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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竞争对群体成员影响

时间:2022-03-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反,竞争的小组内很少有沟通,彼此间关系紧张,群体内聚力遭到破坏。然而,社会心理学家及部分社会学家都认为,人类的利他主义和合作行为都是其所在种族与其他种族的群体之间冲突和斗争的结果。在社会生活中,在人们的互动过程中,合作与竞争是常见的,几个学生分工打扫教室,几个纤夫共同拖拽船只,这些行为都是合作行为。合作与竞争尽管按其性质是相互
合作与竞争_社会心理学理论及其教学实践研究

尽管群体的种类繁多,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促使群体成员结合在一起,而区别于其他群体成员的一种内聚力。这是群体有效合作的基础,也是群体存在、活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一、群体的内聚力

(一)内聚力的界定

群体的内聚力或群体的凝聚力,指群体成员凝聚为一体,合力于群体或组织目标活动的心理结合力。社会心理学家常在内聚力概念的框架下使用群体相容、群体满足、群体团结和成员吸引等术语。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群体对成员的吸引力;二是成员彼此之间的吸引力。内聚力表现在成员的心理感受方面,即为认同感、归属感与有力感。

认同感。这是个体在认知和评价上与群体保持一致的情感倾向。内聚力较强的群体,各个成员对一些社会事件与原则问题,都持有一致的认识与评价,即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往往会相互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特别是个体对社会刺激束手无策时,此时群体其他成员对其影响就会更大。

归属感。这是个体自觉地归属于所参加群体的一种情感。体现群体内聚力最重要的形式,就是每个成员在情绪上加入群体;作为群体的一员,他们以群体的规范为准则,进行自己的活动、认知和评价,自觉维护群体的利益,并与群体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即归属感。必须指出的是,每个人对自己所从属的某个最主要的群体怀有最为强烈的归属感,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安全感。一般人们对家庭的归属感要比对工作群体和学习群体的归属感更为强烈。

有力感。在群体内聚力较强的前提下,当一个成员表现出符合群体规范、符合群体期望的行为时,群体就会给予肯定性评价,以支持其行为,从而使其行为得到进一步强化,使该成员信心更足,意志更强,即为有力感。

可见,群体内聚力表现为知、情、意三方面。认同感给予个体认知上的支持,归属感是给予个人情感的依靠,有力感则带给个体意志力量,从而使群体与个体的相互作用能坚持不懈。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常常将群体内聚力与群体的团结相提并论,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是有差别的。群体内聚力往往指群体内部的团结,但它也可能包括了排斥其他群体的倾向,而群体的团结既包括群体内部的团结,也包括了群体之间的团结。

(二)群体内聚力的影响因素

群体内聚力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根据不同视角可将其分为不同的方面,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员间的同质性

同质性指的是人们在民族、阶级、教育程度、价值观、态度、兴趣、爱好、性格、年龄、职业等方面的相似。它对人们的交往、友谊和吸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某个方面的相似,容易使人感到彼此接近,从而产生好感,发生认同。许多研究证明,相似的人往往互相喜欢。伯恩的实验就说明了这一点。伯恩给被试者看一份有关另一个人的描述性材料,内容包括态度、观点和其他一些特点。有的描述和被试者十分接近,有的则相差很远。待被试者看完材料后,试验者问他们对这个人的喜欢程度。结果表明,材料描述的人越像被试,被试就越喜欢。由此可见,同质性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越是相似,越容易产生好感和喜爱,彼此也就有很大的吸引力,也就容易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反之,就不容易产生吸引,而群体内聚力就会降低。可见,相似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群体内聚力的高低。

2.群体成员的互补性

互补性是指具有异质性的成员在某些方面的互相补充、渗透、交融。一个群体内,有不同的任务和工作岗位,每一个成员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同,因而,既需要具有不同智力水平的群体成员,也需要具有不同智力结构的人们共同协作、取长补短。因此,异质成员若能在某些方面互补,也会增进成员间的感情和密切关系,增强凝聚力。

3.群体间的竞争性

群体与群体之间处于竞争状态时,各自的群体内部就会产生压力与威胁,迫使所有的成员自觉地减少分歧,统一意见,一致对外,以避免所属的群体受到损失。有实验可以证明这一点。一位美国心理学家组织了许多三人一组的步枪射击小组,有的以射击比赛进行竞争,有的不搞竞争。实验结果表明,搞竞争的小组比不搞竞争的小组结合得更紧密。当不搞竞争的小组中某个成员缺席时,不管这个成员对他人友好还是不友好,能力是强还是弱,同组的其他成员对他始终持肯定态度,即使由于他的缺席使得小组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群体内部的协作性

群体成员为完成共同目标而进行协作,彼此为对方提供有利的条件,这不仅有益于自己,也有益于他人。通过合作,每个成员都会意识到自己对他人的依赖,感到通过别人的帮助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样一来,群体成员对共同活动就会感到满意,并且彼此发生好感,进而频繁交往,群体内聚力自然也提高了。美国心理学家道奇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他让一个班级的同学讨论问题,对其中的一半说,若哪个学生与成员合作得越好,成绩就会越高。然后对另一半说,按每个学生竞争的能力分等级打分,越突出则分数越高;结果表明,合作的那一半学生要比竞争的一半更好地解决问题,群体更加协调一致,成员关系也更加融洽,群体内聚力很高。相反,竞争的小组内很少有沟通,彼此间关系紧张,群体内聚力遭到破坏。

二、群体的合作与竞争

(一)合作与竞争的界定

达尔文认为,合作与竞争属进化起源。若一个部落由一些有相同信仰的人组成,成员之间高度信任,相互服从、鼓励和关心,时刻做好帮助其他成员的准备。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以争取群体的共同利益,那么这种部落就有很大可能战胜其他大多数部落。这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然而,社会心理学家及部分社会学家都认为,人类的利他主义和合作行为都是其所在种族与其他种族的群体之间冲突和斗争的结果。一般我们认为,利他合作型的群体具有更大的生殖适应性,有利于产生更多资源,同时它可以通过压制其他群体之外的成员而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上述这些资源的生产和利益的获得则会导致群体间的竞争,一旦群体间的竞争策略得到了进化发展,即使没有实质上的利益冲突,群体之间的竞争也会保留下来。

在社会生活中,在人们的互动过程中,合作与竞争是常见的,几个学生分工打扫教室,几个纤夫共同拖拽船只,这些行为都是合作行为。合作是人们为了实现共同目标的群体共同活动。合作之外,还有竞争。如期末考试或智力竞争时全班几十个学生争夺前三名,全校教师争夺千分之几的职称晋升率,这些都是竞争行为。合作与竞争尽管按其性质是相互对立的,但是两者并不是互不相容、截然分开的。事实上人们的许多活动是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竞争是以双方的共同活动来实现的,可见竞争中就有合作的成分。而合作的同时也可能有竞争。从一个球队的内部来看,为了战胜对手,重要成员之间分工互助,密切配合,这当然是合作。但是在战胜对手的过程中,每个成员贡献的大小是不同的。成员之间相互比较贡献多少,这就是竞争。可见,即使密切合作里也有竞争。体育运动、生产劳动、科学发明都是如此。合作与竞争在很多情况下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二)合作与竞争的原因

合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方式。人类社会的形成,人类文明的出现,就是人类合作的结果。为什么人类需要合作呢?首先,在自然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人类要想保护自己,克服自己的自然弱点,保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通过个体间的合作来抵御敌害和征服自然。其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具有很多共同的利益。很多目标无法单靠个人的努力而实现,必须与他人合作,在一个发展越来越快、分工越来越精细的现代社会更是如此。很多时候,合作是实现自我目标、获得个人利益的必经之路。再次,合作也能满足人的很多心理需求,如获得安全感、归属感、支持感等,减少恐惧、焦虑、孤独和寂寞。

竞争同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方式。首先,资源的有限使人们经常陷于利益的冲突之中,从而直接导致竞争。人有各种各样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但社会无法完全满足每个人的需要,因此就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分配有限的资源。其中,竞争是确定自我价值的必要途径。人们都试图在社会比较中来确定自我价值,超越别人是一个人获得自我价值肯定的重要途径。因此,人们在很多社会中都有超越他人,同时又担心被他人超越的倾向。这超越意识直接转化为了竞争意识。

正因为合作与竞争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方式,所以它们都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两者不可偏废。片面强调合作与片面强调竞争都是不恰当的。合作能使人克服个体的局限性,完成复杂的任务,实现长远的目标,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发展;竞争使人不满足于现状,能激发个体的动机,发挥潜能,不断超越和创造,同样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在一个群体中,我们既要鼓励成员之间开展有效的合作,又要引导成员之间进行积极的竞争。只有这样,能更好地发挥群体的功能。

(三)合作与竞争的辩证关系

人们之间是合作还是竞争,是以能否满足各自的利益,即满足各自的物质利益、精神需要为条件。如果利益一致,而且共同的努力有助于各方利益更大程度上的满足往往出现合作。如果双方或多方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即某一方的利益满足必须以牺牲其他一方或者多方利益为代价,那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竞争。具体到实现生活中又比较复杂,例如,从总的方面考虑彼此的利益是一致的,理应相互合作;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难免发生利益满足的冲突,这时人们却开始激烈的竞争。当然,也会出现矛盾较大的竞争对手为了一些共同利益而合作的现象。

合作与竞争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一方面,二者不能同时并存在同一主体的选择中。也就是说,针对某一利益目标,不同的主体选择了竞争的方式达成目标就不可能同时又选择合作的方式。另一方面,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竞争中包含合作,合作中也包含着竞争。人类永远不可能看到只有竞争没有合作或者只有合作没有竞争的那种局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已经成为人们生存与发展的主要途径。竞争的成败往往意味着自身的价值是否能够被社会所认可。因而竞争变得越来越普遍和激烈。同时,人们为了更有利的竞争也必须学会合作,它可以保证彼此得到更多的利益。越是善于在竞争中合作,其竞争力也是越强。在经济领域中企业之间的联合经营、大公司的重组合并,都是在竞争中不断加强合作的例子。因此,竞争与合作永远不能相互孤立地存在。

(四)合作与竞争的影响因素

社会心理学家经过大量的类似上述的实验研究,得到了一个倾向性的结论:与合作相比较,在没有特定引导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优先选择竞争的行为方式,这被有些学者称为竞争心理优势。利益的潜在冲突使人们选择了竞争。甚至竞争的远景后果显然不利于大家的利益时,也照样出现竞争而非合作。

在日常生活中,竞争是广泛存在而且是人们倾向性的心理行为。同时,为了达到共同的利益或单靠个人无法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必须与他人协同活动才能达到目标时,合作也会出现。那么是什么时候容易出现竞争而又什么时候容易出现合作呢?这取决于竞争与合作的几个决定因素。

1.沟通

许多实验研究的结果表明,沟通可以明显提高合作的比例。沟通水平越高,合作比例也越高。

为什么沟通有助于合作?首先,它提供了相互了解对方行为动机的可能性。人们往往错误地判断对手的意图,通常假设对手是要与自己竞争的,自己也采用竞争的手段对待对手。沟通使双方能解释自己的动机,从而使双方减少了判断错误。其次,沟通也有助于双方增进友好感情,增加相互信任,从而促进合作。

2.互惠性

如果一方做出一点让步然后等待另一方也做出让步,通常会出现更多的合作。这是基于互惠性原则。在人与人的互动中,互惠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互惠性是指人们思想中有这种想法:认为人们对待他人的好处或坏处也应该受到他人相应的回应。

有一些证据表明,在人际互动中,最初的竞争会引发更多的竞争,最初的合作有时(但不总是)鼓励更多的合作。对于解决或防范冲突,互惠性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有时,在发生冲突的相互作用中,双方都能轮流做出一小点让步,即使起始的差异很大,然后一点点让步直到达成妥协是可能的。显然,对于冲突的解决,这是个较好的策略。

为了双方的合作或解决双方已经出现的冲突,做出一点让步是值得的、明智的选择。同时还应明确的是,这种策略成功的关键是适时适度。一个人在开始的时候让步太多,会使自己显得气势弱,那么对方可能不会相应合作,让步是逐渐逐步的。并且是只有在双方都有一定合作意愿的时候这种策略才会起作用。如果一方的根本意图就是竞争,那么试图合作的一方就会被利用,这种让步的结果就是比以前的情势更弱。

3.奖励结构

群体对成员的奖励结构可以有三种典型的方式,一是竞争性的奖励结构,另一是合作性的奖励结构,还有个体化奖励结构。

竞争性的奖励结构是指当一个人的获得意味着另一个人(或多人)的损失时,就形成了竞争性的奖励结构。下棋、打牌、游泳、跑步、数学竞赛,往往是有胜就有负,冠军只有一个,其他人相对于冠军都是失败者。在这些情境中,群体各成员如果希望得到奖励的话就必须竞争。

在合作性奖励结构的情境中,群体成员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一个人获得奖励,是以其他合作伙伴的奖励为前提的。如果个人的结果彼此独立互不影响,这种结构被称为个体化奖励结构。这时,个体间的关系是独立的,而非共存的,某个个体的结果不会对其他个体造成影响。通常这种情况下人们都是自己做自己的,合作与竞争的倾向都比较弱。

但是通常情况下,奖励结构是混合的或不明确的,此时是竞争还是合作,要视其他因素而定。

4.个体因素

在个体因素中,我们主要来分析一下价值取向和人格因素的影响。

(1)人格因素

人格对合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富有自制力的人、顺从的人较易与人合作,好胜的人、多疑的人难于与人合作。凯利等人认为存在两种稳定的个体类型,可以被描述为合作人格与竞争人格,也就是说,在合作和竞争的维度上存在稳定的人格差异。两种人格类型的人对外部世界会有不同的看法,例如,他们对他人是合作性的还是竞争性的观点不同,合作人格的人认为他人是异质性的,即有些人是合作性的,有些人是竞争性的;竞争人格的人认为他人是同质性的,即都是竞争性的。这种观点的不同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合作行为。

(2)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人们内化的用以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它一经形成便引导人们按一定的方向有选择地活动,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价值取向分为合作型、个人型和竞争型,也可以分为亲社会型和亲我型,还可以分为个体取向和集体取向。一般来说,合作型价值取向、亲社会型价值取向、集体价值取向的个体都会表现出更多的合作行为。

严进、王重鸣通过两难对策任务的情景模拟,研究群体成员的价值取向对群体合作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合作型成员会产生更多的群体合作行为。董婉月发现,价值取向与目标结构对合作行为的影响具有交互作用:在个人和竞争的奖励结构下,集体取向者的合作行为多于个体取向者;而在合作的奖励结构下,个体取向者的合作行为多于集体取向者。这是因为在合作的奖励结构下,成功的标志是两人的共同分数达到最高。个体取向者成就动机很强烈,为了获得成功,他们不惜冒着对方选择竞争的风险而选择合作,表现为合作行为增多。可见,价值取向对合作行为的调节还受到任务情境、任务目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除了价值取向和人格因素的影响外,性别年龄、情绪状态等都会影响合作与竞争。例如,有研究发现,个体的情绪状态与合作有关,中性或愉快的情绪与合作行为有显著正相关。

5.文化背景的影响

跨文化的研究表明,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合作和竞争意识是有差别的。另外还有研究发现,通常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比住在乡村的人竞争性更强;而出自更高社会阶层的人比社会背景贫穷的人的竞争性更强。文化中的合作与竞争的价值取向不但是在家庭中传播,也通过学校、媒体、体育和游戏等等各种途径传递给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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