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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方法论建构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那些采用这一方法的人承认理论过剩且相互矛盾问题的存在。即使如此,他们选择的方法实际上是宣称对象是可实证的和可度量的。在此意义上的公共舆论,就会是经验主体认为的观点。作为研究对象的舆论本质要求其方法论和我们追寻的具体实证对象有所不同。在公共舆论案例中,对象和媒介的交织不能脱节。在“实质上”相近的理论之间的辩论是由两者方法论的根本差异引发的。
舆论方法论建构_丑闻的力量:大众传媒中的符号学

对于这样一个显然理论驱动的舆论研究方法,显而易见的反对来自理论—逆向的实证运用。比如,有人假设“人类,虽然他们和其他科学‘对象’不同,基于相同的如物理或化学的对象认识论,仍然可以用相同方法论来描述”(道斯巴赫,2006,443)。然而摆在面前的问题是它不承认对象的非实证性质。这超出传播学令人遗憾的学科身份危机。那些采用这一方法的人承认理论过剩且相互矛盾问题的存在。即使如此,他们选择的方法实际上是宣称对象是可实证的和可度量的。因此在实践中,这就构成了关于公共空间和大众舆论的思维方式。一些经验主义思想家谈到“公共”的观点和空间时,并未真正思考对象性质。他们这样做似乎只为赢得一个令人舒心的抽象的集体名词,一个代表他们认为真正实在的观点。在此意义上的公共舆论,就会是经验主体认为的观点。而要使主观观点公开化,首先要聚集在一起,这如果通过选举、消费和其他社会行为不能发生的话,那社会科学将使其变为统计总和。当然这一努力的背后不仅是方法。实质上,这里人们追随杰出的支持者们,从而可以看到暗含的作为存在和社会理论的本体论。在某种程度上,这和我们的主体相关,后文还会回到这一问题上。

至于的公众舆论本身,说其无疑超越主观,并非个人的观点就已足够。没有主体会秉持公开立场,反之可能代表的是某种大家共享的想法。任何人正确掌握这些信息都必须理解不是他或她自己的想法和他人的相矛盾,相反,这些是所有人想法中无差别的想法。但如何实行量化并获得主观意见?如何实现是一个文化历史问题,会在以后分别涉及。这一量化的实际效果是明确的,也必须确定操作的理式目标。经过量化,有些获得了真相的地位,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必须视其为一如既往地必然有效。如果有人坚持自见而不知前者,进一步的转化就很方便:从逻辑到数字的量化。具体说就是将我们从必要知识转向大众意见,从部分转向全部。尽管这并非精确的统计汇总,但仍然可以简单解释为意见研究。统计汇合是提炼奇异性的关键性步骤,而总体人口并不恰好是对每个人有效,这显然表明还原的不可逆性。换句话说,从所汇集的论点无法倒回去推论集合中的任何个人。但这可能恰是逻辑量化的案例,其实践效果称为“公众舆论”,因而显然会不同并超出统计汇总。

作为研究对象的舆论本质要求其方法论和我们追寻的具体实证对象有所不同。因此我们保守地使用“公共”空间一词,而不带有严格意义上确定文本的本体论偏见。另外,在本书中历史术语“公众舆论”完全适用。在符号分析中,该文本呈现出决定逻辑作用的确定逻辑排列,在纯粹的逻辑世界里,可以说一说蓄意建构。当今世界就是大众传媒——一旦作为表述实例出现。作为文化实践,舆论界超越一个社会简直不言而喻。尽管公开,仍怀疑自己不需要像舆论那样完善实践的支撑,后者需通过文化实践才获取明确意义。

在选择研究计划时,以背离最迫切掌握数据的文本为切入口,我们无须将自己囿于文本内在的机制中。适当的方法必须能够在真实经历和—元体验对象的他者性即舆论之间弥合裂缝。这必然会涉及处理社会结构和客观现实的问题。相互依赖的关系和连接可被描述为生活世界,它已然带给我们一系列解决方案

在公共舆论案例中,对象和媒介的交织不能脱节。即使这样,一些学者通过从其他方面中提取数据,试图从方法论上这样做。如此一来,他们可能认为自己已经获得进入自在现实的直接途径。比这一严格意义上的经验主义方法稍微缓和的是,他们力图以最低限度从命题形式或言语行为打捞经验主义内核。然而这样的努力,仍然需要预设“真实”的现实,可以用来比较事态的提议说法,从而进行证实或证伪。但此种方法在本质上就有缺陷,因为它屈从于对象的复杂性。

当认识到在方法论上承认交织时,也就是说,承认舆论没有符号便不存在,且仅存在于“语言”中,非还原方法挣扎于自身的困难。这样一个特别的对象属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方法论困境。既然人们没有可能以它自己的手段来调查对象,那么人们只能找寻外围的比较点,赢得除语言以外的事物。但如果不存在未经符号中介进入自在现实的直接途径,符号或语言的另一面又是什么?这个另一面不可能是另一事物(因素、变量、事件、精神状态),而只能是和起解释舆论作用的他者性相关。根据他者性类型——舆论对象分析(意义的另一对象)建立一种关系——存在两种方法论不同的途径:拟像和实证。这些抽象关系分类会通过讨论它们的主要表征而明确。

这两种概念仅是指定某事到另一面的关系类型:这里指公共意义关系,也是解释对象——本身意义。“公开”的性质本质上不是很明显。只有根据它们相互关联的关系性质从品性、特性、他性来解释。然而人们如何掌握自在意义是个哲学选择。它可通过现实经验来定位,或者从社会习俗、有限的行为可能中推导。

拟像和实证在他性关系上不同吗?如果实证于此定位,它是以某物形象作为参照而不是以某物为基础,并据此来究其本质。“拟像”一词,就其本身而言,暗含了“显示”之意(格雷马斯),或者在系统论中,称为共同原则。

两者各自的研究对象以意义不对等而共存;两者都依赖彼此以相互解释,仅在逻辑依赖上有所不同。如果简单看理论问题,相异点当然会呈现出不同重点。遵循系统论的论证,比如,真正要紧的不同之处在于基于行为和基于系统的理论。这为系统理论渲染了一种论战造就对手的氛围,因为理论问题两者兼有,就是说,“某事”的意义如何由其他事物来解释?这需靠行动说明来执行的解释并非最终相关,因为某事和其另一面构成逻辑不同,而“行为”在双方都有体现,只是在各自一方意味着另一回事。比如实用主义,不在超验主义和形而上学思考存在,而是通过行动和前提,在意义的控制下解释行为。

逻辑区分相当重要且具有实际效果。在“实质上”相近的理论之间的辩论是由两者方法论的根本差异引发的。如利科的公众行为理论以亚里士多德的《神话》中的行为再现为基础。其理论甚至在一些基本原理上也近似于格雷马斯的叙述语法,若不是在舆论基础上有根本差异的话。对利科来说,这一基础根植于时间性行为的存在(阅读行为由意义派生的存在类型构成):而对于格雷马斯,就是基于生成论的意义生产。但生成论不是指固有的想法,而是指不可能进一步以问题超越的社会想象,这便构成了意义组织的纯粹拟像。

此外,在这点上理论和经验主义之间没有差别,理论上拉丁语的“思索”就是沉思。人们可以观察到先前构成的对象和借此而产生的理论,没有它,经验对象便无法预期。人们无须探讨社会生活内容在理论上是偶然产生还是独立于外。实际上,它会表明人们需要在有意行动前掌握社会理论。理论总是比实际行动在复杂性上有所降低,或在普遍性上更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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