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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政权下的新闻管制与查禁

时间:2022-03-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经济方面,吴奈温执政后,其政权奉行缅甸式社会主义,将各行业收归国有。缅甸军人政权呈现出一种政府和军方的联盟,军方试图通过高压手段维持它对社会的有效控制。随着军人政权合法性问题的提出,缅甸政府势必要在政府和媒体之间建立某种程度的主从关系以维持其政权的合法性。军人威权政权开始前,缅甸公民的识字率水平一直处于亚洲前列。军方还限制媒体牌照的颁发。1988年,缅甸国内爆发大规模的要求民主的抗议活动。
威权政权下的新闻管制与查禁_亚洲传播理论:国际传播研究中的亚洲主张

1962年,以吴奈温为首的军人发动政变夺取政权,并成立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Burma Socialist Programme Party,BSPP),开始了长达48年的军人独裁统治。军人执政的这48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奈温执政时期和新军人执政时期。后一阶段指的是1988年以苏貌为首的缅甸国防军再次发动政变,宣布废除宪法,解散人民议会和国家权力机构,并将“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改为“缅甸联邦共和国”,推翻了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政府。[10]但这两个时期的政权实行的都是镇压式的统治体系,政治权力在缅甸长期占支配地位。与所有军人独裁的威权政府一样,政治合法性问题也是其政权的一个特点。

经济方面,吴奈温执政后,其政权奉行缅甸式社会主义,将各行业收归国有。新军人政权执政后,开始有限地发展私营部门和海外贸易,但基本的市场机制还是受到政府的控制。根据非政府组织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2007—2011年公布的经济自由指数,缅甸连续五年排名倒数六名内。[11]由于经济的管控和不透明,官员腐败也极其严重。在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的腐败感指数排行榜中,2003—2011年,缅甸一直名列全世界的最后五位之内。[12]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缅甸是一个典型的威权管制型社会。

(一)依侍主义下的新闻界

由于媒介被视为整合社会和控制民众的工具,国家政权往往积极地对媒介加以利用,通过媒介来解决政治问题并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13]缅甸的军人独裁政权也遵循着这一规律。缅甸军人政权呈现出一种政府和军方的联盟,军方试图通过高压手段维持它对社会的有效控制。鉴于媒体的特殊作用,缅甸的军人政权和媒体之间形成了一种政治依侍主义(political clientelism)。

政治依侍主义指的是一种社会组织类型,其对社会资源的使用由庇护人控制,并输送给依侍人以换取服从或各种形式的支持。在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中,法律规划般的正式规则不如个人关系或政党、教会和其他组织中介的关系重要。与媒体的关系则表现在依侍主义更倾向于与公共或私人媒介的工具化相联系。[14]

奈温于1962年掌权后,便开始将缅甸国内的主要媒体收归国有,把这些媒体牢牢掌控在政府的手中。除此之外,大多数私营媒体的持有者是与官方关系密切的个人或集团。至此,虽然一些媒体还有抗争的声音发出,但大多数媒体已然抛弃了自身的社会批判功能,充当起政府和军方的“传声筒”。

随着军人政权合法性问题的提出,缅甸政府势必要在政府和媒体之间建立某种程度的主从关系以维持其政权的合法性。对去殖民地化和缅甸化的追求以及民族势力对立这些因素,让军方的强势统治成为可能,对媒体的控制也随之形成。在新军人政权期间,军方就曾在1991年通过国家广播发表讲话谴责西方文化对艺术家的影响,此外,枟工人日报枠还刊登漫画攻击西方人。[15]于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些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被悬置起来。据非政府组织记者无国界的新闻自由指数排名,2002—2010年缅甸的新闻自由在世界上都处于倒数前六名(见表17-2)[16]

表17-2 2002—2010年缅甸新闻自由指数排名

注:指数越高表示新闻自由度越低。

1.印刷媒体管制

印刷媒体在缅甸有着比较悠久的历史。军人威权政权开始前,缅甸公民的识字率水平一直处于亚洲前列。因此,军人政府对于印刷媒体的管控十分严厉。

首先,官方直接控制所有的国内日报,只允许民营的周报和月刊存在,并且严格限制其数量,只给有军方背景的个人或集团颁发媒体运营牌照。到1988年新军人政权开始前,缅甸境内只剩下6份报纸,其中包括2份英文报纸。这些报纸的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军方或政府指令。

1958年,奈温将军强迫当时的在任总理吴努成立“看守政府”。在其后两年间,枟波他腾报枠(Botahtaung)、枟镜报枠和枟仰光日报枠(Rangoon Daily)纷纷被关闭,其总编辑都因同情共产党或被指控进行反军方报道而被关进监狱。自1962年发动军事政变上台后,奈温更是加紧了对媒体的管制。报纸所有权被陆续收归国有,其中缅甸现存历史最悠久的报纸枟缅甸之光枠(Myanmar Ahlin)就是在1969年被收归国有的。此外,政府还关闭了一批报纸。缅甸的最后一份外省日报枟汉莎瓦地报枠(Hanthawaddy)在1978年被奈温关闭。军方还限制媒体牌照的颁发。1966年开始,政府不再向印度语或中文报纸发放牌照。此外,军方还创办了枟前进周报枠(Forward Weekly)和枟工人日报枠(Working People’s Daily)两份报纸来充当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的喉舌。

1988年,缅甸国内爆发大规模的要求民主的抗议活动。[17]缅甸媒体随之开始呈现复苏态势,仅曼德勒就创办了40多种新报纸。但是,1988年以苏貌为首的新军人政权开始后,这些报刊出版物都被查禁,新闻工作者受到迫害。到2010年,缅甸的全国性日报只有3份,即枟缅甸之光枠、1992年复刊的枟镜报枠以及英文版枟缅甸新光枠(New Light of Myanmar)。新闻类周报有41种,体育类周报有39种。官方的缅甸通讯社(Myanmar News Agency,MNA)几乎是缅甸传媒唯一的消息来源。

其次,官方利用已有法律并制定新法律确立新闻审查制度,打压报刊新闻从业者。1962年,政府颁布枟印刷商与发行人登记法枠(Printers and Publishers Registration Law),建立报刊检视委员会,对一切文字印刷品进行出版前审查。1974年,军政府修订宪法,对各种自由加以限制。缅甸宪法第157条规定:“每个公民享有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和发表自由,前提是这些自由不会与工人和社会主义的利益相抵触。”[18]1975年,印刷与出版中心登记委员会发布枟递交手稿审查意向书枠,规定凡是有损缅甸国家意识形态、经济以及含有不合时宜的错误思想和观点的文章都将不被容忍。同年,枟国家保护法枠(State Protection Law)出台,打击一切想要引起颠覆行为的人员。政府通过这一法律逮捕了很多记者。

1988年新军人政府掌权后,以枟戒严法令枠(Martial Law Order)取代了枟国家保护法枠。其中第2条第88款、第3条第89款和第8条第88款分别对公共集会、印刷品出版以及言论进行了限制。例如第3条第89款规定出版任何没有事先登记的文件都是犯罪行为。1996年6月7日,政府颁布第5号法律,“保护国家责任和平和系统转移以及国民会议成功履行其功能而不被扰乱或反对”[19]。该法第2章对任何有损国家稳定、社会安宁的煽动行为、示威、演讲以及口头或书面陈述做出了明令禁止的规定。

除了这些新法令外,英国对缅甸实施殖民统治时于1923年颁布的枟官方机密法枠(Of f icial Secrets Act)、1950年颁布的枟紧急条款法枠(Emergency Provisions Act)都成为新军人政府打压新闻界的工具。

在这些法律的名义下,军人政府成功地对新闻工作者进行了打压,禁止报刊对敏感话题和人物进行报道,很多印刷媒体新闻工作者因此被关进监狱或流亡海外。

2.广播电视统制

缅甸自奈温统治以来,经济迅速凋敝,进入落后和失败国家行列,因此其广播电视业发展缓慢。缅甸国内的电力服务大约只覆盖国土面积的10%,能够使用收音机和电视机的人很有限。缅甸当局控制所有的国内广播电视媒体。

截至2009年,缅甸有2家政府控制的电视台和2家公私合营的付费电视台,2家国有电视台中的1家为军队控制。现有的广播台中,有1家由政府控制的国内广播、6家公私合营的调频电台。2001年,缅甸全国约有330万部收音机和8万台电视。

缅甸官方对广播电视媒体所播放的内容进行限制,只能播政府许可的内容。广播电视媒体在很多时候起到官方“传声筒”的作用,帮助官方塑造其正面形象。例如,2007年军政府希望通过增选佛教徒来增加其政权的合法性,于是政府控制的广播电视媒体便经常播放军队官员访问寺庙、赠送方丈金钱和宗教材料以及公开为重建佛教纪念碑筹款的画面和内容。[20]

1996年,缅甸军政府颁布枟电视与视频法枠(The Television and Video Act),规定所有电视、录像机以及卫星电视的经营者都必须到交通部、邮政部和电信部注册备案获得执照。同时,视频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所有进口的和缅甸自制的视频进行审查。官方同年颁布的枟电影法枠(The Motion Picture Law)规定所有电影都要经过事先审查才能播出。

虽然有诸多限制,但是相比于印刷媒体,对广播电视的管制实际上要宽松一些。缅甸居民可以通过短波收听国外电台,例如美国之声、英国广播公司,从而获知国内外的新闻;此外,不少缅甸居民违规安装卫星频道接收器。

3.互联网控制与反控制

缅甸互联网的起步和发展都比较缓慢。截至2009年,缅甸的网民近11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0.2%,且上网价格昂贵。但是,在对互联网实施管控方面,军政府依然不遗余力。1996年9月20日,军政府颁布枟计算机科学发展法枠(The Computer Science Development Law),规定“所有电脑都需要到交通部、邮政部和电信部登记备案”,并且“一切发布、散布和获得有害国家安全、统一及民族文化的信息都将触犯法律”。[21]同年,军政府还颁布了枟电子法案枠(Electronics Act)管理互联网,规定进口、持有和使用调制解调器必须事先得到官方许可,否则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2]2000年,缅甸枟互联网法枠(Internet Law)出台,禁止在网上发布任何有损联邦利益、政策和安全的作品和内容,违反规定者将会受到处罚。

除了出台法律以钳制互联网上发布批评政府的文章以外,军政府还通过其他手段对互联网进行管制。首先是利用软件限制网民接触任何包含反政府内容的网站,其中包括一些国外网站。在全国12284个IP地址中,只有118个地址可以登录互联网。此外,政府还通过降低网络连接速度或切断网络来管控网络。

(二)新老媒体的抗争

虽然在军政府的严厉管控下,政权和媒体之间呈现一种依侍主义,但是,媒体并没有一味地顺从,而是不断寻找对策进行抗争,新闻从业者通常会通过仔细的措辞和图像将信息和批评隐藏在媒体报道中。

在遇到重大事件时,部分印刷媒体更是突破禁令刊登新闻。2010年11月13日,缅甸当局释放了已被软禁15年的著名反对派、全国民主联盟领袖、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昂山素季。这一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在缅甸国内,官方报刊和大多数民营报刊都按照官方报道框架进行了报道,但是,有9家民营报刊大胆地越过禁区,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事后,Hot News周报和其他7家报刊都受到了停刊处罚。[23]

随着互联网以及新媒体影响的不断扩大,新闻工作者抗争的手段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新闻工作者开始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抗争。2007年,军政府对示威游行的僧侣进行了镇压,一些普通公民将该事件用手机拍摄下来传到网上,或是用博客将所见所闻发布出来,从而成功突破了当局对新闻的封锁,让世界知道了缅甸所发生的一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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