职干部教育主要针对那些即将被晋升、获得领导岗位的职员,旨在培养他们的组织和领导决策能力。专业知识教育主要针对不同岗位、从事不同业务工作的专门职员,一般分灭火、救护、救助等科目,以提高职员的专门技能。特别教育是为适应时代发展而开设的,比如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日本一些消防机关举办了如何预防、抑制和处置恐怖事件的教育培训。医疗队员、救援队员和消防队员分别实行资格培训。消防团员教育科目分类与消防职员教育相同,只是在内容上要更加简单、浅显。

2.人员的业务训练 消防救助队员除参加救助活动外,平时70%的时间用于各种救助训练或体能训练

(1)业务训练的分类

消防救助队的训练按时间分为常规训练和季节训练。常规训练除在消防院校救助科学习和训练各种器械操作方法以外,每年都要组织进行配备各种器材装备的实战训练;季节训练主要是参加各都道府县、市町村举行的消防救助技术比赛,比赛中优秀的队员将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国消防救助技术大会(见图4-20)。通过练兵比武,对磨炼、强化消防职员业务和激励队伍士气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消防团也由日本消防协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灭火操法大会。

消防救助队的训练按内容分为登高训练、破拆训练、呼吸保护训练、检测训练。对每一名救助队员来说,首先要进行救助器材的基本操作训练;其次在熟练掌握的基础上再进行应急救助训练,即利用举高车、云梯车、呼吸器等器材装备分别进行从高空、地下和浓烟中实施救助的训练;第三还要专门进行进入训练,即依托人梯进行进入训练(见图4-21)。

(2)业务训练的组织实施。消防救助队员的训练难度大、强度高。每年年初由消防本部警防科的救助系制定全年的训练计划,各消防署按照消防本部的年初计划,制定每个月的详细训练计划表。消防救助队员注重实战训练及结绳等救助训练,每名队员携带的个人装备中有5条不同规格的救助绳和5只安全环,利用这些装备,消防救助队员可迅速完成水带固定、自救、器材提升、人员救援等救助活动,而且操作简便快捷。日常训练中,班组形式的训练也是以假定灾害类型开展实战模拟训练,在训练场上进行实装、实车和出水等训练。训练中队员非常重视自身安全防护,其基本做法是,每次训练都要设立安全员,通常由队长或者当日值班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身着绿色并书写“安全员”字样的服装,主要负责训练器材的安全检查、训练人员自身装备的安全检查、训练程序科学规范性的监督检查。每次救助训练必须着救助服、头盔、手套、训练靴等个人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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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 全国消防救助技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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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1 消防应急救援训练

(五)消防科技应用与研发

日本高度重视科技产品在消防工作中的研发和应用,运用高科技手段,研发了许多高科技产品,有效提高了灭火救援指挥能力。比较有代表性的产品是:

1.119指挥系统 该系统为全自动智能系统,是目前日本最先进的新一代产品。该系统在受理报警的同时,电脑随着语音指令同时显示报警电话及其地址和火灾现场地址、单位名称、附近水源情况、道路交通情况等各种有关具体信息的消防地图,与此同时,根据最近、最快原则将出动指令发给最近的消防署或在附近移动的消防车辆,消防署和消防车通过联网电脑与传真获得指令信息,迅速出动赶赴现场。两块大屏幕通过在市内高处设置的监视镜头和GPS全球定位系统对市内区域和所有消防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动态跟踪监督。在灭火、救援时,119指挥系统可以通过无线传输,实现现场与指挥中心画面交互沟通,便于指挥中心随时了解现场情况,并发出新的指令。而外室大厅是一个作战会议室,一旦发生大的灾难,市长、消防局局长等决策层领导可以通过大屏幕时刻了解现场情况并向现场发出命令(见图4-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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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2 日本大阪消防指挥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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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 日本大阪消防指挥中心信号装置

2.消防机器人 针对不同场所火灾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不同情况,日本也专门研发了用于扑救特殊场所火灾和专门抢救遇险人员的机器人(见图4-24、4-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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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4 用于扑救一般火灾的消防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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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5 用于一般救援现场的消防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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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6 用于大型救援现场的消防机器人

3.绿色消防产品 日本的消防产品结合该国环保要求和亚洲人的身体特点,具有科技含量高、智能化、环保型的特点。如森田公司将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废金属和报废的灭火器及过期的灭火药剂全部回收利用;东发公司生产的四冲程手抬泵,具有功率大、体积小、重量轻、油耗低、噪声小的特点,其生产的中继手抬泵可实现耦合供水时的自动启动,自动衡压和自动停泵的功能。

4.地震灾害专用软件 总务省消防厅消防研究所研发的《简易型地震灾害评估系统软件》,不仅能够对地震灾害直接损害情况进行评估,还可以根据数据库输入的信息对地震灾害产生的次生灾害进行分析,目前已经在日本各级政府防灾机关使用。日本消防科学综合研究所开发的《地震灾害应急对策辅助系统》,能够结合各地的应急救援实力与当地灾害事故进行分析,为当地政府官员提供辅助决策。

(六)发展方向

为提高消防队伍应对重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的统一调动和行动能力,在深刻吸取大地震中应急救援任务教训的基础上,日本各地消防部门以消防本部为单位,相继组建了紧急消防援助队,建立了迅速相互援助体制,即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将配备先进技术装备和人员的救援队伍有效统一,确保高效开展救援行动。紧急消防援助队主要承担火灾、交通、机械和建筑倒塌等艰难、复杂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还具备情报收集、指挥部队和为队员提供粮食等功能。截止2007年4月,已将指挥支援部队、灭火部队、救助部队、急救部队、后方支援部队、航空部队、水上部队、特殊灾害部队、都道府县指挥队、特殊装备部队等10个部队、3751个队作为紧急消防援助队登录。

当前国际形势十分严峻,国际恐怖袭击事件层出不穷,为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日本总务省消防厅出台了《总务省消防厅国民保护计划》,内容包括,全国性国民保护的组织和体制的确定;初动体制的确保,在遇到核攻击、恐怖攻击等突发事件后,国家中枢部门要迅速正确判断和作出相应反应;紧急事态发生后,警报要及时传达,特别是弹道导弹在发射之后,到达日本仍需10分钟以上,要迅速地作出疏散警报和避难计划;增强紧急消防援助队应对NBC(核、生物、化学)攻击的能力,并在特种救助器材方面加大投入。由此,日本将加强紧急消防援助队建设,不断适用形势发展需要。

(1)紧急消防援助队的组织指挥。如果发生东海地震或其他涉及到两个都道府县的大规模灾害或毒性物质扩散等特殊灾害,紧急消防援助队的出动命令由消防厅长官发出,紧急消防援助队的活动经费由国库负担。经过几年的完善,紧急消防援助队为了应对复杂多样化的灾害,如石油化学灾害、剧毒物、放射性物质等灾害。装备有应对特殊灾害的特殊消防泵浦车、救助工作车、包括纤维镜在内的高度救助器材、灾害对应特殊救急车。

(2)紧急消防援助队的登录。紧急消防援助队的登录并非义务,由各消防本部自主决定,如果希望登录,每年2月通过所属都道府县向总务省消防厅提交申请,经消防厅审查合格后,当年4月正式被登录在案,一经登录,该援助队就有资格得到购买援助车辆的国库补助金。此后,如果消防厅长官要求出动,必须出动。从2000年开始,“紧急消防援助队动态信息系统”投入使用,此系统能够动态掌握派遣车辆的位置,通过车载AVM(自动车辆动态管理系统)和GPS(全球测位系统)导航系统,能够把车辆位置和从车载末端装置输入的车辆动态信息通过移动电话通信网发送到总务省消防厅服务器,在广域应援支援系统的电子地图上用符号表示出来。在移动电话网信号不能到达的区域,自动切换到卫星通信线路,全国范围内能够安全稳定地进行数据通信。通过这个系统,派遣车辆和消防本部之间也能进行文字通信。

二、医疗救助制度

(一)基本情况

日本政府为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综合效能,1963年通过修改法律,将对高危病人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定为消防部门的法定任务。《消防法》第2条第9项规定,急救业务:是指因灾害发生的事故或在室外或公共场所发生的事故;或政令规定的人员,将伤病人员紧急运送至医疗机关及其他场所,或由急救队运送至医疗机关(指厚生省令规定的医疗机关)及其他场所(包括伤病者交给医生前,在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急救措施)。因为人命关天,医疗急救是免费的,需要时只需拨打“119”救急电话,消防救护车一般在5分钟内赶到,加上急救车送的病人优先治疗、能送到合适的医院、老年人越来越多等原因,日本消防的急救业务量年年增长。据消防厅平成16年(2004年)统计,日本全国消防部门开展医疗救急活动503万1464次。急救出动平均每6.3秒出动1次,急救搬送人员,平均国民每27人中有1人,医疗急救的出动次数已占到消防总出动数的82.9%。但是,据统计全年被救助的人员中大约有51.7%是完全不需要急救车出动的,这也成为当前日本消防部门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医疗急救的范围和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消防急救队员赶到现场后,对患者的呼吸、脉搏、体温、血压等进行测量,诊断人员的基本症状,并与最近的指定的救急救命中心取得联系,确定诊断医生后,再将患者送往医院。(见图4-27)如果患者病情严重,需要采取注射、电击心脏和疏通呼吸道等手段时,必须与医院联系,取得医生同意后,才可实施。患者被送到医院后,消防急救队员必须将患者的基本情况详细地向主治医生报告,在得到主治医生的同意后,方可离开,一起急救任务才算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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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7医疗急救

2001年,为了充实急救现场和搬送途中的应急治疗,日本政府不断扩大急救队员实施应急治疗的范围。从而大大提高了呼吸、心脏停止伤病者的救命率,急救业务的成果也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救命率,消防法令作了相应修改:2003年4月开始实施不需要等待医生的命令,有权对心肺暂停伤病者实施电击治疗。从2004年7月开始,能够采取使用气管插管输送氧气的治疗措施。从2006年4月开始,救急救命士将可以给心脏停止跳动的伤病者注射强心剂。

(三)队伍组成和装备配备

每个消防队一般都配备一台消防救急车和3名消防救急队员,组成消防急救中队(见图4-28)。消防急救队员分普通急救队员和救急救命士(EMT),急救队员每次出动都会得到资金补贴,每个市町村根据经济状况规定每次出动补贴的金额,一般为100、200或400日元。消防急救车一般分普通急救车和高规格急救车两种,车上除备有常用消防器材外,还配有伤员搬用、观察和处置三类器材,主要包括担架、呼吸器、血压计等。部分消防本部还在消防急救车装有GPS全球定位系统,以提高急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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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8 消防急救车

(四)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训练

1.消防急救队员的培训 普通消防员接受250小时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才能成为普通急救队员;救急救命士(EMT)的资格取得十分严格,要在成为普通急救队员后,必须在急救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或实践工作累计2000个小时(一次出警算1小时)以上,才可申请参加消防本部的选拔考试,合格后,进入专门学校脱产学习6个月(约850小时),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救急救命士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才能成为救急救命士,之后就可以进行一些高级急救操作,往往也会负责所在消防站的急救工作。由于考试相当严格,许多小型消防站没有一名救急救命士(见图4-29、图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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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9 救急救命士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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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0 救急救命士

2.消防急救队员的训练 消防急救队员的训练相当严格,特别注重培养实际操作能力。一般在训练时都会制定翔实的训练计划,每个训练课程一般都按照1:1的比例配置教师和学生。除了理论课,实践课都会抽调救急救命士进行专门指导,每个动作要求重复操作,确保达到掌握动作要领的目的。对于训练用道具,也具有非常高的科技含量,在道具身体的各个部位安装了传感器,学员每进行一次操作,每个动作的力度、作用效果等数据都将被记录下来,为指导训练提供帮助(见图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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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1 医疗救助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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